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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裡的白月光[穿書]》第1章
第一章 白月光

  那是一個潮濕、悶熱,才下過雨的夏日午後。

  雨水還未乾透,濕漉漉地黏在青石臺階上,一方雪白的裙角沾了些許泥汙。

  穿裙子的人是容家的“大小姐”容見。

  他的個子很高,差不多有一米七五,比尋常十七八歲的女孩子要高大半個頭。雖然現在是夏末,他卻穿著一身雪白的長裙,披著外套,渾身上下被遮得嚴嚴實實,幾乎沒露出一寸皮膚。

  容家人人皆知,容見是個體弱多病的美人。他的五官精緻而凌厲,原本該是英氣到模糊性別的漂亮,可因為膚色是近乎病態的蒼白,一絲血色也沒有,就顯得柔弱了許多。

  而這位病美人才生了場病,這是他四天以來頭一回出門見陽光。

  容家的宅子很大,前院種滿了各色花木,還有大片大片的玫瑰花,需要很多園丁精心照料。不過因為才下過雨,院子裏一個人也沒有。

  容見忽然停下腳步,偏頭朝遠處看去,玫瑰花叢的深處似乎有一個背影。

  那人渾身都被淋透了,連太陽都沒能將衣服曬乾,只隱約能看得出是個少年的身型。

  那人周圍沒有其他人了,容見狀若無意地問:“韓姨,那是誰,怎麼還在外面,剛剛沒去躲雨嗎?”

  他的嗓音很低,且輕,比一般女孩子低沉些,卻很動聽。

  一旁站著的韓雲愣了一下,解釋了句:“他在照料剛被暴雨打過的玫瑰。您不是說過,明野最會照料玫瑰了嗎?”

  容見聽到這個名字時怔了怔,片刻後才反應過來,輕輕地“哦”了一聲,很漫不經心似的。

  興許是因為容見注視了太久,久到明野察覺到了異樣,他轉過身來,朝容見這邊看了過來。

  容見微微抬頭,目光落在了明野的身上。按照書中的時間線推算,明野今年應當才十八歲,是還未完全長大的少年人,個頭很高,身量偏瘦,卻很有力,此時是夏天還穿著長袖長褲,只是為幹活方便而微微卷起的潮濕的袖子,手腕消瘦骨骼突出,眼瞳是漆黑的,容見與他對視時就像是面對寂靜的深海,裏頭沒有一絲光。

  容見默默地打了個寒戰。

  這是他穿進《惡種》裏的第四天,也是他第一次見到這本書的男主明野。

  而容見穿的這個角色是個在正文裏從未出場,已經死在回憶裏的炮灰黑月光,還是因為給男主擋災陰差陽錯死的。

  容見驟然遇到男主,就想起自己穿的這位女裝大佬不僅死了,而且在正文最後連墳都被挖開了的慘狀,不由一陣膽戰心驚。

  他早就下定決心,為了小命著想,能離男主有多遠就多遠,可沒料到第一次出門就遇到了對方。

  明野不再與容見對視,他低下頭,半垂著眼,似乎在看著容見,又似乎沒有,只是身上穿著的衣服被曬得半幹不幹,黏膩地貼在身上。

  容見就有些不忍心。

  無論以後男主如何呼風喚雨,遇神殺神遇佛殺佛,現在也不過是個寄人籬下,備受磋磨的十八歲少年。

  雖然他並不想和男主再有任何牽扯,還是略抬高了音量,說:“你先回去吧。”

  明野站在花叢深處,身邊滿是垂墜的玫瑰,聲音很寡淡:“玫瑰還沒處理完。”

  容見沒料到男主竟然這麼有責任心,這麼個炎炎夏日,才淋過一場暴雨也要遵守黑月光的囑咐,容見陷入了沉思,在原地站了好一會兒,才找出了個藉口,抿了抿唇,似乎有些不耐煩:“我想一個人在花園裏看會兒花。”

  明野抬起頭,瞥了容見一眼,沒再說話,拎著工具,從另一條小路離開了。

  冷淡極了。

  容見總覺得有點不對,雖然男主好像真的很聽話,可是和小說裏的描寫好像有點不同。至少在高中時代,容見不應該是男主心裏的白月光嗎?對白月光就這個態度?

  不過容見也沒細想,畢竟他對男主沒什麼興趣,對保住小命的興致更高。

  不過因為這個藉口,容見現在必須頂著大太陽,穿著厚實的長裙,披著外套,在三十八度的室外看花。

  他究竟是多想不開,才找了這麼個愚蠢的藉口。

  沒必要,真沒必要。

  容見勉強撐了十分鐘,看了一圈周圍沒人,拎著裙角,小跑進了主宅。

  只是他沒看見,自己離開後,不遠處的高樹後走出來一個人。

  是明野。

  他微微眯著眼,目光停留在了容見的背影上。

  而容見已經跑到了二樓的房間,合上了門。然後,這位人人皆知的病弱美人毫無形象地撩起了裙子,甩飛小皮鞋,癱倒在了床上,回憶著書中的劇情。

  《惡種》是一篇熱度不錯的升級流爽文。男主出身豪門,卻被父親的小三狸貓換太子,把男主和她的兒子換了個位置,自己偷偷帶著男主遠走高飛。小三雖然收了男主父親給的一大筆遣散費,可她什麼也不會,還花錢如流水,最後還是只能依靠出賣肉體賺錢。期間對男主非打即罵,天天幻想親生孩子掌權後能把自己接回去。

  男主十五歲時就逃離了那個不能被稱作“家”的地方,在福利院待過一段時間後被容家的一個老園丁收養。

  正文是從男主上大學開始的。男主雖然表面上出身貧寒,可學習非常優秀,念了最好的大學,在電腦方面是個天才,大二就自製編程軟體,賺了一大筆錢,從此以後就一路遇神殺神遇佛殺佛,幹翻鳩占鵲巢的小三兒子,成為一代大佬。

  大約是從小生長環境的緣故,男主的性格冷酷無情,心狠手辣,做的一切事都是從利益考慮,說翻臉就翻臉,不講任何情面。書友們都很擔心男主的終身大事,只要遇到一個女性角色就想和男主配對,結果男主辣手摧花,無論男女要麼被收編成為手下,要麼是被男主抓到馬腳送進局子再或是被逼遠走海外。在男主眼裏,可謂是眾生平等,男女一致了。

  不過作者到底還是給了書友們一點甜頭,就是男主在被園丁收養的那段時間裏遇到了容家大小姐,而且容大小姐貌美心善,一直幫助著男主,最後還為了給男主擋災而死,可以說是男主心中的白月光了。

  結果在結局裏,反派自殺前嘲諷男主此生沒有得到任何一個人的真心相待,並將白月光從前做的事全都抖了出來,原來男主少年時受的磋磨全是白月光幹的。而且當初白月光也不是為了給男主擋災而死,而是反派誤以為那輛車上的人是男主,沒料到白月光為了陷害男主,自己孤身坐上了車。

  於是男主那個天天吹“容小姐人美心善”的小弟兼高中同學把這位前白月光的墳給扒了。

  容見作為這本書的忠實讀者,從開頭追到這裏,不由感歎了一句“作者牛逼”,存心讓男主注孤生,不僅沒女朋友,甚至連一點念頭都不給。

  不過這種升級爽文看完也就算了,容見沒記在心上,倒頭就睡了。

  結果一覺醒來,他就非常幸運地穿成了和自己同名同姓,貌美心黑的白月光。

  更加幸運的是,由於複雜的家庭恩怨,原身是個女裝大佬,而他必須要兢兢業業地扮演下去,如果露出馬腳,被別人知道真實性別,就會立刻狗帶。

  才穿過來的時候,容見在床上躺了兩天,嘗試過解開這個死局,沒成功,還差點猝死,第三天老老實實地根據腦海中的記憶學習如何假扮一個女裝大佬,比如如何用高超的化妝技術遮擋不太突出的喉結、柔化自己的面部輪廓,如何運用偽音說話,還有穿複雜繁瑣的裙子,遮掩自己的身型。

  他不得不含淚感歎,當女人難,當女裝大佬更難。

  大約因為身體有原先的記憶,容見扮演得還算成功,和往常的水準差不多,在外面轉悠了一圈,沒人看出來破綻。

  容見在原先的世界裏父母早亡,被外婆撫養長大。高考結束後,外婆因病去世,他一個人勤工儉學,把自己養活了。

  他牢記外婆曾對自己說過的話,一直很惜命,即使穿到了書裏,成為了另外一個人,一個命中註定只能再活一年的炮灰,他也要想方設法活下去。

  而原書裏,容見是為了明野而死,即使不是心甘情願而是陰差陽錯,或者說是自作自受,但他的死確實是因為這個。

  容見還不知道能多大幅度地改動劇情,可為了保住小命,他還是選擇儘量遠離男主,不要牽扯太深。

  也許是因為一直以來神經過於緊繃,容見想著《惡種》裏的劇情,不知不覺地睡了過去。

  他做了許多許多夢,夢裏他死在了一年後,和書中三兩筆帶過的死法相同。

  再醒過來的時候,外面的太陽已經快要落山了,澄澈的天空中堆滿了粉色的雲,映襯著花園裏大片大片半開半合的玫瑰,是很漂亮的景色。

  可容見沒心情欣賞這些,他心裏只有一件事。

  餓。

  太餓了。為了儘量減緩發育速度,保持不明顯的性別特徵,容見只能儘量少吃。中飯都只能吃個半飽,至於晚飯是不可能的,不存在的。

  容見愁眉苦臉地歎了口氣,有些人表面上是個應有盡有的富家大小姐,實際上不過是個吃不飽穿得多,連話都不能多說的女裝大佬。

  沒人能知道他心裏有多苦。

  更要命的是,明天就要開學了,而他和男主是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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