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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系暖婚》217:笙笙,我們生個孩子吧
「醫院就算沒有我,也還有很多其他的醫生,可你不一樣,」他仰著頭,伸出手拂她的側臉,「你只有我。」

他眼裡全是心疼:「我走了,你就一個人了。」

她撲過去,抱住他的脖子,臉埋在他脖頸,用力嗅了嗅,蹭了蹭:「好喜歡你啊。」她歪著頭,看著時瑾,「時醫生,最近我不是很喜歡這個世界,可是越來越喜歡你。」

時瑾捧著她的臉,親她,從額頭到眉眼。

最近。

薑九笙越來越消極了,她拍哭戲的時候會走不出來,心情壓抑很久,不拍戲的時候,一坐就是一天,也不說話,煙灰缸裡的煙頭越堆越多,到了晚上會夢醒,安眠藥已經不太管用了,要喝很多酒才能入睡,胃口也不太好。

這天,晚飯後,時瑾突然說:「笙笙,我們生個孩子好不好?」

若是以前,她定要欣喜若狂。

可現在,薑九笙卻愣了一下,然後搖頭:「不好。」

時瑾眉頭一擰:「你不是喜歡嗎?」

薑九笙解釋:「時瑾,我現在要吃藥,不可以懷孕。」她細細看著時瑾,「你怎麼了?」

他以前很不想要孩子的。

而且更怪的是,他最近把家裡所有的刀和鋒利的東西都鎖起來,就是客廳裡的杯子煙灰缸都被收起來了,她走到哪他都要跟著,連洗澡也不讓鎖著門,他就在門口守著,還保管著她所有的葯。

時瑾沒有回答。

薑九笙猜測:「你是不是怕我會傷害自己?」

他沉默。

確實是,每天都擔驚受怕,怕他一個不留神,沒有守住她,晚上都睡不安穩,她以前患過抑鬱症,他也學過一點心理,嚴重的抑鬱症患者,通常都伴隨著自殺傾向。

何況,她有過前車之鑒,他當然杯弓蛇影,便想,如果有個孩子,她多了牽絆,便會不捨得,會留戀。有個孩子,哄哄她開心都好。

薑九笙搖頭:「我不會。」她鄭重其事地說,「時瑾,我已經不是十六歲的薑九笙了,不是那個拿到了一把刀就以為能割斷所有痛苦的年紀,現在不一樣了,現在的我知道生活不易,生命不易,還有,」她伸手,用指腹摩挲撫摸他的眉眼,「還有,遇到你,更不易。」

她惜命,更惜他。

得多有幸,才能在最美好的年紀裡,遇見摯愛的人,往後,就算顛沛流離,就算命運不公,可只要想到還有他,她便也不怕跌跌撞撞了。

「時瑾,」她說,「我現在,只是需要一些時間調整。」

時瑾握住她的手,放在臉上,他輕輕地蹭她的手背:「那等殺青,我們去旅遊好不好?」

薑九笙點頭:「好啊。」

時瑾問她:「你想去哪裡?」

「哪裡都可以。」

等旅行回來,她就該清醒了,該了斷了,該徹徹底底地把回憶裡那根毒瘤連根拔起。

薑九笙殺青的那天,《三號計劃》劇組給她辦了一場很熱鬧的慶功宴,那天,談墨寶也來了,抱著她喝得爛醉如泥,哭得撕心裂肺。

殺青的第二天,收拾行囊,啟程。

時瑾帶她去了楓城,離江北不算太遠,是一個有山有水有大海,有民謠清吧的城市,楓城氣候特殊,楓葉紅得早。

這才七月,楓城便滿城紅葉。

時瑾與薑九笙離開後的第二天,江北就變天了,突然連日陰雨,也是這幾天,溫家也不消停了。

雲城溫家內亂,鬧得滿城風雨,可謂一山不能容二虎,溫家先出了個雷厲風行的溫書甯,後又出了個野心勃勃的溫詩好,這姨甥兩早晚得撕破臉,這不,就是這幾天了。

丁純磊推門進辦公室,將資料遞上:「林總,嘉美風投的幕後的確是溫書甯。」

果然,狡兔有三窟,嘉美風投就是溫書甯最後的老巢。

林安之手握著鋼筆,在紙上點了點,暈開幾團墨色,他抬頭:「把我要融資的消息發出去。」

「是。」

翌日,溫氏代理董事長為了項目的啟動資金,拋出了百分之五的股份用於融資,由之前收購溫書甯百分之二十股份額的嘉美風投,再次併入百分之五的股。

不想,才不到兩天,溫書甯竟以嘉美風投董事長的身份再次入主了銀行董事,她手握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重新歸來。

所有人都大跌眼鏡,實在沒想到,嘉美風投居然是溫書甯名下的公司,她先前與sj』s合作案失敗,從個人股份裡拿出百分之二十用於融資,當時便是嘉美風投吃下了這百分之二十的股東,可誰能想到,這嘉美竟是她自己的第二個巢穴,也就等同於把左口袋的股份放到了右口袋,此番,林安之拿出百分之五的股份為項目融資,再次被嘉美風投併入。

溫書甯一躍翻身,再次成為溫氏銀行的最大股東。

然而——

她董事長的位子還沒有坐熱,甥女溫詩好檢舉她漏稅,這一次,是證據確鑿,只是一筆很小的帳目,一般來說,這麼小的紕漏,就算鬧到了法庭,溫書甯被緩刑的可能性也很大,可偏偏溫書甯因為教唆入室搶劫已經在緩刑期內,是以,根據律法,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溫書甯被撤銷了緩刑,並且兩罪並罰,判處了兩年有期徒刑。公司對其進行職務侵佔刑事控告,股份由股東協議處理,並進行強製轉讓。

變故來得猝不及防,溫書甯鋃鐺入獄,溫家銀行再次重新洗牌,林安之與溫詩好獨大,各佔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一同行使股東決策權。

雲城看守所。

溫詩好坐下,拿起面前的電話。

隔著隔音玻璃會面,裡面,溫書甯一身囚衣,頭髮被剪短,素麵朝天,神色憔悴,她拿起了電話。

溫詩好開口:「小姨。」

溫書甯透過玻璃,死死盯著她:「你還有臉叫我小姨,是誰讓我落到這步田地的!」

她好不容易重新翻身,可卻是黃粱一夢,剛爬到最高點,就被狠狠拉到了地獄,怎能不恨,怎能甘心。

溫詩好只是笑了笑,語氣隨意,像平常一樣:「成王敗寇,這不是我們溫家的祖訓嗎?」

溫書甯氣極,咬牙大喊:「溫詩好!」

反觀溫詩好,老神在在的表情,不緊不慢地自話自說:「其實從一開始,我沒想過踩著小姨你上位。」

溫書甯死盯著她,眼睛裡冒著兩把火。

溫詩好一隻手拿著電話,一隻手放在隔音玻璃前,有一下沒一下地敲著:「這幾天,我也一直在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動了這個念頭的。」她頓了一下,抬頭,「好像是林安之拋出股份與嘉美風投融資的時候。」

四目相對,溫書甯問:「你想說什麼?」

溫詩好一笑,撥了撥耳邊的發,她說:「是借刀殺人,我被林安之當刀使了,是他在挖坑,讓我埋了你,因為他也知道,除了溫家的人,不可能有人挖得出你的帳目,所以,他選在你緩刑期內融資,不多不少,剛好是百分之五的股份。」

林安之拿出百分之五的股份後,所剩百分之三十。

她也是百分之三十。

這時候,只要把溫書甯踩下去,她就可以以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與林安之並列為第一大股東,所以,不能讓這突然冒出來的嘉美風投擋了她的路,她得踩著溫書甯才能上去。

而且剛剛好,所有事情都妥當了,萬事俱備只欠東風,而這東風,就是她的一腳,都謀劃好了送她面前,她哪有不踩一腳的道理。

溫詩好敲著玻璃的手,一頓:「他好像早就知道嘉美是你的產業,所以,她讓你往上爬,等爬到最高了,再讓我一臉把你踩下去。」

好個借刀殺人,他一滴血不沾,讓溫詩好焚巢搗穴,削草除根。

「呵。」溫書甯笑了一聲,「好啊,林安之。」

到頭來,她養的這頭狼,將她徹底吞食,他能忍所不能忍,能謀所不能謀,循循善誘,一招致命。

好啊。

斬草除根,不留一點餘地。

夠狠呢。

她仰頭,大笑:「哈哈哈哈哈哈……」

笑著笑著,潸然淚下。

溫詩好起身:「小姨,在裡面,多保重。」

溫書甯抬頭,看著會面室外光鮮亮麗的女人,冷笑著:「先是你外公,然後是我,林安之要對付的是我們整個溫家,下一個就是你了。」

溫詩好臉上並無意外之色,好似胸有成竹,篤定又從容:「那你知不知道林安之哪來的資本跟你和外公鬥?他一個藝人,賺得再多,也不可能吞得下我們整個溫氏銀行。」

溫書甯愣了愣。

溫詩好俯身,幾乎貼著隔音玻璃:「他啊,和時瑾簽了對賭協議。」

就是說,林安之背後的人,是時瑾。

倒也不意外。

溫書甯站起來,目光如炬:「你就更別想鬥得過時瑾了。」他的背後,可不止秦家,深不可測著呢。

溫詩好不以為意:「你說,如果我有辦法牽製住時瑾,林安之還拿什麼跟我鬥?」

所以,她只要把溫書甯踩下去了,誰還能跟她鬥。

「呵。」

她笑了笑,放下電話,轉身離開。

隔離玻璃那頭,溫書甯也笑了,等著吧,詩好,我等你來跟我作伴。

「哈哈哈哈哈哈……」

等著看吧,時瑾可沒有那麼好拿捏。

七月,是墨爾的雨季,倒不會磅礴大雨,是小雨綿綿,潤物細無聲,雨後的天空,是清淡的蔚藍色,撲面而來的風,帶著青草的味道,將整個城市蕩滌,能沁人心脾。

墨爾地廣人稀,有大片大片的草坪,草坪上,蓋著一層的小平房,屋頂是便於排水的斜坡形,遠處有山有水,有綠洲與麋鹿,處處充斥著世外的閑逸。

莫冰住的地方是一處名宿,民宿的主人與莫冰的父母親一樣,是老師,為人熱情好客,他們家還有個與莫冰一般大的兒子,叫Teebor。

黃昏後,Teebor跑來莫冰這邊,在平房外喊了幾聲Bing,Teebor不會講中文,念不出她的名字,便總是別彆扭扭地喊她Bing。

「Bing,我父親做了芝士牛排,要不要過來?」Teebor長得很高,又健壯,站在門口,將門能堵得嚴嚴實實,他是白人,五官深邃,很是帥氣。

莫冰在裡面應了一句:「好啊。」

「叫你父母親一起去。」

「OK。」

隨後,她拿了外套,與父母親說好了,才出門。

Teebor在外面等她,然後一起往他家裡走,路上有一搭沒一搭地聊了幾句,Teebor突然想起來,問她:「Bing,你一定要回去嗎?」

莫冰點頭,用英文回:「我要回去陪我最好的朋友。」

Teebor想了想:「那個唱搖滾的朋友?」

她嗯了一聲,笑了笑。

Teebor邊走邊看她,有點失落:「可我也是你的朋友啊。」

莫冰爽朗地拍拍他的肩膀:「放心朋友,以後我來墨爾,一定來找你蹭飯。」

「……」

還能說什麼,做不成男女朋友,也就只能做朋友了。

Teebor很欣賞莫冰,帶了欽慕的那種,他喜歡這個女孩滿眼憂傷卻依舊能笑靨如花,依舊待這個世界赤誠。

只是不知道,那個讓莫冰在星空下流淚大喊的人會是什麼樣的人。

「林總。」

「林總。」

丁純磊喊了兩聲,林安之才回過神來,目光還追著已經走遠的莫冰。

丁純磊跟了他有半年多了,這種情形不是第一次見,有點於心不忍:「林總,航班時間快到了。」他小心地提醒,「您真的不去見見莫小姐嗎?」

都多少次了,林總就這麼遠遠地看,看完回去,就開始不要命地折騰自己,抽煙喝酒往死裡作踐身體。

誒,明明是心頭肉,為什麼要親手剜下來呢?搞得傷筋動骨,一身的血跡斑斑。

林安之站在石鋪的小路上,看著遠處的人影,自嘲地苦笑:「她看見我會哭,我不能讓她見到我。」

癡男怨女丁純磊不太懂,只是好奇,見了會哭,不見呢?會不會躲起來哭?

楓城。

時瑾與薑九笙已經在楓城住了有一段時間,楓城景好,節奏很慢,有山有水,有小橋人家,有古鎮樓台,倒是很適合定居旅遊,時瑾帶她去了很多地方,走走停停,看遍了楓城的山水與人文。

她最喜歡的,還是楓城的清吧,還有抱著吉他唱民謠的流浪歌手,時瑾便特地在那附近找了住所,因為去的次數多了,她結識了一個清吧的女主唱,叫洛清,很健談,是個熱情又風情的女人。

洛清喜歡唱民謠情歌,聽起來,有點滄桑,像有故事。

時瑾問薑九笙:「很喜歡她?」

他們坐在清吧最左邊的位子,燈光很暗,她便取下的口罩,單手撐著下巴,舉著酒杯喝了一口,說:「她很神秘。」

對於她以外的女人,時瑾興趣都不大,並不予評價,只是搶了她手裡那杯顏色漂亮的酒,好話勸著:「你不能再喝了,這雖是果酒,可後勁很大,會醉的,我去給你拿飲料。」

薑九笙說好。

時瑾去了吧台,她趴在清吧的木椅上,聽洛清的愛情民謠,這家清吧的裝修很特別,有股子古韻,木桌木椅,水墨丹青的屏風,還有蜀綉湘繡的照片牆,連喝酒的杯子,也是銅樽。

她環顧左右時,看到一張熟悉的臉,不是一貫的西裝革履,他穿得隨意,隨和又儒雅。

竟不想,一市之長,也喜歡歌謠酒吧。

薑九笙想了想,還是起身過去,打聲招呼:「徐市長。」

徐平征有些訝異:「薑小姐。」

稱呼都很客套,也不失禮,畢竟不怎麼熟識,薑九笙對這位沒什麼架子的市長大人印象不錯,覺得親切,就是市長千金,有點一言難盡了。

薑九笙隨意地問了一句:「來旅遊嗎?」

「是啊,順便見見老朋友。」徐平征回問,「薑小姐呢?」語氣溫和,像個好脾氣的長輩。

薑九笙答:「來玩。」

徐平征笑得和善,端著前面顏色清透的酒,品了一口:「這間酒吧二十多年前也是這個樣子,一點都沒有變。」

他語氣裡,有感慨,還有懷念,盯著照片牆,他看著看著,竟怔怔出神。

薑九笙順著方向也看了一眼,整面的照片牆,也不知徐市長所想之人是哪位,問:「是故人?」

徐平徵收回視線,淺笑:「是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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