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二十歲,她剛剛踏入演藝圈、與他在一起的時候,她才嶄露頭角,他已聲名顯赫。
分開後的第六年,她以演藝全能天後的名號在紅館連開三場演唱會。
在她演唱最後一首歌時,已經被稱為影響整整一代人的他竟然作為經紀團隊瞞著她請來的特邀嘉賓、與她同台演唱這首他當年為她寫的歌。
歲月能磨平棱角、驕傲、衝動,也能磨平最初那樣濃烈的情感。
在我們彼此最好的時光分開,迫於一切,是不是……也迫於過愛。
所以,等到我們都足夠強大,就不會再分開,對不對?
你還好嗎?
好久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