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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賜》第32章
★第三十一章

  程世感覺自己真的老了,以前一直沒有這種意識,總覺得自己還有很多年可以做夢,可以由著自己的心情做很多事。可以忽略很多自己原本不想要的。就像曾經的那段婚姻。

  如今的程世已經清醒地意識到自己已經有了一個兒子,而且他已經到了可以決定自己命運的年齡。這也就宣判著他的衰老。衰老的標誌就是程世變安分了,與曾經一天到晚吃喝嫖賭,縱欲淫蕩的程世相比,如今的他已經學會老老實實坐在一個地方靜靜地喝他的名酒,抽他的名煙,看著他的名男人。

  從程寒瀧的母親再婚的那天起,厲中信感覺程世就死了,他綁著程世,輕易地制服了他,沒有讓他去繼續破壞別人的生活。不是他厲中信突然發了善心,只是他不想程世再受到傷害。

  厲中信在外裡是一個神話般的人物。少年成才,隻身一人來到北京就敢一個人闖出他的天下。什麼規範,什麼定理,到他身上統統不奏效。可內裡卻是一個感情正常的人,而這個感情正常似乎只限定在程世身上。從程世23歲跟著他,到如今雙方都已經是人到中年,厲中信仿佛從來沒覺得自己對程世的態度發生過改變。

  就算他知道那天綁不住程世的心。

  就算他知道日後程世一定會報復他,不是表面的幹一架,而是真正的扒你的皮,抽你的筋。

  他還是這麼做了,就因為一個簡單卻無法說出口的原因。

  厲中信第一次見到程世的時候,他已經打出了自己的天下,那是他就對程世說:“程世,你入了這個道,就別想唧唧歪歪搞一些有的沒的,在這裡,所有原來沒的,都將會有;所有原先有的,也將會沒。”可是從說話的那一刻起,厲中信就自己先背叛了這條自己定的原則。

  他以為自己不需要任何感情的陪襯,從小就沒有,長大也不稀罕。他以為有時候自己心情來了什麼東西都是他呼之即來的,哪怕現在他要一個人對他的愛,興許幾天就可以讓一個女人或是男人對他死心塌地。

  他沒覺得自己缺什麼。可一見到程世,他就發現自己開始想要一些東西了,這些東西是他原本不屑的,結果程世居然敢不給,死死守著,於是厲中信開始用一些手段牽制他,不給可以,我不會死皮賴臉地去要,但是你不能給別人,如果你非要逆著我,我寧願摧毀你,把你訓練成一個什麼也不想要的人。

  厲中信第一次把程世脫光綁著他,是因為他總是偷偷拿走厲中信的那把寶貝槍,厲中信扒掉他衣服的時候才發現原來有的人的身體是可以奪去別人的呼吸的。於是他變態地喜歡上了欣賞這具身體和程世臉上欲放抗卻無能為力的表情。

  他見過很多別人在自己面前裸體的種種表現。青色的,羞恥的,熱情的,可看了程世的就覺得原來自己看的那些都是做作的,都是加了一些情欲和思考了之後做出來的反應,只有程世的表情是原生態的。他把那把跟了他很多年的手槍送給了程世,只有厲中信自己知道,那把槍就是他唯一的親人。

  事過之後程世依舊不長記性,屢綁屢犯,殊不知自己反倒和了厲中信的意,成了主動送上門的美餐。

  程世從沒挨過厲中信的打,有時候他見到一些血腥的場面還納悶為什麼自己從來沒體驗過這種懲罰,比起被別人脫光了羞辱,程世反倒更喜歡痛快一點的。但是他的夢想最終還是破滅了,厲中信絕對不會讓別人去選擇懲罰方式。

  厲中信記得程世來的第一天對自己說的話:“我不想幹活,我想一邊打架一邊過癮一邊就把錢掙了。”

  厲中信當時就笑了出來,他竟然幼稚到把生活和電影定義到一起,認為光靠搶就可以過上風光的生活。不過你想要品嘗那種生活,我就先讓你做幾天美夢,陪你玩幾天,然後再教會你真正的道路應該是如何走的。

  於是厲中信拿來很多閒錢來構築程世心中的那個海市蜃樓,卻沒想到這個美夢厲中信讓他作了十多年都不願意叫醒他。就算日後自己對程世的縱容都到了世人皆知的地步,厲中信也沒覺得自己做的有多過頭。

  厲中信深深記得程世當時的樣子。

  那時候的程世戴著一頂小帽子,滿臉的陽光,偽裝出來的痞氣在厲中信面前顯得幼稚可愛。厲中信有一種想要把他弄灰暗的衝動,終於有一天他如願以償了,他又開始懷念程世最初的陽光。

  但是這個方程式只能從前推到後,卻不能反過來推,不管是陽光或是灰暗,程世身上都帶著符合那種風格的美,這種美打破了厲中信的很多承受底線。

  他還記得程世第一次打架弄得鼻青臉腫然後興奮地朝自己要賞來的情景。就像一個街頭小流氓,小混混,甚至還帶著一點兒書生氣。他那時從不隱藏自己的心情,想什麼就馬上表現出來。若是他對厲中信不滿,他也可以馬上揮拳就上,不管日後是不是要被大卸八塊。

  程世曾經對厲中信說:“我也努力過,過平常人的生活,有自己愛的人,然後沒事就看看書。我喜歡看書,我甚至還會作詩,如果忽略我的作風問題,在學校我就是一個才子。”

  厲中信馬上說:“那你給我作一個!”

  程世想了想,對著月亮就來了一首煽情的,念完了之後還加了一句:“你這種人是不會理解它的好的。”

  厲中信當時什麼評價也沒給,其實他都懂。

  程世愛上了鞏志,一個男人,他自己不知道,他以為那就是兄弟之情,以至於當鞏志愛上當年的程寒瀧的媽媽,他都覺得自己無法忍受的原因是因為鞏志沒有和他去分享兄弟該分享的一切。

  他不願意看見鞏志和女人在一起,他就這樣唯一一個朋友,任何人也不能搶走。如果鞏志一定要和她在一起,那麼程世就乾脆搶了他,這樣鞏志就還只有他一個朋友。

  等到他明白自己曾經是愛上了鞏志的時候一切都晚了,這段感情早已成為過去時。其實也沒有什麼好遺憾的,鞏志是個普通人,就算知道了程世的這種畸形的愛給的最多的也就只是寬容。

  但是現在程世不愛了,其實他早就不愛了,他只是在為年輕時候的那段感情耿耿於懷。他記的是他們之間的糾葛和過節,而那一直刻骨明細的愛就被這種東西和時間給腐蝕了。

  程世從沒認為自己對厲中信有過感情,因為他一直認為厲中信不會賦予別人感情,所以他從來都不冒這個險。儘管有的時候程世真的感覺厲中信的眼神是關心他的,厲中信的那些縱容不是靠幾個好心情就支持了這麼多年的,他也會努力去勸服自己打消這個奢望。

  等到程世老了他才慢慢明白,雖然他的容貌在厲中信眼中依舊是風韻猶存。但程世的心已經變得脆弱了,有時候他會在厲中信懷裡找個地方躺著,然後問:“我當年也挺純情的吧?”

  厲中信便會笑著點點頭,抱著他做一陣翻雲覆雨的運動,程世不再為了那麼一丁點小事糾纏了,就從厲中信在鞏志結婚的那天和程世說的那句話開始。

  他說:“你要鬧就使勁的鬧吧!我以後不會再綁著你了,你要幹什麼隨你,這是最後一次了。”

  從那以後,程世真的不再鬧了。

  厲中信以為他的心死了,其實程世的心是在死了若干年之後又活了。這次是為了厲中信。一個陪了他將近20年的人,一個沒辦法了就會把程世脫光了綁起來的人,一個程世要什麼他就給什麼的人,一個命令程世不要被感情之事牽絆自己卻深陷其中的人。

  程世覺得自己也該知足了,就算有些東西不直說出來,或是不願意去承認和服輸,它也是真真切切存在的。厲中信愛他,就像他已經愛上了厲中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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