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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有大廚》第27章
第二十七章小明你的光頭好閃亮!

高明跟打了雞血一樣,悶頭找著板栗樹,脖子抬得都疼。蘭達是個小吃貨,聽說了板栗的美味後,跟在高明身後,兩人保持著一個動作,眼睛跟放了光一樣,半點都不錯過。期間蘭達捉了只咕咕,還是綁在樹上。

兩人越走越往樹林裡走,高明擔心危險,可栗子的喜愛超過了擔憂,只好握著骨刀和蘭達保持警惕。

終於早一處地勢高處發現了板栗,整個樹上基本上已經沒多少了,全掉在地上,刺蝟似的鋪滿了整個地上。因為紮的慌,這裡倒是沒有獵物出現,高明欣喜不已,蘭達眼裡也冒著光,兩人也顧不上扎手,高明用布兜兜將地上的板栗刨到一起,裹的滿滿的扔進藤框裡,直到藤框裝滿,地上還有半片,更別提還有樹上沒有掉乾淨的。

高明就像是得了聚寶盆,恨不得將這些全都帶回去。

藤框滿滿,布兜兜也是滿的,板栗的刺透過棉布兜兜紮在高明大腿根,癢癢的疼著,高明臉上露著滿意的神色,愛的緊。

回去的路上蘭達打的那只咕咕不知道被什麼給吃了,血淋淋的滿地的毛,看的高明神色緊張的拉著蘭達快步離開,他倆這算是幸運,看來下次還要帶著布加才行。他逮的那兩隻還在,傻呆呆的被綁在樹上,見了他和蘭達回來咕咕的叫喚。

拎著咕咕,一看日頭已經十一點了,高明和蘭達快步下山,離瀑布不遠處就看見布加手裡拎著不少兔子。

布加見倆人無事,松了口氣,“回去。”

兩人跟在布加後面,高明笑著道:“今天發現了栗子,下次我們一起去,沒你在我有點不放心。”

布加臉色稍稍好了,點頭。

回到洞裡,蘭達開始張羅曬辣椒,高明喊道:“板栗也曬曬,不用晾在皮子上,等曬過之後,爆開,裡面就是栗子了。”

高明以前吃的是街頭炒好的,總覺得口感炒的不好吃,想著回去買生的自己炒,後來就知道板栗長什麼樣子。外面有個長著刺的殼,曬過之後等殼裂開,裡面就是現在棕色的殼子了。

一隻咕咕腳上綁著藤條拴在樹上,高明給另一隻放了血,蘭達在撒著遮血草籽,鍋裡熱水滾燙過咕咕,扒了毛,直接在洞外宰殺乾淨,蘭達最後用土埋著內臟,面上還撒了遮血草。

板栗高明砸開了一些,直接將板栗和咕咕燉在鍋裡。布加在洞外鋸著木頭,打算做支架,高明做飯,蘭達翻著辣椒,三個人各司其職。

鍋裡的香味慢慢出來,守在洞口翻板栗辣椒的蘭達聞到香味就往洞裡看,就連一旁在鋸木頭的布加也吞了吞口水,肚子開始咕咕叫起來。早上喝的一尿什麼都沒了。

不同於土豆,板栗味道偏甜糯,混合著咕咕後,一打開鍋蓋,整個板栗染上了咕咕的油,面上光澤度很好,味道更是撲鼻而來。

倆兄弟被香味吸引的幹不了活,進來後就關上了鐵門,盯著高明手裡的勺子看。

“我嘗嘗好了麼不是在偷吃。”高明拿著勺子解釋道,肚子突然咕咕的叫了起來,不好意思笑笑,將勺子遞到布加唇邊,“你試試。”

以前高明為了避嫌,或者是故意處於冷淡期,一般都將吃的先給蘭達,這次勺子轉向給布加,布加還愣住了。高明盯著布加的唇,“嘗嘗好了麼?”

布加心臟通通的跳的很開,張開嘴,板栗已經被煮的軟糯,溫度剛剛好,入口就是咕咕的香味混著香甜的氣息。

“好了。”布加道。

“哥,好吃嗎?”蘭達像個小狗一樣盯著布加的嘴。

“好吃。”

高明伸手摸到布加嘴邊,“別動,嘴邊有渣渣。”輕輕的抹掉布加唇邊的板栗汁,蘭達去給三人舀飯,高明見蘭達沒往這裡看,布加又呆愣呆愣的,佯裝自然無事,順道:“好像沒弄乾淨。”拉過布加的脖子,高明伸出舌頭輕輕滑過布加的唇。

“現在乾淨了。”高明添著嘴,真爽!

布加愣愣的摸著嘴唇,剛才軟軟的,高明也變得漂亮了。心口跳的更厲害,布加捂著心口,滿腦子都是高明,板栗的味道已經想不起了,飯桌上蘭達吃的開心,大呼好吃,而布加則是心不在焉的刨著飯碗。

高明暗中留意著,布加沒有反感,倒是呆愣的樣子,偶爾他低頭吃飯也能感受到布加的視線,看來布加不反對麼!

一頓大鍋的咕咕燉板栗吃的丁點不剩,蘭達收拾碗筷,一大桶水很方便,直接在洞口的樹下洗了碗筷勺子。布加已經恢復過來,只是看著高明的眼神更加閃亮,高明就當沒事人一樣,道:“布加你幫忙釘釘子行麼?”

布加點頭,高排的布加釘著,高明負責遞釘子,到了下排的高明釘,布加蹲在高明身邊,看著高明的側臉,發現高明越來越好看了。

釘子釘好,剩下那桶肉三人掛在牆壁上。收拾好洞裡已經到了一點多,太陽溫度已經不行了,三人麻溜的收了辣椒和板栗,板栗不怕髒,直接鋪在靠近柴火的那邊,辣椒在皮子裡,平鋪在石臺上。

高明拎著鐵桶,蘭達背著藤框,中午享受過板栗的美味後,蘭達恨不得在今天把那片板栗全都搜刮到洞裡,整個雪季都是板栗燉咕咕,想想都覺得這個雪季是他過的最好的雪季。

鐵桶拎到河邊,溫度是一天最好的,三人下了河裡捉魚。魚很多,三人基本上沒費什麼勁就捉了許多,加了滿滿的水,河裡的魚還有,高明心想桶裡的再養幾天,過幾天再來捉。

桶就放在河邊,三人又往上走。高明和蘭達領著布加往早上發現板栗那去,途中蘭達對著咕咕異常喜愛,原本吃的有點膩味的咕咕,此刻在蘭達心裡重新獲得至高的地位。

林林總總的捉了四隻,蘭達愛的不行,吸取了早上的教訓,這次綁著咕咕,拎著一起走。

布加經常在山裡打獵,見兩人往這邊去,提高了警惕,他不止一次在這裡發現過花斑的蹤跡。

蘭達和高明自然不知道這裡是花斑的消食地區,見到了滿地的板栗早都行動起來。布加握著菜刀在一邊警戒,高明和蘭達也沒放在心上,又撿了慢慢一藤框,地上的栗子已經沒了,樹上的也只有一部分,高明看著道:“下次再來!”

“你和蘭達不要自己過來。”布加囑咐道。

高明這時才發現不對,走在一起,小聲道:“這裡很危險?”

布加點頭,“花斑在這裡活動。”

花斑?他想不到什麼,知道危險,也不願為了板栗喪命,再說樹上也沒多少,他們基本上包攬了大頭。“沒多少了,下次不來了,找別的。”

“嗯。”

藤框是布加背著,很重。蘭達拎著咕咕,高明抱著一捆子枯草,這種草他試了幾遍,只有這種草韌性最好,新鮮的都沒有枯草來的結實,正好回去琢磨鞋子。

到了河邊,高明從煉礦術裡拿出打好的剃頭刀,與其用剪子剪個板寸霍霍,不如直接刮了乾淨。刀鋒鋒利,小小一把,當剃刀也能用來刮鬍子。

“布加我給你刮鬍子。”高明一隻手扶著布加棱角分明的臉,“別動。”

這些天忙起來沒心思刮鬍子,布加鬍子已經長成一層,像是歐美那些絡腮胡一樣,性感男人。高明轉動著剃刀,慢慢的薄薄一層鬍子掉下,高明心思專注,布加盯著高明的臉,看的入迷。

“好了!”高明收起刀,在河邊洗了洗。布加蹲著洗臉。

“你給我把頭髮剃了。”高明將剃刀遞給布加。

布加接過刀子,在手指肚子上刮了下,很快一滴血珠子出來,知道了力道輕重後,布加這才放心給高明剃頭。他手勁一貫重,加上不知道刀子的鋒利程度,要真上手怕傷了高明。

高明看著布加的小細節,說不感動是假的,不過糙慣了的高明感動後就想下次別了,萬一破傷風咋辦?!

布加掌握了力道,又經常使用刀子,一會會就給剃好了。高明摸了把自己的光頭有點不適應,不過一想到很長時間不用理頭又覺得特別舒爽,隨便沾了兩巴掌河水往頭上蹭。布加上手握住高明的手,“水涼,回去燒熱水我給你擦。”

高明有些吃驚,今天布加很溫柔。以前布加對他也好,可該省的話還是省,像是意思表達對了就不願多說一個字,可一下午不管是小細節還是現在言語上的關心,高明深深覺得布加在轉變。

蘭達撓著腦袋,傻乎乎的臉上充滿了莫名,而後恍然大悟,露著虎牙,道:“小明哥和哥哥剛剛好像阿姆和阿爹。”

臭小子眼神挺好的呀!高明摟著蘭達的肩頭,笑呵呵道:“晚上吃板栗燒咕咕!”

蘭達露著虎牙,舔著牙尖。

布加背著藤框,眼裡帶著笑意。

一鐵桶魚高明和蘭達抬了回去,布加背著板栗手裡抱著枯草。

一路上高明那顆白色的腦袋在夕陽餘暉下泛著金色的光澤,溜溜達達哼著歌,心情特別好,歡快道:“布加,下次我也給你剃頭!”這樣就是史前情侶頭了。

以前高明覺得穿情侶衣走在大街上秀恩愛的人很傻逼,因為他隱藏自己還來不及,怎麼可能光明正大的做出膩歪旁人的舉動,可現在就沒了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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