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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城衣冠》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如晦

  許蘇出現之前,傅雲憲正跟一位故交在夜總會二樓的VIP房裡,透過落地玻璃,看大堂裡的表演。房間名叫“星之海”,跟酒名似的,裝修得富麗堂皇,好似路易十五的宮殿。

  今晚唱歌的是個過氣多年的女歌手,真名叫田麗,藝名叫田熙兮,年輕時也曾花名遠播,還上過春晚,如今四十開外,依然蜂腰豪乳,面目嬌美,不遜時下年輕女星。她算有點來頭,在這兒唱歌不為生計只為過癮,圈裡傳言,她是黑道大哥的女人。

  這位黑道大哥此刻同坐於“星之海”,一頭刻意漂染的銀髮,面相很清臒,舉止很優雅,但眉間一道極細的深紅色的疤,關公似的,不細看還當是川字紋,襯著一雙殺氣騰騰的眼睛,莫名叫人不寒而慄。他叫胡石銀。擱在以前,那就是黃金榮或杜月笙。

  這地方也是胡石銀的。房間裡還坐著幾位人物,杵著幾個保鏢,這些人甭管多大歲數,都恭恭敬敬地管胡石銀叫四爺,只有傅雲憲不親不近地叫人胡總,他們年齡相差逾二十歲,卻以平輩相稱。

  傅雲憲認識胡石銀,可謂命中註定遇貴人,胡石銀交際廣闊,黑道自不在話下,便是白道也賣著他幾分面子,傅雲憲執業頭幾年便是憑藉與這位“四哥”的關係,案源滾滾,一舉在刑辯圈內紮穩了腳跟。

  俗話說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貴人事忙,也不是出門即能遇見。那時傅雲憲正替西南某個老闆辦一個集資詐騙的案子,調查取證過程中,發現當地公安機關辦案風格十分粗暴,刑訊逼供是常態。他當庭讓被告人展示傷痕,以有力供述申請排非。休庭後,公安不快,檢察惱火,年紀輕輕又孤身在外的傅律師被強行請去“喝了茶”。

  對方先是怒氣衝衝地“辯解”因為犯人鬧號才動了手,接著又質問他是不是教唆了犯人翻供,七八名面相兇悍的員警向他逼近,看樣子也準備屈打成招,逼他改口或者自己也進號子。

  “你們‘請’我過來,並沒出具合法的傳喚手續。”員警們越迫越近,傅雲憲倒從容不迫,走兩步,抬腿踢了踢身前一根外置的排氣鐵管。

  “這條腿剛斷過,你們今天敢動我一下,我立馬再磕斷它——”他冷笑,“但凡你們弄不死我,法庭上我們死磕到底。”

  傅雲憲是訛他們,但訛得太真,太狠。斷腿容易再斷,腿骨骨折便構成輕傷,也就達到了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威脅的人反被威脅,這個地方刑辯律師常來常往,大多點頭哈腰唯唯諾諾,那些員警從沒見過這麼不要命的,原地愣了半晌,居然把人放了。

  非法證據被排除之後,那小老闆最終被無罪釋放,對傅雲憲很是感激,幾經輾轉將他介紹給了胡石銀。

  胡石銀當時也攤上了一件事兒,一件要命的事兒。

  曾有一歌唱得好,浪奔浪流,萬里滔滔江水永不休,但旋律依舊雋永,時代卻早已不是那個時代。國家打黑的決心日益堅決,洪流不可逆,形勢不樂觀,胡四爺能有今時今日的地位,自然深諳“識時務者為俊傑”的道理,知道中國再出不了黃金榮杜月笙,及早洗白才能免禍。

  胡石銀手下有個人叫洪兆龍,江湖人稱“出林龍”,跟水滸人物一個諢號,可見很有些地位。他看出胡石銀有心散了兄弟去做正經生意,大罵他是宋江,竟打算以下犯上,趁機搶班奪權。

  胡石銀尋思出一個“一石二鳥”的主意,正好借洪兆龍向政府投誠,既借刀殺人又將功折罪,簡單點說,就是賣了這個有著過命交情的兄弟。為免對方有機會反咬一口,把自己都兜進去,他請了一個龐大的律師團隊研究手頭的證據,傅雲憲就是那律師團隊成員之一。

  最後跟著洪兆龍鬧事的,槍斃了好幾個,而洪兆龍散盡家財拼盡全力,還是坐實了四項罪名,什麼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什麼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反正被判了個無期,勉強撿了條命。

  胡石銀全身而退。

  故事到此還不算完。洪兆龍有個獨子洪銳在國外念書,知道父親的事情立馬回了國,二十出頭的少年人不諳世事又血氣方剛,為了報仇,竟花錢找了幾個人去教訓胡石銀。

  重賞出勇夫,可這些勇夫操砍刀,持鐵棍,不但沒能揍得了胡石銀,連胡石銀身邊一個跟班也僅被弄出一點皮外傷。

  胡四爺對此還是很惱火的,擔心洪銳那瘋小子沒休沒止地糾纏。然而古往今來,窩裡鬥都是江湖上最為人不齒的事兒,何況他已被招安,這個節骨眼上不能真動手再把人兒子給殺了。所以洪銳派人傷人當天,他指著自己那個跟班,問手下那群律師,有沒有辦法讓兒子跟老子一樣,也把牢底坐穿。

  “現在講究的是依法治國,那咱們也依法辦事,”胡石銀江湖氣息不改,豪邁道,“誰最先想出辦法,就賞他個大的。”

  律師們看了看受傷的人,紛紛表態,這傷勢太輕了,不太可能把牢底坐穿,最多也就定個尋釁滋事。

  黑社會的地盤,刀槍棍棒總是很常見的。傅雲憲從地上撿了根鐵棍,走到那跟班身前,問他:“怎麼打你的?”

  “一開始喊打喊殺地直接在大街上追,後來把我堵進了窄巷子裡,還好我跟四爺打過江山,也就開頭蹭破點皮,後來找著機會溜了,搭車跑——”

  話還沒完,傅雲憲猝然揚手,朝那人頭上狠狠砸下一棍。

  那人應聲而倒。

  眾人驚呼聲中他仍不停手,低下頭,又極冷靜地朝人頭上補了兩棍。

  “雇兇殺人,致人重傷,性質仍是故意殺人。”

  當時距許文軍被槍斃僅僅過去三年,傅雲憲將將三十而立,他扔掉帶血的鐵棍,抬手拭了拭濺在臉上的血跡,沒什麼表情,轉身對年過半百的胡石銀說,我不叫你四爺。

  胡石銀年輕時是個極狠的人物,對人對己都不留餘地,而今過了花甲之年,反倒不怎麼顯山露水了。他見傅雲憲從外頭進來,身上還有些未幹的水漬,像剛剛清理過,便笑著問:“這就吃好了?”

  傅雲憲今天沒什麼性致,不然方才弄許蘇的時候鐵定就硬了,沒回答胡石銀的問題,反從煙盒抽了支煙,叼上說:“不忙。”

  馬秉元與範明也在,經上回G市里傅大律師介紹,兩人狼狽相見,迅速為奸,前者見傅雲憲進門,立馬起身,讓出胡石銀身邊的位置,後者及時掏出打火機,打著了遞上去。

  煙點著了,暗室裡一簇跳躍的星火,傅雲憲吸了口煙:“洪兆龍的事情,繼續說。”

  馬秉元說:“你就是老五的代理律師,洪銳那小子判了十二年的事兒就不用我說了,但他在號子裡上躥下跳仍不安分,可能得罪什麼人了吧,反正在服刑的第四個年頭——嘎嘣,死了。”

  洪銳殞命監獄,官方解釋是心源性猝死,但到底怎麼死的,這就沒人知道了。傅雲憲以前就聽人提過一句,但沒往心裡去,狗咬狗、黑吃黑的事情他沒興趣,他從胡石銀手頭拿些案子,法律專業內傾盡全力,除此之外,不做深交。

  何況早在若干年前,傅雲憲就已不再需要向一介草寇低頭——他也從來沒怎麼低過。佛的一炷香,人的一口氣,歸根結底,都是自己爭回來的。

  “洪銳那會兒也才二十五六,就這麼死了是怪可惜的。”馬秉元貓哭耗子,繼續說,“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即使是高牆。兒子的事,比起四爺,這出林龍更恨你,他同倉的犯人彙報說,他幾次夢裡喊話,都說要弄死你。”

  作為當時打黑大案的第一被告,洪兆龍撿了條命,手下的兄弟卻槍斃好幾個,不是他的辯護律師水準高,實是這人兄弟賣得快,主動檢舉揭發求立功,比他自己不齒的宋江還不如。

  “黔之驢,怕什麼?”傅雲憲從來就沒瞧得上洪兆龍與他那點出息,又吸一口煙,淡淡道,“他來,我等著。”

  “就怕他鋌而走險。”馬秉元看了一眼胡石銀,馬屁拍得倍兒響,“四爺跟傅爺都是天人,我是一點不擔心的,我主要擔心傅爺身邊那個許姓的小朋友,萬一有個三長兩短——”

  “沒有萬一。”傅雲憲皺眉,打斷馬秉元,又注視他的眼睛,冷冷重複一遍,“你記著我的話,不准有‘萬一’。”

  這一整晚的那點意興闌珊、那點刺撓不快,總算找到了因由,傅雲憲把玩著手中那根沒抽幾口的煙,眯著眼睛皺著眉,目光不知所向,看似十分專注。

  半晌,傅雲憲問:“姓洪的既然出來了,人呢?”

  簡簡單單一句話,馬秉元竟被懾得有點不敢搭腔,胡石銀道:“我派人打聽過洪兆龍的動向,沒打聽著,這人剛出來,就藏了起來。”頓了片刻,胡石銀笑了一聲:“我明敵暗。”

  “他最好肯踏實過他後半輩子,不然,他能出來,我也能再送他進去。”傅雲憲修長手指與煙糾纏,慢慢地捏,徐徐地揉,最後直接撳滅於掌心裡,猶帶火星的煙頭與皮膚接觸,他渾然不覺燙。

  氣氛不太對,範明及時插嘴,樂呵呵的:“所裡那個小朋友這回非要跟我出來,快畢業了,嫌我們所太小,容不下他,打算北上發展。傅爺要不收留一下?”

  範明打了個電話,喊人進來,也不知對方一開始在哪兒躲著,門開了,進來一個鮮眉亮眼的年輕人。

  熟面孔。許霖。

  許霖挨次見過屋裡幾位爺,年紀輕輕倒不怯場,倒了酒,遞了煙,直接向傅雲憲表達了自己的願望,說想進君漢當實習生。

  傅雲憲沒回答,一旁的範明笑笑說:“君漢是想進就能進的?我得代傅爺出道題考考你。”

  馬範二人都極好女色,但可能久染紅塵污穢,對許霖這般漂亮的男孩子,也有點歪心思,所以題目問得特別淫邪。范明開口就對許霖說:“我想強姦你。”

  “範律別胡說。”許霖瞧著臉色明顯一變,將求助似的目光投向傅雲憲,很有些不知所措。

  上回在G市,這小孩兒分明能屈能伸還能一屁股坐人腿上,這會兒反倒裝起貞烈來了。傅雲憲看著他,覺得有意思。

  範明哈哈大笑,笑聲中把許霖拉到自己身邊,一邊動手動腳,一邊指了指馬秉元說:“撇開在我國強姦男性暫不能定罪,我想強姦你,騙馬哥說把你帶進樹林,由他望風,我來偷你東西。他同意後照辦了,而我沒偷你東西卻分開你的長腿,插進了你的屁股……”

  範明也算當地小有名氣的律師,竟滿嘴葷話,且越說越露骨,手中動作也越來越放肆。許霖連推帶搡掙不過,估計被這人弄噁心了,咬著牙愣是半晌不肯出聲,但一雙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傅雲憲,泛著瑩瑩淚光,滿含委屈。

  五官看著熟悉,尤其這雙眼睛,輪廓特別漂亮,神態特別清純,似笑非笑似怨非冤,清皎皎的。傅雲憲也嫌範明動作猥瑣說話噁心,淡聲制止:“問你的,規矩點。”

  範明一聽這話,立馬乖乖把手鬆開,心裡倒還琢磨著,不是上回沒看上這小子麼?

  許霖如遭大赦,趕忙起身坐離范明一米遠,鎮定下來,沖傅雲憲感激一笑。

  “范律師是強姦故意,強姦行為,定強姦罪。”傅雲憲喝了口酒,簡單提煉了範明那個問題,“那麼,身為望風者的馬老闆是否構成共同犯罪?”

  題不算難,但有些繞,許霖想了想道:“共犯具有從屬性,説明犯不是一般意義上幫助犯罪,而是幫助特定之罪,馬老闆是盜竊故意,而沒意識到強姦罪的客觀行為,所以不成立共犯。”

  “學得倒挺扎實的。”傅雲憲看似滿意地點了點頭,讓對方週一去君漢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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