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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第10章
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經驗。

不經意間聽到某一首歌,某一段旋律,就會瞬間回憶起某段時光裏的自己。或大學,或高中,或看見曾經在自己座位旁,那張用粉筆劃下著白線的青澀臉孔。

怪獸在失蹤前借我一卷金城武的專輯卡帶,裏頭有一首歌大概是這麼唱的:「oh my baby,為了什麼,相愛總是變成空?因為我愛你不能在分手以後,才將你身影充滿心中,因為我愛著你,就不能讓你走。因為我愛你,不能在分手以後,才將我的好……」

這首填詞癡情到近乎白爛地步的歌,就是我十六歲夏天的主題曲。

升高一的偽暑假,是每間補習班瘋狂的「搶人祭」。

我想在台灣任何一個地方,沒有一個準高一生逃得過這樣的補習班大拜拜,學校門口與書店門口的工讀生、派報夾頁廣告、直接從畢業紀念冊抄下地址大剌剌駕到的宣傳單上,全都是邀請試聽的補習班介紹,並拼命強調去試聽就可以拿到一大堆有益大腦的免費講義、與無益大腦的漂亮筆記本。

許博淳也拉著我,騎著腳踏車一起穿梭在彰化各式各樣的補習班裏,假借試聽之名,尋找我們喜歡的女孩身影。

許博淳這個傢夥,頭很大,後腦勺是垂直扁平的,說話有時會結結巴巴是他的特色,把任何笑話講到冷掉、餿掉是他悲慘的天分。他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幾個朋友之一,裏頭也只有他沒有喜歡過沈佳儀,所以許博淳便成了我無話不談的內褲交。國三時我喜歡上李小華,許博淳喜歡上李曉菁,在互相吐露戀愛的秘密後,我們的結盟關係更形緊密。

多年以後我深刻了解到,兩個大蠢蛋的結盟,除了堅定彼此的友情,對於愛情的作戰可謂一點意義都沒有。

回到那個充滿補習班試聽課程的夏天。

我們的算盤很簡單。基於我們是兩個害羞的半熟男孩,不敢打電話將女孩子約出來的那種害羞,所以我們決定調查李小華跟李曉菁在哪間補習班試聽,然後持續追蹤,最終目標是要跟她們一起上同一個補習班,鎖定,死咬著不放。

「這樣會有用嗎?」我狐疑,但沒有多做抵抗。

「告訴你,絕對有用,至少絕對比你在那邊騷擾她家的狗還要有用。」許博淳說得斬釘截鐵。

「可是她家那只湯姆其實還蠻好玩的,跟我是越來越熟。」我抓抓頭,心不在焉看著講臺上說得唾沫橫飛的補習班老師。

「喂,不要幫她的狗亂取名字,你這樣會讓它搞混……」許博淳,漸漸趴在桌上睡著了。我們醉翁之意不在好好上課,只要一發現沒有李小華跟李曉菁,我們就開始陷入昏睡。

但整個夏天,混帳啊我們全都撲了空,平白無故當了兩個月的用功好學生。

說到李小華她家那條狗湯姆,真是有夠冤的一場奇案。

當初我跟李小華一起走路回家的時候,我們都在她家巷子口前就揮手道別,所以我只知道李小華家大概的位置,卻不清楚正確的住家是哪一棟房。

就在李小華在聯考前夕將我整個踢出她的生命後,畢業紀念冊的通訊簿就派上了用場。我騎腳踏車,尋著通訊簿上的地址「成功路15號」 ,來到李小華她家樓下,此後來來回回,一直期待著可以用「偶遇」的方式重新擦出火花。

她家樓下經常都將門鎖住,只放著一條將日子過得很無聊的大白狗守著。

「沒關係,你無聊,我更無聊。」我蹲著,手裏晃著從7-11買來的大熱狗。

「……」大白狗無聊到喪失不亂吃東西的自覺,張嘴就啃走大熱狗。

從此,我們便成了「我買熱狗它吃熱狗」的忠實夥伴,而它也有了一個像樣的名字,湯姆。我硬取的,它也承認,比如說……

「湯姆,吃熱狗。」我停下腳踏車。

「……」大白狗,不,湯姆坐好。

吃完大熱狗的湯姆總是陪著我,駐足在李小華家樓下,看著二樓透著黃光的落地毛玻璃。我深情款款聽著從裏頭傳來的鋼琴聲,湯姆則吐著舌頭東張西望。

「你從來沒跟我說過你會彈鋼琴……天,還彈得那麼好。能夠喜歡上這麼有才華的女生真是太幸福了。」我感嘆,想像著李小華雙手輕撫鋼琴的模樣。

「……」湯姆舔著沾在地上的番茄醬。

「你也一樣,李小華也沒跟我提到你,大概是你長得太醜了。不過沒關係,只要認真起來你也可以過得很帥氣。喂,你有沒有在聽!」我睥睨著湯姆。

「……」湯姆自顧自舔個沒完。

「對了,再跟你提醒一次,我叫柯景騰,也是你未來的主人,快點熟悉我的味道吧,以後可要對我忠心耿耿。」我雙手環胸,看著二樓自言自語。

吃得乾乾淨淨,湯姆的頭磨蹭著我的褲子搔癢。

我蹲下,拍拍它的笨腦袋。

人家都說擒賊先擒王,我卻是從一條狗開始賄賂起。我捏著它的大臉,說:「話講在前頭,你吃了我這麼多條熱狗,以後有機會我在李小華面前表演跟你很要好的時候,你可要配合一點,不要讓我漏氣。」

湯姆一直嗅著我,好像想從我的身上找出第二條熱狗似的。

「沒了啦。」我拍拍它,跨上腳踏車,癡癡地看著二樓的黃色光毛玻璃離去。

夏天快要過去,隨著熱狗一條一條消失,我跟湯姆也越來越要好。

每次從李小華家前騎腳踏車離去,我呆呆地看著二樓的脖子仰角,漸漸往下低垂,變成意猶未盡地看著吐著舌頭的湯姆,揮揮手,答應牠下次會多陪牠一點。

「喂,你家主人為什麼不理我了?明明聯考就結束了啊。」我問。

「……」湯姆還是吃著熱狗,這是它唯一的興趣。

「會不會是我個性太輕浮了……不對啊,我這個人一直都很不可靠,從你家主人一開始認識我的時候就知道我是這種人啊。」我困惑不已。

「……」湯姆淌著舌頭。

「難道你家主人,不想把《宮本勇次又帶刀》的熱血故事給聽完嗎?後面超精彩的呢。」我越說心裏越難過,終於嘆氣,「誰說十六歲的男孩不懂愛情?那我心中的酸跟苦,又是怎麼一回事?」

湯姆當然沒有回答,它只是用最擅長的方式陪著我。

快要開學的新生訓練結束,有一天,我穿著還沒繡上學號的制服經過李小華她家,猛地發現湯姆不見了,它的小狗屋也不見了。

我跳下腳踏車,看見門口鐵門拉下,上頭貼著一張紙,上面寫的話我到現在都還會背:「郵差先生,我們搬家了,請不要再將報紙跟信送到這裡。謝謝。」

瞬間,我的視線無法對焦,思緒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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