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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妞成神記》第59章
Chapter 61

  再次跟王子樣合作,基本還算是愉快。

  第一次登上這樣正式的大舞臺,被告知會上電視,林小樂甚至無法形容自己的心情。上一次校慶時,王子樣告訴她,我才是主角,你配合我就好。這一次,王子樣卻再也沒說過這樣的話。似乎已經默認了這個節目,他們兩個一樣重要。

  上輩子,夢了半輩子想都不敢想的事。居然就這樣垂手可得了?有那麽一瞬間,林小樂産生了一種很不真實的感覺。

  緊張麼?有點吧。更多是一種無法言語的興奮。

  在等待登臺的那一刻,林小樂凝聚起了一種前所未有的自信。甚至還有一些怨念。

  她喜歡唱歌。即使從來不敢開口說出來。她仍是喜歡唱歌。她希望有機會登上舞臺唱歌給別人聽。她希望聽到掌聲,希望有人喜歡聽她的歌……

  似乎只有唱歌才給能給她帶來簡單的快樂。

  「你緊張麼?」站在一旁的王子樣拍了拍肉包子。

  上臺前不管男女一律是要化妝的。而肉包子正在狠狠地咬著嘴唇。值得慶幸地是用得是防水口紅。可就算這樣,肉包子也把自己咬得夠嗆。

  到了現在,相處了這麽久,他再自戀地覺得肉包子是喜歡他的,就太自不量力了。

  只要不是練習,不是正事,這孩子躲他跟躲小兔子躲獵狗似的。

  王子樣從來沒想過自己也會有這麼一天。

  有的女孩真的不喜歡很像王子一樣的他。而且一點都不想跟他傳流言,變成他的緋聞女友。一點都不想跟他站在一起。或者說,她完全不把他看成是可以發展的對象。

  對於她來說,他只是個陌生人。或者還不如個陌生人。

  她顯然特別在意學校裡的那些流言。所以才會「討厭」他吧?

  他已經告訴他的朋友醬油同學,不要再說這些話了。

  半年的時間裡,他們之間的關係卻沒有拉近……她仍是看見他就會跑開。然後站在那個屬於她的小團體裡,笑得一臉明媚。

  然後,有一天,他突然發現他很喜歡她,一個簡單而又普通的女孩。

  她會因爲小夥伴夾給她一塊兒肉,笑得一臉滿足。她會主動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她認准的事,會鼓足勇氣,勇往直前。她會因爲小考沒考過,找個沒人的地方大吼……

  他喜歡她,她卻對他沒興趣!

  她是第一個不顧及別人的眼光,救下了他。

  不論過了多久,不論再怎麽安慰自己那只是義氣。

  他仍會覺得,似乎只要跟她在一起,就算再次掉溝裡,她也會跳下去把他撈出來。

  所以,無論怎麼告訴自己,那是個小傻瓜。他仍然會喜歡她。

  注定要失戀?還是爭取一下?王子樣到現在也拿不定主意。

  「我一想起上臺唱歌,就覺得自己很了不起。」肉包子笑瞇瞇地看著他。任由化妝師妹子幫她補了口紅。還囑咐她別在咬了。化妝師她是認識的,是欣欣姐的徒弟。

  欣欣姐在半個月前跟山羊鬍攝影師結婚了。小豪帶著林小樂去參加他們的婚禮了。

  所以這次又找到機會聊了兩句,化妝師妹子悄悄說,放心,我會把你化得漂亮點。

  很快主持人報了他們的節目,肉包子一臉興奮地走在王子樣的前面。

  在那一瞬間,錯覺似的,王子樣似乎看見林小樂的身後,有一對即將張開的羽翼……個子小小的女孩,似乎即將展翅飛翔……

  那一晚,王子樣看著頂著一張包子臉的林小樂站在舞臺上唱歌。

  很多時候,他甚至完全無法移開自己的眼睛。原來,有的人,不論現實生活中是那麼普通,多麼隨意。一旦,站在舞臺上,就會綻放出耀眼的光芒……

  那天晚上,包子臉小妹唱得『十送紅軍』得到了一致好評。

  有些觀眾甚至就說,胖丫頭唱得就是有底氣。

  有人問,可是她不胖呀?你看那腰,那腿,也不粗。

  人家臉大能唱歌,嗓門大不行呀?

  所以不知不覺中,林小樂除了肉包子,又得到了大臉妹的稱號。

  那天晚上,王子樣終於在林小樂離開前,拉住了她的衣袖。

  在禮堂後面的門燈下,王子樣緊張地看著個子小小的林小樂。

  林小樂顯然有點著急呢。「師兄你有什麼話一定要現在說?我媽我乾媽還等著帶我去炫耀呢!」

  林小樂說道最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她今天也算是成功了。所以,在今天無論什麽樣的討厭傢夥,都無法影響她的心情。

  她裂嘴一笑,似乎所有的緊張情緒都消失了。

  「我喜歡你!」王子樣自己也沒想到,這句話居然說得如此順口。

  聽了他的話,林小樂的眼睛都瞪圓了。「師兄,你在開玩笑吧?」

  「不是開玩笑。我真的喜歡你。你能考慮好好一下麽?我是認真的。」這一夜,王子樣眼睛特別的亮,他的眼睛裡,似乎閃著小星星。

  王子樣雖然故作鎮定的樣子,可是聲音卻在微微顫抖。

  他喜歡她,他真的很想認真的跟她交往,讓她做他的女朋友。

  重生到15歲,减肥變美,勇敢地生活的林小樂,聽了王子樣的話,突然有種很荒謬的感覺。

  前世說看見她就噁心的傢夥。正在向她告白?

  林小樂覺得特別難以置信。她做了什麽麽?似乎沒有。只是,那好感度一直在升高。現在在一看已經鋼彈80%。所以他才會向她告白麽?

  林小樂幾乎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難道這是重生帶來的福利麼?讓她把前世傷害過她的傢夥,狠狠地踩在脚下?

  很快,林小樂似乎又回到了前世參加同學會的那一晚。

  ……她看著我的眼神,噁心的我都吃不下飯。只要一想起她的臉,我都能吐出來。她是交了一份錢吧?可是她那樣的人,至少吃下四倍的食物。要是她沒有來就好了……

  記憶真是一件奇妙的東西。即便是到了現在,林小樂還能清楚地記得,王子樣在那天說過的話。她甚至可以想像出他的表情。

  他說,他噁心。她看他一眼,他都覺得噁心……

  她曾經的少年時代,一直深深地喜歡著這個人。她因爲偷偷看到這個人感到開心。她因為誤以為這個人衝著她笑,高興得睡不著覺……

  在那個又黑又冷的夜裡,她掉了一隻鞋,光著脚,一邊哭一邊走走了幾公里的路……到家後,她的脚已經腫了……

  然後,此時此刻的現在,她發現,她是真的不再喜歡他了。不是假裝的。不是爲了報復。而是,她真的不會因爲他做的事情,産生任何心裡波動。

  哪怕他現在對她表白也如是。她一點都不覺得高興。如果真要說感覺得話,就是一種大仇得報的痛快。

  幾乎衝動似的,林小樂想張開嘴露出尖利的牙齒對王子說,我討厭你,看見你就噁心……

  幾乎瘋狂了似的,她想要讓他也知道,沒有資格喜歡一個人的痛苦。她也想讓他嘗嘗一個人在又黑又冷的夜裡,光著脚,走好幾公里回家的感覺……

  大概是情緒太激動,成神系統給她通了一次雙倍電流脉衝。

  小雷劈之後,她才清醒過來。

  如果,真的那麼做,那麼說的話。那麼,這跟她最討厭的人又有什麼區別?

  把一個人的愛慕之心丟在地上狠狠地踩。幷不是一件值得炫耀,值得激動的事。

  前世的時候,很長時間,她在糾結著,為什麼她就不可以?她喜歡他都不可以?她沒有給他添任何麻煩,偷偷喜歡他都不可以?

  到了此時此刻,林小樂似乎終於有了自己的答案。

  「學長你很好,長得帥,你做事認真,有耐心又有毅力。想都不用想,就知道你將來會取得很了不起的成就。在這段時間裡,我從你身上學到了很多積極的東西。可是,我卻從來不會覺得我們兩個可能會在一起。」林小樂咬著嘴唇看著他,看見他眼中的光亮慢慢熄滅。

  這一刻,她已經沒有那種報復成功的快感了。而是用一種盡量柔和的方式拒絕他。

  「我是個單親家庭的孩子,我媽對我很好。所以,不會覺得不結婚又能怎麼樣。我想或許等我25歲之後,就去相親。到時候,找個合適的男人,嫁了就好。」

  「那麽,對於你來說,什麽樣的是合適的男朋友?十年後,你是不是也不會考慮我?」王子樣一臉認真地看著她。

  林小樂却發自內心地顫抖了一下。

  「學長我們是不可能的。你就像個王子,永遠都閃閃發亮,永遠都那麼漂亮。但是,對於我來說……你只能是個……偶像。我無法想像你,早晨起來蹲大號的樣子。我沒法想像你打嗝,摳腳的樣子。交往是爲了結婚,結婚要在一起生活,我沒法想像學長你出現在我生活裡的樣子。」

  這一刻,林小樂曾經做了十年的美夢終於醒了。原來,偶像只能是偶像。並不是真的有多喜歡。曾經的她喜歡的王子樣,只是被她「變」成了她想像中的美好樣子。她喜歡的也並不是真的王子樣。

  到了這一刻,她人生中的初戀,似乎終於得到了圓滿。她曾經痛不欲生的傷口,終於得到了痊愈。

  喜歡一個人是自己的事,不喜歡也是別人的自由。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傷害喜歡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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