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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砂》第22章
第 2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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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狸貓開始講古,一五一十,絮絮叨叨。

  我只當是聽故事,反正閒著也是閒著,解悶。

  原來狸貓的主人是一隻千年狐妖,修煉了一千五百年,結果,一入紅塵就頭髮昏。

  老掉牙的故事,入了情劫唄。

  千年狐妖看上了前任皇帝,也就是丹琛它老爹,同時也是現任皇帝的老爹。

  故事接下去的段落依然老套,一開始總是千般恩愛,萬般眷顧的。恩愛來恩愛去,就有了身孕。

  按說妖精懷不上人胎,但誰讓這是一隻千年狐妖,再加上皇宮裡秘藥寶物多的是,這逆天而行的事情,還是做成了。

  可妖精生孩子談何容易,且不說千年的道行毀於一旦,更難保露了馬腳,藏不住狐狸尾巴。

  於是乎,在丹琛一日日長大的過程中,狐妖馬腳越來越多,最終被對頭找到了有力的證據。又請來道法高深的和尚道士,鎮壓之。

  多可笑,以為是美人的時候,當個寶。一旦成了妖精,就連跟草都不如。

  草之多不受人愛,但人總不會以為草要害自己,沒聽說怕草的人。

  但妖精就不同了,什麼吸食精髓,取人性命,惑亂朝綱,好多好多的罪名,莫須有的,確著的,亂七八糟都扯得上。

  於是乎男人就怕了,憎惡了,鎮壓了。

  這樣一個原本捧在手心裡的嬌媚女人,變成了妖,就要被踩上一萬隻腳。

  不夠!

  再壓一座青石澆鐵汁填符咒的千斤重大雁塔。

  死死的壓住,保管你一萬年都翻不了身。

  哪裡還有半點恩愛,簡直就是不共戴天之仇。

  至於那個孩子,原本的嬌兒這下成了妖孽生的孽種。

  打發去冷宮都算善舉,總算還有點父子情。

  唉,人,只對人有會講點情意。那也是因為有綱常倫理壓著,總不至於做的太難堪了才行。

  狸貓一臉的恨意,嘮嘮叨叨說了許多前皇帝的壞話。

  我估計那皇帝在棺材裡一定噴嚏打個不停,也夠嗆。

  光我旁邊聽著這一會,就要起一耳朵的老繭。

  然後在鎮壓之前,那狐妖拼著最後一點人脈就託付自己身邊的狸貓小跟班,照顧自己的孩子。

  可我回想剛遇見丹琛那會,可沒見著有這麼一隻狸貓精照顧呀?這會怎麼就冒出來了?

  於是我就問了。

  狸貓精老臉一紅,耷拉下腦袋。

  說自己道行淺,再加上皇宮裡震煞的東西太多了。別說照顧丹琛,就連進去偷看一下,它都不容易。每每隻能等到月華最盛,陰氣最旺的時候才敢從下水溝鑽皇宮裡去。

  呵,這點出息。同是野路子,人兩百年的望月也比這狸貓肚子裡多一口仙氣,就強出許多來。這狸貓,也太次了。

  估計當年狐妖也就是隨便找個小妖怪那麼一說,權當是死馬當活馬醫,試試運氣。

  不過丹琛運氣不錯,碰上了我這條好心蛇妖。

  為了證明它確實照看了丹琛,它舉例了很多關於我如何照顧丹琛的片段,表示它確實在場看到的。

  嘿,說道這裡,豈不是狐妖和狸貓還得感謝我才是呢,怎麼敢來向我問罪?

  太無禮,太沒良心了。果然這妖怪和人呆久了,也是非不分,顛倒黑白起來。

  學好的難,學壞的一准就會。

  我心裡懊惱,氣,一把甩開尾巴上的荷葉。

  在水面上一躥,飛到那狸貓跟前。

  質問它。

  狸貓大太陽底下簌簌發抖,濕漉漉的毛炸不起來,半張不開,越發難看。

  「話……話是那麼說……可是……可是……」

  「可是什麼?」

  「可是,少主人他越來越接近你,越來越喜歡你,你……你是妖精,會害了少主人的。」

  什麼什麼?丹琛越來越喜歡我?

  這句我愛聽,聽了比吃蜜糖還甜。

  哈哈哈哈,我自然是人見人愛,花見花開的好蛇。

  愛我有什麼錯?不愛我才有錯!

  我瞥眼,不以為然。

  「可是,可是人和妖,是沒有好結果的。」

  我皺眉?這話什麼意思?

  「人有人道,妖有要法,你和少主人是不會有結果的。」

  我越聽越糊塗。

  結果?要什麼結果?

  我喜歡丹琛,丹琛喜歡我,我願陪在他身邊,和他一起度過這短暫的人生。不過匆匆數十年而已,對我漫長的修行生涯來說,一個瞬間就過去了。

  我要什麼結果?我不要結果,只要經過。

  丹琛是一個人,他自然和我不會有任何結果。

  狸貓的指責和擔憂,真無聊,無畏,無解。

  我不屑和這樣一個小妖怪多說,尾巴一甩,入水。

  太陽太烈了,還不如在水底下待著舒服。

  陽光太刺眼,水底下幽幽暗暗,更爽一些。

  狸貓還要和我理論,我隔著水瞥它一眼,咧嘴皮笑肉不笑。

  「要離開行,讓丹琛來和我說。你算什麼?名不正言不順的,拿著雞毛當令箭。狗拿耗子多管閒事。」

  說完,扭頭就游遠了,再不理會。

  等到晚上,那在人間遊蕩,混吃混合遊山玩水,逍遙快活完了的老妖精,我師傅玄晶,玄天師回來了。

  第一句話,就是。

  「胭脂,你得離開十王爺了。」

  鬱悶呀!胸口一下就塞進一塊千斤重的大石頭。

  我感覺我就是那被鎮壓在大雁塔下的狐妖,即便現在還沒有,可眼看就差不多了。

  為什麼呀?這究竟是為什麼?

  怎麼才過了幾天,就全變了樣?

  我為什麼要離開丹琛?

  「師傅,別拿那套人妖不能共處來糊弄我。」

  我氣的都抖起來,從頭到尾巴,簌簌不停。藕合池的池水也被我攪動,一層層的翻浪。不大,但緊,密。前浪打後浪,層層疊疊,連綿不絕。

  一如我內心的鬱悶和懊惱。

  師傅看著我,一臉淡定,他說。

  「我怕你動情。」

  「哈,哈,哈。怕我動情?動什麼情?」

  「男女之情。」

  我搖頭,翻白眼。

  「什麼是男女之情?師傅,我不懂。不懂的東西,你讓我如何動?我是蛇,不是人,我懂不了人間的情。」

  「但你喜歡丹琛。」

  「那是自然,但這就如同我喜歡一朵花,一片雲,一顆草一般。喜歡就是喜歡,僅此而已。難道妖連喜歡這樣的感情也不能有嗎?」

  師傅不語,看著我。

  我內心坦蕩,光明磊落。

  他終究嘆氣,但依然有疑慮。

  「胭脂,等你懂了,就後悔來不及。不如及早抽身,萬無一失。」

  師傅呀,你就這麼信不過你的徒兒?

  我很鬱悶哎。

  「胭脂,你不懂,這情,太可怕。這種毒,你察覺不出。等你察覺了,早已經四肢百骸都受其侵害,想除都除不掉。這毒發作起來,痛徹心扉,刻骨銘心。太難受,太可怕,太煎熬了。」師傅循循勸解。

  我越發不耐,瞪他。

  「你這麼瞭解,莫非中過?」

  師傅一愣,別開頭,使勁搖了搖。

  「沒有沒有,我就是聽別人說的。」

  「那別人是別人,我是我。別人會入劫,我不會。」我斬釘截鐵,說得硬氣。

  師傅回頭看我,然後嘆氣,無奈。

  「胭脂,不要這樣……」

  不要這樣?那要我哪樣?

  真奇怪,我愛喜歡什麼就喜歡什麼。

  漫漫長生路,無有止境。

  我不過只是想在途中尋求一點快樂,找一點事做。

  這既不違反天理,也不打破人間平衡,我不害人,為何要我罷手?

  別人不理解也罷了,怎麼師傅也婆婆媽媽起來?

  老妖精自己在人間逍遙快活,惹盡風騷,轉眼到我頭上,就不許不能。

  雙重標準,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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