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10.現世——初始
「出國了?」尉勳看著視頻電話中的人, 冷冷道,「他出國了, 你為什麼還在國內?」
「抱歉,勳爺, 尚先生偷偷訂了兩張機票,中途趁我不注意上了另一架飛機。」
「去了哪裡?」
「F國。」
尉勳參加完商會, 當天晚上便訂機票飛往F國,但在追查到的酒店裡並沒有找到尚可, 線索到這裡便中斷了,直到他回國,也沒有半點消息。
起初,尉勳絕對相信尚可不會丟下自己的研發成果一走了之。但是,當他發現戚辰也在差不多時間失蹤後, 心中便產生了懷疑。雖然他沒有限制尚可的自由,但憑他一己之力,不可能消失得如此徹底, 唯有戚辰有這個能力也有足夠的理由送他離開。
「Evan, 無論你用什麼手段,盡快幫我把他找到!」
這邊,尉勳正循著虛假的線索在幾個發達國家尋找尚可,卻不知道尚可被他家人扔在了大洋彼岸一個默默無聞的偏僻村鎮。
這裡沒有正規的治安隊,隱藏著不少非法窩點,魚龍混雜,信號極差,每天只有一趟出入村鎮的破舊客車。
尚可在垃圾堆裡滾了幾圈,將自己弄得像一個四處遊蕩的混混。花了一天時間走街串巷,將地形環境摸了個通透,順便從幾個小偷身上「借」了一點錢。
適應兩天後,尚可採辦了一些生活物資,便坐上了前往g城的客車。離開前,他用小刀在自己醒來的那個巷子牆壁上刻了一個機器人圖案,隨後加上一個箭頭,指向g城。
【我來時一無所有,走時兩袖清風——20.7.2】
尚可並不急著聯繫國內的親友,也沒打算立刻回國。尉家人下手如此狠絕,現在回去也只是給自己添堵。
g城是T國某個三線城市的下級縣區,人口不過三十幾萬,生活水平相當於國內八、九十年代。尚可在這裡逗留了一週多的時間,主要是為了辦理一些相關證據。證件當然是假的,不過他可以利用黑客技術將它變成真的。雖然經不起深入調查,但用來購票、通行、抽檢、打零工等等還是沒問題的。
辦理證件期間,尚可沒法打工賺錢,只能跟著一位拾荒老人到處撿垃圾,順便瞭解一下這裡的風土人情。
尚可並不覺得拾荒是一件十分丟臉的事,面對他人的嘲諷輕蔑也毫不在意。每天和老人早出晚歸,撿著瓶瓶罐罐,吃著一兩塊的乾麵包。老人很健談,尚可喜歡聽他講敘各種誇張的奇聞異事。偶爾也會遇到一兩個小混混,但都被尚可輕鬆解決掉了。
T國是不禁-槍的,而且還有各種錯綜複雜的種族矛盾。特別是在相對貧窮的區域,治安更加惡劣。所以尚可平時行事極為低調,日落之後絕不出門,以免招惹不必要的麻煩或者平白無故被人給嘣了。
十幾天過去,倒也平安無事。尚可拿到證件後,便告別拾荒老人,搭上客車前往下一個城市。離開前,同樣在某個地方留下了信息。
一路走走停停,不知不覺穿越了數十個城鎮。在此期間,他端過盤子,發過傳單,擺過地攤,偶爾還做過義工。最後,他終於確定了自己的主要職業——流浪藝人,帶著一把二手吉他,每天在街頭巷尾人口聚集的地方彈唱賣藝,雖然收入不多,卻勝在愜意。
閒暇時,他也沒忘記關注國內的新聞。最先讓他吃驚的是尉家老爺子突然中風入院,上層陷入暗潮洶湧的換屆風波。不過尉家底蘊深厚,雖然有些動盪,卻不影響大局。
從零星的花邊報導中,尚可得知尉勳還在國內主持科技園的建設,順便和某位女鋼琴家約約會、喝喝茶。
尚可坐在網吧,一邊咬著漢堡,一邊瞪著網頁上的大幅圖片。該死的傢伙,他在外國啃草,他卻在國內偷香。
「你完了,你知道嗎?」尚可惡狠狠地指著圖片中的某人。
他三下五除二地將漢堡吃完,又喝了幾口飲料,擦擦手,然後開始在鍵盤上活動起來。
Z國,實驗室中。
一群技術員正在分析機器人初號的程序代碼,然而一兩個月過去,他們並沒有研究出太大的成果。更準確地說,他們研究出來的成果,與預期完全不同。按照這個代碼重新編譯程序,根本沒有初號那樣的智能,僅僅比目前市面上的機器人稍高一點,但這樣的差距不足以讓他們的產品脫穎而出。
最後,他們得出兩種可能,一是初號的智能被誇大了;二是真正的核心代碼並不在初號身上。
他們並不知道,尚可研發的機器人擁有識別主人的功能,除了主人之外,任何人都不能篡改核心程序,一旦觸發警報,初號的主程序立刻會通過網絡,逃入尚可在網絡中預留的安全屋。
當尚可開啟安全屋時,初號立刻順著數據流找到他的位置,潛入電腦,通過攝像頭掃瞄面部,然後用語音驗證他的身份。
【可可,好久不見。】初號無喜無悲的聲音從耳機中傳來。
「好久不見,初號。」
【可可,我的身體被壞人霸佔了,你一定要幫我搶回來。】
「沒問題,等我回去就幫你教訓那些壞蛋。」
【可可什麼時候回去?】
尚可想了想,回道:「等他找到我。」
「Evan,還沒有可可的消息嗎?」尉勳面色陰沉地望著窗外華燈閃爍的夜景。
「抱歉,勳爺,還沒有找到。」Evan頓了頓,又道,「不過我們找到了戚辰。」
尉勳眼神一凜:「他在哪?」
「兩個小時前剛剛登上前往T國的飛機。」
「T國?」T國和F國相隔十萬百千里,與情報中的路線完全相反。
「戚辰讓我給您帶一句話。」
「什麼話?」
「『早知如此,我就算拼了這條命,也不會讓他留在你身邊』。」
尉勳皺眉,什麼意思?可可不是被他藏起來了嗎?難道這件事另有隱情?
「Evan,重新梳理可可失蹤的線索,與他接觸過的任何一個人都不要放過。」尉勳像是想到什麼一般,臉色越來越難看,「另外,立刻給我訂一張前往T國的機票。在我抵達T國前,希望你能調查出新的結果。」
尚可背起吉他朝河岸走去,準備開始新一天的賣藝生活。
天氣逐漸轉涼,尚可的手指被凍通紅,眼神卻依然明亮。
他坐在長椅上,輕輕彈唱著悅耳的歌曲,為來往的人們驅趕寒冷和疲憊。
正在這時,一個人影緩緩走到他身邊,熟悉的氣息讓尚可心頭劇跳,驚喜地抬起頭,看到的卻是……戚辰?
為什麼會是戚辰?為什麼是戚辰?為什麼是戚辰……這句話不斷在腦中循環滾動。
尚可怔怔地望著他。
「我來接你回家了。」戚辰朝他伸出手,在他的掌心中,赫然有一顆小小的黑痣。
尚可一臉疑惑,在他記憶中,戚辰的手心並沒有痣,如今為什麼會突然多出一顆痣?而且他身上的氣息也變了,變得如此熟悉。如果不看他的臉,他幾乎以為眼前的男人是尉勳偽裝的。
「可可。」戚辰坐在他身邊,輕輕將他擁入懷中,「對不起,我來晚了。」
尚可身體僵硬,右眼不停跳動,思緒有些混亂,任由戚辰裹著,帶上出租,一路駛向酒店。
「先在這裡休息幾天,等你的證件下來,我就帶你回家。」戚辰關上門,望著尚可挺直的背影、紅腫的手指以及身上灑落的寒霜,忍不住一陣心酸,伸手緊緊抱住他。
「戚辰?」
「對不起,對不起……」戚辰將頭埋在他的頸側。
尚可身體有些發熱,感覺此刻抱著他的人就是他的愛人,但他明明是戚辰……
出神間,嘴唇一熱,戚辰不管不顧地吻了上來。
尚可猶豫了兩秒,隨即突然感覺大腦一陣刺痛,神智一清,猛地推開戚辰。
「我累了,先去洗個澡。」尚可快步走進浴室,留下一臉沉凝的戚辰。
靠在門上,尚可仰頭望著天花板,眼中閃過一絲明悟。
就在剛才那一瞬間,他終於確認了。
他不是自己的愛人。
他是……勿獨。
將辰霄和守默送入詛咒輪迴的罪魁禍首。他身上熟悉氣息,應該是屬於辰霄留在輪迴燈中的那一魂。
難怪系統一直沒有提示,因為它被覺醒的勿獨控制了。
難怪輪迴燈會在這一世被激活,因為勿獨也轉世到了這個世界。作為輪迴燈原來的使用者,雖然已經失去大半詛咒之力,但他的記憶,足以讓他重新獲得輪迴燈的掌控權。
面對恢復記憶又擁有系統的勿獨,他和尉勳恐怕都不是對手,即使他已經沒有法力,但系統就是他最大的金手指。
尚可握緊雙拳,眼看就剩下最後一世輪迴詛咒,難道要功虧一簣?那他之前不停找死豈不是都白找了?
找死……
尚可眼中一亮,似乎捕捉到什麼關鍵。
輪迴重啟的任務是什麼?是讓他在不同世界英勇赴死。
「赴死」是詛咒。
但「英勇」,是契機。
他之所以能夠獲得回溯之匙,是因為英勇值的積累。所以,「英勇」就是破除詛咒的關鍵!
經歷了那麼多世,勿獨對輪迴燈的控制早已被削弱。只要他完成最後一個英勇任務,應該就能徹底打破禁-制,擺脫勿獨的詛咒。
所以,他還是要英勇地死上一回啊。
尚可望著鏡子中的自己,視線逐漸模糊,心中既有解脫的喜悅,又有離別的傷感……
兩個小時後,尉勳帶著兩名親信登上了飛機。
飛行了數十個小時,剛剛走出機場,尉勳便收到了Evan的信息。儘管他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但還是被真相刺痛了。他完全不曾懷疑過他的家人,自以為瞞得很好,結果他們早就暗中佈好了局。利用保鏢的家人威脅他,騙取可可的信任,等他完成研發,立刻將他如同垃圾一般處理掉。
想想父母這段時間表現出來的若無其事,屢次利用爺爺的病情絆住他的腳步,逼他去相親,製造虛假的線索混淆視聽。自始至終,他都沒有懷疑到他們身上,一直專注於尚可和戚辰的奸-情上。
「他現在在哪?」尉勳聲音冰冷地問。
「我只查到最初的地點:斯魯鎮。」
死路鎮?
「MD!」這是哪個混蛋取的地名,聽都沒聽過!
尉勳讓保鏢租了一輛車,然後風馳電掣趕往目的地。
在路中,尉勳已經對斯魯鎮有了一個大概的瞭解,簡單來說,這就是一個治安混亂、充滿黃、賭、毒、暴的貧瘠鄉鎮。
尉勳簡直不敢相信尚可被送到那種地方會遭遇什麼!
「混蛋!」尉勳重重砸了一下車窗,「快點,再開快點!」
車子一直行駛了三天才遞到斯魯鎮。
尉勳首先找到當地的幫派首領,給他們看了尚可的照片,然後出錢讓他們幫忙尋找。同時還聯絡了自己的人,讓他們盡快趕過來。
尚可是外國人,雖然做了偽裝,但還是很快有了消息。
「是這裡嗎?」尉勳看著眼前這個陰暗潮濕的巷子,臉色難看到極點。
「是的,我當時看到他就是從這裡出來的。」一個當地人顫巍巍地說道。
尉勳抿了抿唇,邁步走進這個巷子,一股難聞的氣味沖鼻而來,地上到處都是散亂的垃圾和油黑髮臭的污水。
尉勳高大的身軀讓狹窄的巷子顯得更加逼仄。
尚可就被人扔在這種骯髒的地方?一個人,身無分文,無依無靠。他會說T國語嗎?沒有錢怎麼吃飯?睡在哪裡?有沒有被人欺負?
尉勳猛地朝牆上錘了一拳,眼中滿是懊惱和憤怒。正在這時,眼角餘光突然不經意瞥見牆上的痕跡。
【我來時一無所有,走時兩袖清風——20.7.2】
→g城。
親愛的,來找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