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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外:消失的八門》第111章
111、表揚信

  居然有這麼巧的事情!將情緒激動的田老闆勸到椅子上坐好慢慢說話,丁齊這才搞明白了事情的始末。去年田琦出事的時候,劉豐曾私下找過田相龍,談話間暗示了他什麼。田相龍事後果然動了心思,又找人生了個孩子。

  田相龍的傳統觀念很重,否則也不會在發達之後捐款重修田氏宗祠,並牽頭成立了田氏宗族聯誼會。他的家大業大,不能沒有繼承人啊... 所以田琦犯事之後,洪桂榮能那麼折騰,也是得到了田相龍的默許,因為他要保住兒子,哪怕是有病的兒子也比沒有兒子強。

  其實田相龍心裡也清楚,田琦並不是合適的繼承人,所以在田琦死後,他又找了一個叫小紅的女人。田相龍屬下的分公司有不少,這個小紅就是某家分公司的前台。洪桂榮在家中積威已久,田相龍有點怕她、所以總是讓著她,這件事他是背著洪桂榮幹的。

  孩子上個月剛剛出生,還差三天才滿月,就是前天丟的。前天天氣不錯,小紅帶著保姆和孩子到樓下綠地裡曬太陽... 有人主動過來搭訕聊天,誇這孩子長得好,並伸手接過去抱了抱;恰在這時有人突然在她們腳邊丟了串鞭炮,把她們嚇得轉身就跑,等回過神來,孩子已經不見了!

  田相龍聽說消息立刻就報了案,都快急瘋了,他曾有過那樣絕望的經歷,好不容易又老來得子,一般人恐怕沒法理解他的感覺。結果今天孩子找著了,居然是被丁齊救出來的。

  丁齊的感覺也很複雜... 他「弄死」了田相龍一個兒子,卻又救了他的另一個兒子,與田相龍的緣分糾葛還真是不淺啊。他看著田相龍似笑非笑道︰「田老闆,你的動作夠快,效率也夠高啊... 我是不是得恭喜你心想事成?」

  田琦出事是去年十月、國慶長假之後,而如今是九月中旬,不多不少正好十一個月,這孩子還差三天就要滿月了... 這說明田相龍的動作確實夠快的,是個實幹家!

  田相龍竟被他說得有點不好意思,訕訕道︰「這就是碰運氣的事... 我田相龍做事向來恩怨分明,有一碼是一碼,今天你救了我兒子,有什麼事情需要我幫忙的,盡管開口!」

  丁齊︰「我只是遇上了而已,田老闆也不必客氣。」

  劉豐在一旁說道︰「丁齊為了救你兒子,遇上了什麼事你也知道了,剛才我還給你看了網上的消息。你去年不是請過公關公司的水軍嗎?眼下還沒有什麼事情要你幫忙,但真有必要的話,田老闆自己知道該怎麼辦的。」

  劉豐今天就是帶田相龍來表示感謝的,臨走前還告訴丁齊:分局已經意識到了事態的嚴重性,孫達被停職、正在接受內部調查。如果他沒有問題,組織就會還他一個清白,並提醒他今後在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但如果他有問題,那就給人民群眾一個交待。

  對於這個結果,丁齊的感覺還是挺滿意的。第二天他清晨又去了小赤山公園練功,並把棍子拿了回來。下午正常上班,回來後就沒有再出門,他在家裡等人;到了晚上八點多鐘,等的人終於來了,就是穿著一身警服的孫達。

  孫達今天是不得不來,而且是帶著必須完成的任務來的。也許是已經意識到這起事件的影響,公安部門也感受到了壓力,所以效率非常高。昨天晚上,孫達就被通知暫時停職了;而今天下午,他接受了督查人員的問詢,是正式的、有記錄的調查談話。本來像這種內部調查,轄區分局處理就可以,可這次市警局也來人了,由分局的政委陪同,場面還挺大的。其實現場情況也沒什麼好扯皮的,幾名警官都帶著執法記錄儀,調出來一看就清楚。

  丁齊說的都是實話,孫達的確一到現場就說是打架鬥毆,而且他的確把丁齊帶上手銬和犯罪分子團夥混在一起押送到派出所了;但假如僅僅是內部調查,也查不出太大的問題,頂多是處置程序上有瑕疵,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對。

  孫達並沒有包庇罪犯,也沒有耽誤破案,還是把所有人都帶回派出所問清楚了。所以督查人員並沒有糾結於現場情況,而是直接問孫達︰「據報案人反應,你經常和犯罪分子一直喝酒並稱兄道弟,有沒有這回事?」

  這就是丁齊給孫達埋的雷呢!別看孫達在丁齊面前挺橫,到了公安內部的督查人員面前,秒慫。

  孫達滿頭冷汗地回答:的確有這麼回事,他確實和王老四一起喝過酒,都是王老四請的客... 有時候在王老四的飯店吃飯,對方都給他免了單,不是他不想付錢,而是人家堅決不收啊... 至於喝酒的地點也不止在王老四的飯店,還去過別的更高檔的地方。

  酒喝多了稱兄道弟的情況,應該也是有的,都是王老四叫他哥,他也不能不讓別人叫啊!下班之後,誰沒點私人生活呢?而且他這麼做也是和人民群眾打成一片嘛...

  但是孫達也著重強調,甚至拍著胸脯發誓,他事先根本不知道王老四還牽扯到那樣的犯罪案件中,也絕對沒有包庇縱容的主觀意圖,更談不上什麼是犯罪分子的保護傘。實際情況也證明了這一點,他把王老四那伙人都帶回去了,案子也破了,犯罪分子都將被繩之以法。

  情況其實並不複雜,很短時間就調查明白了。督查人員最後對孫達說,組織上還是相信他的,但鑒於事件鬧得很大,孫達本人也要做深刻檢討。所有事情都得按程序來,今天只是剛剛進行到內部調查核實階段,最終的處理結果還需要領導討論。

  督查人員走後,分局政委單獨留下來了,首先把孫達給臭罵了一頓;然後政委又告訴孫達,這次的檢討一定要深刻,而且分局決定扣發他這個季度的績效獎金。雖然最終的處理結果還沒出來,但政委既然這麼說了,估計這就是結果了。

  至少在公安系統內部,沒有誰故意要整他。

  但是政委還交給了孫達另一個任務,就是讓他去找丁齊賠禮道歉;因為丁齊是報案投訴人,也是見義勇為的好市民,問題的關鍵就在他身上... 假如丁齊本人不站出來說句話、對公安部門的處理表示滿意,這件事就不太好收場。

  假如丁齊本人滿意了,還寫了一份正式的情況說明並簽上字,那就是皆大歡喜,壞事也變成了好事,凡事都要講辯證法嘛!

  政委還撂下了狠話,假如丁齊那邊的事情沒處理好,就扒了孫達身上這層皮... 所謂的皮就是指這身警服;孫達就算知道政委這是在嚇唬他,但也不得不認真對待,盡管心裡也覺得委屈,但也只能先忍著。

  政委臨走前見孫達的情緒有些低落,還語重心長地說道,現在的情況有些敏感,怎麼偏偏在這個節骨眼上出這種事?

  政委說的「情況」孫達心裡清楚,下口街道派出所的所長馬上就要退休了,接下來要提拔一位新所長,事先已有消息,這個人選就是孫達。所長在某些人眼裡雖然只是個不起眼的小官,但孫達今年已經四十出頭了,這就是他要抓住的人生機會啊!

  到這個月為止,孫達所負責的管區,就快連續一年沒有發生過重大治安案件了,這也是孫達的業績,在分局下轄的幾個所裡是最優秀的。雖然這可能並不是提拔他當所長的決定因素,但組織部門真要提拔他的時候,這也是一個很好的理由。

  也因為如此,孫達昨天看見有人鬧事,而且是持械打翻了那麼多人,現場情況看上去很嚴重,弄不好還會有死傷,當即就冒出一股無名業火,差點沒急眼了... 他的這種心情也可以理解。

  政委也提醒他了,壞事可以變好事:這次他算是破獲了一個重大犯罪團夥,雖然因為工作的方式方法問題需要做檢討,但事情一碼歸一碼,弄不好還是立功受獎的機會;只要這次立功受獎坐實了,提拔他當所長便是順理成章。

  談話最後的氣氛還算融洽,孫達發了一番牢騷,抱怨基層工作太難做,還經常被群眾誤解。政委也表示理解,並勸他首先要端正自己的態度,趁著這次休假的機會,趕緊把該處理的事情都處理好。

  孫達被約談之後,當天晚上就找到了丁齊這裡。丁齊見到孫達並不意外,他知道孫達遲早會來的,開門後便淡淡笑道︰「孫警官,您怎麼來了?快進屋坐吧!」

  孫達進屋坐好之後,欠身道︰「丁老師,我是來向您賠禮道歉的!今天督查人員已經找我談過話,分局的政委也對我進行了批評教育,讓我意識到所犯錯誤的嚴重性...」

  既然他是這個態度,丁齊也沒法再說什麼狠話,只是擺了擺手道︰「有些事情,態度一定要謹慎,稍不小心就可能造成重大後果。還好這次沒出什麼大事,犯罪分子也已經歸案,只要公安部門能夠公正處理,我也不想再說什麼了。只是想打聽一下,案子查清楚了嗎?」

  孫達︰「我休假了,案子就被分局的刑偵中隊接過去。據我知道的消息,那的確是一個拐賣婦女兒童的團夥,成員都是外地人... 王老四也不是本地人,他是外來人員在這裡租了個房子開飯店,並不是團夥主要成員,只是給團夥提供掩護。

  丁老師救出來的那個孩子,已經查清了身份,是江北建設集團老闆田相龍的兒子。我今天剛聽說,你和這位田老闆還有過節。田老闆今天來我們派出所了,送來了錦旗和感謝信,還要捐贈我們幾輛警車。

  但是這孩子的情況比較複雜,案件可能另有內情,我們正在進一步調查,目前還沒有什麼結果。據已經落網的犯罪分子交待,這個團夥還有三人在逃,其中有兩個是首腦人物。

  有一個人當時並不在飯店裡,後來應該是聽到風聲便潛逃了。至於另外兩個首腦,平時並不和他們一起行動,很有反偵察經驗。我們已經發出了通緝令,但並不了解這兩人的真實姓名,他們和團夥其他成員之間的稱呼也都用外號。

  目前這個團夥還有在逃人員沒有歸案,所以丁老師也要小心安全,有什麼情況可以及時向公安部門求助...」

  談話進行到這裡,可以說氣氛很正常,但是孫達在這裡坐了半天就是不走... 該道歉已經道歉了,丁齊也沒有繼續為難他的意思,至少態度還算客氣,最後還是丁齊主動問道︰「孫警官還有什麼事嗎?」

  孫達從兜裡掏出三張A4打印紙,上面已經打滿了字,雙手遞給丁齊道︰「這是一份關於此次事件的情況說明,請丁老師配合警方簽個字。」

  丁齊接過這兩張紙仔細閱讀,看著看著臉色就沉了下來。他忍住了將東西摔回孫達臉上的衝動,又將之遞了回去,面無表情地說道︰「孫警官,既然你今天主動登門道歉了,而公安部門正在進行調查處理,我就不打算繼續追究什麼了。但是這樣還不夠嗎?難道還要我給你寫封表揚信和感謝信?」

  看來孫達今天也沒閑著,和政委談過話之後就抓緊時間幹了這件事。紙上的內容是已經打印好的,而且是以丁齊的語氣、丁齊的名義寫的,是對此次事件的情況說明以及對公安部門處理結果的意見。

  這篇文字首先介紹了現場情況,既然是以丁齊的語氣寫的,介紹的當然就是丁齊的親身經歷。孫達警官工作的方式方法有些問題,其中當然也提到了,但是從丁齊的角度又為孫達警官做出了解釋,重點強調這只是一個誤會。

  誤會的成因是雙方面的:首先是丁齊的態度不好,當時手裡還拿著棍子,身邊躺著被打翻的一群人,無論是誰看見了都難免有所誤解;另一方面,是因為孫達警官嫉惡如仇,面對擾亂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時,態度都很嚴厲。

  除了這些小情況,孫達警官在犯罪現場的表現堪稱英明神武:他接到報警後及時出警,並迅速控制了事態;不僅震懾了犯罪分子,而且將他們全部帶回了派出所,在場的犯罪分子無一逃脫。

  因為誤會,丁齊在派出所打電話投訴了孫達,但了解情況之後,已和孫達警官達成了諒解。孫達警官盡管受了委屈,但仍然不計較個人得失,主動登門賠禮道歉... 而丁齊因為先前的衝動和誤解,對孫達警官的工作造成了不利影響,在了解情況之後,感到非常抱歉。

  這篇文字最後的四分之一篇幅,是丁齊作為見義勇為好市民的代表,感謝以孫達為代表的警務人員不顧個人安危保護人民群眾利益的奉獻精神,並且著重表揚了孫達警官的工作嚴肅認真,為破獲這一起案件做出了重大貢獻。

  丁齊剛才問孫達的那句話沒錯,這就是一封表揚信和感謝信!孫達已經替丁齊寫好了,丁齊只需要簽上自己的名字就行。假如孫達拿到這個東西,這次內部調查就算能結案了,他不僅過了關而且有莫大好處。

  好套路啊... 居然就這麼套路到丁齊頭上來了。

  但見丁齊的態度,顯然是不想簽字了。孫達拿回那三張紙,臉色也沉了下來道︰「丁老師,這份情況說明有哪些地方與事實不符,你可以指出來,我們一起修改;但我個人認為,描述應該是屬實的,你也有義務配合警方實話實說。假如沒什麼問題,就請你簽字!」

  丁齊不緊不慢道︰「從程序上講,拿這份東西來的不應該是你本人,更不應該事先寫好了讓我簽字。假如督查人員到我這裡來了解情況,我會如實地講述,如果記錄是準確的,我也會在上面簽名。但是這份東西,還是請你自己拿回去吧。」

  孫達的臉色變了變,又盡量擠出一絲笑容道︰「丁老師,我這不是主動登門道歉,好心好意和你協商嘛... 這麼做,是對我們雙方都有好處的。你還有什麼要求和條件,不妨都提出來,我能滿足的盡量都滿足,假如是針對公安部門的,我也會向上級領導反應。」

  丁齊搖頭道︰「我沒有什麼要求和條件,就是不想簽字;孫警官請回吧,請照章辦事。」

  孫達︰「這是分局政委交給我的任務,今天一定要完成!」

  丁齊︰「這是你的任務,不是我的任務。我不信這份東西是你們政委寫的,它也不是我寫的。既然是你自己寫的,你就自己留著、自己簽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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