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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上人》第10章
第10章

 一個月後,北平迎來了入冬的第一場雪。

 大雪紛飛,漫天遍野。這時候還沒有溫室效應,冬天的雪總是下得很大,一夜過後,地上的雪能高到膝蓋,半夜裡還能聽到雪把樹枝壓斷的聲音。

 如果一個人吃穿不愁,坐在溫暖的房間裡,也許很有心情欣賞窗外美麗的雪景,但這其中不包括雪蘭三人。

 李氏外出找工作了,可惜工作不好找。

 她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不識字,也不怎麼會家務,只能去幫傭,可是幫傭需要全職,得跟著主人家生活。李氏卻帶著兩個女兒,怎麼也不能把女兒扔在家裡啊。

 兜兜轉轉,她倒是找到了一份離家近的幫傭,幫忙做三餐,然後晚上回家,可是干了兩天她就辭職了。回家後唉聲嘆氣,問了半天才知道,那家的男主人對她動手動腳。

 李氏長得漂亮,細眉大眼,皮膚很白,雖然三十多歲了,可比許多二十幾歲的大姑娘都好看,干幫傭只怕不是長久之計。

 至於三姐就更別提了,她連中學都沒畢業,就算能書會寫,又能找到什麼工作呢?

 當初的雄心壯志被現實打擊得一蹶不振,李氏開始精打細算,不再多花一分錢。

 有一天雪蘭聽她嘟囔。

 “早知道就不買棉花了,有棉襖穿著呢,睡茅草墊子也冷不到哪兒去。”

 千萬別,縮在被子裡還直打哆嗦的雪蘭搓著雙手想,這鬼天氣可真冷啊。

 李氏已經捨不得燒煤炭了,只在做飯的時候開火。其實煤炭一點也不貴,一擔才兩毛錢,可是經不住兩毛錢啊。交了這個月的房租,又買回一袋玉米面,家裡只剩六個銀元了,還夠一個月用。若是還找不到工作,就只能把最後幾樣首飾也賣掉,否則就得露宿街頭。所以李氏唉聲嘆氣的日子比任何時候都多,簡直要愁出白頭髮了。

 至於雪蘭,她更沒用,且不說這具身體才十三歲,加上落水體虛,動不動就感冒。所以一天到晚藏在屋裡,生怕凍著,都不敢出門。

 雪蘭上輩子身體不好,是個家裡蹲,而且一年裡有半年時間住在醫院。

 她當然也不是純米蟲,但只能用很微薄的力量支撐媽媽。儘管如此,媽媽也總是嫌她操勞,不許她多干活。

 雪蘭喜歡寫作,所以經常寫點東西寄去雜誌社,有時候能過稿,有時候不能,每月賺個千八百塊,她還在網絡上寫寫連載小說,但這就是她全部的謀生手段了。

 不過在這個時代,還真拿不準……

 雪蘭開口問李氏要兩角錢。

 李氏自然是不肯的,還當她饞了,要買吃的。

 雪蘭說:“我要買報紙,還要買紙筆。”

 李氏嘆了口氣說:“五姐,咱們現在沒錢,不能胡花。”

 “我想寫篇文章投去報社,賺點潤筆費。”雪蘭道。

 李氏不懂潤筆費是什麼,好奇地問:“你能賺錢?”

 三姐在一旁聽了,倒是有點心動,沒準真能賺錢呢。她上學的時候,班裡有個女學生文筆特別好,寫了一首小詩,連老師都大加誇讚。她把詩寄去報社,結果就發表了,聽說還賺了稿費。那首詩三姐也讀了,只覺得朗朗上口,但她是萬萬寫不出這麼精巧的小詩的。

 於是,三姐猶豫道:“倒是可以試一試,不過五姐你能行嗎?”

 雪蘭也沒什麼自信,但唯恐拿不到那兩毛錢,於是說:“不試試怎麼知道不行,沒準還能賺出我們的飯錢呢,總比只出不進好。”

 李氏一想,兩毛錢也不多,就給了雪蘭兩個大鋼鏰。

 雪蘭套上厚厚的棉衣,迎著風雪出門了。

 她沒有帽子,光著頭,露著臉,把手揣在袖子裡,艱難得向前邁進。一會兒,三姐追了出來,替妹妹擋著風,兩人一起向附近的書店走去。

 這是家小書店,裡面生著火爐,從外面一進來,暖和得臉都要化了。

 書店的掌櫃是個穿長衫的先生,見走進來兩個小姑娘,直接問她們要買什麼書。

 雪蘭也不囉嗦,把店裡的報紙一種選了一份,又買了紙筆墨水,可惜他們不賣信封和郵票。最後她看到了一本叫《小說週刊》的雜誌,結果就愣住了。

 這本雜誌一百年之後還在發行呢,雪蘭就往這裡投過稿。於是她買了一本,然後和三姐一起回家了。

 買回家的報紙五花八門,雪蘭發現雖然還有許多文言格式的文章,但白話文已經佔據半壁江山了。

 幾年前,自從一位姓周的作家發表了華夏曆史上第一篇白話文小說後,白話文就逐漸代替了文言文。

 有一本雜誌叫《新青年》,雜誌主編陳先生是北大教授,他和李先生一起主張新文化運動,要求寫文章也要隨時代進步。

 後來胡先生在“文學改良芻議”中提出了著名的八不主義,在當時的文化界廣為流傳。

 一曰:須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須講求文法;四曰:不做無病之□□;五曰:務去爛調套語;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講對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語。

 他認為,新文學的語言是白話的,文體是自由的,這樣就可以注入新內容、新思想。

 簡直是為雪蘭這樣一篇文言文都看不懂的人量身打造的好風氣啊!

 然後雪蘭又去翻《小說週刊》,結果更震驚了。

 每一本雜誌都有每一本雜誌的風格,如果想要往這部雜誌投稿,首先就要學習它的整體風格,然後才動筆。當年雪蘭往這本雜誌投稿的時候,花了很多心思研究,稿子不通過,她甚至修改了幾十遍。

 結果現在一看,閃瞎狗眼了,上百年間,這風格根本一成不變啊!

 首先是幾篇外文翻譯小說,然後是說明文題材的介紹短文,接著是國內作家的短篇小說和詩歌,最後是兩篇連載的中長篇小說。

 翻完了,雪蘭把雜誌一蓋,忽然就信心滿滿了。

 不是她自大,而是她來自一百年後那個信息爆炸的時代,每天在網上看看看,寫寫寫,如果模仿專業作家的文風,完全可以達到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地步。

 最重要的是,即使她自己編不出好故事,還有她看了幾十年的電影、電視、連續劇做後盾呢。

 屋裡也沒有桌子,雪蘭把紙張和筆墨鋪在地上,跪在地上寫。

 三姐正在一邊看,看了兩眼就瞅她:“你……你這字……怎麼……”

 雪蘭的毛筆字用狗爬來形容也不為過,以前的五姐肯定寫不出這狗爬的字。

 撒謊撒多了,簡直隨口就來,雪蘭一噘嘴說:“上回生了病,到現在手還沒勁,一寫字就哆嗦。等我寫好了,你來幫我謄抄一遍唄。”

 三姐摸摸她的頭,就在一邊繼續看,看著看著,她忽然讚歎道:“五姐,你寫的真好。這寫的……是咱家的事嗎?”

 雪蘭寫得不是別個,就是劉家大宅裡的故事。

 現成的故事材料,李氏把太太弄死丫頭,折磨姨太太的事說得活靈活現,雪蘭都聽七八遍了。把直白的土話換個說法,換成《小說週刊》能接受的文縐縐的風格,一篇好文章也就出爐了。

 雪蘭寫了一整天,期間還因為跪在地上腿太冷,站起來溜躂了好幾圈,後來三姐給她墊了個墊子,催促她繼續寫。因為三姐看著看著紅了眼圈,這故事的主角不是別人,就是李姨娘。

 故事圍繞一個封建舊式家庭展開,沈家大宅裡有一位說一不二的封建大家長沈老爺,故事起源於他把一位新姨太太抬進家門,這位姨太太就是故事的主角,名叫採薇,是個出過堂的戲子。

 她進門的第一天,就碰到了一個瘋瘋癲癲的老女人,她問丫頭,那瘋女人是誰?

 丫頭說,不太清楚,聽說是以前的姨太太。

 故事風格非常陰暗,講述了虐待死的丫頭,通姦至瘋的姨太太,表面良善,內心陰狠的大太太。

 為了在這個家庭生存下去,採薇把自己放進了塵埃裡,她委曲求全,傾力侍奉這家的老爺和太太,她也欺負下人,排擠其他女人,終於她站住了腳,因為她生下了兩個女兒。

 本以為自己已經幸福無比了,她錦衣玉食,還有兩個可愛的女兒,她比堂子裡的姐妹們幸運無數倍。可是有一天,大女兒被送出去了,送給了一個有性怪癖的大官,沒幾年就死了。採薇痛不欲生,她像母獅子一樣護著小女兒,可是小女兒也有長大的一天,最終她也為了父兄的前程被送了出去。

 小女兒是新青年,有理想,有追求,而且還有心儀的男同學,她卻被關在家裡,只等送上花轎。女孩很剛烈,不願就範,夜深人靜的時候,她跳到家裡的荷花池自盡了。

 然後採薇瘋了。

 她每日瘋瘋癲癲地抱著一個枕頭,輕輕拍打,叫著女兒們的名字。

 有一日,鑼鼓震天,鞭炮轟鳴,一頂小轎被熱熱鬧鬧地抬進了沈宅。

 新進門的姨太太問身邊的丫頭,那個瘋女人是誰?

 丫頭說,不清楚,聽說是以前的姨太太。

 文章寫完了,雪蘭在最後留下了妻妾成群四個字作為標題。

 一轉頭,卻看到三姐坐在旁邊默默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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