第十章
她只能盡力,但不保證結果。
最後,孫旖旎是這麼跟他說的。
站在熟悉的街道,寇君謙終於懂得,天意果然不是尋常人可以挑戰的。
仰頭看著街道上的電子時鐘,今日氣溫——13℃,馬的,他冷斃了!采嬪沒告訴他是這種鬼天氣!
路人全用詭異的眼神瞄他。
再來,他相信孫旖旎真的盡了全力,上一次來是去年的今天,這一次來對日期了,可是——日期下頭顯示的時間讓他忍不住再一次髒話亂飆。
去他的擔擔面.下午四點二十五分,這怎麼來得及啊.
他顧不得別人會不會將他當成神經病,直接跑去她家狂按電鈴,按了十來分鐘無人回應,倒是斜後方54號的大門打開了。
「年輕人,你是要找曲家的女孩嗎?」小嬪長得漂亮,常有年輕小伙子在巷子附近站崗獻慇勤,將來不得了,去當大明星一定會紅的。
寇君謙回頭,那是一名年約六、七十來歲的老婦人。原來臨江口中的蔡婆婆長這樣啊「對。她這幾天畢業旅行對不對?她去了嗎?」
老婆婆想了想。「她好像是說要去花蓮陪爺爺奶奶住幾天。」
所以她沒去嗎?那怎麼會……
寇君謙惴惴不安。「婆婆,您知不知道她的手機號碼,我有很重要的事情,一定要立刻聯絡到她。」
「這樣啊……」婆婆上下打量他,似在評估該不該相信他。
「拜託你,婆婆,我不是壞人,我好不容易才來到這裡,就是為了幫她,要是錯過這一次,就再也沒機會了。」
或許是因為他表情太誠懇,也或許是眼神裡的焦慮觸動了她,婆婆凝思了會兒,終於決定相信他,回屋裡抄下曲采嬪的手機號碼給他。
手中握緊了救命紙條,他趕著去搭車趕往花蓮,可臨走前想到什麼,他又回過頭來。「婆婆,如果可以的話,盡快全家搬離這個地方吧!」或許,能夠避掉隔年那樁驚動社會的滅門血案。
他到路口攔計程車,請司機盡可能以最快速度將他送到他想去的地方,期間他不斷地狂打手機,就是沒有人接。
內心焦慮愈積愈深,就在這時,他聽見廣播傳來的整點新聞——
今日下午四點半,XX公路發生疑似遊覽車爆胎的意外事故,遊覽車車身打滑失控翻落山壁,目前已知該輛遊覽車內乘客為啟英高中畢旅學生,救難人員正在搶救中,詳細乘客名單請鎖定六點鐘的整點新聞……
寇君謙的心涼透了。
還是……來不及了嗎?
費盡心思,依然無法扭轉既定的命運。
采嬪,你究竟在不在那裡?在不在?!
這一刻,她曾經說過的話無預警地躍上腦海。
她說過什麼?對了,她說她抓著手機想求救,一直等、一直等,她很害怕如果她真的被困在那裡,現在應該還有意識。
他顫抖著手,拿出手機,改傳簡訊。
采嬪,你還好嗎?如果沒事的話,拜託讓我知道。
等了半晌沒有回應,他幾乎已經做了最壞的打算。
你出事了嗎?
我一直想辦法要讓你避開這個局面,它還是發生了?記得嗎?我一直要你別去畢業旅行的……
我知道你心裡有很多疑問,其實我也有。
是不是命運真的不可改?那麼我希望能在你還活著的時候,盡情體驗那些來不及體驗的事物,包括美食,包括——愛情。
那樣,你的遺憾至少可以少一些。
所以,我一天送一道點心給你,以及一朵純白雛菊,我只是想讓你知道,你被愛過。
他不知道她究竟看到了沒有,只記得她說的,四週一片黑暗,沒有聲音,她很害怕……她說,她很害怕。
他拚命傳簡訊,讓簡訊微弱的聲音、光亮,還有他的心意,傳遞給她。
不要怕,我在這裡陪你,你一定要勇敢,我會等你。
采嬪,我很愛很愛你,我長得不帥、不有錢又不邪佞,是標準的男配角,但是我有真心,這樣夠不夠當你的男主角?
我一直想問你這句話,卻一直沒說出口。
即時新聞插撥,更新了最新悄息,已救出的名單中,遲遲聽不到她的名字,隨後念出的旅客名單中證實她在其中,他幾乎已然絕望。
原來……命運真的不是一般凡夫俗子能挑戰的。
如果,我是說如果,你真的撐不過來,那麼,你要記得,哪裡都別去,留在家中等我,好嗎?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相遇。
我知道我現在說的,聽起來相當荒謬離奇,但請你相信我,六年後我會住進你現在住的地方,如果你對我有心,請你等我。
我不在乎你是人是鬼,就算讓我再選擇一百遍,我還是想跟你相遇,畫出你的形貌,然後愛上你……
他傳了很多,多到數不清,到最後,甚至只能心痛地一遍遍重複那句說不出口的真心——我愛你……
手機按鍵上移動的指節開始泛白模糊。這次的時間特別短,他大概撐不到目的地了。
因此,他盡可能用最平和的態度,將那疊抱在懷中一同帶來、為她而畫的圖稿留在座位上,並且很有道德地留下車資,聲調力持平穩地說:「司機先生,麻煩你一件事,你到事故現場之後,將這些東西交到一個叫曲采嬪的女孩手上,無論她是否還活著。另外——請先做好心理準備,千萬別嚇得去撞安全島……」
他聲音漸稀,然後在運將大哥愈張愈大的眼睛中——
砰!撞車了。
一人,一車,和一疊畫稿。
喔,當然,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憑空消失的男人所留下的千元鈔,並沒有戲劇性地變成冥紙。
干!他要去行天宮收驚。
一切,像是作了一場長長的夢。
寇君謙環顧悄寂的屋內,除了一幅幅為她而繪的畫像,什麼也沒有。
「采嬪,你還在嗎?」他現在終於懂了,她始終徘徊在這間屋子裡不肯離去,是為了等待與他相遇。
她一直記著他說過的話,所以她對他絕對不像表面上的無情,否則不會花那麼長的時間等他。
他甚至不清楚,她是不是還活著,那一日——她有撐下去嗎?
回來之後,他跑遍各大圖書館去查當年的報紙,查到了旅客名單,但對於那樁意外事故,後續追蹤報導卻不多,他完全無法得知她的後續情況。
有一回,他問臨江:「你看得見——我屋裡有什麼嗎?」
臨江環顧屋內,一臉困惑。「該有什麼嗎?」
是他也看不見?還是——她真的不在了?
日復一日,他仍在畫著,但是她再也沒出現過。
他真的不得不承認,她不在了。
這一次,徹徹底底離開他。
他依然住在這裡,老娘來過幾次,對他的決定不以為然,老是叨念他在外頭不懂得照顧自己,以前說要追女朋友還勉強可以說服她,現在既然追不到就乖乖搬回家來住……
但是他沒有。旁人不懂得他對這間房子的感情,他也沒有多做解釋。采嬪在這裡出生、成長,他們也在這裡相遇、相知,這間房子每個角落都有她存在的痕跡,有時耳邊隱約聽得見她清靈的笑語,彷彿他一轉身,就能看見她。
那種依戀與不捨,沒有人會懂的。
也許這樣想有些傻氣,但他總覺得他這一走,就真的和她斷得乾乾淨淨,再無牽扯了。
他不想要那樣。
就算是追憶、緬懷、奢望,什麼都好,他就是不想放棄她,只要守在這裡,或許有一天,她還會再回來。
萬一他走了,她找不到他,怎麼辦?她會心急、哭泣……
他願意等,也甘心等,無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