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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狩大明》第401章
第〇四二四章 【查舊案尋魔蹤】

 段飛以錦衣衛令牌叫開城門,策馬直入縣衙。

 縣令譚斌聞訊急忙出迎,見到段飛不禁一愣,說道:“段大人,你怎麼……下官恭迎段大人。”

 段飛擺擺手,說道:“不必多禮,本官是喬裝回來的,請譚大人告誡眾人不要將我來了魯山縣的消息傳出去。”

 譚斌點頭答應,將段飛迎入了花廳,段飛吩咐道:“去將華明叫來。”

 譚斌派人去了,然後小心翼翼地問道:“段大人,你星夜趕來魯山縣,莫非案情有了變化?”

 段飛答道:“是有些變化,不過這變化是好事,本官已經找到兇手的老巢,將他裝神弄鬼的東西一把火燒了個乾淨,目前已縮小兇手的年齡和謀生行當,所以特地趕來魯山縣主持,盼能儘快將兇手捉拿歸案。”

 譚斌恍然,又吹捧了一陣,段飛問道:“譚大人,我讓你辦的事你辦得怎麼樣了?”

 譚斌答道:“下官已經查過近百年來的報失人口和未結之兇殺案案卷,果然發現了幾起可疑的案例,下官這就去將挑選出來的案卷拿來給大人過目。”

 譚斌快步離開,過了一陣他拿回一疊案卷,華明也匆匆趕來。

 華明向段飛施禮道:“大人,卑職已按照大人吩咐,派人四處扼守關隘,唯獨魯山縣四個城門沒有派人扼守,城內也只留了兩百名錦衣衛,隨時聽候大人調遣。”

 段飛道:“嗯,你先坐下,我看看譚大人挑選出來的這幾個案卷再說。”

 段飛翻開案卷看了起來,譚斌在一旁解說,魯山縣從五十年前開始到如今共有三戶人家的情況與本案有關,其中兩戶人家是別地方的人,來魯山縣打工和做生意的,久了就在魯山縣安了家,他們是回家的路上失蹤的,另外一戶人家是從開封去襄陽探親訪友的,過了魯山縣就失蹤了,若非其家人發現他們漏帶了東西派家丁一路趕到南召發現人沒了,回頭才查到是在魯山出了問題。

 三戶人家都報了官,不過時隔多年,所以三個案子官府也沒聯想到一起,查無頭緒也就束之高閣了。

 段飛看得很仔細,可惜三個案子都辦得糊裏糊塗,沒留下什麼線索,只知道這三個案子分別發生在五十二、三十七、二十四年前,三個案子裏失蹤的人都有一對夫妻和一個男孩,不過那個開封的家庭另外還有兩個家丁一齊失蹤了。

 段飛記住了三個案卷的關鍵資料,然後又翻開其他的案卷。

 這些案子有未破解的凶案,虐待家人案,疑竇重重的自縊案等等,譚斌覺得與本案可能有所聯繫,所以都挑了出來。

 段飛從案件的關鍵線索上分析,很快排除了多數案件,卻留下了兩個同樣古老的案子,認真分辨起來,這兩個案子一個是自縊案,一個是未破解的兇殺案。

 自縊案之所以奇怪,是因為自縊的死者多半都是在自己家或是附近的樹上自縊身亡的,可本案中的死者卻自縊在魯山縣的城門口,繩子高高地掛在垛口上,死者身上遍佈傷痕,與當前的案子很相似,死者留下親筆書信說自己不想活了,不過大家卻懷疑這是被逼著寫的。

 這個案子曾經有個嫌疑人,那是個跑江湖耍猴的,與死者生前曾有口角,被死者罵得狗血淋頭還不夠,還暴打了一頓,當晚打人者就上了吊,受辱挨打的人自然有極大嫌疑,不過那個姓游的江湖藝人因為有人作證不在現場,此案便成了懸案。

 另一個凶案也跟那個姓游的江湖藝人有關,只不過這回他成了受害者,他的妻子被人一棍打死在破廟中,身上的首飾和值錢的東西都被搶走,遊鴻帶著兒子回到棲身的破廟才發現妻子死了,他於是報了官,官府查來查去查不出來,這個案子也成了懸案。

 這都是幾十年前的案子,自縊案發生在六十年前,那時遊鴻還是個十多二十歲的毛頭小子,凶案發生在四十年前,遊某已經四十歲左右,當時他的兒子已經兩歲多,他的妻子……

 段飛翻來翻去也沒找到他妻子原名叫什麼,案卷上只寫了個遊氏,倒是在自縊案中他的證人留了個名,是縣南丁家村女子丁佳儀。

 段飛拍案而起,喝道:“譚大人,你立刻派遣兩名衙差前往城南丁家村找一個名叫丁佳儀的女子,若是找不到本人,能夠找到瞭解她的家事,以及認得她夫婿的人亦可,找到後即刻帶回來。”

 譚斌也看過案卷,他會意道:“大人懷疑這個姓游的就是兇手?”

 段飛答道:“很有可能,若是確認這個姓丁的女子就是二十年後被他殺死的妻子,他是兇手就確鑿無疑了。”

 譚斌急忙派人出城去找人,等他回來,段飛對他和華明道:“今日城門照開不誤,不過你們要各派人手到城門口嚴查,衙役明察,華明你們喬裝監督,進來的可以不管,出去的人一定要嚴加盤查,尤其是發現四十多歲的男子和十多歲的男孩之時,一定要查清他們的身份,絕對與本案無關時方可放他們出去。”

 譚斌遲疑道:“大人,如何證明他們絕對與本案無關啊?”

 段飛道:“城內居住者,要他們回去找裏甲來證明身份,有無子女,出城作甚。在城外居住者或是遊走江湖的人就暫時扣下,本官給他們管飯吃,若是實在無法決定的,到時再來問本官好了。”

 “卑職(下官)遵命!”華明和譚斌答應道。

 段飛說道:“好了,你們各自準備去吧,本官現在想休息一下,若是派去周邊各縣城的人有消息回來立刻通知本官,給本官準備點本地的服裝,明日一早本官要去街上暗訪。”

 譚斌急忙給段飛和石斌他們安排睡覺的地方,段飛一覺醒來收到了附近寶豐、葉縣、南召等三縣傳回的消息,翻查舊案之後三縣均有所發現,不過有的案子卻蓋上了縣、府、省、刑部的四級大印,標示已結案,調來的案卷段飛一看頓時皺起了眉頭,這些案子簡直就是亂七八糟,連屍體和兇器都沒有,就胡亂給人定罪斬了首,這些當官的也太……草菅人命了,相比之下魯山縣那兩任糊塗縣令至少沒亂冤枉害死人。

 段飛將這些有關聯的案子都抄在紙上,按年份列表,現在表中已有一十二個年份填入了地點,每個縣城剛好發案三起,每個案子時隔都在十三到十五年間,段飛簡直懷疑兇手手上也有這麼一張表,否則時間久遠難免會犯錯,明朝的縣令雖然規定三年一換,不過因為某些緣故留任一兩屆也是常事,若是兇手在一地作案頻率稍微頻繁一點,說不定就會被人察覺,至於州府和按察司兩級,在這年頭每年失蹤的人多了,一年不見一家子算啥啊,只要沒有苦主拼命追查,這種失蹤案基本上是沒人管的。

 段飛將這個表格收入懷中,大步向外走去,大聲嚷道:“起床了,起床了,吃飽東西逛街去咯……”

 辰時中的時候段飛已帶著人來到街上,對一個兩三萬人口的小縣城來說辰時未免太早了點,街上鬼影都沒幾個,開張的鋪子也少得可憐,段飛只好找了個茶樓,慢慢的喝茶磨時間。

 魯山是一個歷史悠久的縣城,名人古跡不少,騷人墨客也不少,這座茶樓才不至於倒閉,日上三竿只好茶樓中茶客越來越多,被段飛找來聊天的老闆才抽空離去,段飛付了五錢銀子的茶錢,帶著石斌他們幾個‘家丁’一步三搖地走下樓來。

 街上已經熱鬧起來,賣什麼的都有,段飛依照譚斌的指點,一路向南邊的城隍廟走去。

 城隍廟前是一個丁字路口,路面寬闊,擺攤的耍雜技的都聚在這裏,人來人往非常熱鬧。

 “這位公子好相貌啊……”路邊的算命先生大聲說道:“只可惜……”

 段飛的目光看了過去,只見一個破爛的布招上寫著半日仙三個字,招子下一桌一椅都破破爛爛的,一個胡亂打著髮髻穿著邋遢道袍的道士坐在哪里,身形微胖,臉圓圓的,此刻他正睜開了一雙魚泡眼,笑眯眯地望著段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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