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他這個人畢竟還是有用的
羅用他們到長安縣府去告官。
長安縣令對那閻六也曾有過些許耳聞,這時候再問左右吏員那閻六的來路,便有一個知道內裡的吏員湊上前來,與他細說一番,長安縣令聽聞對方竟然是恭王李博義手底下的人,便覺十分頭大。
這位長安縣令也是大家族出身,家族力量頗為強大,要不然也輪不到他來當長安縣令。
只是有力量歸有力量,那些皇親國戚,卻也不是隨便就能動的。
別看那些大臣小臣整天在朝堂之上彈劾這個彈劾那個,其中不乏皇親國戚,比如說李世民的兒子就經常被彈劾。
但是說白了,在皇帝面前彈劾他兒子他親戚,跟向皇帝告狀也沒多大區別,就算會向皇帝施加壓力,那也都是拿捏著分寸的。
李博義兄弟在那些皇親國戚中也算是不成器的,家裡妻妾成群,整日的吃喝玩樂,與李二的血緣關係也比較遠。
但是再怎麼樣,他到底還是皇家的人,就好比那些商賈忌憚恭王府,這些大臣也都是比較忌憚皇家的,吵歸吵,懟歸懟,當今這位皇帝也算是比較能忍,但是對皇家的人動手,那就不一樣了。
長安縣令遣了人去傳閻六,官差到了閻六家中,果然被告知閻六這時候正在恭王府中,於是他們又往恭王府而去。
官府的人過來的時候,李博義正與閻六說話,聽聞羅三郎把閻六給告了,再加上先前自家僕婦在阿姊食鋪吃癟的事情,李博義簡直怒火中燒,不過是一個鄉下出身的農舍奴,一個小小的從七品上,竟然也敢這般不將他放在眼裡。
憤恨之餘,李博義也知此事不能鬧大,眼下還是先過了這道坎,待到風聲稍過,再慢慢整治那羅三郎不遲。
這回這事,說實在的他也不認為羅用真正能把他給怎麼樣了,皇帝總歸還是他堂叔,就算他李博義做錯了什麼事情,只好不是造/反,便也出不了什麼大事情,乖乖聽那幾句訓斥便是。
於是他讓人帶話去長安縣府,說是自己先前並未聽聞此事,待他查問一番,閻六若是果真有那諸般惡性,一定將他綁了送官,絕不姑息徇私。
這話說的好聽,實際上官府查案,哪裡輪得到他一個不相干的人來查問,而且也沒有說具體什麼時候才能給個回复,擺明了就是要拖延時間。
李博義也不能不管閻六,畢竟自家也有一些錢財就是經由閻六之手在經營,拿回來的錢帛,遠遠超出正常水平的數量,這一次閻六若是深陷牢獄,被人一審兩審,最後把他這邊的事情也跟著抖落出來,那他不是也得跟著吃掛落。
長安縣府把李博義的話直接轉述給了羅用,羅用沒有他想像的那麼好打發,這時候兩人就坐在長安縣府後衙,羅用當面問他說:「那恭王若是一直沒能查問出一個結果來,這案子便要一直拖延下去?」
「三郎何需這般心急,等上一兩日又有何妨?」縣令端起茶盞,垂眼看了看杯中茶湯,似有些漫不經心地說道,他的態度已經很明顯了。
站在長安縣令的角度來說,最好是等李博義自己去找找羅用,讓他把這案子給撤了,他們兩邊要怎麼協調怎麼爭鬥,誰吃虧誰佔便宜,都跟他的長安縣府沒關係。
從羅用提供的這些證據來看,那閻六作惡的事情肯定是板上釘釘沒跑,他如今這般處理,這般態度,將來很可能會給自己招來罵名,但那又能如何,總比直接葬送自己的仕途、又影響自己背後的家族來得好。
不吭不想就敢對皇族下手的官員,皇帝忌不忌憚?自己背後的家族,又將會給皇帝留下一個什麼樣的印象?
明知這長安縣令的態度,羅用便也不在這裡多費口舌。
那些蹲守在長安縣府外面閒聊打磕等結果的,見羅三郎等人出來,便紛紛問他:「怎樣,這案子可斷了?」
羅用勉強笑了笑,向眾人拱手道:「恭王府那邊言是還需查問一番。」
「那他們要查問到何時?」這些人也不是沒腦子,一聽這個話,其中不少人便覺出不對味來了。
「這楊縣令平日里瞅著也是不錯,怎的今日竟是這般辦案?」這位楊縣令剛剛上任沒兩年,因他年輕有為,人長得帥,斷案公正,不少坊間百姓對他都頗愛戴,沒想到今日竟會這般。
「羅某有事,先行一步,多謝諸位與我一同走這一趟。」
對於這種情況,羅用心中並非完全沒有準備,既然長安縣府這條路走不通,那他就只好再試試其他路子,總沒有輕言放棄的道理。
離開長安縣府以後,羅用先去找了白二叔,經由他的引見,見到了白二叔的父兄,與他二人提及此事。
之後羅用又去了幾個地方,只要是他認識的,不管有沒有交情,交情深淺,全都拜訪了一遍。
道也不是求著這些人幫他出頭,反正事情給他們說了,究竟要怎麼做,他們自己判斷就好。
畢竟在朝為官也是要講究能力的,除了自己的本職工作,其他時候該出風頭也得要適當地出出風頭,太過低調的話,很容易會給人留下無能的印象,如何能夠適當表現,言之有物,也是這些經常上朝的人需要考慮的問題之一。
現在,羅用就給他們提供了一個話題,他手頭上證據確鑿,這時候他們若是對那恭王李博義開撕,完全可以撕得有理有據,義正言辭。
而且這些人裡面也不乏與羅用有交情的,或者是敬佩羅用為人的,或者是單純只是在正義感的趨勢之下,他們也願意在朝唐之上站出來說這個事。
當今聖人素有善於納諫知名,廣開言路,對於朝堂之上的吵吵嚷嚷,一直也都表現得頗為寬容,這些大臣連皇帝的短處都敢直說,彈劾那些皇子們根本就是日常,更別提區區一個恭王了。
於是二月十一這一日早朝,羅用與恭王李博義雖然都不在場,但朝堂之上卻為他二人吵翻了天。
羅用一個小小的從七品上,每月只在朔望那兩日參加早朝,恭王李博義就是個皇親國戚,不是什麼能臣要員常參官,所以他這時候也不在朝上。
……
「說閻六便說閻六,沒事又攀扯恭王作甚,不過是他兒子一房小妾的娘家兄弟,那閻六在外頭作甚,恭王要如何得知?」
恭王李博義的維護者也不少,首先在這朝廷中當官的,很多都是皇親國戚出身,再者很多人也都曾與捉錢人有所往來,擔心這把火若是越燒越大,最後會燒到自己身上。
「哼,你便知恭王一定不知?再說不查之失也是過失,如何能夠推卸得一乾二淨?」
「那閻六打著恭王府的名義橫行無忌欺壓商賈,恭王如何沒有責任? 」
「莫要說得這般草率,依我看,那閻六也就是欠了羅助教一些定金,其他的事情未必如那些人所言,案子還未審查清晰,身為朝廷命官,怎可如此武斷?」
「案子因何還未審查清晰,還不是恭王那邊拖延著?」
「審案子的是長安縣令,又乾恭王何事?」
「……」
朝堂之上吵得熱火朝天,當事人羅用與李博義均不在場,另外一個頻頻被人提及的長安縣令,這一回像是打定了主意就是要當縮頭烏龜。
他這也是剛剛被宣過來,聖人說是要聽案情,便差人去把他給喊了過來,他反正有什麼說什麼,遇到這樣的事情他也是倒霉認栽了,橫豎是左右為難,於是只好兩害取其輕,寧願無能一回,他也不肯冒險。
聖人坐在他的那張木榻之上,一邊看著下面的臣子們吵得不可開交,一邊不知又在想些什麼。
就在不久之前,有人彈劾皇帝的一個兒子,說他們在城郊跑馬打鬧,也不知道怎麼玩的,一日之內竟然玩壞了十幾台水車,簡直胡鬧至極。
最後,皇帝不僅自己掏錢,安排了匠人過去將那些水車全部修好,在朝堂之上還看了不少臉色,誰讓他要護著自己兒子呢。說實在的李世民兒子不少,偏心也是難免,最最疼愛的,還是長孫皇后所出的那三個兒子,不過其他兒子那也是兒子,當兒子的闖了禍,當老子的該訓話訓話,該兜著還得替他們兜著。
對他這樣的做法,不少大臣就都很有意見,認為他這就是家國不分,寵愛自己的兒子失去了底線,簡直到了罔顧法度的程度。
皇帝老兒其實也很無奈,畢竟那是他親兒子啊。只不過若是一直任由這種形勢發展下去的話,那些史官怕是又要給他記上一筆。
李世民這個人相當重視自己的歷史形象,歷代也有一些文豪大儒曾經評價,說他畢生都為聲名所累。
但是站在百姓的角度來說,當皇帝的能為聲名所累那也是一件好事,他若是不在意別人怎麼說了,從此我行我素了,那問題就大了。
這個為聲明所累的皇帝陛下,這時候就覺得自己其實挺有必要拿他那個堂侄兒開一下刀。
反正也不冤枉他,以那恭王府的食邑收入,根本支撐不起李博義還有他的兄弟他的兒子們的奢侈生活,一個個都是妻妾成群,揮霍無度,沒有一點不義之財,如何能夠支撐的起這樣的消耗?
李博義這一邊,這時候無論如何也想不到,他那與他年歲相當的皇帝堂叔,這回竟會不肯護著自己。
難道這不是掉幾滴眼淚表一下衷心就可以解決的事情嗎?難道不是只要牢牢抱緊了皇帝這一條大腿,就可以榮華富貴一輩子嗎?
怪只怪他這個人實在無足輕重,所以他的命運,才會因為別人的一個念頭一次取捨,輕易就被左右。
其實憑著他這個皇親國戚的身份,不說什麼大官,要當個小官總是不難的,只要他能在自己的崗位上稍稍做出一些模樣,無論是在哪一個領域,稍稍有那麼一點建樹,甚至是散些錢財博個善名也罷,今日又何至於如此。
當天下午,皇帝便寫了一封《訓恭王李博義書》,著人送去恭王府,又削了他一百戶食邑,以示懲戒,理由是縱容家人作惡,干預官府查案。
咋看好像罰得併不重,但是經由此事,長安人便都知道這恭王在皇帝面前已經失寵了,也知道他都乾了什麼醜事,他的形像已經高大不起來了,往後更是要小心行事,總共也就沒有多少食邑,哪裡經得住那一次一次地削減。
至於閻六,很快就被正式提審,不出兩日,該案便有決斷,長安縣令先是讓閻六賠了羅用的定金,然後就把他和他的奴僕還有那幾個他們花錢請來散播謠言的,打發到邊境一個礦區做苦力去了,閻六和他奴僕的刑期是五年,那幾個散播謠言的則是一年。
皇帝有意要加大精鐵的生產量,近來凡是犯了事的,便都被送去各個礦區做苦力,隔一段時間就要送走一批。
許是因為如此,近來長安城的治安都好了很多,就連小偷小摸都不太常見了,這幾個人偏就在這個節骨眼撞上來。
至於這一次事件的另一個主角羅用,倒是安然無事,即便事情鬧到了這麼大,從七品上這個小官他也依舊當著,南北雜貨的鋪子也繼續開著。
因為他這個人畢竟還是有用的,上面的人要保他,還想讓他繼續發揮作用。
再者說,羅用現如今在這長安城中,也是受到許多人的敬重和喜愛的,這其中雖然有金手指作弊器的關係,但與他這些年的努力也是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