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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不十分》第2章
6-10

 6

 雖然不管怎麼樣,失去的生命已經不可能起死回生,但還是讓我們把時針再往前撥一點吧。那個被卡車撞到的少女,其實並不是孤零零一個人去上學的,似乎是跟朋友兩個人一起走。

 在騎著自行車趕去大學上課的我的面前走著的她們,貌似感情十分不錯。因為是小學生的步調,所以自行車很快便追上了她們。雖然說是公路賽車,但是畢竟是在大路上,我也不可能騎得太快就是了。

 但當我追上她們之後,卻發現這兩個小學生的感情,並沒有我想像中的好。

 我不是福爾摩斯,讀者也許覺得為什麼我能猜得這麼準確,但是這種情況,就算我不是福爾摩斯,其實不管是誰,就算不是我,也應該看得出來的。

 因為她們兩個都是一邊打著遊戲一邊走路。

 雖然我無法判斷她們用什麼機種,打的是什麼遊戲,但是應該是不同種的遊戲吧。不過就算是同一個遊戲,當時的遊戲機水平也沒有高到可以聯機操作的地步吧。

 走在同一條路上向著同一個學校走去,卻各自玩著不同遊戲的少女,我不覺得她們的感情有多麼好。

 不過,這樣的推理,當時的我實際上並沒有刻意地去推理。

 不過,現在想起來,尤其是把之後發生的事聯合起來去想的話,這兩個人其實的確如此。

 我騎著速度比較快的自行車,而且自己也是趕著去上學的人,要是想超過她們的話,是隨時可以做到的,但是這個時候的我,卻沒有這樣做。

 因為那條路本身並不寬,如果我真的要超越她們的話,必須跟其中一個女孩貼著擦身而過。對於目擊了數目眾多的交通事故的我來說,這是希望儘量避免的事。就算是意識上已經把頻繁發生的事故當做正常生活的一部分,但是自己是當事人,而且還是加害者這種事情,卻是我無法接受的。不對,也許正因為已經把事故作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接受了,正因為對這種悲劇知道得太清楚,所以才不想成為加害者吧。事實上,我到現在都還沒有考駕照。因為我很清楚交通事故發生後「無法負起責任」這一點知道得太清楚了。所以要證明身份的時候,我提交的都只有護照。不需要每十年重審一次的這種身份證明,對於我來說尤其重要。

 但是,當我想到後來的事情發展,也許就算勉強為之,我還是應該越過那兩個女孩的。因為如果我這麼做,能夠讓她們知道「有些人騎自行車也能這麼亂來,一邊走路一邊打遊戲很危險」的話,也許之後的悲劇就不會發生了。就算對於越過她們這件事有抵抗,至少,我應該響一下車鈴的。

 只是,只是,雖然沒有汽車的喇叭那麼響,但自行車的鈴鐺突然在身後響起的話,她們應該會大吃一驚吧(本來就是為了嚇到她們才按鈴的,會嚇到也是理所當然),一想到這個我就不禁猶豫。讓那麼小的孩子受驚不是我想做的事……而且,雖然那時候還不是連小學生也拿著報警蜂鳴器的時代,但是要是她們大叫起來的話,我可就吃不了兜著走——當時心裡也不能說沒有這種明哲保身的想法。

 要是從這種角度出發去想的話,要是那個時候我做了什麼,也有可能招致更加嚴重的後果,所以其實這個話題說起來是沒完沒了……我們就此打住吧。

 那之後兩個小女孩打著遊戲,在沒有發現紅燈亮起的情況下踏出了斑馬線,然後其中一個被卡車殘酷地撞到了。

 其中一個。

 沒錯,被撞到的只是其中一個,另一個則完全沒事。這件事本身還是值得高興的吧。

 與其兩個都被撞得身首異處,還是留一個沒事的比較好。按理如此。雖然我是個感覺跟別人很不一樣的人,但是這種情況,大家都應該會這麼想。

 但是,獨自一人走過了斑馬線活了下來的少女改採取的行動卻引起了我的注意。不對,不只是引起了注意那麼簡單。正是少女的行為讓我的身體瞬間硬化了。

 比起一個小女孩被撞得四分五裂的事故,以及心愛的自行車上有沒有黏上飛散的血跡等等這些,那個少女的行為更讓我瞠目結舌。

 只見那女孩首先注意到另一個女孩不在自己身邊,然後她回過頭去,終於搞清了狀況,認識到剛才為止還在自己身邊走著的朋友,此刻已經不在這個世上了。

 讓我驚訝的是她從那一刻開始的行動。

 她又開始打她手上的遊戲了。

 雙腿還停在那裡。

 我不禁愕然。還要繼續打遊戲麼?朋友就死在自己身後啊!?不對,也許這是逃避現實的一種表現。剛才還在一起的人現在卻慘死當場,然後還有如果時間上稍微錯開一點,自己也許會是同樣的下場,這種難以接受的事實讓她的心不堪負重,為了保護自己,也許她只能夠逃避到遊戲中去不是嗎?

 我是想這麼認為,但現實卻不是這樣。

 因為之後少女馬上便停止了玩遊戲。關掉了遊戲機,然後把它放到了雙肩書包中去。然後——

 「××!」

 (她口中喊著的××的名字,我沒有聽清楚。)

 她大喊著——跑回斑馬線,跑回她的朋友被壓扁了的貌似是頭顱的旁邊,淚流滿臉地停了下來。

 「××!振作點!」

 少女抱起××的頭顱,大叫道。也許有些人會把這些看作是天真無邪的少女的悲痛的哭訴,至少在當時圍觀這場交通事故的人眼中,對於所看到的,所聽到的,是這樣認為的吧。

 看到哭成了淚人的那個女孩的樣子,不可能會有除了同情之外的任何感覺的。

 但是,我卻清楚看見了。應該是唯一一個看到的。那女孩在路的另一邊的時候,是先把手上正在玩的遊戲存檔了,才跑到朋友身邊來的。

 我目擊了這一切。

 那就是U和我的初次相遇。

 7

 就算沒有見過女孩被撞得四分五裂的場面,應該也能想像出那樣的畫面有多淒慘吧。但是那個時候的我(當然,對於被撞的少女,我還是有好好為她祈禱能夠早日成佛的),比起被撞的那個,我更在意的是跟她一起走著的另外一個少女。

 像這樣子寫出來的話,也許有人會覺得「大師你這是說什麼話呢,聽你說得這麼鄭重其事,還以為發生了什麼不得了的事情,原來就是那女孩存檔了正在玩的遊戲而已麼?幹嘛要說得那麼誇張呢?」為了防止大家誤會,我補充一下。那少女並非是在無意識的情況下,也就是說,不是以平時的手勢來存檔她的遊戲的。她是看了看被撞的朋友,又看了看手上的遊戲,然後想了一下,比較了優先順序之後,先把遊戲打到可以保存的地方,在定點存檔的地方保存了,然後為了防止在跑的過程中掉落,還把它收起來放到了書包中,才接下來跑到親愛的朋友身邊,嚴格按照流程地哭了出來。

 流程。

 沒錯,就像絕對不會在穿襪子之前穿上鞋子一樣,她沒有在把遊戲好好存檔之前就徑直往朋友那邊跑去。

 希望大家能夠看出來這裡的異常所在。如果,只是如果,她對朋友的死毫無反應,繼續玩她的遊戲,一個人繼續去上學的話,我可能還不會覺得她這個人有多麼的奇怪。或者,說不定還更能理解她。雖然不知道實際上是否會這麼做,但是我本來也是那麼一個人。

 不能理解別人的痛苦的我,本來也是一個部分感覺已經死去的人。

 對於跟自己毫無關係的交通事故,要是需要救人的話還好,但是圍觀起鬨的那種想法,是我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如果少女是那種人的話,說不定我會有那種終於找到了同類的心情。雖然有良心和倫理觀,但認為這些都跟感情無關的人。這樣的人,除了我自己以外,我也認識幾個,雖然性格上注定不可能跟那些人成為朋友,但是對於把那種能夠讓彼此覺得「自己不是孤單一人」的人稱之為「同伴」這一點,我是沒有什麼牴觸情緒的。

 少女卻不是這樣。她的神經很正常,但卻弄錯了順序。這種情況下,她應該不顧一切地扔下遊戲,跑到朋友身邊的。啊啊,對於不得不一再重複寫這種描述這件事本身,我已經開始覺得厭惡了……本來還想往前翻幾頁,然後找別的說法來搪塞過去的,但是這個記憶只能用陰影來形容吧。光是回想起來就覺得要吐了。光是回想起那個時候少女的一舉一動,我就覺得全身的雞皮疙瘩都要起來了。

 你問那之後我幹了什麼?當然是逃跑了。我無法就那樣繼續呆在那種地方。雖然注意力還是無法從少女身上移開,雙腳也像生了根固定在地面上似的無法邁步,但是當時的我,不惜把雙腿和意識都留在當場也要逃開似的,想也沒想就調轉車頭。

 反正對於這場交通事故,我也沒什麼可做的了。作為一個經常會遇到交通事故的人,要是目擊者只有我一個的話,當然我會通報警察,說不定還會確保受害者的安全,或者根據情況抓著肇事者,我會認為這是上天派給我的任務(這種意識跟感情無關,純粹出於良知),但是這次在場的目擊者為數眾多,用不著我去通報,也沒有可以確保安全的受害者或者肇事者了。從卡車上下來的司機似乎完全沒有受傷,大型卡車撞一個小學女生,簡直就是小菜一碟。也許連前保險桿都沒必要維修。

 雖然目擊這次事故的人為數眾多,但注意到被害者的朋友反應異常的人,貌似只有我一個。對於這一點的目擊證人,只有我了。

 大家都被交通事故這種一眼就看到的驚人事態遮住了眼,對於逃過一劫的少女根本看都沒有看。也許就連現在抱著受害者的少女的頭顱哭得稀里嘩啦的女孩,他們也沒有看在眼中。

 那時候雖然已經有幾個型號的帶攝像頭的手機發售,但是卻還沒有被普遍應用,而且像素方面也跟現在的沒得比,恐怕當時的少女的樣子,完全沒有任何的記錄吧。

 雖然我對一有什麼事故發生,圍觀的無聊人等就像參加拍攝大賽似的不斷拍照的這種現象經常感到非常的厭煩(順便說一句,每次我一換電話,第一件事就是會破壞攝像頭的鏡頭,就是因為我不想讓人覺得我跟那些人是同類),但是只要一想到這件事,也不禁希望能夠有人拍到那個少女當時的樣子。

 因為這樣就能確認她眼中的淚水,是真還是假了。

 不過這只是回首當時的現在的我所想到的,而那個時候,我所想的只有如何在不驚動任何人的情況下,靜悄悄地離開那裡。

 不被任何人注意,也不被那個少女發現。我悄悄地、悄悄地離開了現場。我放棄了繼續過斑馬線,不僅如此,我連上第一節課也放棄了。

 我只想回家。回到家,然後躺在床上看喜歡的書。這樣的話我就應該能夠忘記剛才看到的那恐怖的一幕,至少能忘記那個插曲了。我這樣對自己說著,徑直騎著自行車向著剛剛才出來的學生單間公寓疾馳而去。

 從結論來說的話,我是做錯了。

 我只顧說服自己回家就能安全,卻沒有發現背後投來的那一道幼小的視線。

 8

 人是很健忘的生物。只要平平淡淡地生活,不久之前所發生的事情,都會一件接一件地淡忘。就算是當時覺得絕對不可能忘記的事或者回憶,總有一天,也會變得想不起來。

 所以,雖說只是自欺欺人的行為,但是如果時間平靜無波地過去,說不定我就能從此忘記那個少女的存在了。

 雖然當時讓我相當震撼,覺得永遠不可能忘記那一幕,但只要之後繼續平靜地生活的話,恐怕也不至於成為日後的陰影吧。

 所以,之後事情的發展,並不平靜。

 這件事還有「後續」。準確來說,那個「後續」,才是我要說的主線。也就是說,真正發生的事還沒開始,現在說的,就只是前言。雖然也許有人會覺得這種說法對於那個被撞得四分五裂的少女非常失禮,但是,我其實也不是那種特別奉行利己主義、把明哲保身放在第一位的人,不管是誰,不管是多麼高尚的人,都會覺得比起他人的死,自己的一小處擦傷會更痛。我不覺得想要掩飾這種想法的人是偽善,雖然我的感性讓我覺得帶著自我犧牲色彩的做法會更有美感,但也只是想而已,是永遠不可能去實行的。

 那天之後過了一個禮拜,還是過了多少天?事到如今雖然我已經忘記了正確的時間,但希望大家不要因此認為這是「印象不深的事情」。那是因為之後發生的事情印象太深刻,相對的,前後發生的各種事反而顯得印象薄弱了許多而已。另外,由於這不是虛構的故事,所以另一方面我也會刻意把細節弱化。

 雖說少女的生命就這樣被交通事故奪去本身,是一件非常值得悲傷的事,但這畢竟只是一場意外。從道路交通法方面來看,是少女沒有遵守交通信號,所以對司機的裁決應該也會著情考慮吧。但是從事故本身的嚴重程度來看,司機應該是得去交通監獄去受刑了……按照規矩應該是這樣,總而言之是會被當成事故處理。司機、司機的家人、少女、少女的家人,很多人的人生會因為那一瞬間而大幅扭曲。但這過程中並沒有半點的惡意、敵意、害意,這是我們絕對不能忘記的。那只是一場意外。

 但是在我身上發生的「後續」卻不是這麼回事。不對,應該用襲擊來形容那一場「後續」會更為恰當。因為那之後發生的事情,跟自然災害或者天地變異的「發生」是不一樣的。

 沒錯,那不是事故,而是事件。

 一開始我就說了,正因為如此,才有刻意模糊描述的必要。也許有人會覺得這麼做是我太過神經質,太過敏感了,但是如果不這麼做,也許會在不經意之間給跟這個事件有關的所有人都造成傷害。雖然我很肯定,最受傷的人肯定是當時的我,但是也不能因此而忘記了對周圍的人的顧慮。正因為我對別人的痛苦不太敏感,所以才更要強迫自己去注意這些地方。

 像我的情況,要是忘記了自己作為社會人依存著這個社會的事實的話,那就會招致滅頂之災。所以我必須無時無刻十二萬分注意,就算旁人看來過於神經質,我也得這麼做。

 不管怎樣(基於以上理由,從這裡開始記述方面可能就會偏離實際了,但這畢竟不是推理小說,希望大家不要過分追求嚴密的記述正確性),一週之後,我依舊騎上了公路賽車趕去學校去上第一節課。

 雖然要忘記那個少女讓人印象深刻的行為,一週的時間顯得未免太短,但是也不能因此而整天蹲在家裡(我不是很清楚記得當日寸還有沒有家裡蹲這個詞,反正借用一下就好),當時的我還是個大學生,不可能老是逃課。不對,大學的課程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還是有一定的通融性的,但總是在奇怪的地方過分執著認真的我既然已經選修了那門課,就會覺得非取得學分不可。這種有強迫症的生存方式時至今日亦未曾改變。

 然而,如果真的為了安全起見的話,真的要小心翼翼地生存的話,也許我應該更改一下上學的必經之路吧。呈棋盤狀分佈的這個小鎮,要改變某條路徑並不是難事,像我這種平日連玄關的門都會一而再再而三地確認有沒有鎖好的人,應該會更加小心點才是。

 但是我完全沒有想到這一點,騎著自行車就徑直往大學的方向趕,當然,中途肯定會經過之前那個十字路口。

 事故發生的第二天,這裡已經被打掃——用打掃這個說法,也許有點不近人情——被「處理」得十分乾淨,就像什麼也沒有發生過一樣。在斑馬線的這邊,擺著幾束花。上面還有小孩子手寫的祝福語之類,看來是死者的同學放的。一想到那些祝福語之中,說不定還有那個少女所寫的,雖然明知道不能那麼想,但我就覺得那些花束看起來有種很陰森可怖的感覺,只能努力不往那邊看。

 從來沒有覺得紅燈這樣長過,但是在看到了那種事故場面之後,我也沒有勇氣去沖紅燈了。就算不是這樣,平時也經常看到交通事故發生的我,都會在過馬路的時候小心翼翼,連黃燈都不會去沖,這種習慣到現在也還保持著。自然,我不可能就這樣衝過去,只能乖乖地等待交通燈完全變成綠燈,然後再左右確認過,我才走過那條出過事的斑馬線。雖然覺得自行車的輪胎就這樣滾過不久之前少女的血肉橫飛的地方有著冒瀆的感覺,但是如果說到這一點的話,沒有死過人的坐標,在這個世界上應該是不存在的吧。也許就連沒有殺過人的坐標,都不存在也說不定。極端一點來說,活著本身就是對死者的冒瀆。至少在看過無數交通事故甚至是死亡事故的我的價值觀看來,是這樣覺得。在過了三十歲的現在,這種價值觀實際上看起來已經多少有點改變,但是現在不是說這個的時候。

 現在我們在說的是一個剛跨過斑馬線,開始騎著自行車下坡的希望成為作家的大學生的故事。就像剛走過了一座非常驚險的橋似的,現在的他的心情,無可否定多少有點放鬆。不過就算他一直保持警戒,那之後發生的事也是不可避免的。

 那之後,我的自行車,公路賽車的驅動突然停下來了。就算是突然踩下剎車都不可能停得這麼徹底,當然,正在踩著腳踏車的我的身體被拋向天空。

 利用在飛起來的我撞到柏油露面之前的空檔,我來說明一下我的公路賽車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吧。其實是有人從旁邊把一根鐵棒似的東西直接插進了我騎著的自行車的車輪之中。插的人並沒有仔細瞄準輪子上的鐵絲之間的間隙,而是從遠處非常粗魯地直接把鐵棒扔過來了。

 有想像力的人應該很容易猜到被這樣子一弄,自行車會變成怎麼樣,而騎在上面的人又會變得怎麼樣了吧。不對,就算是沒有想像力的人,都應該明白這種事是絕對不能做的。這樣一來,自行車的車架不可能一點事都沒有,騎在上面的人也不可能毫髮無損。就算是想到了這種惡作劇,也絕對不能去嘗試。

 惡作劇?為什麼在這裡會有這種用來形容小孩子使壞的詞語出現?也許有讀者會覺得奇怪。有人或許會說,好歹也是個作家,就不能明確點用犯罪行為、蓄意傷害行為等詞語來描述麼?

 但是這裡用惡作劇這個詞是對的。因為實際上動手的是一個還很幼小的孩子。想起來這樣的年紀在刑法上應該也無法判罪,用犯罪之類的詞語來形容其所作所為,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有難度。

 身體被拋上半空,後背直接撞上柏油路面的我差點斷氣,全身受到撞擊,倒在地上一動也不能動。光是沒有直接撞到頭這一點,也許已經值得慶幸了,但是意識還是很模糊。

 我不禁想起過去遇到的兩次交通事故。其中一次還受了重傷,但是要說到事故之後的混亂,絕對是不可以跟這次相提並論的。

 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剛才我跟大家解釋的把鐵棒插進了車輪裡等情況……都是事後才知道的。被彈飛、劃過天際最後撞向地面這些事情已經夠我忙活的了,不可能還有時間去弄清楚發生了什麼事。

 初中時學習的柔道發揮了功效,無意識中採取了防護姿勢,所以幸好沒有出現骨折等重傷,可是精神上所受的傷卻比骨折還要重。這沒有道理的一摔,給我的打擊可不是一般的大。

 在這種混亂狀態中意識一直處於朦朧狀態的我,正仰天躺在地上,睜大眼楮就可以看到天空,但是卻有東西擋住了我的視線。

 說是東西有點誇大了,這種描述合不合適我也不是很清楚。因為興致勃勃地彎腰看著我的,是一個年紀尚幼的小小的女孩子……不對。

 用這種拐著彎子說話的方式來描述的話,不就像小說一樣了麼。聽起來就像編造的故事似的。這不是故事,是事件;這不是小說,是真實發生的事,所以不需要過度的潤飾什麼的,這是我自己親口說的,現在卻發現怎麼也擺脫不了這種職業病。

 這種情況下,或許這只是單純的職業病,也就是習慣一樣的東西罷了。

 也許我在嘗試把過去自己身上曾經發生的事件、事情通過這種潤飾,把那個女孩捲入虛構的世界之中。

 的確,如果能夠做到這一點那真是太理想了。對於我來說,那個過去、那個陰影如果能夠變成虛構的話,我該有多輕鬆啊。但是這種想法之中,自我矛盾佔了不少比例這點,我必須注意到才行。

 因為,如果沒有那一件事的話,肯定不會有現在的我。雖然不敢說一定成不了小說家,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不可能以現在的寫作速度來創作故事。

 所以,我不能否定這件事。讓它成為虛構就更加不行了。我必須把它作為現實好好地予以認同,好好地記住。

 不能進行過度的粉飾。

 所以,這個時候打量著我的臉的幼小女孩,正是一週前我所目擊的在跑向朋友之前先存檔了遊戲的那個女孩,我不能為了說明這一點就去使用奇怪的比喻。

 雖說如此,還有一點事實是我不得不交代一下的。雖然現在看著我的這個少女就是一週前我看到的那個這一點,我並沒有馬上意識到。

 有部分原因是因為我才剛全身狠狠地撞在路面上,意識還處於朦朧狀態。但是,比這個更重要的是,我本來就非常不擅長記憶別人的臉。

 這樣一來就變成了我公開自己的不適應社會的弱點,也就是說對於喜歡被人當怪人看待的我來說,這是一種炫耀的方式,但稍微誇張點來說,我基本上沒記住過任何人的臉。記不住,這是比較準確的說法……但是如果這樣形容的話可能各位就會懷疑我的記憶力,招致誤解了。接下來我要說的真的是炫耀的話,所以也覺得有點對不起各位,但我只是單純地對自己的記憶力比較有自信而已。可是,卻總是記不住人的臉。用最接近現實的說法來形容的話,就是我不懂怎麼樣努力才能記住人臉,也不理解個中的程序。

 覺得電視裡出現的演員個個都長一個樣,裝飾雜誌封面的偶像之間基本上沒有什麼區別等等,這些事應該誰都有過吧。說起名字好像在哪裡聽過,但是看臉的話好像個個都一樣等等……跟這個同樣的現象,在我身上就算是很親近的人之間也會發生。

 據說這是人類在自己不感興趣的東西面前會發生的現象。也就說,如果用比較簡單易懂的小說來比喻的話,從像我這種重度推理小說中毒者看來,推理小說區分得非常的細緻,但是一般的人看來,推理小說只是推理小說,全部都是一樣的……不對,或許用色彩來比喻會更為恰當。從畫家看來,綠色和淺綠和深綠和淺綠和翠綠完全是不同的色彩,但是從其他人看來,全部都是「綠色」……好像越說越複雜了。不管怎樣,我不能通過人的外貌來識別人。當然如果見過面說過話,那麼誰是誰我還是能夠認出來的,但是比如說那個人不在當場,給我那個人的照片看,我恐怕就認不出來了。雖然不敢說不是這個人,但應該也說不準是那個人吧。我很難認為照片裡的這個人跟我認識的人是同一個。

 對於類似「也就是說,大師你是對人類沒有興趣麼?難為你這種性格還能當作家啊」的責難,我也只能低頭默認,但是如果讓我解釋的話,我會主張正因如此我才會走上作家之路。為了瞭解人類,我才會當作家的。至少在所有動機之中,這是比較大的一個。雖然作為將來的夢想之類有點奇怪,但我認為以職業為生存目的的話,這是正確的。

 寫著寫著有點走題了……也就是說,我一開始沒辦法識別出此刻看著我的少女,就是一週前的少女。不但如此,甚至還以為是來關心摔倒了的我的好心的小孩子。我其實是想強調這一點。

 無法區別人類的我眼中看來,小孩子就是小孩子,而且我說過不會做任何具體的描寫,所以我不打算明確描述那少女看起來長相如何,就交給讀者自行想像了,但為了使大家在想像的時候有據可依,我補充一句——她是一個很像小孩子的小孩子。至少在表面上看不出什麼異樣。

 沒什麼特別的地方,也就是說,是普通的小孩,普通的人。

 當然,這是理所當然的。

 「………………」

 少女似乎在低聲嘀咕著什麼,但是我沒有聽見。一來是我的意識太過模糊,二來少女的聲音也太小了。而且她那句話根本就不是對我說的。並不是打算在給我進行急救之前確認是否還有意識,也就是說,是她自己在自言自語。

 這個時候少女說了什麼話,到現在還是個謎,如果努力猜測的話,從當時少女的嘴角的動作來看,我想少女說的可能是——

 「沒有受傷吧?」

 再次重複一下,這只是我的想像。那是從之後得知的少女的性格以及當時的狀況看來,推測出可能是這麼一句話而已。實際上她可能沒說什麼有印象的東西,說不定只是說了「肚子餓了」之類而已。雖然我覺得會這樣說也不奇怪……不管怎樣,她的話說出那種話一點也不奇怪,反而更能讓我接受。

 不用我說,讀者也許能夠猜出來了……但是這時候仰躺在地上的我當然不可能知道……往我的自行車車輪裡扔鐵棒的人,不是別人,正是這個少女。

 明明是自己的所作所為,卻對因為自己的暴行而摔倒的被害者表示擔心,直率地說出「沒有受傷吧」這種話的少女。

 如果她真的說了那句話的話,這件事還滿可怕的。剛才我對往自行車車輪裡插鐵棒的這件事,說過如果是有想像力的人,應該很容易想像得到這樣做的後果是什麼;就算是沒有想像力的人,也應該知道這是絕對不能干的事。但是少女卻在對此一無所知的情況下做了,而做了之後,也始終沒能理解這一點。

 認識上的偏差。根本性的偏差。

 當然,這時候的我由於沒有聽見少女說的話,所以也沒有震驚到這個地步,只是覺得背上痛得要死,甚至還對擔心自己的少女感到一絲感謝,就這樣失去意識了。

 這裡我順便訂正一句。

 我的公路賽車這時候已經被破壞得再也無法使用了,但是插在車輪裡的其實不是什麼鐵棒,而是小學上課用的豎笛,就是所謂的長笛了。

 9

 失去意識其實是一瞬間的事情。現在回憶起來,好像在那裡至少躺了半天,但那裡好歹是在大路上,我不覺得一個大學生,也就是一個體格成熟的男人在路上躺成大字型倒下,一般的人是不可能就這樣放著不管的。我不記得自己有在這麼一個人情冷漠的城市學習過。實際上在我成為作家之後遇到了摩托車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時候,很快便被人救起來了。

 我坐起身來,環視周圍,發現少女已經不在了。不對,正確來說,當時我的記憶十分混亂,在我失去意識之前看著我的臉的少女,在我醒來的時候已經記不清楚了。也就是說是半夢半醒的狀態,我連那是不是現實中的少女也搞不清楚。不對,是不是現實這一點,我當時連想都沒有去想。

 比起這個,我更感到羞恥,這麼大一個人,竟然在人來人往的地方摔成這個樣子。

 如果是被摩托車撞的也還好說,但是好好一個大人竟然「摔倒」,也許有過此類經驗的人比較容易理解,這是非常讓人羞愧的一件事。實際上,用全身去感覺地面的觸感這種事,大人一般是不會幹的。雖然說再怎麼是大人,那也是十年前的青年時代,不過當時還是有這種自覺的。

 如果你的人生中有這種多餘的精力的話,不妨嘗試找個安全的地方(千萬不要在行車道上試,如果你不想被碾成一塊塊的話),在柏油路面上躺躺看(當然,沒必要也來摔這麼一跤,慢慢躺下去就可以了。我比較推薦仰躺)。這樣一來,你應該能夠重新體會到那種童年的感覺。應該能夠回憶起很多幼年時代的討厭的回憶。

 摔倒這種行為,就是這麼讓人羞恥。所以我只想快點從那個地方消失,失去意識前看著自己的少女什麼的,根本就沒有去在意。

 當然,當時如果能夠想起那個少女就是一週前目擊到的少女的話,不管是什麼狀況,我都不會感到羞恥。但可惜的是,我沒法識別人的外貌。不以貌取人這句話聽起來很高尚,但這種情況下意思就完全不一樣了。如果從無法識別每個人的個性這一點來看,甚至還有點惡劣的性質……這個我們就先放一邊。

 確認了自己並沒有哪裡有出血或者骨折的現象,我便走向我的自行車。之前覺得我起碼被彈飛了一百米,但是實際上只是落在幾米開外的地方而已。

 對於插在車輪裡的豎笛並沒有感到不正常這點,如果被人說是太缺乏警惕的話,我也只能默認了,但是有誰能夠想像到?竟然會有小學生往自己騎著的自行車裡扔豎笛?

 這種場面實在太過滑稽,只能仰天大笑了。至少在虛構的世界裡,我是無法描述這種情形的。正因為是事實,所以才寫得出來,但是即使如此我還是擔心大家不肯相信。

 當時的我從實際出發,判斷是「小學生掉在路上的豎笛,被什麼彈起之後插到輪子裡了吧」。從現場殘留著的蛛絲馬跡來看,當時也只能這麼判斷了,所以能夠這麼堅持以實際為原則地判斷的我,還是值得佩服的。考慮到這個判斷是在自己的愛車,絕對算不上便宜的公路賽車被弄成這個樣子之後作出的這一點,我算是相當理性了。

 或者說,感情已經死了。

 總而言之,我推起那台已經半被毀壞的自行車,撿起了那支豎笛。就這樣讓它留在現場的話,說不定之後來的自行車也會有相同的下場,所以得找個地方扔掉。而且豎笛本身已經破損了,不可能再使用了,就這樣讓它留在路上也不是辦法。

 這個時候的我竟然還聯想到不小心掉了這個的小學生也很可憐之類,現在想起來還真好笑。

 不管怎樣,我推著後輪壞掉了的自行車,繼續往大學走去,卻沒有發現自己的學生證已經被人從錢包裡抽走了。

 10

 故意裝作好心幫忙卻趁機盜竊的犯罪手法,當時的我也略有所聞,但是卻沒想到竟然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就連那種可能性,也沒有去想過。當時的我,也許還不是現在這種疑心生暗鬼的性格。

 現在的我很怕被人偷東西,所以不管是在電車裡還是飛機上,都不敢睡覺。如果在人來人往的地方短時間失去意識的話,我醒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會檢查錢包。

 不過,當然,當時我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要到學校裡去上課,所以也沒空注意到那種事。當時的我,可以說還是那種比較不拘小節的性格……

 如果這天上課的時候有用到學生證的話,我就能發現它不見了的事實,但是很不幸,我沒有這樣的機會。作為必要的信息,我這裡先交代一下,學生證裡面,有寫著我所住的學生單間公寓的地址。

 我把壞了的自行車停放在停車場(要推著一台後輪變了形的自行車走路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一想到回去的時候還得推著走就頓時覺得焦躁了。其實值得焦躁的,應該是別的事情才對。)我溜進算是剛剛趕上的課堂,那一天我在大學裡渡過了算是平常的一天。那算是短期內最後一次的正常生活了,因為我隨後便要離開它。

 不過,我也並沒有粗心大意到什麼不祥預感也沒有的地步。為了我那可憐的一丁點名譽,這裡我還是有必要聲明一下的吧。因為我把原本打算隨便找個地方扔掉的豎笛,帶到了學校。

 這個豎笛已經變形得不能用了,所以其實隨便找個垃圾桶扔掉就好了。但我絕對沒有忘記這一點,也就是說,並不是沒有扔掉的機會,不過只要一想到這是小學生掉的東西,就覺得很難就這樣扔進垃圾桶。

 把別人掉的東西隨意扔掉,而且那還是小孩子掉的東西,這種事情多少會帶來一絲負罪感。不過就算這是別人掉落的東西,我都已經因為這個東西而吃了大苦頭了還能這樣想,可見當時的我是個爛好人。

 但是事實的殘酷,那個時候的我還一無所知,把不知道該怎麼處置的豎笛在課堂上拿到桌子上仔細端詳起來。既然自己已經被害得這麼慘了,也沒必要還去為這根豎笛擔心,裝作忘記了的樣子,就這樣留在教室裡好了。當時的我,腦子裡儘是這種想法。

 上課的時候還能有多餘的精力來想這種事,可見大學是個好地方,這種看法也許是錯的;要知道在課堂上我可是連個能說話的人也沒有,所以這種負面的想法還是可以理解的。

 就在這個時候,我發現豎笛上面竟然貼著一張貼紙,小小的貼紙上用黑色筆寫著——

 「4-1 U」

 這是這枝豎笛的主人所在班級和名字。當然那張貼紙上寫的不是英文字母,而是名字(平假名),但是我不能在這裡公開。一開始還打算把班級也免去的,但是這樣一來就什麼都說得不清不楚了,所以我還是留著吧。考慮到整個日本不知道有多少個四年一班,這方面的信息就算不上是什麼個人信息了,而且只要在其後加上「這個班級編號純屬虛構」就好了。

 距離摔倒已經有一段時間,身體上的痛楚減弱了不少,而公路賽車的故障(這種故障也未免太粗暴了)所帶來的打擊也已經消退的時候,我看著這枝豎笛,百感交集。

 跟不想扔掉人家掉下的東西的心情,或者弄壞了小學生掉下的東西所帶來的罪惡感等等截然不同的感覺……豎笛。

 這麼說來,我貌似在一週前的少女所背著的雙肩書包裡看到露在外面、裝在藍色袋子裡的豎笛……?再重複一次,老是記不住人臉的我,其實記憶力並不算差,其實人的一部分(服裝、髮型、裝飾等)比較容易給我留下印象。所以現在我想起那個少女也有這樣一枝豎笛,然後跟眼前的這枝聯繫起來了。終於,那個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少女跟眼前的豎笛對上了。

 當然,如果要這樣說的話,那個被大型卡車撞到的少女的書包裡,也有這麼一枝豎笛(如果認真去想的話,那麼也就是說那天4年1班(虛構)那天有音樂課了)。但是光憑這一點就能想到其實是那個少女往我的自行車……不過,在我摔倒之後,打量著我的臉的少女的視線,我終於想起來那的確是現實了。一種難以名狀的不安感開始湧上正在聽課的我的心。

 如果說這是不祥的預感的話,未免太過具體了,也顯得過於漠然。但是,之後作為我覺得「果然如此」的伏線,也許很值得我驕傲。但是仔細一想,我要寫的是曾經遇到過很恐怖的遭遇的自己,卻主張事前就有不祥預感的話,可能有點膚淺了。有時候我會搞不清自己的性格,例如現在。

 隨著時間一分一秒過去,上課仍然繼續,而我心中的不安卻是有增無減,越來越覺得搖擺不定了。彷彿自己闖下了什麼彌天大禍似的。如果要比喻的話,那就是在打RPG遊戲的時候,進入了一條絕對不可能打贏的路線,做了一些無可挽回的失誤似的感覺,而這種感覺,已經開始往我的手腳蔓延了。

 但是那只是感情的問題,理性上我是否定那樣的自己的。認為這是太過擔心、想得太多的問題。就像老是要不由自主地去確認門十分鎖好,把手洗了又洗等精神上的病症……不對,我很清楚。雖然現在算是有所好轉,但是從當時開始,我就對自己的神經質感到很厭煩。

 每一年我這種愛擔心的性格都在增長,實際上到了三十歲的現在,連裝著原稿要送去出版社的信封,我都最少會拆開三次,看看裡面的原稿是不是完好。所以我的家裡經常會放著超過一百隻的信封。而當時的我雖然還不至於神經質到這個地步,但也習慣不管是什麼信封都會打開一次確認裡面的內容。(例如會不會裝了另外一封信,信紙裡會不會夾了我的便簽等等,這種莫名其妙的擔心總是揮之不去。現在就更甚了。)但這時的「預感」我卻認為是想得太多,有點連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自己的小氣甚至讓我覺得可悲。

 我也曾深深煩惱過,這樣的性格,將來真的能夠成為作家麼?但是這種煩惱貌似是杞人憂天了,我現在已經是作家,現在需要擔心,需要煩惱的,不是那種問題。

 我們回到正題上來吧。我上完了那一天的所有課之後,就放學了。現在已經不是初中高中或者小學,從大學回到宿舍的這個過程,該不該叫做放學這一點,仔細一想還真不知道,不過總而言之,我是回家了。到時間了就回去,這是理所當然的。雖然心中仍然有一股揮之不去的不安,但我還是沒有刻意改變路線。

 這樣想來的話,我也許對於改變原定路線這種事情不太擅長吧。現在和以前,去同一個地方我總是喜歡走同一條路,貌似吃東西也總是吃一樣的。寫到這裡我不禁想起,就連搭電車也好坐飛機也好,我都總是會乘坐同一時間出發的那一趟。看來我很有那種討厭計劃外的狀況發生的傾向。

 說起來工作的時候也是一樣。我當了小說家之後,基本上都是早上五點起來開始寫作,反過來說,如果那一天五點我起不來,那麼那一天我就做不了事,基本上不會再寫一隻字了。

 如果有文具廠家願意做那種每十分鐘一個刻度的日程筆記本的話,我肯定會買上一百本。我總是喜歡生活在計劃裡。

 明明說自己是個怪人,但是卻討厭日常的變化,弄得我自己也開始莫名其妙了。不禁想真的有這樣的人麼?這種人真的可以存在麼?說起來有一個時期我很討厭TROUBLE MAKER這種說法,總覺得這字眼中包含了一種很樂觀的情緒,讓我覺得討厭。那樣的我,現在卻老出現在寫有TROUBLE MAKER登場的小說裡,人生真是難以預料啊。那樣的我在那一天,雖然說是出現了意外……目擊了交通事故的發生,但竟然放棄去學校而選擇回家,應該是多少感覺到某些東西吧。

 既然有這種感覺,那麼乖乖地聽從這種感覺來安排就好了,但我卻還是一如既往地去大學上課,一如既往地回家,所以對於自己的這種墨守成規的做法,真是不知道該如何表態了。

 這個時候,如果能夠在之後發生的事情的經驗上稍微學習一下的話,現在的我就不至於變成一個更加重視計劃路線的人了。但是這麼說起來,就算經過了那之後的事,我還是沒能學到教訓。要知道就算是完全按照計劃中的路線前進,該發生的麻煩還是會發生的……已經埋下了意外的種子的道路,已經不是曾經每天都走的那條路了……這種事,結果我還是沒能學會。不過,就算被人說是學不乖的男人,就算明知道眼前的路上埋著地雷,我大概還是會一如既往地走那條路吧。

 然後,我「一如既往」地回到了公寓。不對,準確來說,跟往常不一樣,我沒有騎著公路賽車,而是推著它回來的,所以平日的嚴格按照既定做法行動這種行為,已經是沒有什麼意義了。我在簽了合同的停車場內停好那輛我正在煩惱是該扔掉還是該修理的公路賽車(雖然在這裡我用了小說中常用的懸念手法,但是由於這跟故事主線沒有什麼關係,所以我就先交代一下,結果我還是扔掉了這輛公路賽車。這其實也是我一直以來的另一個壞習慣,就是我很不擅長把東西拿去「修理」這種行為。不管是多麼貴的東西,就算修理的費用會更為划算,當它壞了的時候我還是會選擇買新的。我認為東西應該是一直用到壞,壞了就代表它的壽命盡了。所以家電的延長保修服務我是一次也沒用申請過。因為我根本不需要故障時的保修。要說這是一種什麼心理,一言以概之就是不希望自己擁有的東西被別人碰。所以我把這台公路賽車扔掉了,然後再買了一輛型號完全相同的),然後爬回了自己的公寓。

 雖然說是自己住的地方,但畢竟已經是十年前的事情了,那是怎麼樣的一間公寓,我已經記得不太清楚並不是要刻意模仿井原西鶴的手法,但我自開始一個人生活以來,平均一年搬一次家。所以這個時候住的是哪一類型的公寓,記憶也十分模糊。這裡我希望能夠想起來的,也就是門是不是自動上鎖這個問題……不對,應該不是自動上鎖的。考慮到之後的發展,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也實在說不通。

 那麼那個時候的我住的是什麼樣的公寓這一點,已經在寫的過程中想起來了,當然,這裡我是不可能公開的。雖然說只是十年前的住址,但是好歹也算是個人信息的洩露。那所公寓現在當然也還存在,肯定也有人在住。

 進入公寓內,我爬上了樓梯。樓層已經高達六層了,卻還是沒有裝電梯的公寓,我就住在六樓。那個樓梯在當時精力旺盛的我來看可能不算什麼,但是現在的話,恐怕就是一種折磨。這座公寓現在已經進行過改裝,並且裝上了電梯——我是這麼祈禱的。

 我走到了自己的房間的前面,正打算打開門上的鎖,卻發現自己手上沒有房間的鑰匙。

 咦。

 難道是摔倒的時候弄丟了?

 一邊想著這種普遍的可能性,一邊搜索自己的每一個口袋,還仔細地檢查了書包裡面。我是個做事很小心的人,更準確地說,是很神經質的人,所以很少會丟東西。但是有時候也會粗心大意地把錢包或者手錶忘在旅行的地方(這時候我的小心就表現在旅行的時候不把錢之外的貴重品放進錢包這一點上)。這種情況下我的思考方式對於不是其他人來說可能比較難理解,正因為平時很小心很小心,所以當發現鑰匙不在口袋裡時,比起焦急之類的情緒,我更偏向接受事實。都這麼小心了,不行也沒有辦法的這種輕鬆以及這種事真的會發生,讓我反而覺得高興,所以我暗自慶幸平常的小心果然是對,這真的讓我覺得難以自處。雖然說寫的是過去的自己,但這樣以客觀的角度來寫真是一個很難受的過程。如果那種情況跟現在的自己毫無瓜葛的話,也許會好受點,但可惜的是現在的我,這方面的性格也還是沒有什麼改變。

 我開始覺得就算沒有所謂的陰影,可能我仍然是一個怪人也說不定。這樣的話,我有沒有資格責怪那個少女也就變得模棱兩可了。不對,應該有的。我應該有這樣的資格。只要想起這之後發生在我身上的悲劇,我就算怎麼樣說那個女孩,用什麼詞語來修飾,都不過分。

 雖然已經發覺自己的鑰匙不見了,但是還沒發現學生證不在的問題。所以他還沒有注意到自己正身陷什麼樣的一種狀況。如果可以的話,我真想從現在這個未來,去跟過去的自己打聲招呼,去提醒他一下。

 但是我還是比較冷靜地想,得先跟物業公司聯繫,然後用後備鑰匙打開門……不對,既然鑰匙已經丟了,我應該小心點,讓他們換一把鎖……之類。

 我再次把口袋都搜了一遍,確認鑰匙的確不在裡面,我就打通了為了這種時候而刻意在手機裡儲存好的物業公司的電話。

 他們說三個小時後鎖匠就會過來公寓這邊,要我準備好錢等著。在走進家門之前突然多出來的這三個小時的空白時間,要說我是怎麼渡過的,其實也沒做什麼,就在附近的書店(雖說是附近,但是也要走好幾公里)買了點書,然後在公園裡看而已。

 其實應該有更為有意義的渡過方式……不對,作為將來希望成為作家的人,不應該把看書的時間說得像毫無意義似的。雖然明知道這個道路,但我還是想說——

 應該還有其他要做的事情吧。

 例如跑去通報警察什麼的……總之,應該是有別的事情要做的。

 但是我還是什麼都沒做,就這樣用三個小時看完了一本書,想著這書還真有趣啊之類回到了我的公寓,然後跟鎖匠會合,讓他幫忙開了門。

 換鎖的過程不到三十分鐘。

 我第一次看到玄關的門鎖構造,有點興奮,覺得這是一個可以寫進小說的題材。雖然在至今為止的小說裡,我從沒有過寫更換玄關的鎖的情景這種機會。

 付完錢(大概是一萬日元吧),送走了換鎖的工人,我才終於進入了自己的家。

 而這個家,早已被人人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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