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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如律令》第22章
番外:可以不知道的事

  天天覺得自己做了一個很長很長的夢,和很多人一起做了一個很長很長的夢,事到如今,大家都醒了,只有自己還在渾渾噩噩。

  夢裡有個男孩子,衝自己伸出手來,「回家吧。」

  夢裡那個男孩子不斷長大,變成少年,青年......夢裡自己總是大搖大擺地對那個男孩子,態度甚至有些嬌蠻,那男孩子卻總也不生氣,縱然他是她的主子。

  天天想自己真是一個超大脾的丫頭。

  外人知道的天天無所不能:會算帳,會管事,會燒菜,還會一手堪絕的女紅。

  外人不知道的是,一開始的天天天生手笨,不識字,總是辦錯事,炒菜不行能燒了廚房,幫男孩子補衣服卻毀了好好一件御賜的狐氅,害男孩子被老爺罰跪。

  看著男孩子跪了一天一夜,卻還兀自對自己微微笑著安慰自己不打緊的蒼白笑容,天天發誓,自己不會再作拖累那人的笨蛋。

  吃了無數的苦,手上細細麻麻全是傷口,天天硬是把自己變成了天一公主口中仇府必不可缺的丫頭。

  其實,天天總想對那男孩子好一點,可是見到卻做不出來,於是只好背地裡做。

  變成了男人的男孩子最討厭看帳,於是天天就熬夜將所有帳本細細審一遍。

  男孩子最喜歡吃南巷口張大媽家的玲瓏包子,天天就豁出去天天攀在窗戶邊,將人家概不外傳的技術學到手。

  男孩子在外征戰的時候說是冷了要捎衣物,天天就一夜沒睡,用最好的裘皮、最好的針法縫了一件世上最暖的大衣......

  「帳本是老王審的,包子是阿三去南巷口排隊買的,大衣是天一公主縫的......」天天冷淡地說著。

  她鬱悶,鬱悶自己說不出那些是自己做的。

  說出來多害羞啊?那人誤會自己怎麼辦?

  誤會......誤會自己什麼呢?

  到著男孩子點頭,天天就更鬱悶了。

  自己辛辛苦苦做了那麼久的事,功勞都讓別人拿去了。

  心裡這麼想著,可是該做的事情天天還是一件沒少作,然後男孩子問起的時候,還是始終如一。

  「帳本是xx審的,包子是xx去南巷口排隊買的,大衣是xxx縫的......」

  天天想,枉費自己做了這麼多事,那個笨蛋一直都不知道。

  可是,看著男孩子因為不用看帳本呼了一口氣,因為吃到好吃的包子笑彎了眼,穿得舒適而英氣颯爽的樣子,天天就很驕傲。

  心裡像吃了蜜糖,那塊小時候男孩子偷偷塞給自己的蜜糖,世上最甜的滋味。

  可是很久很久以後,帳本看到一半忽然聽說男孩子過來的天天,急忙鑽到案台下,叫老王替自己。

  「老王,看帳呢?」男孩子爽朗的聲音響在自己頭頂,案台下的天天心臟怦怦跳。

  「......是。」

  「還裝啊?你老花眼看帳比我還慢呢,又是天天那丫頭吧?」

  「......呵呵,什麼也瞞不過將軍您。」

  氣惱著,原本直幫著自己的老頭子居然這麼快就伏法,天天恨恨地咬著衣角,腳蹲得發麻,只想等男孩子出去,好好放鬆放鬆,順便埋怨一下老王,可是......

  男孩子卻坐下了,「今天的帳我看吧,主子瞭解府裡的營運也是責任,這幾天我回來那丫頭天天忙碌,又做在服又做包子,我看著就累。」

  「啊?那些您也知道了......」

  「嘿嘿,暫且不提那包子比外面賣的好吃,再者我娘她根本不會針線,那丫頭的藉口也太蹩腳......我每次回來那丫頭就這樣,有時候真想我不回來她是不是輕巧些......」

  說到最後,男人笑了,笑聲過後,屋裡只剩下了研墨的聲音。

  還有自己的心跳聲。

  怎麼會是不回來更好呢?自己一直是盼望他回來的,就像自已的名字一樣,「天天」盼望他回來,回來自己身邊......

  腳已經麻到不行,可是天天還是抱著膝蓋在案台下蹲著,前面是男人的腿,男人的外袍、褲子、靴子......都是自己縫的。

  好生開心呢。

  看著男人磨了些邊卻仍然穿著的靴子,天天想,明天開始再給他縫兩雙靴子好了。

  心裡想著今年京裡流行的靴子款式,天天抱著膝蓋,伴隨著毛筆摩擦紙頁的聲音,睡著了。

  男孩子一直沒有成親,因為他太花心;天天也一直沒有成親,因為......

  因為什麼天天也不知道。

  男孩子至今的每一件衣裳都是天天縫製的,沒想到,喜袍也是。

  男孩子居然嫁人了?!

  嫁給他的死對頭,一個叫花宋眠的傢伙。

  天天開始只是覺得好笑,兩個大男人啊,就算對方長得再漂亮也是男人......

  天天很是放心地看著男孩子一臉委屈的「出嫁」。

  反正皇家的事,自己管也管不了。

  只是後來的事......

  看看雙雙返家的那兩個人,天天白天笑得開懷,可是晚上靜靜發呆了整晚。

  沒有可能了,自己沒有可能了,那個人確確實實是別人的了。

  天天其實一直是喜歡那個男孩子的。

  天天這才發現,自己是一直喜歡那個男孩子的。

  可是為了自己那無聊的尊卑觀念,為了自己無聊的自尊......

  那個人還不知道呢......

  不知道自己很久很久以前就喜歡了他。

  那個人很花心,可是再花心也會回家,自己總是冷冷沖那人笑著,嘲諷地說:「家了?」

  就像那人一開始對父母雙亡、無家可歸的自己說的那樣。

  是的,回家,回來自己身邊。

  只要回來,自己就滿足了。

  可是現在呢?

  那天的蓮池邊,一臉通紅在那美麗男子身下的男孩子,臉上竟全是自己不知道的...嫵媚?

  看著向來警醒的男人,竟然什麼也沒發覺地昏睡在那男人懷裡的安心樣子,天天知道,自己心裡那個念頭,該是斷的時候了。

  那個男人也是愛著自己的男孩子的。

  那樣開心的兩個人,自己怎麼捨得將他們拆散呢?就那樣歡歡喜喜,歡喜冤家一樣的兩個人呢!

  然而......

  就在自己以為這個就是永遠的時候,那兩個人卻都不見了。

  在這世界上不見,在人們的記憶裡也是。

  好像是一場夢,夢裡大家遇上了同樣一個人物,和那個人發生了各種各樣卻都是開心的事,然而,夢醒之後......

  「仇連環是誰?」

  說這話的不是別人,是天一公主。

  直到這一刻天天才相信,自己寶貝一樣埋在心裡多年的那個男孩子,如今真的只存在於自己的記憶裡面了。

  一起消失的還有那人,那個花姓的男子。

  天天相信他們是在一起的。

  怎麼可能分開呢?那兩個人......

  然而某天的清晨,聽到外面的響動忽然清醒的天天匆匆穿衣,開門一看,門口,輕輕立了一團小小的白色狐狸。

  看著狐狸該是神采飛揚,如今卻一潭死水的碧綠眸子,和那秀麗男子的如出一轍,奇異地,天天知曉了狐狸的身份,奇異地,天天並不害怕這個事實。

  狐狸帶來了一個小小的孩子,小小的孩子剛剛出世不多久的樣子,尚不足月。

  狐狸什麼也沒說,天天什麼也沒問。

  將孩子交給天天,狐狸隨即消失。

  天天請了假,專心照看著孩子,幾乎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長著耳朵還有尾巴,時不時還會變成一隻狐狸的孩子,可是天天卻並不害怕。

  是那人的孩子,天天知道。

  可是天天卻不能問,天天知道,自己問出口的那一刻,狐狸就會帶著孩子走了,自己腦中那人的記憶就會走了。

  那才是自己最應當害怕的事情。

  小小的孩子和一般的孩子不同,一個月就斷了奶水,看著掌間親熱地蹭著自己手掌變成狐狸樣的孩子,天天知道,該是分別了。

  黃昏的時候,狐狸不聲不響地回來了,就像那天不聲不響地來。

  看著自己手裡的孩子,狐狸微微點了點頭,小小的狐狸樣的孩子便毫不懷念地,從自己手上溜去了狐狸爹爹身邊。

  就像自己的那個男孩子。

  都去了那人身邊。

  狐狸隨身帶著一隻很大的箱子,那形狀,與其說像是箱子不如說是......

  那個詞太冰冷,天天甚至無法容忍那個念頭出現在自己腦中一刻!

  「那人呢?」這句話,天天始終沒有問出口,不敢問,不能問。

  就這樣痴痴地,盯著那個箱子,天天看著箱子周圍漸漸起了一道白光,連同箱子旁邊的狐狸,狐狸小小的身影便漸漸隱沒在那白光之間......

  白光隱沒的時刻,天天看到了那人,高大英武的那人,臉上掛著的,分明是平時自己熟悉的灑脫笑容,左邊嘴角微微揚起二十度,不可信的笑容。

  那人笑著開口,似乎對自己說了什麼話,可是天天卻無論如何聽不到。

  踉踉蹌蹌衝過去,卻只有摸不到的白光!

  「連環!」再也忍不住,天天跪在了地上,眼淚刷地流了下來。

  自己一直想這麼稱呼他的,不是仇將軍,不是弟弟,就是連環。

  可是自己總也沒有說出口。

  該死的沒有說出口!

  壞壞的笑容卻不見,唇角微舒,那人臉上隨即浮現的是另一種微笑。有點縱容,有點無奈......

  薄薄的嘴唇又開了開,這回男人的嘴形天天卻是看得清清楚楚。

  長久以來,謝謝你,對不起。

  那人分明是那樣說的。

  那人說完就笑了,一直到白光徹底消失之前,一直是那樣地微笑。微笑著看著自己。

  於是,天天也笑了。

  是了,不能喜歡,自己求的也無非是個感謝了,那人都知道了,不是?

  那人什麼都知道了......

  真好。

  淚水未乾,天天臉上卻多了笑容。

  就像第一次初見那樣,男孩對自己說的那樣,怔怔看著那最後的白光,天天溫柔地笑了,淡淡曰;「連環,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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