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小鎮
【他】一
他從夢中醒來,天氣晴朗,美好的一天。
首先跳進腦海的感覺是飢餓。
他想,應該起來吃點東西。
生活要有規律,否則一切都會亂套。
作息時間通常不變。
六點起床。
洗澡。
早餐。
七點半出門遛狗散步。
他有一隻剛滿一歲的馬裡努阿犬,總是一刻不停到處亂蹦。
八點半回到家。
九點開始工作。
他還有一份非常討人喜歡的工作,做木工手工製品。
他的臥室旁邊有個工作間,裡面放著各種各樣的工具——鑿子、刨刀、雕刻刀、切割機、打磨機。架子上還有數不清的作品和半成品,大多是人體,偶爾也有動物。
有時他會把其中一些作品贈送給社區養老院和福利中心,或者送給新來的鄰居。
每個人都很喜歡他,他也很喜歡他們。
今天散步時,他忽然打了個激靈,腦中靈光一閃,又有了絕妙的構思。
回家後,他開始陷入沉思,為將要開始的創作興奮不已,並且為此做起準備。
接著他按部就班過了一天,讀報、餵狗、洗衣服、修剪草坪,和同樣在院子裡澆水除草的鄰居聊天氣和棒球賽。
晚上九點,小狗爬上他的床。
準時睡覺。
——
弗恩在24號公路上迷路了。
按照上一個路口的提示,他應該早在五分鐘前就抵達納什維爾,並在那裡的酒店度過一個輕鬆愉快的長假。可此刻除了窗外一望無際的公路,只有兩邊陰森窒鬱的樹林與他相伴,連手機和GPS導航也都失去信號。
繼續行駛了一分鐘左右,弗恩不得不把車停靠在路邊翻找地圖。他估算了一下時間和車速,想找到現在所在的位置,可從地圖上看,這段路既沒有岔路也沒有彎道,路面寬敞平坦,更不像被地圖遺忘的鄉間小路。要想在這樣的公路上迷路還真是件難事。
試著打開收音機,從裡面傳來的只有一陣雜亂的噪音,於是他只能繼續往前開,期望在下個路口得到些提示。
那塊路牌是突然出現的。
車子行駛在黑暗的公路上,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既沒有路口,也沒有可以問路的加油站,甚至沒有一輛迎面而來或擦肩而過的車。
這難免讓弗恩心中升起一絲異樣的古怪。
很多深夜公路的故事裡,一塊突如其來的路牌總會帶有些詭異色彩,斑駁掉漆的表面,可疑的紅色塗鴉和聞所未聞的名字都預兆著即將到來的不幸。但此刻出現在車燈前的這塊路牌乾淨鮮亮,好像剛有人把它擦洗過,上面用標準白色字體刷著「楓樹鎮」的字樣。
無論如何,「楓樹」這個詞都讓他感到親切,總比寂靜嶺或是麥迪遜鎮之類要好。經過差不多一公里左右,弗恩看到一個可愛的小鎮,鎮上燈火通明,大部分商店仍在照常營業,街道兩邊的樹上掛著綵燈和旗幟,似乎白天剛經歷過熱鬧非凡的慶典。
他把車停在路邊,下車時有個路過的年輕人朝他看了一眼。
「你好。」他友善地打招呼,對方只是無聲地看著他。弗恩看出他的目光帶著警惕,或許小鎮平時很少有陌生人造訪,人們的態度謹慎一些情有可原。沿街的餐館有個古怪的名字叫「魔手」,黑鐵招牌上畫著只戴手鐲的手,指甲又長又尖,食指停留在某個字母的圓點上,看起來像一滴血。
餐館的玻璃門上掛著通宵營業的牌子,弗恩推門進去,聽到門鈴發出一聲脆響,所有人都抬起頭看著他。裡面共有六個人,一個女服務生,一對低頭用餐的老夫婦,一個染著紅髮的少女,還有兩個坐得離門很遠的男人。
「晚上好。」
女服務生放下手裡的報紙,大約三十多歲,眼睛下面有些細小的皺紋,嘴唇紅得發亮。
「要點什麼?」
「我想問個路,順便借用一下電話。」
「哦。」她的目光既不好客也不親切,就像剛才擦肩而過的年輕人一樣警惕。不知道他們的防備之心來自何處,難道他看起來像個危險分子?儘管出於職業習慣,弗恩仍然帶著槍,可光從外表看他是個很容易讓人放鬆警惕的人。弗恩有一雙惹人喜愛的藍眼睛,六英尺高,短而乾淨的棕髮和英俊的長相使他博得了很多好感。亞歷克斯總說他不像個警探,缺少執法者應有的威嚴,可受過弗恩接待的人的看法卻剛好相反,他們都認為警察就該是這樣。
「我想去納什維爾,不小心在公路迷路了。」
女服務生毫無同感地敷衍了事:「真不走運。」
「你能告訴我該怎麼走嗎?是繼續往前還是應該掉頭?」
「我不知道。」她回答,「我對鎮外的事情不太熟悉。」
「我可不可以用一下電話?」
她做了個請隨意的動作,就繼續低頭看報紙了。
弗恩拿出酒店號碼給服務台打電話。真是咄咄怪事,沒人接聽,他耐心等了好一會兒,直到鈴聲中斷才掛上聽筒。
「這裡有沒有加油站?」
「有一個。在前面那條路的盡頭,靠近樹林方向。」
弗恩看了眼外面的街道,繽紛的綵燈讓他心生好奇。
「今天是什麼慶典?」
「沒什麼。這裡一直都這樣。」
可能是當地特色,弗恩看出她實在沒有什麼交談的興致,只好離開了。整個餐廳安靜得像個蠟像館,每個人都像展示用的假人模型,但弗恩知道他們都在看著他。他沿著小街行駛,無論人們的態度多古怪,也不能否認小鎮迷人而美麗的事實。打開車窗,迎面而來的是清新的晚風和風中甜甜的香氣。他猜測附近應該有一片果園,因為聞到一陣橘子味。
加油站在在中央街道向西的盡頭,連接著一片幽靜的樹林,樹林之外興許就是公路。
這個小加油站只有一個年輕僱員,穿著灰色連體衣,膝蓋和手肘部分磨得發白,一頭零亂的金髮太長了些,滿臉胡茬更為他平添幾分滄桑和心不在焉。
弗恩停在加油機前時,加油工正旁若無人地在長凳上睡覺。
「夥計。」弗恩叫他,他慢吞吞地站起來。
「什麼事?」
「加油。」
「多少?」
「加滿。」
「你要去很遠的地方?」
「我要去納什維爾,離這裡應該不遠?」弗恩從沒聽說過楓樹鎮,但不知名的小鎮多的是。
「我不知道,也許很近,也許很遠。」加油工一邊替他的車加滿油一邊回答,「說不準。」
他的態度雖然和餐館的女服務生一樣冷淡敷衍,但卻少了一份令人緊張的防備,說不定可以多聊幾句。弗恩總覺得這個小鎮有些不同尋常。
「這裡真漂亮。」
「是的。」
「你一定很愛它。」
「每個人都愛它,簡直愛死它了。」
「它看起來不太大,鎮上有多少人?」
「一百多個,不清楚,也許還會多一點……37美元,只收現金。」
弗恩支付了油費,接著問:「我從哪頭出去可以回到24號公路?」
「哪頭都不能。」加油工看著他說,「你不應該迷路的。」
弗恩不太明白他的意思,可正想問時,脖子忽然被勒住。一雙粗壯長毛的手緊箍著他,頓時令他透不過氣來。
「看哪。」背後的人在他耳邊說,「來了個小乖乖,讓我看看你有多大能耐。」
弗恩猛然向後撞去,一聲巨響,偷襲者被他撞在車門上發出驚叫,他立刻擺脫控制,拔出手槍轉身瞄準。
「別動,警察。」
「哇,警察。」那人摸著後腦勺說。他穿著卡其色的皮夾克,身高六英尺多,剃著光頭,左臉頰上有道一英吋左右長的傷疤。在他身旁還有兩個人,一個矮矮胖胖,臉龐浮腫,一雙細小的眼睛幾乎完全被眼皮包裹住,只留下兩道狹窄的縫。另一個看起來似乎有安第斯山人的特徵,雙手放在背後,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前方。
「這裡有一個警察,叫老沃倫,現在又來了一個。」
「這個年輕一點。」矮胖子說,「看起來也多一點正義感。」
「你們想幹什麼?」弗恩問。
「和新朋友打個招呼。別緊張,剛才只是開個玩笑。」
「我不認為那是玩笑。」他分得清玩笑和惡意,那傢伙手臂的力量足以使一個毫無防備的普通人瞬間暈厥。
「好吧,我來道個歉。」光頭說著向他伸出手,弗恩察覺無論街道還是附近樓房中都有人,但所有人都在冷眼旁觀。
「我說了別動。」他的心中升起不祥的感覺,警察對危險總有種敏銳的預感。
面前的三個人看著他,光頭男張開雙手把胸膛敞在槍口下。
「我想嘗嘗子彈的滋味,開槍,警官先生。」他歪著腦袋說,「還是你根本就不會用槍?」
矮胖子裂開嘴笑起來,在那一瞬間,弗恩握著槍的手掌一陣發燙,感覺像是握住了一顆燃燒的火種。他本能地鬆開手,與此同時後腦上遭受猛然一擊。
頓時,意識離開軀體,沉入一片深不見底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