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 小說家
【他】二
他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徵友廣告。
「尋求一位30歲左右健談幽默的男士,有意者請與克蕾爾.萊斯利聯繫。」
下方留著一個郵箱地址。
現在已經很難從報紙上看到徵友啟事了,刊登者可能有些過於保守,但也顯得比在網絡上發佈消息的人要穩重一些。
他想,她的年紀多半也在30左右,不會是十幾歲的小姑娘。
她的目的是什麼?找一個談得來的男性朋友?一個能逗她開心的男朋友?一個不那麼像嫖客的床伴?還是終生伴侶?
他用紅色的筆在報紙上畫了個圈。
「匕首」開始叫了。
他放下報紙,從冰箱裡取出一個鹿肉罐頭,小狗立刻跑過來,在他腳邊不停轉圈搖尾巴。
「等一下,匕首。」他摸摸小狗的腦袋。打開罐頭加熱時,又開始想那則徵友廣告。
她會是個什麼樣的人。
金髮?不會,她不可能是個時髦的金髮女郎,應該是那種老派的深棕色頭髮,齊肩發,有點卷。戴眼鏡嗎?也許。
罐頭熱了,氣味瀰漫在房間裡,寵物罐頭總有種古怪的腥味。
他把鹿肉倒在食盆裡,摸了摸匕首的腦袋。
偶爾和他一起遛狗的社區義工說不該給狗吃太多罐頭,會讓小狗患上牙結石,所以他只是偶爾讓匕首吃,平時會自己動手做一些或者讓它吃狗糧。
回到沙發上,他決定給克蕾爾.萊斯利寫一封郵件。
「你好,萊斯利小姐,我看到了你刊登的徵友啟事。」
他在郵件裡這樣寫。
「望有幸與你相識。」
——
小說家
「怎樣才能離開這裡?」
夜深人靜,蒙著灰塵的白熾燈照得整個房間有種詭異的昏黃。
路克斯說:「沒有人能離開小鎮,主宰不允許人們離開。很多人嘗試過,但沒有成功。有的人得到了了不起的能力,幻想著回到外面的世界幹一番大事,可是沒人出得去,即使他們聯起手來不惜代價,也沒有成功過。」
弗恩不想被困在這裡。
「我在樹林裡發現了很多捕獸用的鐵夾,你們在捕獵什麼動物?」
「這裡沒有動物。」路克斯停頓了片刻說,「但些有別的不好的東西。你可以把鐵夾當做警告,不要離得太近。現在不妨思考一下該怎麼在小鎮上生存下來,和這裡的人和平共處,先讓他們明白你沒有敵意,降低威脅。有的人對新來者非常敏感,他們本身很強大,所以對同樣可能得到強大力量的人充滿仇視。再說一遍,不要四處打聽,不要惹是生非,人們很快就會接受你。」
他警覺地望了望四周,周圍還是一片安靜,他說話的聲音又低又輕,生怕被人聽見。
「還有別把今晚我們見面的事說出去。尤其是白天,不要到加油站來,不要找我說話,不要讓任何人看出我們有過這麼長時間的交談,或是誤解我們成了朋友。」
「為什麼?」
「為了我們彼此的安全。」
說完路克斯關掉燈,他聽到弗恩在黑暗中說:「我可以信任你。」
這不是個問句,弗恩說:「我信任你,但我不知道你為什麼幫我。」
「我也不知道。」路克斯想了想說,「可能是你的名字讓我感到有點親切,克拉克警官。」
他開門出去了。弗恩知道他又去外面的長凳上睡覺。他思考著剛才聽到的一切,他可以選擇相信或不信,其中有太多不可思議的部分,但只要沒法解釋憑空變出的那些筆,就只有接受小鎮怪談。
假設這些是真的。
弗恩心想,如果這些都是真的,他被困在這個小鎮上,可能永遠都無法離開,那麼接下去要做的事就格外重要了。
他決定接受路克斯的建議,先在鎮上住下,消除敵意,發掘秘密,尋找脫困的方法。
幾分鐘後他離開小屋,原路返回旅店,這次沒有發現黑暗中藏著怪影。
第二天早晨,他找到了正在警局裡打瞌睡的沃倫警官。
「我打算在這住一段時間,所以想找份工作。」
老沃倫一臉睏倦的模樣,老得讓人心碎。
「歡迎你。」他說,「楓樹鎮已經很久沒有外來客了,你要找工作?你以前是做什麼的?」
「警察。」
「好極了,可是警局不缺人手。」
「我需要收入,這樣才能有地方住。」
「如果你只是想要個住的地方,這不難,我們很願意為新朋友提供免費住處,稍等一下。」
他撐著桌子站起來,戴上老花鏡,拿著鑰匙去櫃子裡翻找一陣,找到一個舊文件夾。
「鎮上有很多空置的房子,你可以住在那裡。」
「我可以隨意住在別人的房子裡?」
「我有授權,而且房子已經沒有主人了。這個怎麼樣?」
老沃倫給他看一張照片,照片裡的房子非常老舊,牆上爬滿枯萎的地錦。
現在是白天,弗恩看到他低下頭的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傷口,雖然已經痊癒,看起來仍然很驚人。他還沒來得及開口,老沃倫就搶著說:「這房子太舊了,再看看這個。」
他擺出好幾張照片讓弗恩選,最後忽然想起什麼似的說:「對了,你一定會喜歡巴倫克的家。」
「巴倫克?」弗恩想問是不是喬伊.巴倫克,那個死去的作家,但他忽然想起路克斯的告誡,不要讓人知道他們交談過那麼久,要是老沃倫反問他怎麼會知道喬伊.巴倫克就很難解釋了。
「他剛去世不久,也沒有親人和孩子,所以他的家現在空著。你不介意住死過人的房子吧?」
「不介意。」
「是嗎?一點也不意外。幹我們這行的……」沃倫意味深長地看他一眼,「要是你願意就可以住那裡,洛倫街10號。這是鑰匙,不用房租,完全免費。」
「非常感謝。」弗恩接受了沃倫警官遞來的鑰匙,他對死去的喬伊.巴倫克很感興趣,沒想到會有這樣的好事。
「要是遇到什麼麻煩,可以隨時來找我。」
「好的。」
「還有問題嗎?」
「除了住的地方,我還需要……」
「你還需要生活,我喜歡這個詞,生活。別擔心,房子裡的東西你可以隨意取用。」沃倫警官的暗示再明顯不過,「等過一段時間,要是你還想找一份工作,那時我們再談。我想一定會有適合你的工作。」
弗恩帶著鑰匙離開了。
小鎮是活的,主宰有自己的意志,它會決定如何讓小鎮充滿活力地運作下去。
喬伊.巴倫克的家在一條筆直的長街上,街道鋪著圓石子,幽靜而美麗。弗恩不得不承認,撇開離奇怪事不提,小鎮真是美得讓人不忍離去,一個了無牽掛的人來到這裡或許真會興起永遠留下的念頭,更何況還有免費房子可住。
打開房門時,弗恩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是他見過的最舒適溫馨的房子,一條乾淨的門廊通向起居室,傢俱一應俱全。面向街邊的窗戶遮著兩道窗簾,一道是薄薄的棉麻,還有一道是厚重的天鵝絨,書房和臥室共用一個寬敞的陽台。
喬伊.巴倫克的書房裡放滿了各種各樣的書,一張橡木書桌上擺著電腦。
其實能夠隨時變出一支筆也很不錯,亞歷克斯一定會喜歡,他們的辦公室裡總是很難找到一支可以用的筆。弗恩想念起搭檔,他真該拒絕這個長假,那這時就會和亞歷克斯在辦公桌前醒來,一起去附近餐館吃頓早餐,順便聊聊手頭的案子。
那是他喜愛的生活。
出於習慣,他先把房間搜索了一遍,既然沃倫警官說已經得到授權可以隨意使用這裡的東西,他也不介意瞭解一下喬伊.巴倫克的生平。
書桌上的電腦還能用,但需要密碼才能進入。他在書房一角的獨立書架上發現了很多巴倫克生前寫的小說,全是手稿,字寫得非常漂亮,放在一旁的筆也很昂貴,看得出作家對書寫情有獨鍾。
弗恩從書架上取下幾本手稿,稿紙是用線裝裝訂的,這年頭已經很少見,每本手稿的封面都是一頁白紙,沒有書名,只寫著編號和日期。
編號29,9月21日(沒寫哪一年)。
他翻開一頁,找了張舒適的椅子坐下。
本來陰沉的天空現在晴朗了一些,光照非常柔和,不太刺眼,又足夠明亮。
小說是第一人稱寫的,主角名叫馬克.萊斯利,是個私家偵探,受雇調查一宗神秘殺人案。一名年輕女性遇害的消息傳遍了警局,女屍被剝皮剔骨掏空內臟放進一個古董箱子。箱子存放在收藏家的家中,收藏室層層警戒,毫無破綻,只有收藏家本人能通過雙重身份識別進入其中。古董拍賣鑒定時,掃瞄儀讓箱子裡的屍骸公之於眾,一夕間,收藏家成了唯一的嫌疑犯,無奈之下他請求萊斯利偵探調查真相,為他洗脫冤屈。
「他的房子猶如城堡,僕人機靈乖巧,他享受著20世紀英國上等貴族古樸森嚴的生活。獨居、富有、優雅,衣服永遠乾淨挺括,頭髮一絲不亂,手杖敲打地面的聲音也分毫不差,從沒有人見過他驚慌失措快步行走。可是此刻他卻和一群殺人、搶劫、強姦的犯人在一起,到處吵吵嚷嚷,有人隨地便溺,有人惹是生非。要是他知道那個死掉的女人是誰就好了,可是哪裡都查不到線索,警方為此絞盡腦汁。沒有指紋,沒有牙齒,沒有骨骼,只有經過防腐的屍肉,完好的一對乳房,看起來她被擺進箱子裡的時間不長,可她是誰呢?又是哪個有通天徹地之能的兇手把她放進了箱子。」
弗恩讀得入神,看一本出版的書和一位作者的手稿感覺截然不同,手稿未經修飾,更能體味出作者的心情。有時巴倫克的字跡潦草迅速,毫無停頓,有時雖然書寫工整,筆畫卻很凝重,似乎遇到什麼難題。那些劃掉的、修改的句子都讓人讀得津津有味。喬伊.巴倫克是個懸疑小說天才,竟然在這樣的小鎮上默默無聞,他思慮縝密,彷彿藏在暗中的兇手早已將這殘忍可怕的罪行演練了千百次,冷靜沉著地執行著每一個步驟又絕不留下蛛絲馬跡。
弗恩留意到他修改的部分非常少,這是編號29的作品,也許之前的28部小說有他成長的軌跡。太可惜了,他也被困在這個該死的鎮上。
弗恩找到了編號01的稿子,主角同樣是個私家偵探,名叫伯特.史密斯,同樣受雇調查一宗詭譎神秘的殺人案。這份手稿中的修改部分就多了很多,看起來很凌亂,弗恩稍讀了幾頁,忽然發現這個故事和編號29非常相似。他又翻開另一本編號17的手稿,接著索性把所有稿件從書架上搬下來閱讀。
所有手稿都是同一個故事。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油然而生,喬伊.巴倫克可能是個才華橫溢的作家,同時也可能是個偏執的瘋子。
他到底是怎麼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