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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狼崽子》第7章
☆、7 重生

  耍了安蕙蘭一頓,余朗心情非常的爽,拿著自己的小碗,小勺子,也不用別人管,偶爾還能往余海天嘴巴裡塞上一口,把余海天哄得眉開眼笑的,余朗比平常多吃了半碗飯,余海天也改變早晨不吃飯的習慣,吃了一點,吃完的早飯,余海天簡直有些捨不得走了。

  余朗也舍不得余海天走啊,他剛才可把安蕙蘭得罪狠了,安蕙蘭不能怎麼著他,可是以安蕙蘭的缺德性子,絕不會嚥下這口氣去,有意無意的總要把這口氣給出去。

  雖然余海天不是個東西,可現在畢竟是他親爸啊,安蕙蘭可不是他親媽,他寧願跟著余海天,怎麼著,余海天再不是東西,也不會動他一根手指頭。

  「爸爸,爸爸。」余朗光著自己的肉嘟嘟的小腳丫,穿著雪白的小短袖,邁著自己的小短腿,使出吃奶得勁,抱住了余海天的大腿。

  余海天這是正要抬腳,都一隻腳邁出去了,冷不防的腳下就撞過來一隻小肉糰子,小肉糰子還使出吃奶得勁,抓著他的褲子,往他腿上爬。

  「寶貝兒這是怎麼了,捨不得爸爸?」余海天干脆彎下腰,把安蕙蘭要把余朗扯開的手揮開,把余朗抱了起來。

  「嗯,我捨不得爸爸。」余朗使勁的點點了頭,他由衷地希望,自己的記憶力不會太好,等自己長大了不會記得自己現在努力裝白痴的記憶,也希望白痴裝多了,不會影響自己正常的智力發育,本來他親媽的智商就不太高,還趕上生他的時候,卵子的質量也不高,他的先天條件,本來就夠嗆,現在後天再這麼搞,他應該不會變成白痴吧。

  余朗還真是有些懷疑。

  懷疑歸懷疑,他要是不想被抓去除妖,白痴還是要裝的。

  看到余朗在他的懷裡,趴在他的肩上,一臉渴望的把在門口,望眼欲穿,余海天立刻心有靈犀的,「爸爸晚上才能回來呢,要不然跟爸爸去學校?」

  太善解人意了,我都沒有說出來,你都已經領會到了。余海天這麼識相,歡喜的余朗當下在余海天的嘴巴上咬了一口,甜兮兮的道,「爸爸,爸爸,你最好啦,我最喜歡你了。」

  是這樣哄沒錯吧,他記得他以前的女朋友經常這麼哄他的。

  余朗捧著余海天啵啵的就親了幾口。

  余海天著實有些受寵若驚,這孩子什麼時候這麼黏著他了,他剛才說的話有些衝口而出,剛說出口就有些後悔,帶著孩子去學校,不說別的,學校裡的眼光,這萬一余朗鬧起來就夠他受得了,余朗的高興勁卻讓他打消了主意。

  「爸爸,我想跟你在一起,我一定會聽話的。」余朗在余海天懷裡扭動身子,做出了保證,他發誓,以他現在的心理年齡,他搗蛋才是不正常,他也急需一個正常的環境,來讓他洗洗眼睛,聽大學老師催眠,總比在家裡看葫蘆娃,還要興高采烈的看,滿懷激情的看,更好吧。

  「好吧,爸爸帶你就見見,今天你可要聽話吆,不然爸爸下次不帶你去了。」余海天拍了拍余朗的小屁股,抱著余朗從門口又回到了沙發上,對幾乎傻了眼半句話都沒有插嘴,事情就已經定下的安蕙蘭道,「去,給寶貝兒收拾一下東西,連環畫給他幾本,還有水。」

  「還有我的小帽子。」余朗在一旁舉手發言,事情解決了,他現在有心情理會其他的事情了,扭過頭來就糾正余海天,「爸爸,你說話不算數哦,你都答應我了以後不會再叫我寶貝兒了,要叫我朗朗。」

  雖然朗朗他也不滿意,不過寶貝兒比朗朗更讓他忍受不了。

  「爸爸都叫這種多年,寶貝兒總給時間讓爸爸改吧,這樣好了。」余海天伸出兩根手指,一秒鐘之後又豎起來兩根,「給爸爸四個月,四個月之後,爸爸肯定能改過來的。」

  你他媽的怎麼不說四年啊,余朗被這個老混蛋氣的險些吐血,氣鼓鼓的,臉頰立時就鼓了起來,抓住余海天的手,就把余海天的手指按下了一根,討價還價,「三個月。」

  「寶貝兒,你居然識數兒啊。」余海天簡直覺得太神奇了,他兒子居然知道三和四。

  余朗真的要吐血了,余海天你那麼一臉見鬼的表情算什麼啊,難道他不應該識數嗎,他識數兒那是理所應當的。

  哪怕他不記得自己五歲的事,余朗也不相信自己五歲的時候連識數兒都不會,余海天這麼驚訝,肯定是因為他對他不夠關心,這就是他忽視他赤裸裸的證據啊,他識數兒這麼大的事,他居然不知道?難道當時你不應該廣邀親朋,來慶祝一下嗎?

  安蕙蘭拎著余朗的小書包下樓了,小書包裡鼓鼓囊囊的,小人書,小零食,還跟余朗帶了一個粉紅色的小水壺,遞給余海天,她試圖做最後一次努力。

  「朗朗這孩子坐不住的,去了一定會打擾你的。」安蕙蘭賢妻良母似的,在一旁的柔聲的勸道,「朗朗明年就要上小學了,他也沒上幼兒園,我還想一會兒想要給他補習一些功課,免得跟不上課程。」

  ——跟不上課程,你說小爺二十一歲的歲的智商不懂一加一等於二?我告訴你你這是赤裸裸的侮辱我,余朗真心的想要給這個女人一爪子。

  「教什麼啊,余家的孩子長大了又不是去當教授的。」余海天微微皺著眉頭,孩子還是放養的好,從他的眼光看,就是再學識淵博,養的跟一個模子的鵪鶉蛋似的,還不如養一隻有野性的狼崽子呢,孩子壓根就不能悶在家裡,男孩子更是不能干,要不然就不會有長於婦人之手這句話了。

  余海天越發覺得,自己帶著余朗簡直就是太正確了。

  拎著余朗的小書包,抱起余朗,父子倆就出門了,余朗得意洋洋的和安蕙蘭拍拍手再見,有些幼稚,但是余朗就是喜歡看安蕙蘭吃癟,安蕙蘭贊成的他必然反對,安蕙蘭不讚成的,他必然舉起雙手雙腳贊成。

  余朗沒有讓余海天后悔,一整天不哭不鬧,讓叫人就叫人,表現得相當的乖巧,余海天上他的課,他坐在旁邊看他的小人書,就是被人當成大熊貓似的圍觀,也就是不理人而已。余朗自己都不知道,他是情願對著小人書呢,還是願意回家對著安蕙蘭,也許去玩兒安蕙蘭,還要比他在這裡裝小朋友更好。

  一天,余海天上完了課,余朗完成了一個壯舉,他在他滿書包裡的小人書裡,找了幾本黑白的,拿著彩筆塗塗抹抹的,楞把一套上下冊的小人書,給上了色。

  就是上輩子他都沒有幹過這活啊。

  余朗坐在車上,抱著他的小人書,咂摸一下這浪費了他一天時間的小人書,能不能廢物利用啊,雖然比畢加索的畫差一點,但是也不能太差啊,累了他小胳膊小腿,價錢也不能差太多不是。

  余朗一整天就折騰這兩本小人書了,余海天翻看了一下,以余朗的年紀,涂的顏色算是不錯的了,起碼他知道頭髮應該是黑色,至於把皮膚也塗成了黑色,世界上還不是有非洲人嗎,這不算錯。

  余海天覺得自己人兒子智商真高啊,他要是知道自己兒子琢磨著,準備的把自己的小人書發揮出畢加索的價值來,他非得噴了。

  「來,寶貝兒,咱們回家啦。」

  余海天這麼一說話,余朗終於找到辦法來實現自己小人書的價值了,與其讓小人書留著長蟲子,不如用他聯絡一下自己的父子之間的感情啊。

  當下,余朗就把自己親手的塗鴉的小人書,依依不捨得送給了余海天,還提醒道:「爸爸,我花了一整天呢,都是看著爸爸畫的,爸爸你看畫的和你長得像不像啊?」

  這禮輕情意重啊,都說,孩子最是天真無邪的,余海天現在又沒有老年痴呆,自己給他的記憶留下的多麼美好的一筆啊,滿世界去尋尋,哪有自己這麼孝順的孩子,這小人書就是自己孝順的證據,等余海天快蹬腿的時候,看到小人書,寫遺囑的時候,還能忍心不多分他一點?

  當然,善良的余朗,肯定不會讓余海天死不瞑目的,就是余海天非要把他所有的遺產都給他,他也不會推辭的啊。

  余海天拿著兒子送給他的小人書,翻看了一下,到底也沒有找出來,這裡面的哪個人物和自己像,不恥下問的道,「寶貝兒,那看著爸爸畫的是哪一個啊,孫悟空,豬八戒,還是唐僧啊?」

  余朗涂的那本小人書,是孫悟空三打白骨精,余海天稍微能接受的一個和他像的人,也就是唐僧了,可是不知道怎麼的,余朗把那個唐僧變成了非洲人,余海天覺得,就是自己兒子是色盲,也至於覺得他是一個黑人吧。

  他還真猜對了,在余朗皮嫩心老的心目中,世界上就沒有比他更黑的人了,黑心黑肺黑骨頭,一肚子的黑水。

  「爸爸不覺得這個挺像你的嗎?」余朗吸著手指,指著上面的唯一的美人,誇讚道,「他和爸爸一樣漂亮啊。」

  余海天正著倒著把小人書看了一遍,要是他兒子覺得白骨精漂亮也就算了,可是他兒子指的是脫了皮的白骨精啊,誇一句骨頭架子漂亮?還和他一樣漂亮?兒子的審美觀,他真是理解無能了。

  余朗努力眨巴自己的眼睛,爭取做出一副孝子賢孫的摸樣來,瞧一瞧啊,看一看,滿世界哪裡去找他這麼孝順的兒子啊,余海天你一定要記得啊,遺產多分我點,啊?

  余朗當下就決定,回家就把這幾本小人書,放余海天他書房裡,讓余海天每天睹物思自己,順道提醒他自己多孝順,省的他記性不好給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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