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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的萌寵》第50章
第51章

沙赫使臣勃勃兒在羅伊斯停留的第二十天的時候,羅煥邀請他前去參加自己的閱兵式。

這是羅煥登基以來,第一次搞閱兵式。

宦官出身,喜好奢華的勃勃兒,對於閱兵什麼的沒有絲毫興趣,他在沙赫的時候,也經常參加這種儀式。

不過就是一群人排成排,走來走去,然後沙赫大王流克騎著馬,身穿黃金盔甲,帶著自己的五千精銳親衛隊,向其它士兵炫耀自己的親侍能夠走的多麼整齊,服裝多麼漂亮而已。

如果是在沙赫,那一天身為皇帝近臣的勃勃兒,會換上最華麗的衣服,穿上輕紗,跟隨在皇帝身邊,接受那些排成一排呆站在那裡如同樹樁的士兵們機械的“萬歲”聲。

但現在在羅伊斯這種窮鄉僻壤,肯定沒有沙赫那種輕如蟬翼的紗衣,而且就那些士兵對羅煥的態度來看,他們之間更多的像是朋友,在閱兵的時候也絕對不會高呼“萬歲”並且下跪的。

沒有漂亮的衣服,沒有“萬歲”的致敬,沒有下跪的禮儀,勃勃兒對這個閱兵式半點都不感興趣。

不過是一群鄉巴佬,拿著一些竹竿做的長矛,杵在那裡像一群不整齊的木樁而已,還要曬太陽,得不償失。

但他經不住羅煥的邀請,在猶豫了再三,並且第三次索要白色豹子被羅煥含糊過去後,終於答應去參加這個閱兵儀式了。

那天是個大熱天,一大早太陽就非常大,勃勃兒起來後已經洗了三次澡,用了三大桶的玫瑰花瓣了。

等到他出門的時候,他帶來的隨從立刻張開大傘,把他罩在傘底。

抵抗著酷熱走到宮門口的時候,勃勃兒已經在心中對羅煥滿是怨言。

但當他看見策馬在宮門口的羅煥時,還是感到有些震驚。

羅煥沒有黃金盔甲——這是顯然的,因為羅伊斯很窮。

羅煥也沒有那五千人的黃金護衛隊——這也是顯而易見的。

羅煥穿著一件鐵質的連環鎖子甲,樣式算不上好看,頭盔也沒有,□穿著一條盔甲短裙,兩隻腿光溜溜的露在外面,也沒有靴子,只有一雙皮質涼鞋。

至於他的護衛隊,只有五十個人,打扮和國王一模一樣,看不出任何上下尊卑,只是讓人覺得渾身上下,透露出一股窮酸氣。

羅煥策馬來到勃勃兒面前,朝他介紹自己的親衛隊:“這是我的親衛隊長,錫德!”

勃勃兒有點不能夠反應過來:“錫德……是布盧*錫德將軍家的人?”

錫德朝著勃勃兒微微笑了笑:“是,我是他的獨子,努亞*錫德。”

勃勃兒一下子就從自己那華麗的馬車上站了起來,不可置信:“錫德將軍……錫德將軍的兒子,竟然在國王的侍衛?難道不是應該呆在自己家裡,做嫡長子繼承爵位嗎?”

錫德微笑了起來,很隨意的給了身邊的羅煥一拳:“在家裡養尊處優有什麼意思?我跟羅煥是好朋友,一同生活,一同作戰,一同守衛我們該守衛的地方!”

勃勃兒覺得這個羅伊斯握有實權的將軍之子,大概腦袋裡有點包。

在沙赫,是絕對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更加不可能出現一個臣子隨便就能夠跟皇帝打打鬧鬧。

但等那五十個人的親衛隊,一個個的走過來自我介紹的時候,勃勃兒的腿開始有點發軟了。

這絕對不是沙赫大王那種出身低微,除了聽命無法反抗的年輕小夥子組成的只為了保護皇帝完全而存在的侍衛隊。

侍衛隊裡的每一個人,都可以說是羅伊斯的貴族出身,不是自己在軍中擔任要職,就是其父手握重兵。

但他們這些人,都心甘情願的來王宮擔任侍衛,並且和國王同吃同住,穿著根本上不了檯面的盔甲,在大太陽底下暴曬也情緒高昂。

勃勃兒立刻意識到,新上任的羅煥,比他的父親更有號召力。至少,這些貴族子弟,都心甘情願跟隨他一起做任何事情,並且很難把他們拆散。

“這些都是我的夥伴!”羅煥帶著自己的親衛隊,走向勃勃兒,“我把我自己的安全和生命交給他們,因為他們是值得交付的人!走吧,士兵們在城外,可能已經等的著急了!”

說完,羅煥撥轉馬頭,朝著王宮外的那條寬闊的青石板路奔去,而他身後的那只特殊的侍衛隊們,也都跟在羅煥身後,每個人都騎術嫺熟,跑得也不比羅煥慢,甚至有的還能夠在馬背上翻個花。

勃勃兒覺得眼前這一幕簡直不可思議!

在沙赫,這些貴族子弟,應該有一半人不會騎馬。更加不要說還在馬背上玩兒花樣了,恐怕幾百個貴族子弟,也只能夠找出兩三個來。

可羅伊斯這種小地方能夠有幾個權貴?卻能夠找出這麼多人,而且各個都厲害。

天氣炎熱,勃勃兒拿出自己噴香的手帕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決定回去一定要把這一幕告訴沙赫大王,讓他警惕羅伊斯,絕對不是一個好惹的國家。

羅煥在城內的時候,因為街道上有居民,所以跑得並不快,而出了城以後,就徹底揚鞭飛奔起來,他的親衛隊在其後也不甘視若,紛紛策馬而跑。

沒有人因為羅煥的身份而去相讓,他們有的跑在羅煥前面,有的跑在他後面,馬隊揚起一陣陣的煙塵,只把跟在後面的勃勃兒嗆得不輕。

城外的荒山腳下,也就是羅煥承嗣大典的地方,上萬士兵早已在那裡。

背靠荒山,有個搭建起來的高臺,勃勃兒和他的隨從,就坐在那個高臺上,而羅煥策馬站在台下,他的士兵一見到國王來了,都拔出腰間的短劍,敲擊手中的長矛,一瞬間響聲震天,士兵們雖然被曬得渾身大漢,但精神飽滿,鬥志昂揚,眼眸中流露出的都是看見自家國王的驕傲。

“和我們沙赫,還是不太一樣啊!沙赫大王閱兵的時候,下面的士兵可都比這嚴肅多了。”勃勃兒朝自己身邊的隨從感歎。

隨從立刻回答:“是,挺沒規矩的,我們皇帝閱兵的時候,那些士兵們都可老實了!”

一名將軍從那些士兵方陣中步行出列,對著羅煥躬身後,說:“陛下,隊伍已經整頓好了,就等你了!”

羅煥點點頭,策馬朝著隊伍右翼走去。

勃勃兒以為羅煥會和沙赫大王一樣,在這些隊伍面前走一圈,然後說兩句話完事。

但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羅煥帶著自己的親衛隊,走到左翼的輕騎兵隊伍中,直接站在了裡面,成為了這個隊伍的一員。

他身邊的傳令官立刻朝著整個方陣發出號令,模擬前方有敵人,迅速作戰。

步兵方陣前行,三排長矛交叉而行,在遇到假想敵的時候,按照長官的下令突刺,收回,變換各種佇列,絲毫不亂。

右翼重騎兵在塵土上掀起重重的沙暴,仿佛地面堡壘一般往前沖進。

而羅煥所在的左翼騎兵,始終不動。

直到假想的演練,到了關鍵的追擊時刻時,他才發出命令,一馬當先的帶著自己的隊伍衝刺而去。

整個荒山腳下,大面積的掀起黃色的塵沙,隊伍不停的變換各種隊形,仿佛一條巨龍在攪起波濤,猶如長河環繞山川奔流。

但即便是這樣,整個隊伍,不同的方陣,不同的兵種,也沒有絲毫混亂。

作為敵方的那個口令官,不停的用口頭描述假想敵的應對,各種身帶不同旗幟的人在隊伍中穿梭,傳達號令。

而帶領左翼騎兵的羅煥,在追擊假想敵的時候,依舊能夠發出各種號令,把自己遇到的突發情況和解決策略,通過一層層的通信,傳達給每一個士兵。

包抄,合圍,絞殺,甚至在羅煥遠離中心戰場的時候,那些率領步兵方陣的將軍,也能夠臨陣應付各種突發情況,絲毫不亂。

下麵的閱兵搞的熱火朝天。而臺上的勃勃兒根本坐不住了。

他拿著手帕不停的擦汗,也不知道是因為天太熱了,還是因為別的什麼,他覺得自己的腿有點發軟。

“羅伊斯這是在向我們沙赫帝國示威,是挑釁!”勃勃兒朝著自己的隨從說,“哪裡有國王親自下場率兵打仗的!我們皇帝就從來不這樣!他只站在馬車上,看著遠處的戰局!”

隨從用力點頭:“是!所以說他們是野蠻民族,聽說羅煥十六歲就常年這樣了……他的父親腓力喜歡坐鎮重騎兵,因為那個行動緩慢。但羅煥喜歡呆在左翼輕騎兵,因為可以追擊自己想要的獵物,並且殺傷力更大……”

勃勃兒繼續擦腦門的汗,指著下面那些不停變換陣形,並且能夠隨時突刺作戰的步兵方陣,說:“這是故意的!沒有人能夠讓那些不開竅的士兵,走的這麼整齊,更別說還拿著武器,在戰場上都這麼聽號令了!”

隨從給勃勃兒遞上一杯冰水:“沒錯!能夠弄成這個樣子,他們至少要準備一年,還要每天都訓練……不過……羅煥登基才幾個月……而且這些天還真沒看見他們訓練……不……不會平時也這樣吧……”

勃勃兒不安的抓了抓自己的領口,他覺得領口有點緊:“羅煥沖的太前了,他會被殺死的!”

“可是他身邊有著兩千精銳騎兵……就是……就是真打起來,或許,被殺死的只是別人……”

勃勃兒有點憤怒:“羅煥會被一些別有用心的將軍,在戰場上背叛的!”

侍從認真的想了想,然後小心翼翼的說:“可是……您忘記了那五十人的親衛隊嗎?他們都跟在羅煥身邊……如果真的遇到了危險,其它的將軍們,會不顧性命去救自己的兒子的……”

“他們只有幾萬人的士兵,絕對不可能抵擋我沙赫帝國百萬雄師!他是故意震懾我,威脅我!我回去要把這一幕告訴皇帝陛下,讓他出兵征討羅伊斯!”勃勃兒有點憤怒,想要從座位上站起來,但雙腿一軟,又跌了下去。

隨從立刻附和自己的主人:“那是肯定的!不過……皇帝陛下最近的興趣不在打仗啊……”

勃勃兒一下子就蔫了,“沒錯,他最新納了一個來自埃爾的妃子……喜歡大貓……不過邊境的將軍們,足夠讓羅煥喝一壺了!”

“可我們駐守在羅伊斯邊境的隊伍……”侍從根本不說話。

他們就是從邊境過來的,遼闊的邊境上,沙赫只派了不到兩萬人駐守,就算是那兩萬人,也有一大半是兵器都生銹了的業餘士兵,職業農民。

和羅煥今天帶出來的士兵,完全不是一個檔次的,如果雙方真的相遇,可以想像,一定會被摧枯拉朽的!

“我不想再在羅伊斯呆下去了!這裡讓我感到不舒服,而且天氣這麼熱!”勃勃兒差點把自己坦吉爾領口扯碎,“我已經把羅伊斯考察的差不多了,貢品也收的差不多……糧食和布帛少點就少點吧,我看他們也蠻窮的!”

“是啊,皇帝陛下根本不會在意這種事情的,我們從埃爾弄得糧食根本吃不完。羅煥送了很多珍奇玩意兒,倒是挺有意思,我們回去後把那些手工藝品和金銀珠寶送給皇帝陛下,他一定會誇我們會辦事的!”

勃勃兒想了想,覺得自己的侍從說的有道理:“嗯,我也看了那些珠寶,陛下新納的埃爾王妃,肯定也會很喜歡。她能夠在陛下面前幫我多說幾句好話。”

“那就這樣!不管那些了,我們準備一下,後天就出發!哦,對了,別忘記帶上那個白色的豹子,這才是我們送給皇帝的最珍貴的禮物!”

就在勃勃兒說完這句話的時候,一隻流矢從戰場上飛來,正好插在勃勃兒的腳邊,嚇得勃勃兒往後一縮,嘩啦一聲,凳子都倒了。

“他們在幹什麼!!”勃勃兒大聲罵了起來,他朝著台下看去,發現步兵方陣中,那些士兵的弓矢正在蓄勢待發,目標——就是自己!

“羅煥!羅煥你竟然敢殺死我!我沙赫大王一定會帶兵百萬,踏平羅伊斯的!”勃勃兒尖叫起來,聲音尖銳,帶著憤怒和懼意——那些士兵隨便哪個不小心,放出一箭的話,就會讓自己沒命!

如果真沒命了,就算是有皇帝來給自己報仇,又有什麼用!

羅煥立刻從隊伍中策馬而出,他身邊的親衛隊不論何時,始終跟在他身邊。

羅煥策馬跑到那些弓箭手跟前,大聲下令,命他們收起弓矢,並且親自到勃勃兒身邊,表示歉意:“抱歉,不是故意的……他們太進入狀況了,我的將軍把假想敵給設在了高臺的方位……”

勃勃兒哼了一聲,看見渾身大汗,卻更加精神的羅煥,看見他手臂和雙腿上強健的肌肉,感覺更加不舒服了。

特別是,他看見羅煥的手臂上竟然還有一道血痕的時候,就覺得好像自己也被刺傷了一樣。

“你在流血……”勃勃兒的嗓子有點沙啞,“你是國王,怎麼會有人敢傷你!”

羅煥不在意的揮了揮自己的劍:“我和士兵們一同作戰,受傷也是很平常的事情。我身邊的人,誰沒有受過傷?在羅伊斯,只有在戰場上受過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

勃勃兒感到自己口乾舌燥,他喝了一口水:“我有點不舒服,閱兵我不想看了,能送我回去嗎?”

很快,就有一對滿身臭汗的士兵把勃勃兒送了回去,而羅煥並不打算現在回去,因為這次演練,才只搞到一半,從來沒有半途而廢的道理。

“錫德!”羅煥招呼自己的夥伴,“我估計他今天晚上就會連滾帶爬的走了,你多送點禮物給勃勃兒的侍從,他幹的不錯!”

錫德於是就笑了起來,賄賂使者的侍從是個劃得來的買賣。

眾人也跟著笑了起來,笑了一會兒後,錫德問:“對了,他們還想要喬恩呢!”

羅煥笑的聲音更大了:“那就讓他們想想吧,嗯……我今天回去的有點晚,喬恩有時候喜歡亂跑,你回去幫我把它給關住,等勃勃兒他們走了再放出來。免得弄出些麻煩。”

錫德領命去了,而羅煥隨即撥轉馬頭,帶著自己的親衛隊,朝著自己的士兵大聲說:“演練才開始了一半,勇士們還要繼續嗎?!”

“繼續!繼續!!!”所有的士兵們今天剛剛熱身,而且,當他們看見國王的時候,都熱情倍增。

羅煥回頭對自己的親衛隊一笑:“我說吧,士兵們喜歡我,喜歡和我一起作戰!繼續!”

在無人參觀,也不用給人做樣子威懾的演練荒山中,羅煥和他的隊伍,仿佛一頭掙脫鎖鏈的雄獅,徹底的咆哮起來。

開始了真正的帶著暴力和血腥的殺伐。

而另外一面,已經回到皇宮的勃勃兒,正在不安的走來走去。

“他肯定是想要殺我!”勃勃兒說,“我不想再在這裡停留了,反正貢品已經收起來,我一個晚上都不想在留下!今晚,不,現在我們就走!”

侍從掂了掂腰裡羅伊斯送的一滿袋金子的賄賂,馬上附和:“我覺得我們快點離開羅伊斯是明智的選擇,這裡太窮了,而且也沒有什麼娛樂。羅伊斯的軍隊雖然厲害,但羅煥也收下了我們陛下的禮物,看樣子沒什麼雄性壯志,只要我們不惹他,他會老實的。”

勃勃兒一拍面前的桌子:“對!你說的對。貢品和東西都裝好了嗎?叫上我們的人,這就走!哦,對了,差點忘記了那只白色的豹子……”

侍從在毛小花的問題上,沒有被賄賂迷昏腦袋:“羅煥好像不想給,交涉起來太麻煩……我們不如把它偷走,然後連夜跑掉,他總不可能為了一隻豹子和我們翻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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