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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女配逆襲記》第3106章
第3104章 替天行道5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應該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叔叔,我現在的生命受到了威脅,我害怕,非常害怕。」寧舒一邊說,身體在顫抖。

 「你的監護人要不同意,這件事沒法進行。」

 「沒關系,我可以自己做主的,我媽媽她是大人,顧慮多,我是小孩子,我想不了那麼遠,我不想死。」

 「我可以尋求法律的援助,我不可以嗎?」寧舒淚眼汪汪看著警察。

 怎麼說,不能吧,人家把未成年保護法都說出來了。

 最難搞定的是這個小女孩。

 如果反駁不就是說法律沒用嗎?

 「那你寫一份陳情書吧,我們拿上去處處理。」

 「到時候碎言碎語很多。」

 鬧成這樣,談論的人肯定很多。

 「就算要報道,難道不給我打馬賽克?」寧舒反問道?

 連犯罪的人被報道,都會打個馬賽克,她一個受害者,還是女孩子,還是女孩,難道都不打馬賽克?

 警察:……

 小孩子也不好惹,不好惹!

 警察走的時候,寧舒說道:「請叔叔們好好拘留他們,他們一出來,肯定會到醫院來的,他們一定會殺了我的。」

 警察:「……你放心,會先拘留。」

 寧舒一臉鼻涕眼淚朝警察笑,「謝謝你們。」

 如果這件事當地不受理,那就只有跨地域處理。

 小孩子沒人權沒人格,就算有什麼,也是監護人說了算。

 寧舒慢慢躺下來,媽蛋,疼啊。

 女人要善良優雅,但也要有利刃和鋒芒,沒有利刃和鋒芒,善良也不叫善良。

 如果現在退讓了,就是善良,寧舒嗤笑了一聲,快別逗了,觀念都不一樣,還指望兩個爸爸能知道錯了,然後知錯能改。

 不,他們認為自己沒錯,不光沒錯,還有功呢。

 不光解決了一個髒東西,還替法官省了事情。

 好歹學過了一些巫法則,不知道能不能用。

 寧舒躺在病床上,嘴裡念念有詞詛咒兩個人。

 詛咒王志勇前列腺.炎,上廁所痛死,然後輻射到蛋疼。

 詛咒李建明刀掉在腳背上。

 法則力量基本不能使用,寧舒只能詛咒一些小事情,至於有沒有用還不一定呢。

 可惜了預言法則,也許加上預言,說不定能產生作用。

 第二天,許鳳到了醫院,提了一些吃的,有些生氣朝寧舒問道:「我去派出所,聽說你寫了什麼陳情書,靜靜,你想做什麼?」

 「胳膊擰不過大腿,都是一家人。」許鳳都要操心死了,看表情都要哭出來了,忍不住埋怨道:「你這孩子怎麼這麼不聽話呀。」

 寧舒問道:「為什麼不能做,有法律的幫助,也有免費律師,耗費的只是時間。」

 在兩方身份地位都一樣,勝負已經很明顯了。

 這樣還委屈自己,別人不會感動的。

 寧舒問道:「如果回去爸爸殺了我呢?」

 「怎麼會了,他們應該知道錯了。」

 寧舒:……

 自己的生命系在別人的身上,這是多麼愚蠢的事情。

 希望對方能夠仁慈放過自己嗎?

 或者任由對方侵犯,用愛來感化她的繼父嗎?

 親生父親要殺也伸長脖子任殺?

 寧舒非常非常想告訴許鳳,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不反抗只能欺負死,以死亡為代價,那個時候來哭有什麼用。

 哭瞎都沒用。

 只有豁出命去搞,如果都是死,寧願拉著對方一起死。

 許鳳臉上的責怪之意讓寧舒閉嘴了,叫不醒裝睡的人,免得浪費口水。

 許鳳的心中抱著僥幸,也許就這麼過去了,也許以後就平安喜樂了。

 鬧起來沒有好處,這段婚姻可能要崩了。

 許鳳也許可能接受不了自己再次離婚吧。

 苦命啊!

 許鳳一邊抹淚,一邊給寧舒盛飯,喂給她,這讓寧舒感覺頗為無奈。

 要說對女兒不好吧,也不算不好,但是好呢,在這種事情上又選擇和稀泥。

 不敢向前邁一步,圍著一泡狗..屎,也許聞慣了,惡心慣了,也就習慣了。

 入鮑魚之肆,久聞而不知其臭。

 「媽,這件事不會這麼結束的,既然都鬧起來了,兩個爸爸會覺得我們挑釁了他們,既然已經做了,就做徹底,我需要你的支持。」

 「以後我給你養老,讓你過舒服的日子,沒有爸爸,就沒有男人,咱們娘倆過舒舒服服的日子。」

 「掙的錢咱自己花,想買什麼就買什麼,錢不會被叔叔拿去賭了,咱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這樣的日子不好嗎?」

 即便是怪異了一點,但是日子過著舒服呀。

 許鳳搖搖頭,「你還小,有些事情不是這麼簡單的。」

 寧舒:「能復雜到程度?」無非就是願不願意做而已。

 害怕,惶恐。

 「媽,現在爸爸要殺我,你能保護我嗎?」寧舒問道。

 之前許鳳就被在門外了,裡面發生的事情許鳳無能為力。

 有時候體質就是這麼神奇,感覺許鳳就是渣渣接收器,碰到的男人不是渣就是賤。

 讓人生陷入無法動彈的沼澤的中,這個時候就要拼。

 「那你把你爸爸和叔叔送到班房裡嗎?」許鳳問道,「等他們出來了,還不是這樣。」

 寧舒說道:「等他們出來了,我都長大了,而且能不能找到我還不一定呢。」

 現在的事情都沒有搞定,還操心將來的事情。

 不解決了,就沒有將來,現在操心將來的事情,瞎操心。

 寧舒抓著許鳳的手,認真說道:「媽媽,相信我,我什麼沒有遭受過,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我都能冷靜下來。」

 「現在要做的事是不讓事情再發生在我的身上。」委托者是未成年人,這個身份是個限制。

 如果委托者成年了,她想怎麼做就這麼做。

 離開這個地方也是可以的。

 爭取把許鳳爭取到自己這邊來,如果許鳳還是這樣,寧舒也會放棄爭取她,自己做自己的,無需顧慮她。

 就算沒有錢找律師,有援助律師,如果官司打贏了,也要讓對方賠錢。

 精神損失費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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