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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看《六人行》,美國的肥皂劇。老公不看,因為有些太曲折的笑料他體會不出來。
可現實真的也有與電視不謀而合的情景。
那天去散步,走到一個買舊家的具古董店,很古老的雕花木門,裡面許多老舊的東西一一排列著,帶著歲月的痕跡。
角落裡有一把椅子,說不上是什麼年代,黑沉沉的紅色,很古樸。老公彎腰欣賞,忽然低低地喊了我一聲。我不明所以,後來還是老公示意,才發現他的褲子竟然撐了起來。
二十來歲的人了,還能這樣不分場合不分時間的自然BQ,真是禽獸!
我在那把椅子和他的褲子間來回掃了幾眼,取笑說:「哇,看來你真的很喜歡這把椅子。」
老公沒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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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去他謊稱過四級那一節,我把寫的東西給老公看。他看了,然後帶點疑惑地問:「怎麼給人感覺有點不真實。」
我明白他的意思,我寫這篇東西,不知不覺用上了小說的技法,對材料予以適當的剪裁和排列,回憶與現實交織,總之看起更像創作而不是寫實。
我說:「當然要加一點修飾,不然就太直白了。可是你看這裡面寫的都是真的呀。」
老公自我陶醉地說:「無所謂啦,不能把我寫得再好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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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中秋了,去年的八月十五老公出差,我一個人百無聊賴。吃過晚飯,趿著鞋去賞月。街上到處都是三五一夥的人群,也有很多情侶,十指交握或是摟著腰,低聲談笑。只有我形單影隻。
自覺無趣,便回家了。隨手在紙上寫道:「應是良辰美景虛設,便縱有千種風情,更向何人說。今宵酒醒何處,楊柳岸曉風殘月。」
如果這是小說,那麼我在窗前獨坐的時候,就應該響起敲門聲,打開一看,原來是老公從外地趕回來陪我過中秋。
可惜這是現實,不但敲門聲沒響起,老公連電話也沒打一個回來。
笨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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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時有個相當談得來的同學,奇文共欣賞,疑義相與析,被我引為生平第一知己。有一次讀村上的小說《搶劫麵包店》,有一段用水面倒遇的山峰來比喻餓肚子的感覺,我覺得新奇,指給他看。
過幾天,他說夜裡肚子餓,想起那一段,結果更餓了。我聽了之後很高興,被誇獎似的得意。
他是惟一知道我和老公關係的人。對他相當感激,因為在告訴他的時候,他雖然不能理解,但還是表現出絕大的寬容與支持。
畢業後他去了瀋陽中科院金屬所讀研究生,有時在網上聊天,他都會問一句「你們還好吧?」我明白他的意思,是在替我們擔憂。
以前在學校,環境單純,兩個人親密些,大家只會認為我們是好哥們。出了社會,人心複雜,要時時顧及。公共場合不可以親密舉動,從來不去對方工作的地方,在街上遇見同事,就說這是大學同學, 小心翼翼地躲避著世俗的眼光。
寫了一篇《不夠知己》去感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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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老公的父母,都很傳統,把兒女的幸福當成終身事業。
一直不敢對他們說明,因為老公的父親、我的母親都有高血壓,不能生氣,不能著急。
被家裡催著交女朋友,找藉口百般推脫。
未來會怎樣?沒有人知道。但是因為身邊這個人,所以有勇氣去繼續,不安著、幸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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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和老公親密接觸是在二千年的春天。
大一下半學期,有人過生日。八個人,搬了兩箱啤酒。熄燈後,點起蠟燭,喝酒聊天。淩晨三點時,大家都醉了,各自上床休息。
仗著酒意,爬進老公的蚊帳,把手輕輕放在他的肩膀上,安心的感覺從手下的皮膚傳來。
那一晚睡得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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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以後,老公便開始躲著我。
平日裡打打鬧鬧、摟摟抱抱,盡可以用同學的名義。若真的再向前,卻是誰也不敢。明白這一步若跨了出去,我們再也不是從前的我們,再也回不去。
兩人的關係停在一種彆扭而膠著的狀態。可是那股陌生的情感來得洶湧猛烈,幾乎不可抵擋。心裡萬般渴望,又拼命想拒絕,我試著遠離他。早早出去,中午睡在教室,熄燈前十分鐘才進宿舍,結交新朋友,大笑大鬧,一度想出去租房子自己住,又礙於學校的規定只得做罷。
幾個月下來,心神俱疲。
就是在那個時候,我認識了第一個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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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與我同系不同班,有很多課是合班上,見面的機會很多。很漂亮,高挑、大眼睛、微黑。
故意與同學打賭,賭能不能約到她。
於是在一次物理課時,給她傳了張紙條。題幹是:你願不願意今晚去看電影。
給了她四個選項:A,很願意。B,可以。C,反正沒事做。D,不想去。
她選了A。
晚六點半,小足球場旁,去趕七點鐘的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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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很矛盾,既希望約女孩子的舉動能讓老公嫉妒,也希望自己的注意力能就此轉移,恢復正常的生活。
忘了,一切都忘了。
忘了那一天是怎樣的心情,忘了她穿什麼顏色的衣服,也忘了電影的情節。
只記得坐在黑暗中,一分一秒都變得分外難熬,克制著想逃跑的衝動,分出心思與她交談。
回到宿舍,老公正在掃地,看我進來,問我一句:「淫蕩完了?」
恨他這樣的無動於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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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陸續續和她出去幾次。
沒牽過手,沒接過吻。
夜裡,兩個人跑到主校區等教學樓在一瞬間萬燈齊滅。也會在下自習後,去半月池偷摘兩大片荷葉,倒扣在頭上。
上課時坐到一起,我把物理課本改成遼寧普通話,讓她用粵語念出來。同學說:「怎麼你們兩個一點不像在談戀愛,倒像兩個小孩子有了伴,在玩家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