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黎風發現, 哈利是一個很聰明,很會察言觀色的孩子。
他很好奇哈利將來怎麼會成長成那麼魯莽的樣子。後來他才明白, 正因為哈利聰明又敏感, 才會成長成那個模樣。
因為格蘭芬多的救世主必須是那個模樣。他得勇敢,得果斷,得不計後果。這樣, 他才能融入那個群體,才能獲得同學們的“友誼”和師長們的“看重”。
雖然那些“友誼”是那麼脆弱,當三強爭霸賽時,只一些流言,就讓他處於孤立無援的地步;那些“看重”又是那麼的沉重, 需要他用命來維持。
黎風想到,之後小說結尾回歸平淡溫和的哈利, 大概才是最真實的他。
千帆過盡, 只剩本心。
他不需要再成為別人眼中的自己。
哈利在小說中許多矛盾的舉動,正是因為他就是一個矛盾的孩子。一個極度自卑,要用自傲來掩飾自己的孩子。這一點,和曾經的伏地魔何曾相似?他們就像是一枚硬幣的反面。
只是哈利天生是個好孩子, 經歷了那麼多惡意也沒有黑化,想要融入的群體也是正義的一方,哈利最後才成為了救世主。
不過現在哈利可以活得輕鬆一點。雖然黎風對待他也摻雜著利用,但就算是“利益交換”, 他也會好好對待哈利。
哈利周圍人對待他的態度也是真的是溫和善良的長輩對待小孩子的態度。他們只是想通過哈利接觸魔法界,而不是利用哈利去做什麼。
這個世界還沒有完蛋到需要孩子拯救的地步。哈利只需要當一個正常的孩子就行。
因此, 哈利要完成長輩們對他的期待也很簡單,只要懂禮貌和好好學習就可以了。
這太簡單了,哈利能做得更好。
比如,哈利現在在補課之餘,經常邁動著小短腿,幫忙店裡的跑腿。
雖然店裡的員工都不讓哈利做事,但哈利仍舊仰著他充滿笑容的小臉,對著每一位顧客說著“歡迎光臨”。
“就像是小店長。”史蒂夫微笑道,“他比你更像店長。”
以前還會進廚房,現在連廚房都懶得進的鹹魚黎風懶洋洋的翻了個身。
他也不是什麼都沒做好嗎?他現在在教哈利和彼得功夫,也很累好嗎?
現在已經發展到他成為復仇者聯盟和正義聯盟全部人的武術教練了,他還不夠努力嗎?
已經因為練武減掉了小肚子的托尼敷衍的點頭:“是是是,你很努力。來,哈利,這是小辣椒出差給你帶的禮物。”
哈利抱著凹凸曼的玩具,笑道:“謝謝。”
托尼很不滿:“我以為鋼鐵俠的玩具比這個好多了。”
“男孩子總喜歡有更多的玩具。那是不同的。”彼得幫哈利辯駁。
“是是是,睡衣寶寶,聽說你又將零用錢用光了。這次是買蝙蝠俠周邊?”托尼冷哼,“真浪費。”
所有人都對托尼報以無語的目光。
浪費?這話誰都能說,你托尼好意思說嗎?
托尼: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消費就不算浪費!
布魯斯難得給托尼點了個大拇指。
黎風看著已經融入超級英雄群體的哈利,心中盤算著自己是不是該結束副本了。
如果這樣還不能通關,那這個副本難度絕對是被修改過了。
事實上這副本也差不多了。
黎風開了個頭,之後只需要給這群人上上課,一切都不用他操心了。
托尼和布魯斯兩個最強大腦加在一起,從方方面面補足了超級英雄的短板。他們從一明一暗建立起規範超級英雄的組織,並推動了世界級別的超級英雄組織的成立。
具體的黎風沒有詳細問,他只知道超級英雄組織擁有了更多的自主權利,並提前佔據了輿論的高地。
至少不會他們在浴血奮戰的時候,再有一顆核彈打老巢這種背刺的事出現。
大概吧。反正黎風看不到這麼遠了。
黎風也抽空替原身一家報了仇。
其實這倒不是黎風故意想找小丑麻煩,實在是小丑自己太麻煩了。黎風帶著哈利去韋恩莊園找羅賓鳥玩,順便看望布魯斯被自己劇透後,讓超人搶回來的還喊著奶嘴的親兒子達米安——原本弄出達米安的那個刺客組織是想直接把達米安“催熟”到十幾歲,可以直接受訓練的模樣。布魯斯“指使”超人把孩子提前搶回來,這孩子也就一歲模樣,還不會走路。
不過別看達米安模樣只有一歲,但是智力已經有五六歲了,不是不能溝通的奶娃娃,所以阿福帶起來十分輕鬆,逢人就誇達米安是天使寶寶,比他家老爺當年不知道乖到哪去了。
布魯斯:……(即使很不爽,但並不敢反駁管家俠。)
哈利也十分喜歡這個乖巧的小孩,他有種自己當哥哥的感覺。
畢竟為了讓他能和較為同齡的人一起玩,黎風經常帶他去找羅賓鳥們。特別是有了新的羅賓鳥傑森之後。哈利已經和羅賓鳥們稱兄道弟了。
而當黎風帶著哈利和傑森去遊樂園的時候,他們的過山車被小丑綁了炸彈。
——總覺得這一幕很熟悉,大概是錯覺。
小丑都出現了,黎風自然毫不猶豫的執行了一位正義的哥譚市民……啊不,紐約市民的天賦自衛權。
他掏出一把AK,把小丑打成了篩子。
趕來的蝙蝠俠:“……”心情複雜,不知道該說什麼。
傑森捂著哈利的眼睛,怒吼道:“你能不能不要在哈利面前殺人?!”
“如果我不在哈利面前殺人,就該小丑在哈利面前殺人了。”黎風淡定道。
“你就不怕炸彈爆炸嗎?”穿著羅賓鳥制服的迪克很是後怕。
“不怕,我上過山車的時候,就把炸彈拆了。”黎風淡定道。
蝙蝠俠:“……你算好的。”
黎風道:“不,我真不知道小丑會自投羅網。好了,別擋路,有電視台來採訪我這個英雄了。”
蝙蝠俠:“……”
然後韋恩一家就拉著哈利一起窩在沙發上,看黎風接受採訪,厚顏無恥的吹自己有多麼勇敢多麼正義的同時還要流兩滴眼淚,來表示自己是個弱小無辜又可憐的純白女子。
本來面對了殺人現場很不適應的哈利看著養母(父?)在電視中賣力的表演,突然覺得精神好轉不少。
就是有點臉紅。
黎風:我有持槍證。
黎風:今天我背著槍是因為我剛保養了愛槍。
黎風:你們哥譚的遊樂園又不安檢,更沒說不準帶槍進來。
黎風:我一切都是合法合規的,殺了小丑也是自衛。
其他人:不不不不,你這不僅僅是自衛,更是見義勇為,是英雄!應該被表彰!!
黎風成了網紅。
真正意義上的世界網紅。
他開始頻繁上電視,上各種節目,分享自己一個普通市民,在面對暴徒時淡然自若反殺的心得。
“這是上帝賦予我們的權力!”
“我們擁有自衛權!”
“我的確害怕,但不能對犯罪分子妥協!”
“我們每一個人都有權力保護自己!”
……
黎風在電視中慷慨激昂,就差握著拳喊口號了。
黎風瞬間人氣暴漲,特別是在哥譚市,黎風簡直成了高舉勝利火炬的自由女神般的存在,甚至真的有人建議給黎風立雕塑。
你看!蝙蝠俠都沒解決的問題,這個勇敢的小姑娘用一把AK就解決了!
布魯斯扶額。建吧建吧,他捐款。
心累。
不過如果哥譚市真的被黎風的行為鼓勵,湧現出許多敢反抗的人也不錯。布魯斯心想。
只是在那之前,得肅清哥譚市的吏治,將哥譚市從黑幫控制中拯救出來。
不然就算小丑死了,還會有其他超級反派接替小丑的位置。
“那是你的事,我只管報仇,要拯救哥譚市的是你不是我。”黎風風光一把之後就帶著哈利回紐約了。哈利該上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