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沈芯芃癱坐在沙發上,嬌軀依然赤裸,而剛才盡情逞歡的「封面帥哥」,手拿著數張面紙,替她將身子擦拭乾淨。
「妳真是令我驚訝。」他拂開貼在嫩頰上微濕的發,「我一直以為妳是個羞怯的女孩,沒想到我自私的要求妳答應了,還表現得這麼熱情爽快。」
什麼自私的要求?她面露困惑。
「幹嘛用納悶的眼神看我?」他笑了笑,魅力十足,具有煙火爆開的威力,害她看得差點忘神。
她望著前方,排列不少她說不出名堂的機器,而桌上的兩台屏幕停格著同樣的畫面,一名女孩手拿著飲料,臉上的表情充滿滿足感,感覺很像是廣告……
廣告?
她想起她睡前看的那本小說男主角徐夏揚,不就是個廣告導演嗎?
難不成她不只夢到睡前看到的「封面帥哥」,還整個進入故事情節中了?
哇賽!這也太神奇了吧!
所謂「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就是這樣嗎?
她還真是頭一次因為睡前看的書而作了相似的夢呢!
且眼前的情景還真是超清晰的,一點都不像以往夢中出現的略微模糊的世界,就連「封面帥哥」根根分明的睫毛她都看得一清二楚。
不過這都只是她的猜測,真有這麼巧,真讓她夢到書中的世界嗎?
她要來測試一下。
「徐夏……揚?」她輕聲叫著書中男主角的名字。
「嗯?」男人抬起頭來,面色未有困惑,明顯是在響應她的叫喚。
哇賽,他真的是徐夏揚耶,她還是第一次睡前看完小說後,在夢中夢到書中情節還有人物的。
徐夏揚在書中一起做愛的就是女主角方真夏,而她剛剛跟他一起嘿咻,這麼說來……她就是方真夏囉?
她現在竟變成那個被威脅除了當炮友,沒有第二條路可走,於是傻傻愣愣、委屈萬分的答應,像個小媳婦樣的悲慘女主角?
她還記得昨天晚上,當她洗掉一身炸雞排油煙味,就準備了杯白開水,拿著挑中的《帥哥請留步》小說,爬到床上抖開薄被,放到肚子上,再打開電風扇,扭開檯燈,專心的翻閱起來。
這本書並不是她第一次租閱了,之前已經看過一次,不過因為此書歷史頗久,是二○○七年出版的,內容早就忘得七七八八,只記得豬頭男面對女主角的深情告白時,竟回了句「我現在對交女朋友興趣缺缺,如果妳仍堅持想跟我在一起的話,我們可以當床伴」。
一看到那句話,她還真是當場摔了書。
第二次再翻閱,她依然罵了句「馬的,賤人!」接著又氣到把書摔到床角去。
她覺得男主角根本是利用女主角的感情,威脅她、談條件,真是自私自利到了極點了!
女主角也是個蠢蛋,就怕再也沒機會與男主角在一起,竟然答應如此荒唐無理的要求,成為他的炮友,任他予取予求,就不怕被吃干抹淨再甩掉嗎?
要不是這是言情小說,一定會有個happyending,在現實中,女主角一定過得淒淒慘慘,而男主角對女主角厭倦之後,就會棄之如敝屣吧。
「蠢豬!蠢蠢蠢!」沈芯芃瞪著封面的俊美帥哥,心想,就因為人太賤所以要把封面畫得超級帥,這樣才能在腦中有遐想,好繼續看下去吧?
真是人帥真好,是吧?
如果是她,才不會做出這麼愚蠢的事呢,寧願單戀到死,也不要答應如此不平等的條件。
她知道這種羞辱感,因為她也有過類似的經歷,為了抓住難得的愛情,不管對方提出什麼要求都答應,但她不是女主角,她沒有happyending,最後留給她的,只有會記著一輩子,像是深深刻在靈魂上,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恥辱感!
既然她都知道這本書的男主角是個會讓她摔書的豬頭男,為什麼她還要再租一次來虐待自己呢?
這就要從頭說起了。
她,名叫沈芯芃,是一名二十六歲的單身女孩,與名喚沈芯芮、沈芯芫兩名女孩在台北共同租賃一間三房兩廳的房子,平日以經營雞排攤為生。
雖說她們姓氏相同、名字相似,卻不是血緣相通的姊妹,而是從小在一家育幼院一起長大的孤兒。
同年進育幼院的三個人,院長為她們取了極似姊妹的名字,目的也是希望她們能像真正的親姊妹那般感情融洽、相互扶持。而她們也未辜負院長的美意,從小到大三人感情極好,即使育幼院規定一滿十八歲就必須出外自立,她們也不曾分離,一塊兒租屋,一起經營一家雞排攤,感情好得不得了。
三人之中的沈芯芫目前還在大學夜間部就讀,所以雞排攤從下午一點到五點的營業由她負責,五點之前,沈芯芃跟沈芯芮就會過來接手最忙碌的晚上時段,讓沈芯芫去學校上課,並一直忙到晚上十一點才打烊。
兼賣各式炸食的雞排攤生意很好,不管是配料還是面衣都獨樹一格,故除了自己人外,尚聘有兩名工讀生幫忙。
工作閒暇,三人最大的樂趣就是看羅曼史小說,不管外曼內曼或是原創,都是她們的最愛,即使每天忙到凌晨十二點左右才能到家休息,還是會翻過書才肯就寢。
書看久了,多少會有些心得,三人原本是將心得或書評po在合開的部落格上,後來又覺得只是po心得太過制式,一日,沈芯芃異想天開提了個建議,每個人選出一個最佳男主角,並寫上「競選宣言」,貼到部落格上,由網友來票選誰選出的男主角跟理由最得他們心,第一名可免費獲得大餐一份,由輸的兩個人請客。
玩過一次,反應不錯,於是她們乾脆將這個活動固定每個禮拜一次,三人輪流在禮拜三出題,禮拜六po上部落格給網友投票,原本一個題目包括了所有羅曼史小說,後來又覺得這樣範圍太廣,故連作者也鎖定了。
這個禮拜又輪到沈芯芃出題,而她出的題目就是──安祖緹的小說中,哪個「男豬角」最豬頭。
她們三人分別從安祖緹的作品中,挑了一本個人認為男主角超豬頭的書,而沈芯芃挑的那本就叫做──帥哥請留步。
《帥哥請留步》的男主角非常豬頭,當女主角方真夏跟他告白時,竟然說他現階段不想談感情,但如果方真夏執意要跟他在一起,他們可以當床伴,也就是所謂的炮友,而癡情女主角竟然很蠢的答應了!
每次看到男主角那貝戈戈的要求,她就很想衝進書裡揍他兩拳,讓他知道女人不是好惹的。但想歸想,那畢竟是書中的人物啊,怎麼可能教訓得到呢,而且她依稀記得那個男主角一直順風順水的,沒有遭受到任何挫折與困難,就這麼理所當然的接受女主角的愛慕與包容,實在是太讓他好過,天地不容啊。
深呼吸了口氣,想到還要交的貼文,她忍不住怨歎自己幹啥出這種鳥題目,還挑中了這本書,真是白癡到了極點。
她比女主角更白癡啊啊啊……
抱頭仰天長嘯,是她習慣的發洩行為,等發洩完畢,她再把丟到床角的書撿回來,繼續翻閱下去。
翻到第六章的床戲時,她就覺得困了,眼皮十分沉重,打了個呵欠,想到她今天中午沒睡午覺,難怪不到凌晨一點,周公就揮舞著誘惑的旗子,慫恿她一起去玩遊戲。
沒想到睡著之後,她竟然作了春夢,而且還變身為書中女主角,跟男主角一起嘿咻嘿咻!
嘿嘿,這可有趣了。她看書時還想說,如果她是女主角,絕對不會那樣委曲求全,想不到在夢中就給她「美夢成真」了。
很好,她要趁夢未醒之前,好好教訓這個豬頭男,讓他知道,地球不是為他而轉的。
「要求?我答應你什麼要求了?」她用天真無邪的眼色,回答他剛才的疑問。
「真夏?」他一臉迷惑。
他叫她「真夏」耶,哇靠,她還真的變成書中的女主角啦!
太開心了!
果然是天上掉下來,教訓豬頭男的大好機會呀──就算只是在夢中,也覺得超爽快的啦!
「因為你現在不想交女朋友,不想對感情負責任,所以你就踐踏我的感情,叫我當你炮友,你會不會想太美啊?」把心中的話一口氣罵完,真舒服。
「真夏?」他露出難以置信的表情,好像從她口中聽到這些話,有多令人震驚與意想不到。
沈芯芃環顧四周,看到有個女性用的包包,她猜測應該是方真夏的。她從裡頭拿出皮夾,抽出僅有的三張千元大鈔,很痛快直接的丟在他錯愕的臉上。
「夜渡資,你的表現就值這些錢。」
拿錢砸人,好爽啊!
爽翻了,爽透了啊!
「妳!」被激怒的他,火大的扣住關錢包的手腕。
「你別對我動手動腳喔,否則我就放聲大叫,說你強姦我!」她凶狠的回瞪。
這是他所認識的那個柔情似水,動不動就臉紅,純情可愛的女孩嗎?徐夏揚納悶了。
除了臉容長得一模一樣,說話的語氣、瞪著他的憤怒眼神,與他所認識的她截然兩樣。
她的心思一向易讀,水眸藏不住心事,他很早就察覺她對他的感情,但他身邊的女人太多,走了一個又來一個新的,只會在外頭觀望的她並非特別出色亮眼,他的目光總是掃過,不曾停駐。
可眼前的她,不是他印象中的那個她。
她看起來十分生氣憤怒,好像他的所作所為令人髮指,天地難容。
崇拜與傾慕已在盈盈水眸中蕩然無存,剩下的只有鄙視與輕蔑。
他的手勁一放鬆,她立刻用力將手抽回,彎腰撿起散落地上的衣物,一一套上。
離開前,她兩腳打開與肩同寬,用一種居高臨下的態度,嘴角微撇不屑的角度,道,「像你這種自私的豬頭男,真該去死一死!」
帥氣的撂下話,她瀟灑的大踏步走,留下一臉錯愕的他。
走出有空調設備的辦公室大樓,一陣冷意猛地襲來,沈芯芃才霍然想起──
靠,書中的天氣可是冬天啊!
這個夢也太真實了吧,連書裡是冬天一事,夢中也如實上演,真是把只穿著單薄針織衫的她快凍死了。
人家說,夢中會沒有痛覺,沒想到卻有凍覺啊啊……
那個女人……那個方真夏,應該是把外套留在辦公室吧,她得回去拿外套,否則她會凍死在街頭的。
她記得剛剛是從八樓下來,這就表示公司應該是在八樓吧?
沈芯芃搭乘電梯回到八樓,左右張望,看見一家公司的大門未關,玻璃門上頭寫有廣告公司的英文字樣,她猜測應該就是這間了吧。
然而踏入辦公室後,她很無奈的發現,她不知道方真夏的位子在哪裡。
她記得方真夏是企畫人員,而這家公司不同的部門有不同的房間,她尋尋覓覓好一會,終於找到企畫室,也在裡頭一張空桌上,看到一件外套。
拿起來穿,剛好。
穿得暖了,接下來又有個問題──她要往哪走?
作者可沒寫出她家的地址啊(就算有寫也應該是瞎掰的吧)!
在這種凍死人的天氣,她只想回到溫暖的小窩泡杯熱茶,好好睡一覺,一點都不想在外頭流浪啊。
奇怪了,這夢怎麼還不醒呢?是要夢到什麼時候啊?
要用什麼方法才能讓夢清醒過來呢?
打一巴掌有沒有用?
舉起手,看著纖指修長的細軟手掌,她想,反正夢中沒有痛覺啊,打一下應該沒啥問題,說不定就把自己打醒了。
她深吸一口氣,右手用力揮上右臉頰──
「啪」聲響起的同時,尖叫聲也響起了。
「啊!好痛!」是誰說夢中不會有痛覺的?明明就痛得要死啊!
她捂著右臉頰,眼眶蓄滿疼痛的淚水。
「怎麼了?」一名男人急急忙忙跑過來,「真夏,發生什麼事了?」
沈芯芃猜測這八成是方真夏的公司同事,「沒事啦!」她尷尬的笑了笑,「我、我先走了!」
她指指外面,快步走出辦公室。
吼,打一巴掌都不會醒,那還有什麼方法能從夢中醒來的啊?
她苦惱的想了半天卻想不出方法來,這時她腦中靈光一閃──她可以回她跟芯芮、芯芫一起租賃的房子嘛。
搞不好在夢中,她們也存在著呢,呵呵……
打定了主意,確定了所在路段位置之後,在腦中擁有大部分的公交車交通路線的她很快就曉得自己要搭幾號公交車回家。
她橫越過馬路,步行了約十分鐘,找到公車站牌。
她一定要告訴芯芮、芯芫,她剛才做了多大快人心的事!
打爆豬頭男,呀呼!
※※※
丟了三千塊給徐夏揚當夜渡資,方真夏的錢包裡頭就只有剩下一些零錢跟百元鈔,沈芯芃數了數,一共是三百二十六元。
拿別人的錢不用良心不安,因為這不是現實,她在夢中、在書裡,所以想要幹嘛就幹嘛,嘿嘿嘿……
搭乘公交車,來到她與芯芫她們租賃的房子樓下大門口,外觀看起來沒什麼變,不過對講機好像新了點,而且便利商店也不一樣了,本來是7-ELEVEn,但在「夢裡」則是萊爾富。
白皙纖指按下八樓的按鍵,沒一會,聽到接起話筒的聲音。
「我芯芃啦,幫我開門。」她興奮的喊。
對方靜默了一會才回,「妳弄錯了喔,我們不認識什麼叫芯芃的。」
沈芯芃納悶蹙眉,「妳是芯芫還芯芮?」聲音聽起來怎麼好像都不是?
「我們這邊沒有芯芫或芯芮,妳找錯了。我這裡是八樓喔。」
「我是要找八樓啊。」她很確定。
「那可能人家給妳錯誤的地址了,反正我們不認識什麼芯芮、芯芃的。」對方停止了通話。
不會吧?難道說,在她夢裡,她們搬到別處去了?
她腦中又靈光一閃。
難道是因為《帥哥請留步》這本書付梓之日是二○○七年,而她們是在二○一○年才從三人共擠一間的小套房搬來這間三房一廳的小公寓,所以此時房客為他人?
這樣的話,只要去二○○七年時住的房子,就可以找到芯芫她們了嘛。
不過二○○七年的此時,她們住在哪呢?
她猶記得那年她們搬過一次家,但詳細月份忘記了,看樣子她得跑兩個地方才能找到她們了。
走回公車站搭公交車之前,她決定先入便利商店買瓶熱飲溫暖一下發冷的身軀。
叮咚聲響起,店員活力充沛的大喊,「歡迎光臨。」
她直接走向放著熱飲的保溫箱,打開透明蓋子之前,突然覺得有啥不對。
她定睛望著蓋子上的倒映人影,重重蹙起眉頭,而那個人,也朝她狠蹙了眉頭。
這是……小手撫摸自己的臉頰。
這不是她的臉!
她吃驚的衝來櫃檯,朝嚇了一大跳,嚴陣以待要被搶劫的店員喊,「有沒有鏡子?借我一下!」
「鏡子?」店員愣了愣,「沒有耶。」
「沒有?」她想起手上的包包,連忙打開在裡頭翻找,果然找到了一個化妝包。
拿出裡頭的粉盒打開,鏡上清楚映出一張柔弱婉約、秀麗甜美的容顏。
這不是她的臉,這是……這是方真夏的臉?!
哇靠!原來在她想像中,方真夏長這種臉。
比她本來的臉蛋還要漂亮耶,而且氣質超好的,根本是個大美人啊!
她難以置信的頭左轉轉右轉轉,實在不敢相信自己從一個清秀雞排妹變成可引人頻頻回眸的大正妹了。
「先生,」她抬頭直視仍處於警戒狀態的店員,朝他招招手,「你覺得這張臉好不好看?」
「這張……臉?」怎麼有人問這種怪問題?
「對啊!」她指著自己,「這張臉好不好看?」
店員僵硬的點頭,「好、好看啊。」臉好看,可是人怪怪的啊。
該不會是神經病吧?店員揣測。
她開心的抿嘴,「謝謝。」
如果讓芯芫、芯芮看到她這張臉,不知會露出什麼樣的驚訝表情呢?
她現在變超正的啦!
沈芯芃像只開心的雲雀,一蹦一跳的跳回保溫箱前,不怕燙的拿出一瓶奶茶結賬,出了店門,直接打開,輕啜了一口。
「啊……好溫暖!」冬天喝熱飲最是舒服了。
她並不討厭冬天,因為她們的工作長年在爐子前,冬天才是最適溫度,夏天最是讓人煩躁,尤其現在夏溫一年比一年高,她們已經開始考慮夏天是不是改賣冷飲算了,否則在油爐前站不到一小時,就被熱得心情不好,火氣都會不由自主的上升了,所以每到夏天,是她們最容易吵架的時候。
喝完熱飲,沈芯芃轉了兩班公交車,來到距離最近的前租賃處,應門的是陌生人,一對夫妻住在此處。
原來這個時候她們還沒搬家啊。
於是她又轉了一班公交車跟捷運,來到她們離開育幼院後,第一間租賃的房子。
十坪大的空間,是三人奮鬥的開始,然而,那裡頭住的卻是一名單身女孩,根本沒有芯芫跟芯芮的影子。
不會吧……
只有她一個人孤孤單單在這夢的世界?
這不是她的夢嗎?
為什麼她不能隨心所欲?
站在公寓門口的她腦子完全沒了主意。
那她現在要往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