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封印
拉斯維加斯,晚,11點鐘。
這個時間,整座城市的夜生活也不過才剛剛開始。
拉斯維加斯大道一側的一間賭場裡,一個臉色蒼白的男人穿過一排老虎機,悄無聲息地往後面走。
這人穿著一件黑色外衣,襯得那張臉白得毫無血色,連嘴唇似乎都有些發紫,偏偏一雙眼睛不知怎麼的,瞳孔裡像是會透出些深紅色。尤其是他不時看向其他人的目光,倒像是一個饑餓的人看見了一桌子大餐似的。
如果是在別的地方,燈光之下猛然跟這個人對了臉兒,恐怕會被他嚇一跳。然而在這裡,就算有人看見了,也不過是淡淡地瞥一眼就轉移目光而已,畢竟這賭場裡的賭徒,時常都有這副模樣的,有些屢賭屢輸,連最後一分錢都輸光的,或許看起來還不如他有點人樣呢。
黑衣人繞過兩個彎,進了一間小房間。
房間裡也擺著賭桌,正有個男人在桌邊百無聊賴地把玩幾張撲克,黑衣人在他背後停下,微微躬身:“先生。”
男人轉過頭來,顯露在燈光下的,是路易的臉:“嗯?”
“最後一批貨已經到了德國,三千人的數目已經足夠了。”
“終於夠了。”路易隨手把撲克扔到一邊,臉上看不出是喜悅還是惱怒,“這個時間實在已經拖延得夠久了!”
黑衣人垂下頭:“本來可以更快一些,但是前幾天那些獵魔人在難民營裡發現了我們的人,所以開始調查,導致最後一批人晚到了……”
他說的倒是事實,但那不過是兩個星期之前的事,那時候大部分“貨物”都已經到達了預計地點,最後這一批也不過是晚了幾天而已。
事實上,他非常清楚,路易所說的拖延,並不是指這個。
回歸計畫從八年前就正式啟動了,但是那個時候,因為六十年前的聖器計畫失敗,路易在密黨之中引發了一波“不被信任之潮”。雖然無名者從未得到過一個正式的身份,但知道他是梵卓族的仍舊大有人在,如果不是梵卓族自己也失去了聖器屍手,恐怕路易早就要卸下梵卓族長和密党領袖的職位了。
儘管路易竭力彌補,但他還是遭到了許多質疑,以至於他根本無法直接弄到兩千人,而不得不另想辦法,要展開這個回歸計畫,用賤民來湊足自己所需的數目。
三千,這個數目聽起來並不大,尤其是在全球有幾十億人口的情況下,那些沒有正式血族身份的賤民絕對不止這個數目。然而要從茫茫人海之中把他們找出來,並帶回來,那就是一項浩大的工程了。更不用說,這裡頭還有些對回歸並不情願的。
想到下面要說的話,黑衣人把後背又彎下去了一點:“但是——”
“什麼?”路易冷冷地問,語氣之中已經有些不耐煩了。
“但是第一批送過去的那些人裡,有好幾個不怎麼安分,一直都要求回去……”大部分賤民都過著惶然和被排斥的生活,但也有那麼一部分過得不錯,更有一些根本就不想接受自己的血族身份,當然也就更不想回歸了。尤其是他們來了之後,發現自己不能再回去原來的地方,就開始找麻煩了。
路易眼睛裡寒光一閃:“那就殺了。”成功已經近在咫尺,他不允許再有人搗亂了。
黑衣人猶豫了一下:“但是,人有點多……”那幾個人裡頭有個特別能說會道的,似乎察覺了危險,已經煽動了好幾十個人心生退意,其中不乏有幾個中階。可想而知,一般能混得不錯的,都是世代較高的血族,至少他們對陽光不至於畏如蛇蠍,更容易在人類社會中立足。
世代較高的血族,其血液中蘊含的能量也就更高一些,一個十代能抵得上三四個十四五代的低階呢。但是當他們聚在一起要生事的時候,自然麻煩也就更大了。
路易眉宇之中掠過一絲黑氣:“難道你們連他們都控制不住?”
黑衣人的頭幾乎埋進了胸前:“亞洲研究所的事已經被宣揚出去,關於用多種血脈混合——魔黨用此事大做文章,密黨裡也有很多人在提出質疑,尤其是布魯赫和邁卡維……”居然把狼人和魔鬼的血脈跟血族的混合在一起做試驗,這是讓血族絕對不能容忍的。獵魔人們別人不找,專查路易的幾處產業,簡直等於是明晃晃地在向血族昭示,這麼幹的就是路易!怎麼可能不引起血族內部的質疑呢?路易之所以躲到拉斯維加斯來,與血族內部也有關係。
“一盤散沙,和一群瘋子。”路易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找麻煩的總是他們!”布魯赫好像是天生就是要向“領導人”挑戰的,至於邁卡維,那就更不能用常理來衡量了。
黑衣人不敢抬頭:“邁卡維因為丟失了魂戒,一直都……”邁卡維那群瘋子本來就是不講道理的,更何況他們是丟了自己氏族的聖器,又怎麼肯善罷甘休?可以說,這幾十年來,邁卡維一族對路易幾乎是不加理睬甚至抵制,搞得本來結構就比較鬆散的密隱同盟幾近散架,只保留了一個形式而已。
路易吸了口氣:“獵魔人工會那邊居然願意把這件事宣揚出去?”畢竟是他們的獵魔人跟異種合作,這難道是什麼光榮的事情嗎?真要宣傳出去,會給他們帶來什麼影響,難道他們不知道?
“是唐家……”
呯地一聲,實木的賭桌被路易拍碎了一個角。黑衣人隨著這一聲打了個冷戰,緊緊閉上了嘴唇。唐,現在是先生最不願意聽到的詞彙之一,另一個會讓他憤怒的詞彙,那當然就是法蘭西斯了。
但是,這兩個名字又實在不能不提。不說六十年前那場背叛,也不說兩個月前那趟極不成功的亞洲之行,甚至不必說因為法國那邊幾次產業被搜查導致路易只能到拉斯維加斯來避風頭,就單說近在眼前的這次開啟,都不能不提這兩個人啊。
“現在,幾個大量接收難民的國家,獵魔人都活動了起來。而且這件事,好像還是唐提出的……”鬼知道是怎麼回事,那傢伙現在明明應該是在替他的心上人奔走,偏偏又去關注與他毫無關係的難民,又給他們帶來了新麻煩。
“他們發現了?”路易猛地抬起眼睛,藍寶石般的顏色被燈光一照,泛起了琥珀般的光澤,仿佛欲擇人而噬的猛獸的眼睛。
“從目前看,他們應該是並沒有發現封印所在的地方,只是對難民有所疑心。但是這樣一來,可能會妨礙他們按時到達封印地……”黑衣人頭都不敢抬,“其實也不僅僅是這個問題,那些難民——”那些難民自己已經製造了不少麻煩,引起了各方面的關注,就算沒有獵魔人,把百余名難民領到指定地點去,也沒辦法躲過所有人的注意了。
“混蛋!”路易喃喃地罵了一句。最後尋找到的賤民數目不夠,他就想到了臨時製造後代的辦法。但是現在這個社會,想把一個人悄無聲息地轉化為血族並不容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身份,自己的交際圈子,越是秩序井然的地方就越難辦。相比之下,離開家鄉,正處於動盪之中的難民,就是很好的選擇了。
趁著各國接收難民的機會,他讓自己的心腹去迅速轉化了一批血族,分散進入封印地點周邊的幾個國家,到時候把他們再領到封印地點就容易了很多。但是誰知道,這些難民自己都會惹來這麼多麻煩!
“該殺的必須殺。”路易從牙縫裡擠出一句話,“不能讓他們引發混亂。在人到齊之前,不能出問題!”
“但是如果殺得太多……”
路易再次一拍桌子:“殺了就殺了!實在不行,就再製造一批新血族!”
他的睫毛微微低下去,掩住了目光中的兇狠:“阿爾卑斯山脈是個好地方,從來不缺人。如果只是缺幾百人的話,單單是那裡的遊客也足夠了。”
黑衣人嚇了一跳,不由自主地抬起頭來:“先生——”阿爾卑斯山脈的確有許多遊客,但是如果一下子近百人甚至幾百人失蹤,怎麼可能不引起注意?何況現在的情況如此敏感,阿爾卑斯山脈又在先生的封地,如果出現這種問題,法蘭西斯一定會首先起疑心的。
路易沉沉地笑了一聲:“的確。他那麼聰明,現在都把我逼到這裡來躲著了,那也一定會首先把這件事跟我聯繫在一起。”
“不過——”他往後一靠,架起長腿,“只要封印成功解開,即使全歐洲——不,即使全世界的獵魔人齊聚阿爾卑斯山,又能怎麼樣呢?”
“……您說得對。”黑衣人想了想,“如果,冰川下面確實是……”
“不會錯。”路易低沉地說,掏出手機,打開了圖庫,又調出那幾張看過了無數次的照片。
照片上照的,是一片白色的冰川。雖然說是冰“川”,但其實表面並不平滑,充滿了突起和凹陷,導致這一片白色之中也有深淺明暗之分。
如果仔細看去,這片冰川上的起伏,隱隱約約的勾勒出了一個巨大的圓形。其中一張照片是在黃昏時分,不知道選取的是哪個角度,從對面山口處照過來的夕陽餘暉投在冰川上,使得那個圓形的邊界清清楚楚,簡直像是圓規畫出來的。
這樣的圓,絕不可能是自然形成的。更不用說,在別的照片上還能看得出來,這個圓形中心佈滿彎曲的線條,組成了一個詭異的複雜圖案。而在這個圖案的中心是一個上長下短的倒十字,倒十字下面,是一個隱隱約約的陰影。
陰影的面積比起圓形圖案來小得不值一提,顏色也並不深,假如是普通航拍,不注意看的話完全會把它當成冰川內部常見的一點雜質。但如果把鏡頭拉得極近,就能發現,那個陰影是長方形的,形狀規則,不像是什麼石頭或沙土,倒像是——一口棺材。
沒錯,如果是普通人,即使發現陰影是長方形的,也未必會聯想到棺材上去。但對血族來說,他們最常用的棺材差不多就是這麼大小的。尤其是,在這個陰影上方,是一個倒十字圖案。
倒十字,有些人說這是“撒旦的救贖”,但是對血族來說,這是始祖該隱的象徵。在血霧迷宮的入口處,就是一座高大的倒十字架,有些血族私下裡傳說,這是因為始祖喜歡倒掛著看十字,這樣在他眼中的十字架就是正常的了。這種做法,代表著始祖其實還渴望著被上帝寬恕,重新回到他的身邊去。
不過這種傳說都是私下裡的。畢竟如果始祖都渴望擺脫血族的身份,那他們又算怎麼回事呢?一旦你自己都把自己看成罪人,那身為血族的高傲又要從何而來呢?沒了這份高傲,血族又要變成什麼了?這可太不利於種族的存在和發展了。
黑衣人忽然意識到自己想得太遠了,連忙把那脫韁野狗般的思緒拉回來,有些小心翼翼地說:“先生,這件事——是不是還是要謹慎一點,畢竟我們還不能確定,這下面確實是棺材……”如果真的從阿爾卑斯的遊客裡選取祭品,然後事情鬧大了,獵魔人都來了,才發現他們搞錯了,那可就鬧出大笑話了。
“絕不會錯的。”路易的手指在照片裡的那些線條上描摹,“你不是也看過資料嗎?這個圖案就是始祖的封印,跟十三氏族的界門上的印記很相似,尤其是中心的倒十字,只是某些細節不同。想來那些印記起到的是溝通和固定的作用,而這個印記則是隔絕和鎮壓的意思,所以不同。”
黑衣人當然也跟著路易看過那些資料。為瞭解讀這個印記,路易幾乎把血族所有的典籍都翻過,更與界門上那些印記一一核對過,最後確認了這個印記就是始祖該隱的手筆,是一個封印。而能讓始祖親自封印的,至少在血族的典籍之中,首推第三代的十三位血族。
“不知道是哪一位……”想到傳說中的十三位三代,黑衣人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液,喃喃地說。
“不管是哪一位都可以。”路易兩眼閃亮,似乎想用目光把那口棺材從冰川裡扒出來,“近神的力量,只要有一位就可以了!”沒人知道始祖究竟把十三位三代都封印在了哪裡,他也是在極其偶然的情況下,看到了一張攝影比賽的作品,才從裡面發現了線索。
“這是神的意旨——”路易喃喃地說,“封印在我的領地上……”並且因為冰川的融化和縮小而顯露了出來,從而被他發現。如果這都不是神的賜福,又是什麼?
黑衣人猶豫了一會兒,還是問出了他一直在擔憂的問題:“但是如果這位三代的大人並不想……”不是擔心這位三代血族不想佔領這個世界,而是擔心他不會聽從路易的。而路易——他很清楚他的這位主人——路易要的可不是一個淩駕在自己頭上的主子,他要的是一件能讓他統一血族乃至統一人間界的武器!
“而且,這位大人如果不是我們梵卓一族的……”即使是被路易解救出來,這位三代血族也必定會偏向自己的氏族,到時候路易辛辛苦苦的,可別是都給其它氏族做了嫁衣。
路易眼裡的興奮漸漸褪去,手指攥緊了手機,半天才緩緩地說:“你說得對……”他有幾分頹然又有幾分焦躁地捶了一下隻剩半邊的賭桌,“該死的,還是要找到魂戒!”
“法蘭西斯就在……”
路易擺了擺手:“我懷疑,魂戒可能真的不在他手上。他幾次從我手上逃脫,連屠刀都用上了,如果有魂戒,他早就該用出來才對。如果在那座橋上,他把魂戒和屠刀一起使用出來,那我可能就很難回來了。”
“但是——也可能當時他沒有帶魂戒……”
“不。”路易肯定地說,“後來我仔細考慮過,他明顯是給我布下了一個陷阱。既然他是有備而來,又怎麼會不帶著魂戒?屠刀那麼不方便他都帶上了,再多帶一枚戒指,還有什麼難的嗎?所以他說丟掉了,很有可能是真的。”
“那我們到哪兒去找魂戒呢?”
路易的臉扭曲了一下,沒有說話。這個問題他真的也回答不出來。
黑衣人的手機忽然響了一聲,他低頭看了看:“魔眼想跟您通話。”
“通什麼話!”路易不耐煩地擺了擺手,“無非就是拿著那個什麼小松跟我討價還價罷了。高橋都說了,那種成功率太低,要想那樣突破血族的世代限制,看來是太難了,還不知道要等多久。”
“再說——”路易臉上露出一絲譏諷,“我估計魔眼現在找我們,是想讓我們幫忙了。他多半是瞞不住自己的事了。”
黑衣人怔了一下:“但現在都在傳是那個副會長柯恩——”
路易冷笑了一聲:“獵魔人工會裡頭摻和這事的不少,但魔眼這次是跟法蘭西斯面對面打交道,肯定是有破綻落在他眼裡了。法蘭西斯——”他不很情願地承認,“他一向聰明,魔眼糊弄不過去的。”
“那您的意思是……”黑衣人低頭看著手機上傳來的資訊,“魔眼提到了法蘭西斯,說能找到他。”
路易從鼻子裡嗤了一聲:“看來他真的是挺不過去了,又加碼了。可惜——原本是想讓他幫忙把法蘭西斯抓回來,現在既然魂戒不在法蘭西斯那裡,也就用不著他了。你敷衍他一下,就說我現在正因為合作洩漏的事焦頭爛額,恐怕幫不上他的忙了。說到底,只要這次我們的計畫能成功,也就沒必要再跟魔眼合作了。”
“是——”黑衣人剛應了一聲,手機又響了,他接起來聽了片刻,臉色一變,“先生,我們的人發現了法蘭西斯!”
“嗯?”沒有魂戒,路易對顧頤也就不再那麼急迫,“在哪裡?”
“在紐約市一個小公園裡。我們的人發現他在那裡出現,雖然沒能追上他,但是——在他出現過的地方,找到了一個界門!”
“界門!”路易呼地站起來,“通向哪裡的界門?”
“血紅高原!那個界門我們之前從來不知道。我們的人進入界門,順著發現的痕跡一直走下去,發現有一片地面被挖掘過。”
“挖掘……”路易低聲重複了一遍,臉色一點點陰沉下來,“魂戒!”
黑衣人怔了一下:“您是說……”
路易一巴掌拍在賭桌上,把另外一個角又拍碎了:“難怪他說把魂戒丟在血霧高原了!我就說,在我的壓制之下,他應該沒有說謊。是,他是沒有說謊,他的確是把魂戒放在了血霧高原,然後這次,他又通過界門回去,重新拿走了魂戒!”
他越說越是惱怒:“難怪當年那麼多人追殺他,硬是被他逃了。原來他是找到了一個新的界門!不,恐怕不是他找到的,而是在血霧迷宮裡得到了什麼線索!”當時他派人守住了所有的界門,可顧頤仍舊在一干高階血族的眼皮子底下消失了,原來就是因為這個他都不知道的界門!
真是好算計啊。如果不是偶然發現,他真的會以為魂戒再也找不到了。這樣看來,說不定就連屍手也一起藏在血霧高原,那個有關世界的秘密說不定都還在……
“聯繫魔眼!”路易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只要抓到法蘭西斯,我會儘量滿足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