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風光月霽收賢徒 第二百章 乃師之風
情比金堅伏誅,我們也功德圓滿,魂影取出他平時用來洗劍的烈酒,洗干淨手上殘余的血跡,抱怨道:“以後如果沒有必要,我再也不用九陰白骨爪傷人了,弄的滿手都是血,黏糊糊的,真難受。還是用劍比較爽,特別是現在的碧血照丹青,劍上不留鮮血,連洗劍都免了。”第一次見他洗劍的時候,我還問他怕不怕把劍上的毒藥洗掉。結果他很有經驗的告訴我,過多的血跡會影響藥性的發揮,洗掉的毒藥可以隨時再抹上,這樣才能保持毒性始終保持最佳狀態。
聽他這麼說,我故意說笑道:“這麼說就不對了,金庸筆下的高手,越是厲害,就越是不用兵器的。你想成為真正的高手,就必須要養成雙手沾滿血腥的習慣。”
魂影卻裝成很認真的樣子反駁道:“我的道理我不敢苟同,人類可以不斷進步,就是因為人類會使用工具,這也是人類和動物的本質區別。”不是吧,我和你說武功,你能談到進化論上去,真能聯想。
說到無理狡辯,我也是個中能手,會怕你?馬上針鋒相對的反駁道:“但是武俠世界裡,都是說什麼上古神兵,而且武功更是越古老的越厲害,你又怎麼說?”
魂影洗干淨手後,運內功蒸發掉手上的烈酒,淡淡的反問道:“依春風這麼說,猴子應該比那些武林高手厲害多了,你覺得可能嗎?”汗,還是離不開進化論,沒想到你還是一個以崇尚科學為榮的好少年。
我想了想,答道:“所以,《西游記》中,十萬天兵天將也打不過一只猴子。這麼說來,猴子確實應該比人厲害那麼一點。”
魂影辯道:“可那也是一個用兵器的猴子。”說著一皺眉頭,說道:“有人來了,只是一個人,聽他的步伐,輕功和內功都應該很垃圾,不知道是不是那些村民有膽大的來看熱鬧的。”
“應該不是。”我冷靜的分析道:“如果說是普通村民,來的人還會那麼一點輕功和內功,如果是玩家的話,就弱了點,除非是剛從新手村出來的,否則不會這麼垃圾的。算了,想也白想,反正人是朝這邊來的,我們等等看不就知道了。”魂影聽我這麼說,點了點頭,並沒有隱蔽起來,只是站在這裡靜靜的等著。
過了半晌,那人終於來到了小樹林外,但他並沒有進入林中。而是站在林子外大喊道:“惡魔,不要躲躲藏藏的,有本事害人,就應該有本事接受我龍晚楓的挑戰!”聲音聽起來有些稚嫩,年齡應該不大。
我和魂影相對而笑,沒想到居然出來這麼一個具有俠義精神的小伙子。魂影微微一笑說道:“我們出去嗎?還是在這裡等他進來?”看來他也很想見識一下,這個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大勇敢少年。
我邁步向樹林外走去,一邊說道:“當然出去,沒聽出來這個小家伙年齡不大嗎?看到這些恐怖的景像,被嚇到怎麼辦?”我說話時故意放大聲音,讓外面的龍晚楓也聽到,以免他忍不住衝進來。魂影沒說什麼,也跟著走出了樹林。
龍晚楓果然年齡不大,看起來也就十四五歲的樣子,手中拿著一把灰色的寶劍,看起來十分眼熟。他右手握劍,擺開基本劍法的架勢,見我們出來,忍不住向頭退了半步,便馬上恢復了堅強的表情,開口說道:“你們兩個就是殘害村民的惡魔嗎?想先受死的報上名來,我的驚魂劍下,不斬無名之鬼。”還有點頭腦嘛,知道單條一個比一起對付兩個的機會大,就想用言語激我們中的一個出來單挑。
魂影看了一眼他手中的驚魂劍,淡淡地說道:“劍的名字不錯,不過質地太垃圾。典型的外強中干,風兄認為如何?”我注意的是這個少年,他注意的居然是劍。
沒等我答話,那少年便與魂影爭辯道:“真是有眼不識金鑲玉,這把驚魂寶劍,可是天下第一高手醉春風打造出來的。你不懂得欣賞,不要侮辱我的寶劍!”說著又換了個架勢,但仍沒有出手的意思。
魂影一愣,轉頭看了我一眼,又轉過頭望向那少年,笑道:“小朋友不要亂吹大氣,醉春風的生活技能練的是繪畫,我可沒聽說他打過鐵。”他不知道不奇怪,但我卻知道這個少年所言不虛。
我回想著當時打造兵器的經歷,嘴上露出一絲笑意,說道:“驚魂:鋒利65,質地70,對陰系怪物攻擊加50%,重量65。”不理會龍晚楓驚訝的表情,繼續說道:“醉春風在新手村的時候學的是鐵匠,由於沒怎麼練,所以當時感到還算滿意的就只有三把,被他起了名字。第一把叫清風,被他在一次練級的時候弄丟了。第二把叫明月,被他送給了他心愛的女子,後來被那女子收藏了。第三把也是最好一把,雖然在現在看來屬性是垃圾中的垃圾,但在服務器才開幾天的時候,卻是一把不錯的武器了。後來耽擱了很長時間,他覺得自己的打鐵方面在難有成就,就改想候稀白學丹青了。”這些我當然是解釋給魂影聽的。
魂影聽了點了點頭,表示明白。龍晚楓卻驚訝地說道:“沒想到你這個惡魔居然對醉春風了解這麼多,不過你既然知道他,就應該以他為榜樣,不要再到處害人了。上天有好生之德,如果你們能改過自新的話,我可以考慮放你們一條生路。”
我不由失笑道:“我也很想改過自新,不過我不認為自己有什麼十惡不赦的行徑,當然偶爾在公共場合吸煙是有的。”頓了一下,繼續解釋道:“我們更不是你說的什麼惡魔,而是受村民所托,來這裡消滅惡魔的。現在惡魔已經被我們搞定了,你也沒什麼惡魔可消滅了,不好意思的,少俠。”驚魂居然在他手上,說明我們多少有點緣分,而且這個小子挺有意思的,要不哪裡有這麼多時間和他羅嗦。
沒想到龍晚楓卻更加警惕地戒備了起來,冷冷地說道:“你們當我是三歲孩子嗎?這種謊話也說得出口?”你本來就是孩子,不過不止三歲罷了,還用我們以為嗎?
魂影終於有些不耐煩道:“如果我們是惡魔,直接就拿你練功了,還和你羅嗦這麼多?”頓了一下,知道自己對一個孩子說話用這麼重的口氣有失風度,話音軟下來說道:“你也應該是收村民所托,我們回去問問不就知道了。反正有你這麼厲害的少俠在,還怕我們跑了不成。”說著繞過龍晚楓,向村子方向奔去。我對龍晚楓微微一笑,也跟在了身後。
走出沒多遠,聽龍晚楓喊道:“站住!”我和魂影停下腳步,後者無奈的說道:“又怎麼了,我的少俠?”對付這個見義勇為的好少年,總不能一招中原一點紅了事,弄得這個喜歡用劍說話的殺手也有些無奈。
龍晚楓挺起胸膛,大聲說道:“不要跑的那麼快,否則我會以為你們要逃跑的。”我們要逃跑?是你自己跟不上才是真的吧?我們已經很照顧你的速度了,否則連你的眼睛也無法跟上我們的速度。
我們對望一眼,苦笑搖頭。我嘆了口氣說道:“好吧,我們就再放慢速度好了。”
就這樣,我們用了一柱香的時間才回到村子。我對魂影問道:“你記得我們答應的是哪戶人家嗎?現在他們也熄了燈,不是很好找啊。記得好像是翻過三個房子就到了,我們去看看。”說著和魂影越到了對面的房子頂上。
龍晚楓在下面大叫道:“快下來,要逃跑嗎?”說話時已經急得直跺腳,我這才想起他只會基本輕功。搖了搖頭,飛下去拉起他,和魂影一起翻過了幾個房子,來到了跳大神的那戶人家,屋裡居然還亮著燈。我放下龍晚楓,敲門道:“老伯,是我們,惡魔已經被我們收拾了,明天讓村裡的人把那些屍體入土為安吧。”
一聽是我們,老漢馬上出來給我們開門。門一開馬上就要下跪,好在我及時發出功力阻止,否則又要折壽了。老漢感激的說道:“多謝兩位上仙鏟除惡魔,我們全村子上下將感激不盡。”
系統提示:得到小村落全體村民感謝,每人獎勵善惡值5000點。
龍晚楓聽老漢這麼說,才知道自己真的錯怪了好人。尷尬的腦了腦頭,笑道:“原來你們真的不是惡魔啊,看來是我錯怪好人了。”
魂影淡淡地說道:“那一直都是你一相情願的想法,現在知道了吧?”
我忙向老漢解釋道:“老人家不必客氣,而且我不是說了嗎?我們並不是什麼上仙,只是學過武功的人而已,那個惡魔也不是怪物,也是一個心術不正,又練錯了武功的家伙。”這個還是趕緊解釋清楚為好,我可不想被人說成風中神棍。
老漢疑惑地說道:“不對啊,剛才帶著面具的上仙不是說,你是風中之神,睡下那位是藝雲仙子嗎?”汗,這個還記得,看來他雖然老,但並不糊塗。
我無奈只好繼續解釋道:“那只是江湖上的好事之徒給我們取的外號而已,別聽我朋友胡說。他也有外號的,不過有點嚇人,我就不說出來了。”如果是出他是影子刺客,這些村民聽到刺客兩個字,就會被嚇得睡不著了。
龍晚楓聽到我們的對話,表情又驚有喜,乘我沒有防備,居然撲通有聲跪倒在地說道:“原來你就是天下第一高手醉春風,我先前多有得罪,希望大人不記小人過,宰相肚裡能撐船,不要記在心裡才好。”汗,嘴怎麼突然變的這麼甜了。
我忙一把將他拉起,微笑道:“如果我們怪罪你的話,就不會和你們說那麼多話了。男兒膝下有黃金,即使錯怪好人也不應該這樣。”我最受不了的就是這個,NPC尚且如此,更何況是玩家?
龍晚楓滿臉通紅地說道:“我還有一個不情之請,希望春風前輩能答應。”說話的古風也和我有點相似,真是越看越覺得有意思。
我忙阻止道:“停,我比你大不了幾歲,別叫前輩。有什麼事盡管說吧,我盡量幫忙就是。”這個少年看起來有一幅俠義心腸,求我的事應該是好事吧。
龍晚楓恭敬的說道:“希望前……哦,希望醉春風大俠能收我為徒弟。待我學得一身本領,以後能造福武林。”有志氣,我喜歡。
對了,師傅過說,是否收徒弟他不管,反正是把他的權力一股腦的交給我了。再說現在玩家也可以收徒弟,教武功,這也不是什麼不可能的事情。又看了看面前這個少年的機靈勁有我幾分風采,滿意地點了點頭道:“我沒收過徒弟,你不怕我教不好的話,我也沒有什麼意見。”
龍晚楓從包袱中取出一盒茶葉,上面還貼著封條,恭敬的送到我面前道:“師傅在上,徒兒給您敬茶。”不是吧……我無語。
系統提示:玩家龍晚楓要拜你為師,他的姿勢是良材美玉,是否接受。
魂影在一旁忍不住哈哈大笑道:“春風,恭喜你得到一個好徒弟,還沒拜師就學到一門本事,哈哈哈哈……”當初我拜黃裳為師的時候,就是這麼干的,沒想到風水輪流轉,居然轉的這麼快。
不過有個資質這麼高的徒弟,當然很高興了。選擇接受後,並沒有接他的茶葉,苦笑道:“我拜師的時候也是這麼干的,把茶葉收起來吧。我們先休息一晚,明天我們要去長白山辦點事情,路上教你武功吧。”如果我沒猜錯,如果我現在教他功夫的話,保證他一宿都不會休息。說完又轉頭對老漢說道:“老人家知道長白山怎麼走嗎?”
老漢答道:“原來大俠想去長白山,那裡要往西北走,大約二十天的路程。”不是吧,有那麼遠嗎?對了,如果對他來說二十天的路程,對我們來說應該不遠才是。卻聽他繼續說道:“二十年前我曾經路過長白山的山腳,記得那次……”不是吧,又來了,救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