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附骨之蛆-01
本故事的時間從彭亦文進樓歌的房間("我來替我大哥傳話的:……""啊!"樓歌突如其來的怪叫,讓彭亦文嚇了一跳,立即竄
出門了。只留下樓歌氣得想吐血。)那一刻開始。
樓歌的怪叫牽動了他身上的傷口,痛得直哆嗦。
冷汗翻滾,一側頭,鬼魂似的黎卓亮又出現在椅子上了。
樓歌全身戒備,惡狠狠地盯著他。
"把林天傑的下落說出來吧。"黎卓亮帶著悠閒的音調不急不慢道。隨立他眉頭一皺,挪了挪屁股,下面有什麼東西紮人。
樓歌冷笑:"想知道?做夢吧!"
話不投機半句也嫌多啊。
兩人靜默,看誰能耗到最後。
樓歌轉過頭不看黎卓亮,他開動自己的大腦,在腦海裡自己跟自己對話:"他不抓我?齊寧又在耍什麼花招?想從我這邊知道林天
傑的下落……嘿嘿,各位,只怕你們要失望了。很簡單,不是我不肯說,而是我也不知道林天傑躲在哪裡……就算我想告密也沒辦法。
林天傑防著人呢,他不主動找上門來誰知道他躲在哪裡。他要沒這點心眼,能混成現在這個樣子麼?風光過的人見多了,沒見過他這種
混蛋。媽的,要不是他我也不會損兵折將。狗屎,我的兄弟借給他使用,合著不是他的兄弟丟了一點也不心痛。林天傑!我們之間的帳
還有得算。"
道上的人都知道他樓歌講義氣。
林天傑雖然不是他們這一路的,淵源還是有的,當年在北京也算伸過手幫過忙,同桌吃吃喝喝過。林天傑手裡有一批貨,沽價不錯
。在香港的事一了,這批貨送給他了。樓歌來香港有一部分沖著這批貨來的。
樓歌心動。
他跟齊寧有私仇,對付他就算沒林天傑開口也樂意做。
何況還有利潤可拿。
"彭家的態度有點怪。"樓歌暗想。一直與他刻意保持著一定距離的彭家兄弟,先是找他要走了鄒清荷,現在又護著小陽……彭氏
兄弟的父母突然離開香港,是什麼意思?
啊,明白了。
對林天傑不滿!
林天傑指使人燒了漁村。只要有人一查漁村的事就能把矛頭對準彭家。聽說,漁村是彭家新購的地皮啊。不明白林天傑是什麼意思
。
林天傑做事太狠,連累了他也被彭家人憎恨。
"呯咚!"一聲巨響,樓歌扭過頭來,卻發現黎卓亮連人帶椅地倒在地上?
"睡了還是昏了?"樓歌取下腕上的吊針,機會來了,可以逃離這個男人的追蹤了。
樓歌匆忙起身,把自己的東西收拾了一下……看來,彭家也不能久呆了。
哎,小陽怎麼辦?這一次只能這樣錯過了。
當務之急先要設法把自己的兄弟們救出來。
有人敲門,樓歌閃到了門後。
樓歌砸昏了醫生之後,立即離開了這房間。
"彭亦文?"樓歌停下了腳步,路燈下他看到彭亦文站在一輛車邊。
"嗨。你受了傷走不了遠路,這輛車給你代步。"彭亦文笑著打招呼。
"為什麼要幫我?"樓歌鷹視狼顧地盯著他看。小瞧了這個紈絝子弟,黎卓亮突然昏迷只怕跟這小子在椅子上拂了拂有關係,以他
樓歌這種老江湖也沒看出他動過手腳,很有一套!
"你是我們家貴賓,幫你舉手之勞。嘿嘿,當然,你今日欠我一個人情將來有機會要還的。"
"想要怎麼還?"
"別急別急,以後有的是機會還人情。"
從車後鏡望去,彭亦文居然搖著手再見。
樓歌揉著額頭,不想了。
他有約要踐行
他要見一個人
一個背叛了齊寧的人
光想想這個就讓人興奮啊。
齊寧這個名字很討厭,這個人更討厭。
"情敵"這個字眼造成了他們的對立面。
身為成熟的男人,有情敵不見得是壞事兒。前提是:你所愛的人也愛著你與你並肩齊行。那麼你的情敵越強對你而言越是一件令人
驕傲的事。
愛上同一個人,也算是找到了知音吧。
可惜,樓歌是失敗者。"情敵"這個字眼不但不令他驕傲,反而讓他非常憎惡。
這世上個人之間最大的兩仇恨是"殺父殺母"之仇與"奪妻掠情"之恨。
橫在他跟齊寧之間的就是後面一種恨事。
樓歌恨齊寧。
樓歌喜歡小陽。
喜歡小陽的程度與仇恨齊寧的程度是正比的。
情仇啊!男人一生追求的東西是什麼?
自尊自信自強自勝
齊寧搶了小陽
傷了樓歌的自尊自信。
大男人的情懷被毫無顧忌的踐踏了。
樓歌對小陽的感情,以前若有一百分的話,現在卻成了百分的平方了。
從市場定律來說:要的人多了,物便珍貴起來。
樓歌不喜歡失敗,當然,這是因為他以前失敗的機率不高。
成功不斷地累積,難免會使他的意識有一些膨脹。
他沒有檢討過自己的失敗。他認為,自己是大意了被人鑽空子了。他認為,只要自己認真出手就可以扳回局勢。
他淡定。
他在這種認知下來到了香港打算與齊寧鬥一鬥。然後小陽就會知道齊寧是多麼不可靠卑劣的男子。
只不過,世上的萬物在你需要的時候,不會按你的意志前進的。
樓歌一直沒機會與齊寧象美國西部的牛仔一樣來一場真正的決鬥。
樓歌懊惱,他一到香港就被林天傑的陰謀詭計給纏住了。
而齊寧這個對手比他認知中的更陰險。
無論樓歌的拳頭有多重,打出去就象落在棉花上。
憋氣啊。
而他本人被齊寧這個陰險小人派來的人給附上了。
陰魂不散的附骨之蛆:黎卓亮。
查不出這個人的資料來。
哈哈,還好,現在擺脫這個男人了。
樓歌愉快得忘記了身上的傷痛。
大男人失敗一次算什麼?等待機會捲土重來。
背叛了齊寧的人叫小乙,這只是代號。
他們是短暫的合作,不需要牽涉過多。
條件是:樓歌助他殺了林天傑,而他助樓歌救回他的手下。
樓歌並不知道林天傑在哪裡,但樓歌知道有一個人是林天傑備用的替身:金銘。
金銘認識樓歌。
樓歌約了金銘。
樓歌看著代號為小乙的男人一刀殺了金銘,手法乾淨利索。樓歌跟在小乙身後看著他把屍體弄進了公園,看著他把金銘丟在了草地
上。有關這一點,樓歌不理解。為什麼要丟在公園裡呢?樓歌沒問,一問顯得頭腦比對方差。
這期間樓歌一點忙也沒幫。
"還不走?"小乙的聲音有點冷。
樓歌討厭被人用這種口氣說話。
"你不覺得屍體丟在這裡很單調麼?"樓歌用更冷的聲音回話。
"什麼意思?"小乙問。
"林天傑死得太容易了。"樓歌戴著皮手套的手裡抓著一把煙頭(金銘等他的時候抽的煙),把煙頭最長的一支夾在金銘的手指站
,剩下的丟在屍體一邊,順便把屍體的一隻腿彎了彎。 "這麼做有什麼用處?"小乙不以為然。
"就因為沒有用處才能撲朔迷離。"樓歌滿意地看著現場,踢了踢腳下乾燥的草皮:"這樣才象第一現場。"
"無聊。"
"……你懂什麼。"
"……"
救人意外地順利,小乙的背叛顯然是隱蔽的。
樓歌阻斷了對外通訊。
關押人的地點非常隱蔽,一家制衣廠的地下倉庫,看守的人不多只有三人。
樓歌不喜歡親手殺人:"打昏了就可以,別殺人。"
小乙的目光閃了閃。
看守的人不是靜止的,他們會反擊,職業軍火的身手讓樓歌與小乙無法從容應付。
血腥事件往往不能由著個人意志。
死了第一個人就有第二個人會死。
樓歌捂著身體新增的槍傷,看著小乙的屍體,有些歎息。
血在流。
追蹤需要判斷能力。
黎卓亮冷靜地站在彭宅外面,閉上眼睛冥想著樓歌會逃到哪裡去……
他猛地睜開了眼睛。
他走回了彭宅找到了彭亦文:"借一輛車給我。"
彭亦文睜大眼睛,哆嗦著嘴,覺得此人真是厚顏無恥。
黎卓亮到了關押犯人的地方,看到了幾具屍體,樓歌一群人消失了。
樓歌逃到哪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