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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裡的白月光[穿書]》第52章
第五十二章 情書

  容見偏頭看著窗外,天陰沉沉的,卻還沒入夜。

  他想了一會,還是決定親自去看看肖琳,再考慮用什麼辦法。

  肖琳是《惡種》這本書的起源,如果沒有她,就不會有明野。可書裏對她的描寫卻很少,只有輕描淡寫的幾句側面描寫,後面就消失不見了。

  上大一的時候,明野曾經接到過肖琳的求救電話,她哀求著說:“明野,救救媽媽吧。”

  那時剛下課,旁邊有人問:“是誰的電話啊?”

  脫離高中,才上大學不久,明野就已經很討女同學喜歡了。

  明野掛斷了那個電話,漫不經心地說:“是騷擾電話。”

  後來肖琳再也沒出現過。

  容見和大多數讀者的猜測一致,應當是她要求太多,又用身世要脅許匪,最後惹急了許匪,永遠不能再說話了。

  韓雲很反對這件事,秀水街實在太混亂了,那裏是浮城的一個陰暗的角落,暗娼和流氓聚集,大多數人醉生夢死,活一天是一天,不會想明天。

  容見說服她:“您也知道,到了六月,我就不能像現在這個樣子了,總得學著處理這些事。”

  韓雲歎了口氣,也許是這些年來過得很艱難,她的保護欲太強,覺得容見還沒長大,不能接觸任何可能會導致意外的人或事。

  可容見已經長大了,會對另一個人心動,會為心上人解決麻煩。

  韓雲點了下頭,打電話給司機。

  開車前往秀水街的路上,韓雲簡要地講了肖琳這些年的情況,要比書上的那幾句話全面多了。

  肖琳浮城人,出生在秀水街,十六歲高中輟學,外出打工,因為長得漂亮進了一家高級會所,中間有幾年完全找不到蹤跡,直到二十五歲帶著明野回到浮城,然後大筆大筆地揮霍了兩年,不僅花光了所有錢,還欠了很多卡債,被迫回了秀水街。

  韓雲查到了肖琳失去蹤跡的那幾年應該是被人包養了,可過去的時間太久,而當時許穹做的又隱蔽,查不出來具體是誰。容家在浮城是很勢大,可與川烽的許家完全沒辦法相比。

  回到秀水街後,肖琳沒有什麼本事,只能靠做皮肉生意養活自己。在明野十三歲的時候,肖琳因打傷嫖客入獄,而那個嫖客又有點權勢,肖琳的量刑很重,關了五年。

  直至去年,肖琳出獄。

  車開了兩個多小時,才到了秀水街。

  人高馬大的司機在前面保駕護航,容見和韓雲穿過一條昏暗的小道,才走進秀水街裏面,路很窄,兩旁都是擁擠的危樓,垃圾成堆,污水順著路流向下水道。

  路燈大多數是壞的,僅有幾盞還亮著。很多門面都是玻璃門,上面貼著彩紙,門是半開半合的,裏面坐著穿著暴露的女人。

  容見站在這裏,與秀水街很格格不入似的。

  他們繼續往前走,韓雲對著手機看報告,說肖琳的房子就在前面。

  沒有走到那棟房子,裏面忽然走出來兩個人,一男一女,那個女人糾纏了一會,男人似乎從錢包裏又拿出幾百塊,塞給了她。

  容見抬頭,看到那張路燈下的臉,是肖琳,和照片上長得卻不太一樣。肖琳坐過幾年牢,雖然有美人的輪廓,到底是老了,做皮肉生意也賺不到幾個錢,日子過得很慘,還要靠打零工為生。

  肖琳也看到了容見,明明是不相干的人,卻彷彿戳中了她的痛點,譏諷地笑了笑,惡意地說:“年紀這麼小就往這裏跑,不會老公就在這裏頭吧,小心得了病回去傳染你這樣的富家大小姐。”

  韓雲想要罵回去,卻被容見拽住了手,他說:“回去吧。”

  已經看到了肖琳了,和容見想像中也沒多少差別。

  離開秀水街的時候,容見想,明野是從這裏走出來的。

  他穿越過來之前的那段時間好像很流行從出生就得到一切的主角,擁有權勢、金錢和所有的愛,也許是這種主角太多,讀者都看膩了,《惡種》的作者就要反其道而行,他寫了一個沒被任何人愛的主角,從開始到結束,好像沒有一個人因為明野是明野而愛他。

  明野是在很後面才知道自己的身世的,那時候因為許匪,他已經和許家結了死仇,砍掉了許家的很多生意,許穹也被氣進了醫院。

  到了最後,明野的親生父親在臨死前罵他是天生的惡種,幸好被換走了,否則許家早就敗落了。

  容見有點難過。

  他想,如果明野沒有被換,在許家長大就好了,一切都會不一樣。明野比許匪更聰明,更優秀,更冷靜理智,做什麼事都能成功,想必許家的那些人也會很愛明野。

  可肖琳改變了明野的一生。

  路途過半,容見總算想完了這些事,他考慮了片刻,對韓雲說:“找個人,把肖琳養起來吧。”

  其實容見可以直接給肖琳一大筆錢,讓她不要將這些事說出去。可預料之中的是,肖琳太貪心了,如果真的這麼做,可能會惹下更多麻煩。

  韓雲對肖琳沒什麼好印象,“小姐也太心軟了。”

  容見失笑,“可現代社會,也總不能把她關起來,是犯法的。”

  他已經想好了,先將肖琳圈在浮城,等高考結束,如果可以說出這件事,就把真正的身世告訴明野,到時候明野和許家沒有仇,或許能有不一樣的結果。

  韓雲思考了片刻,說:“小姐真的很喜歡明野嗎?”

  容見點了下頭,很小聲地說:“很喜歡啊。”

  韓雲又歎了口氣,“那就喜歡好了,明野和秦州不一樣。我明天就去找人,高考總不能耽誤。”

  或許是容見承認真的很喜歡,韓雲也愛屋及烏起來,必須也要保護明野了。

  車往回又開了一個小時才到,容見和韓雲下車,往容宅裏面走去。

  不遠處有個人影。

  明野站在花園的路上,半垂著眼,不知道在看什麼,直到聽到腳步聲才抬起頭。

  容見停了下來,往明野身邊走近了兩步,問:“這麼晚了,你在這裏做什麼?”

  明野輕聲說:“二樓的燈沒有亮,我想等你回來。”

  容見才從車上下來,身上很暖和,直到貼近明野,感受到一陣冷氣,應該是在外面站的太久了。

  他說:“以後不要這樣了。”

  可能還是覺得明野很冷,容見摘下圍巾,將明野的手裹了起來,他的指尖無意間觸碰到容見手腕處的皮膚。

  容見的手腕要比圍巾溫暖多了,用來取暖應該會很舒服。

  明野心動地想了一下,還是覺得不太捨得。

  裹好圍巾後,容見說了晚安,追上不遠處的韓雲,走進了屋子。

  回到房間後,容見覺得解決了一件大事,他可以不用死了,就能想想別的很重要的事了。

  比如中午那封沒送出去的情書。

  容見在高中時沒談過戀愛,也沒機會幻想,可倒是見到過很多對情侶。

  他想:高中生喜歡人確實是要送情書的。

  走出高中,情書這種告白方式就顯得幼稚可笑。這是只有學生才能有的戀愛方式,如果不送的話,好像總是缺了一點什麼。

  還沒談戀愛,容見已經想到很久以後了。

  今天不是個恰當的時機,明天要起來考試,而且教室人太少,採用排除法很容易暴露,下個學期有很多機會,可喜歡人就是衝動的事,容見不想再等了。

  他把窗簾拉得嚴嚴實實,只開了臺燈,從書櫃裏找出明信片,不知道該寫什麼。

  想寫的很多,可具體下筆又很難。

  容見寫了三個小時,廢了半垃圾桶的紙,最後才寫出滿意的話。

  那是夜裏三點鐘,除了容見,所有人都睡了,他沒有睡,卻已經在做夢了。

  匿名送情書這麼丟臉的事,容見沒打算告訴明野,自己開心一下就算了。

  不過他又想,要是談戀愛後哪天真的和明野吵架了,可以拿這種丟臉的事哄哄明野。

  如果感情很好,是不是就不會吵架?

  容見又否定了這個想法,再如膠似漆,愛死愛活的情侶也是會吵架的吧。

  如果到時候真的吵了,容見覺得讓一讓明野也沒什麼,畢竟自己比明野大幾歲。

  容見想了很多很多,有許多和戀愛有關的白日幻想。

  他盼著能成真。

  第二天容見醒的很早,一起床就發了條微信給明野,讓他記得帶兩本理綜資料,自己的不小心弄丟了。

  這是必要的準備步驟。一般而言,明野去考試只帶兩支筆,從來不用在考場裏復習。如果連書都沒有,容見總不能把光明正大地把情書放到明野的抽屜裏。

  離考試還有十分鐘,老師要求學生都把資料放到講臺旁邊的桌子上。

  容見裝模作樣地看著資料,趕在最後兩分鐘,等別人都放完了,才快步走了過去,磨磨蹭蹭地拿筆,實則心驚膽顫,將信封夾到了明野帶來的幾本書裏。

  一場理綜考試下來,容見滿腦子的情書。

  他確實是昏了頭,明野是不收別人情書的,自己偷偷送過去的,估計也只有扔進垃圾桶的命運,等到以後再提起來反而只能讓人難過。

  以後吵架可能少了個哄人道具了。

  想到這裏,容見有些許的悲傷,又化悲憤為動力,飛速寫起了試卷。

  考試結束後,容見走的飛快。

  明野有些奇怪,他想查清楚昨天晚上容見去做了什麼,今天早晨還心緒不寧。

  直到他順手拿回資料,掂量了一下,覺得不太對勁,才翻開書,裏面夾著一封情書。

  明野怔了怔,他似乎有些明白過來了。

  他走出教室,找了個隱蔽的角落,很小心地拆開情書,裏面有一張明信片。

  說是情書,上面只寫了兩句話。

  “明野同學,我喜歡你。

  希望你永遠晴天。”

  作者有話要說:雖然還沒有談戀愛,但我們見見想的比誰都要遠,真正的白日大幻想家(。

  快談戀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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