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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藝人滿級重生[娛樂圈]》第112章
☆、第112章

  沈淮回去後,就將投資計劃書和樣片一起給了祝晨,讓投資部去評估分析,評估結果出來後,居然比沈淮預料中的還要好,再加上易老也很看好這部劇。

  於是沈淮很爽快地同意了投資,而且比萬山所想像的還要多一部分,萬山原本還以為是工作室那邊搞錯了,問過才知道,這多出的一部分是宣傳費用。

  萬山簡直都要被這天降的餡餅砸暈頭了,拍著胸脯保證自己一定好好剪,好好做後期。

  等到這些事情忙完,科倫獎頒獎的日子也快到了。

  沈淮和葉滄一起踏上了去米國的飛機。

  科倫獎在米國的C城舉行,這也是米國搖滾樂的大本營,除去科倫獎,每年還會舉辦搖滾音樂節,兩人在機場前往酒店的車上,都能看到道路兩旁有不少背著吉他的人,店裡都放著搖滾樂,甚至接他們去酒店的司機,也能隨著音樂哼幾句。

  整個C城都彷彿是音樂的海洋,往來的遊客如織,還有不少黑髮黃膚的華人。司機告訴他們,前幾年科倫獎的時候,可還沒有這麼多華人的,都是因為葉滄入圍了,才吸引了不少華人過來旅遊。

  科倫獎的組委會也是財大氣粗,包下了整整一間酒店,酒店外面圍著不少粉絲,兩人甚至還聽見有人用不標準的華文喊葉滄的名字。

  沈淮和葉滄對視一眼,上次葉滄來米國的時候,可還沒有這樣的待遇呢!可見科倫獎的影響力有多廣,自從葉滄入圍科倫獎之後,連《重生》的海外專輯銷量都提高了不少。

  兩人倒了時差之後,尼克·加西亞已經帶著妻子阿曼達過來了,作為東道主特意帶他們去吃飯。

  尼克是米國的搖滾天王,當初他在推特上誇獎葉滄的《重生》,後來葉滄和沈淮去美國宣傳《重生》的時候,兩人以樂會友,成為了好朋友,哪怕回了國,依然通過社交軟件有聯繫。

  因此,在知道葉滄和沈淮已經到了酒店之後,尼克很快就過來了。

  兩人一見面就給了對方一個熊抱,這半年的時間,葉滄被沈淮抓著補習英語,雖然還不算流利,但是已經可以勉強和人交流了。

  尼克也不知從哪裡學了幾句顛三倒四的華文,兩人就這麼雞同鴨講地交流著。

  尼克拍了拍葉滄的肩膀:「我跟你說,整個C城最好吃和最好玩的地方,沒有人比我更清楚了,你們既然來了C城,我就要……那句話用華文怎麼說,阿曼達?」

  阿曼達笑瞇瞇地用力流利的華語說道:「盡一盡地主之誼。」

  葉滄和沈淮都有些驚訝地看著她,阿曼達笑著用華語道:「我一直都對華國很感興趣的,我的華文學得好嗎?」

  葉滄點點頭,給了她一個大拇指。

  幾人說說笑笑地直接往車庫走去,尼克開了一輛相當拉風的敞篷跑車,跑車開出酒店後,立刻就被一旁的粉絲們看見了,不少人都尖叫起來。

  尼克隨意衝他們揮了揮手,粉絲們就讓開了位置,讓他直接開了出去。

  沈淮這才注意到,尼克的穿著相當休閒,一件寬鬆的T恤和一條沙灘褲,腳上還穿著拖鞋,看起來一點都不像是高高在上的搖滾天王,反倒像是出來休假的米國大叔。

  尼克跟他們解釋道:「在C城,粉絲們雖然很瘋狂,但大多是在台下瘋狂,平常的時候,我們都一樣,只是這座城市的遊客而已。」

  這也算是C城特色了,否則要換成其他城市,他們恐怕會被圍在酒店門口,根本走不動路。

  尼克的跑車很快就開到了主幹道上,這比之前他們從機場回來的路上還要繁華,不少樂隊就直接在路邊開始唱,這一路過來,什麼樣風格的音樂都有。

  葉滄都驚呆了。

  尼克自豪道:「這就是我們米國的搖滾之城了,這裡能夠吸引來自世界各地的搖滾迷,在這裡,連剛出生的嬰兒都會哼幾首曲子!」

  沈淮目之所至,都能看到唱歌的人,彷彿空氣中都不是氧氣,而是漂浮著樂符。

  阿曼達在一旁解釋道:「其實三十多年前,還沒有科倫獎之前,C城還是一座不起眼的小城市,十分荒蕪,後來前任州長和菲爾德家族一同創立科倫獎,吸引了不少搖滾歌手,還有不少樂迷,這才漸漸發展起來。」

  「如今的C城已經不比A城那些繁華大都市差了。」

  葉滄和沈淮聽完,心情卻很複雜。

  在米國,他們可以靠著一個搖滾樂,將一個城市建設成為如今這樣的程度,而科倫獎更是舉世聞名,每一個搖滾人都以獲得科倫獎而為榮。

  而每一年的科倫獎,C城除了有搖滾樂手,還有數不清的音樂公司的獵頭,從這滿大街的歌手中發掘有潛力的,將他們推薦到各大唱片公司。

  不斷湧現的新鮮血液,形成了良性循環,這才形成了如今搖滾之城的模樣。

  而曾經華國的音樂也是有過百花齊放,可如今卻落得這麼凋零的模樣,那些打擊剛剛冒頭的新歌手的幕後黑手,實在是可惡至極。

  葉滄和沈淮的心情都有些低落,到了目的地,才稍微好一點。

  尼克停下車,帶著他們一邊往餐館走,一邊介紹:「你們別看這家店不大,這家店的老闆曾經是米其林三星廚師,不過因為太喜歡搖滾樂了,夢想就是成為一名搖滾樂手,所以就留在了C城,開了這家店。」

  果然,幾人走進去,才發現這間小小的店面裡面是別有洞天,桌椅都是木質的,在最中央有個凸起的小舞台,而且此刻還沒有到飯點,但所有的桌子上都已經貼上了已預訂的標籤。

  尼克也是早早就訂好了菜單,對著葉滄眨眨眼,揶揄道:「老約翰是最好的廚師,也是最嚴苛的樂迷,一會你得到台上去唱首歌,你唱的怎麼樣,將決定我們今天是吃乾麵包還是米其林三星美食。」

  葉滄驚訝地看著他,顯然沒想到還有這樣一條規矩。

  沒過一會,餐館的客人陸陸續續都到了,他們大多都背著樂器,甚至很多一看就是直接來了一支樂隊。

  到了飯點,餐廳正中央舞台上的燈光打開。

  幾名年輕人直接就衝到了台上,顯然是對這裡的規矩很清楚了,不過他們的確有幾把刷子,唱完之後,整個餐廳的人都在給他們鼓掌。

  他們幾個嘻嘻哈哈地回到了座位上,沒過一會,侍應生就送上了晚餐。

  尼克湊過去看了一眼:「哇哦,看著還不賴!」

  他們幾人似乎也很滿意,就這麼大快朵頤起來。

  食物撲鼻的香氣勾引著四周的食客們,不少人都陸陸續續地上了台,水平都很高,畢竟老約翰的名聲可是響徹了整個C城,要是沒能耐被扔出去,可就丟了大人了。

  葉滄這一通聽下來,簡直是大飽耳福,彷彿是在某個音樂節現場一般。

  就在他享受的時候,尼克推了他一把:「兄弟!輪到你了!」

  葉滄挑了挑眉,也不驚慌,直接就走到台上,對著剛剛下台的樂隊連比帶說,借來了對方的吉他,坐在了舞台中央。

  他輕輕地撥弄了一下琴弦,又調整了一下話筒的位置,這才開口。

  他一開口,沈淮就愣住了,因為葉滄唱的並不是《重生》裡的歌曲,而是一首新歌。

  一直以來,搖滾所代表的反抗精神,讓人覺得,搖滾是黑暗的,頹廢的,具有反叛精神的,但搖滾其實是一種發自靈魂的吶喊,代表著自由和不妥協。

  這種精神,哪怕隔著陌生的語言、地域和文化,依然能夠打動所有人。

  葉滄雖然唱的是中文,但他所要表達的精神,卻讓在場的所有人都聽明白了。

  葉滄唱完,將吉他還給那名樂手,對方還對他豎起來大拇指。

  葉滄回到位置上,尼克鼓了鼓掌:「這首歌我很喜歡,我覺得應該可以打動老約翰,我們今天應該能享受一頓不錯的美味。」

  趁著食物還沒有上,尼克摸了摸下巴,給他們介紹道:「在這裡,每位客人都只能演唱一次,如果能夠打動老約翰,他會親自出來料理,不過這家餐館開了這麼久,能夠讓老約翰走出廚房的寥寥無幾……」

  他的話剛落音,一個個頭矮小,戴著廚師帽的中年男人就走了過來,他的身後則是跟著推著食材的副主廚。

  尼克:「……」

  老約翰滿臉笑容,對幾人行了個禮:「歡迎幾位光臨,最好的音樂理應配上最美味的食物,請允許我親自為你們料理今天的食材。」

  老約翰不愧是曾經的米其林三星主廚,不僅食物色香味俱全,充滿了巧思,連看他料理的過程都讓人覺得是一種享受。

  這一頓幾人吃的都十分滿足,除了尼克有一些怏怏的以外。

  可是在進行最後一道菜的料理的時候,旁邊忽然傳來幾聲華語口音的英文:「為什麼只給他們料理,我們等了這麼久,除了給我們上杯水,什麼都沒有!這是什麼服務態度!」

  沈淮等人朝著發聲的地方看過去,只見那一桌上人還不少,坐在正中間的中年男人看起來很嚴肅,他的右邊坐著兩個助理模樣的人,剛剛發難的就是其中之一,他的另一邊還有個穿著潮牌,即便在室內也帶著口罩和墨鏡的人。

  一個似乎導遊模樣的人看起來焦頭爛額,正在用華語給他們解釋。

  老約翰的臉色頓時沉了下來:「在我的餐廳,只有上台唱歌的人,才能得到服務!」

  導遊似乎總算是解釋清楚了餐廳的規矩,一名助理似乎說了什麼,那名穿著潮牌的男人才不情不願地將口罩和墨鏡取下來。

  沈淮微微睜大了眼睛。

  葉滄注意到他的神情:「怎麼?你認識?」

  沈淮點點頭:「這是華娛唱片的歌手,名叫卓飛揚,他在國內人氣很高,前年金曲獎的最佳男歌手和最佳唱片都是被他奪得。聽說去年一整年他都在閉關學習,似乎是要衝擊海外市場。」

  葉滄想了一會,卻一點印象都沒有,於是就乾脆把他拋到了一邊。

  卓飛揚臭著臉走上台,助理連忙給他遞過了吉他。卓飛揚唱的是自己寫的英文歌,他雖然態度不好,但是演唱技巧還是很優秀的,也難怪在國內知名度很高。

  誰知他這一首歌還沒唱完,忽然被老約翰給打斷,並怒容滿面地指使侍應生將人趕出去。

  卓飛揚驚怒交加,指著葉滄道:「憑什麼!他唱中文都能留在這裡,我唱的英文,憑什麼把我趕出去!」

  老約翰冷哼一聲,輕蔑道:「拿著抄襲的東西!你怎麼好意思跟人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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