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第二人格
十五歲的林馥,曾經是上帝的寵兒。
蕭邦青少年國際鋼琴比賽第一名,才華出眾,容貌俊美,父親林文藻是大學教授,手裡握著幾項發明專利,母親謝芙是家庭婦女,在家照顧老公孩子,一家人吃喝不愁,日子過得和和美美的。
直到謝芙跟決定跟網上認識的男人私奔,並且聽信對方的花言巧語,私奔的時候把林馥也給捎帶上了。
「小馥,你放心吧。」後車座上,她摸著林馥的臉,溫柔的說,「你曹叔叔說了,以後會對你視若己出,把你當親生兒子養的。」
林馥嘴巴上貼著一張透明膠布,一言不發的看著她。
姓曹的男子坐在前面開車,開車過程中,謝芙把林馥抱在懷裡,不斷的絮絮叨叨,跟他說曹叔叔的好,跟他描述美好的未來,跟他訴說對新生活的憧憬。
可最終,他們被曹叔叔帶到了一個農家出租屋。
院子裡出來四個人,三男一女,幫著曹叔叔把母子兩人押下車,關進房間裡。
謝芙驚恐不安的叫起來:「你們想幹什麼?曹哥,曹哥!」
曹叔叔壓根看都不看她一眼,他站在院子門口,拿著手機,不知道在跟誰說話,說到一半,轉身走過來,拿手機湊到謝芙面前。
手機裡傳來林文藻焦急的聲音:「老婆,小馥,你們都還好嗎?」
謝芙哭了起來:「老公……」
曹叔叔把手機放到耳邊,對林文藻說:「準備五百萬,還有專利贈送文件,我就把你老婆孩子給放了,記住,不要報警,不然你就等著收屍吧!」
林馥靜靜站在一旁,眼睛緩緩瞥向一個方向。
「說是拿到錢就放人,實際上,他們壓根就沒打算讓我們活著。」精神病院內,十八歲的林馥坐在長桌對面,笑著對暮照白說,「來的路上我已經看見了,院子裡面,已經建好了焚屍爐。」
暮照白看著他,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一直住在精神病院內,與世隔絕的緣故,十八歲的林馥,跟他三年前的照片並沒什麼分別,最多就是個子抽高了一些,時光催人老,卻偏偏放過了他,或許正如某些人所說,他是上帝的寵兒。
「你的女性人格就是在這個時候產生的嗎?」暮照白盯著他,問,「是不是因為你母親的做法讓你感到反感,所以潛意識裡塑造出了另外一個完美的,可以保護你的母親人格?」
林馥似乎被他的說法逗樂了,他哈哈笑道:「不不,她的年紀可沒那麼大。」
「那在你心裡,她是什麼樣子的?」暮照白覺得自己快要接觸關鍵點了,「還有,她是什麼時間出現的?」
「她是個在校大學生,年紀比我大一些,但最多不會超過四歲。個子不高,但是力氣很大,在學校似乎沒什麼男人緣,但很有女人緣,大家要打老鼠啊修電腦啊或者搬書啊,都會找她。」林馥似乎很喜歡這個話題,他聲音雀躍,甚至放下了手裡的紙花,專心致志的回答這個問題,「不過她也不是什麼人都肯幫的,通常來說,不熟的人想讓她幫忙辦事,就得餵她好吃的東西。」
暮照白感覺有點怪怪的,這已經不像是在描述自己的某一個人格的語氣了,而像是討論戀人的語氣……
「我非常非常喜歡她。」林馥閉上眼睛,在胸口劃了個十字,然後睜開眼,棕色的眼睛裡閃動著動人的光輝,像是小孩子站在教堂裡,抬頭看著彩色琉璃花窗,光芒穿過窗戶,打在他的眼睛裡,他憧憬而又癡迷的說,「她是上帝賜予我的天使,在我最痛苦的時候,來到我的身邊……」
同一時間,某個社區公寓內。
卷卷看著手裡的那本綠皮本子,看著上面寫著的那行字。
「你好,我身體裡的另一個我。」
卷卷看了一會本子之後,重新把本子塞回小熊布偶裡,拉上拉鍊,丟到床頭櫃上,然後自己在床上躺好,拉上被子睡覺。
她真的很希望這次的事情只是一個意外,希望一覺醒來,她已經回到了自己的熊窩裡,然而當她再次睜開眼,發現自己坐在一張電腦桌前,電腦裡正在放一部外國電影,外語原聲,中文字幕,她懷裡抱著小熊布偶,肚子餓得咕嚕嚕直叫,看看牆上的時鐘,已經是六點半了。
卷卷先去廚房裡盛了碗飯,就著幾道中午留下來的剩菜吃,吃完以後,回到客廳裡,抱起小熊布偶,拉開拉鍊,將綠皮本子拿出來,然後重新翻開。
「我知道你看見我的留言了,還知道你剛剛跑去睡懶覺了,為什麼不回答我?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啊,我叫李寶寶,你以後叫我寶寶就好了。」
這一次她還挺貼心,怕卷卷找不到筆,所以連筆都準備好了,一併夾在綠皮本子裡。
卷卷把那支圓珠筆拿起來,轉了轉筆,然後隨便寫了個名字:「我叫紅領巾。」
有了林馥的前車之鑒,她絕不會再將自己的真名透露給任何一個附體物件……小刀屬於一個意外,她在他面前已經沒有秘密了,他連她的血型和罩杯都知道。
寫完這行字之後,卷卷覺得腦袋一震,眼神恍惚了一下,等視線再次清晰時,本子上已經多了一行字,小女孩的稚嫩字體,在她的留言下接著寫道:「身為我的第二人格,你怎麼可以叫這個名字?太沒格調了!我給你重新起一個,就叫安琪兒吧!」
安琪兒?天使?
卷卷嘴角抽搐,這個稱呼又讓她想起了不好的回憶。
不過算了,反正就是一代號而已,紅領巾和安琪兒也沒什麼區別,都是給社區人民送溫暖的勞模啊!只不過後者多了一對雞翅膀!
「行啊,你就叫我安琪兒吧。」卷卷在本子上寫道,「寶寶,你知道什麼叫做第二人格嗎?」
兩人短暫交換了一下身體的控制權,小女孩在本子上留下來的話充滿鄙視:「你當我傻啊?《黑天鵝》《美麗心靈》《變相怪傑》我都看過了,我當然知道第二人格是什麼樣的!」
……這個年紀的小女孩不是應該看《巴拉巴拉小魔仙》或者《熊來了》嗎?看那麼多精神分裂電影幹啥!
而且卷卷覺得她並不是真的懂什麼叫做第二人格,只是受到電影影響,想當然的把自己當成了所謂的第二人格。
跟她解釋起來也麻煩,卷卷乾脆就默認了這個設定。
對她而言,最緊要的事情,是趕緊弄清楚她為什麼會被困在這具身體裡,然後找到辦法回去。
在這件事上,卷卷覺得最有參考價值的就是林馥,他們兩個人有很多相同點,當然也有很多不同點……比如林馥跟她說話的時候,就不需要通過紙筆,他們直接就能在身體內進行交流,簡直就像真正的主人格和第二人格一樣。
雖然很不願意回憶當初的事情,但是為了回去,卷卷還是忍住難受,盡力回憶了一下當時的情況,回憶了一下當年的林馥,然後在本子上寫道,「你為什麼會想要我……想要一個第二人格呢?」
小女孩的回復是:「因為我在電影裡看到過,第二人格都是很厲害的,我做不到的事情,你肯定能做到!」
卷卷回道:「那你還是趕緊分裂第三人格吧,因為我擅長會吃啊!你吃不完的剩飯剩菜我一個人全能吃完!」
小女孩:「……」
卷卷:「無話可說,你就不必特地打這麼多點了,浪費紙啊!」
小女孩簡直是要崩潰,接下來的每一筆都寫得又重又深,字裡行間透出一股極大的怨念:「為什麼啊!別人家的第二人格就那麼厲害,要麼會跳芭蕾舞,要麼會超能力,輪到我的第二人格就只會吃吃吃!」
卷卷:「怪我咯?」
之後連續四小時,小女孩都拒絕跟她交流。
等到她上床睡覺以後,卷卷才再次取代她,在這具身體內甦醒過來。
房間裡沒有開燈,卷卷躺平在床,看著黑洞洞的天花板,在心裡對自己說:「你得有點耐心。」
如果這次發生的事情,是三年前那件事的翻版的話,如果這個小女孩是另外一個林馥的話,那麼他們可以困住她,也只有他們可以放走她。
她得有點耐心,讓這小女孩討厭她,厭倦她,繼而把她從身體裡逐出去。
忽然吱呀一聲,房門被人推開,有人輕手輕腳走進來。
卷卷急忙閉上眼睛,裝成一副已經睡著的樣子。
過了很久,耳邊一點聲音都沒有,卷卷以為人已經離開了,就慢慢睜開眼睛,黑漆漆的房間裡,沒有開燈,她看見一個人坐在床邊,眼睛在黑暗裡閃閃發光,一言不發的注視著她。
卷卷嚇了一跳,過了一會,才看清楚是眼鏡的反光。
「怎麼還沒睡啊?」他見卷卷醒來,笑著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腦袋,對她說,「早點睡吧,明天還要上課呢。」
說完,他站起身來,一隻手背在身後,也不轉身,就這麼一步步倒退著走到門外,人站在門口,對卷卷笑道:「晚安,寶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