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獵食者
“哎喲——”張政捂住臉,從指縫裡又拋了個媚眼,“唐少說得對。那下次再聚,唐少可一定得來。”
“來來來。”唐驥一邊敷衍一邊趕緊上車,把車門關了才長籲了口氣,“我的天呐,這位張少的脾氣——他見誰都這樣?”
當然不是,他只有見了你這樣的小狼狗才會化身美男蛇——雖然不大美。顧頤心裡吐槽了一句,表面上卻還是淡淡的:“我不太熟悉張少。”
“哦——那熟悉李少嗎?”唐驥在副駕上轉過臉來,滿眼的壞笑,“我可是看出來了,李天翌對你念念不忘啊。”
張政對你才是要念念不忘了。顧頤默默地在心裡說,不想再繼續這個話題:“唐總,現在回公司嗎?”
“啊?公司啊——”唐驥擺了擺手,“算了,今天就當給你放半天假好了,感謝你陪我出來這一趟。你不是住濱江路麼,離得不算太遠,先送你回家吧。哎,你是穿41碼的鞋吧?借我一雙穿穿。”
“鞋?”顧頤低頭看了一眼,裝做剛剛發現的樣子,“唐總的鞋怎麼了?”
唐驥打了個哈哈:“突然就張口了,品質不行。”
“我只有舊鞋子。”顧頤一邊開車,一邊在心裡飛快地回憶了一遍,確認自己屋裡並沒有什麼可疑的東西。要借鞋子,自然就要進他的住處,唐驥對他的疑心,仍舊還沒有消除。
“借我穿一下,明天還你新的。”唐驥往椅背上一靠,“你這總住地下室也不是個事吧?我聽說海天給的錢也不少啊,就沒找間好點的房子?”
“主要是離市區近,找工作很方便。”顧頤目視前方,仿佛沒發現唐驥打量的目光,“而且海天的底薪也不算多,主要靠小費。我在這上頭——並不擅長,而且還需要補貼家裡。” 顧義是每年都會往家裡寄錢的。
“也是。”唐驥聳聳肩,“酒吧那些人不識貨,倒是浪費了你的手藝。不過,你在哪兒學的那麼正宗的英式調酒?”
“以前跟一個朋友學的。”顧頤把從心底泛上來的一絲苦澀強壓下去,淡淡地回答,“他也說我有英式調酒的感覺,不過我自己倒分辨不出來,其實就是不習慣做那些花哨的動作吧。”
唐驥又摸了摸下巴,也不知是相信還是不相信:“是嗎?那你可真是天賦過人了。馬天尼說起來簡單,要調好可不容易,不但要有好手藝,還要熟悉自己使用的酒的味道……”
顧頤簡單地回答:“那個朋友倒是很喜歡收藏酒。他藏在臥室裡的酒有五十多種,我有幸嘗過。”酒庫裡的就更多了。
“有意思。”唐驥笑起來,“你這個朋友能介紹給我認識一下嗎?難得遇到一個同好。我在國外也喜歡這些,但很難找到國內的白酒和黃酒。”
他說得興致勃勃,顧頤卻兜頭給他澆了一盆涼水:“他已經不在了。”
“啊?”唐驥怔了一下,“抱歉,我沒想到——那個,節哀……”
顧頤搖了搖頭,沒有再說話。的確,那個人在他心裡,的確已經是不在了——那個教他調酒,教他品酒,並且借機灌醉他的人,已經不在了……
這個不太愉快的話題終於讓唐驥沉默了,於是顧頤得以耳根清淨地把車一路開到了自己的住處,帶著唐驥走進了地下室。
淩晨四點鐘,走廊裡靜得像個墳墓,只有唐驥和顧頤的腳步聲在響,一前一後,聽起來居然有種奇異的和諧。
唐驥打量著一排簡陋的門:“安全嗎?”
“沒什麼可偷的。”顧頤打開門,做了個請的手勢,“地方不大。”
地方的確不大,兩個身高將近一米九的成年男人擠進去,就顯得更擁擠了。顧頤站在門邊,環視自己的房間:“抱歉,只有白水……”
“冰箱也沒有?空調也不裝?”唐驥也環視四周,“這屋子夏天會很悶熱吧?”
“空調貴,電費也貴。”顧頤示意他可以在床邊上坐下,彎腰去床底下找鞋,“夏天的時候可以去附近的KFC或星巴克蹭空調。唐總不是也住過地下室?應該知道的吧?”
唐驥咧了咧嘴,沒說話。他是住過地下室,但大概總共也就住了一個星期,而且正是不冷不熱的秋天,還真沒過過蹭空調的日子。
其實說實在的,這屋子現在就挺悶熱了。魔都的梅雨季已經快要來到,牆角泛起灰色的水氣,可以想見等到了雨季,那裡說不定會長出蘑菇來。
“你也不容易……”唐驥情不自禁地說了一句。當然他是經過各種歷練的,其中也包括一文不名在貧民區裡生活三個月,但那終究是不一樣的。
顧頤把一雙半新的鞋放到他面前,語氣淡然:“大家都不容易,我還算過得去。”
唐驥又咧了咧嘴:“你這種心態真是難得。哎,鞋很合適,看來咱們倆的腳一樣大啊。”
“真是榮幸。”顧頤把他換下來的鞋放進鞋盒,找了個袋子裝起來,“唐總要拿走嗎?”
唐驥頓時樂了:“顧頤你可真賢慧。都破成這樣,不能穿了。”
“如果唐總不要了,也請把它帶出去扔進垃圾箱。”顧頤把袋子塞進唐驥手裡,向門的方向做了個手勢,“唐總應該還有事,我就不耽擱唐總的時間了。”
“你連杯水都沒給我喝呢。”唐驥抱怨著,不過手機適時響了起來,打斷了他,“算了,下回來再喝。我走了,你早點休息吧。”
關上門,顧頤有一種送瘟神的感覺——終於走了,還帶走了自己一雙鞋。
今天發生的事情太多了:冰藍,黃毛,還有搶劫黃毛的那個——怪物。
顧頤微微閉眼,試圖回想那副情景——昏暗的小巷裡,牆壁上有一塊奇怪的陰影,在黃毛經過的時候,一隻蝙蝠突然從陰影中展翅飛起,一直撲到黃毛身上,爪子大力掀開頭盔的同時已經露出尖銳的犬齒,沖著頸部搏動的位置咬了下去。
蝙蝠的確有一張奇怪的臉,因為口鼻部分的複雜結構,放大來看的時候完全就是個怪物,黃毛並沒有看錯。而他的感覺也同樣正確,的確是有兩顆牙齒曾刺穿他的動脈血管,但這個過程很快,分泌的唾液在幾秒鐘之內就會讓獵物失去知覺,十幾秒鐘之後牙齒縮回,唾液開始促進獵物皮膚癒合。往往等獵物醒來的時候,齒痕便已經很不起眼,而麻醉效果猶存,很多獵物甚至會想不起自己經歷了什麼。
但是黃毛身上的反應略微有些奇怪,首先就是他傷口的愈合速度。顧頤計算了一下時間:如果唐驥追了出去,那麼很可能他趕到的時候搶劫者剛剛吸完血,那麼再到顧頤過去,中間相差不會超過三十秒鐘,而這三十秒之內,黃毛脖子上的傷口已經完全癒合了。
這個愈合速度太快了,已經超出了正常的範圍,顧頤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快的。據他所知,即使是現如今存世最為高階的五代血族親王也做不到。
另外,就是搶劫者唾液在黃毛身上存留的時間。一般吸血鬼的唾液在停止吸血之後會逐漸自獵物體內揮發,就像顧頤在黃毛脖子上看到的兩個紅色圓點,那就是唾液在揮發。當然,這需要借助一點血族的特有魔法,而異族是看不到的。
顧頤記得清清楚楚,當時那兩個圓點是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在消退,這種揮發速度也遠超過正常範圍,否則黃毛不該醒得那麼快的,而且還對昏迷之前發生的事情記得頗為清楚。
唐驥到底看到了什麼呢?顧頤真想把他揪回來好好問問。
黃毛身上的腰包被大力撕開而不是拉開拉鍊,所以唐驥過去的時候,看見的很可能還是一隻蝙蝠,或許——就是他在海天後門曾經看見的那只。
唐驥當然絕不會把它當成一隻普通的蝙蝠,否則他就愧對荊棘梟家族的紋身。顧頤再次微微闔上眼睛,腦海裡閃過唐驥的身影:蝙蝠振翅飛過身後的高牆,而唐驥助跑之下一腳蹬在牆壁上,借力也翻過了牆頭,同時腳上的皮鞋也順理成章地張了口。
他沒有追上?雖然蝙蝠化的血族很便於在黑暗之中隱匿,尤其是建築林立的城市之中,隨便哪個角落都能把自己藏起來,但以唐驥的實力,對上一個似乎只有十代的血族,不應該一無所獲才對。
難道不是十代?顧頤自信不會感覺錯誤,尤其是在他體內有那一絲特殊血脈的情況下,他對血族的世代判斷絕對是準確無誤的。不過也正因為此,對有些異樣他也同樣能夠敏銳地察覺——這一個,恐怕不是普通的十代。
是偶然的變異,還是血族內部又發生了什麼事?顧頤有些煩躁起來。似乎自從遇到了唐驥,他還算平靜的生活就被打破了。現在他很有一種衝動,就是馬上辭職然後有多遠走多遠,至於這裡發生的事情——不管那個捕獵者有什麼古怪,既然他惹起了獵魔人的注意,就讓他自己去承擔後果吧!
可是……這裡頭明顯有些不對勁,他真的能視而不見?那麼一雙充滿了恐慌的眼睛,那麼像當年在西伯利亞遇到的安德列,對未來滿是迷茫和恐懼,看不到出路……
其實也不是……顧頤雙手插進自己頭髮裡,把一聲深長的歎息壓了下去。不是像安德列,而是像他自己,像那個行走在迷宮之中的自己——所有的愛的美夢都破碎了,留下的只有面前那條被認為是必死的道路。
那個時候,他在迷宮的鏡子裡,看見的就是這樣一雙眼睛:還不想就此死去,可是那一點求生的欲望,在滿眼看不到光明的絕望之中,更顯得微弱和可憐。
在那個時候,他知道自己是怎樣的絕望,怎樣的渴望能得到拯救卻又不敢抱著希望,而真的得到幫助之後又是如何的欣喜,那是從地獄底層升到天堂的感覺。所以在西伯利亞,他會帶著安德列逃生,最後甚至把那滴寶貴的血液贈送了出去。而現在,對著一雙如此相似的眼睛,他同樣不能真的置之不理。即使事後或許會後悔——就像他現在時常會想起,如果當年他沒有把那滴血液送出去,或許現在他已經在安靜地度過晚年了……
手機鈴聲打斷了顧頤的思緒,莉莉沒心沒肺的聲音從那邊傳過來:“顧頤,你睡了沒有?”
這是個完全廢話的問題,但或許沒心沒肺也是有感染力的,在這個時候聽到這種毫無營養的問題,顧頤居然覺得輕鬆了一點:“有事嗎?”
“當然啦!沒事我怎麼會給你打電話。” 可能因為離得遠,莉莉感覺不到顧頤的壓迫性,說話便肆無忌憚起來,“今天晚上我碰到旺財啦!哎呀就是那個狼人,你知道的吧?”
“……知道……”顧頤被這個極其接地氣的名字噎了一下,幾秒鐘後才能說出話來,“他怎麼了?”
旺財,本名歐納尼,西班牙籍狼人,在魔都的異種圈子裡大名鼎鼎。這倒不是因為他血統好或者能力強,而是因為他目前正在某高檔社區裡當一隻哈士奇。
狼人一族是絕對不肯承認他們是犬科動物的,願意當一條狗的更是少之又少,更不用說還有旺財這麼個名字,所以歐納尼來魔都十年,本名幾乎已經被人忘記了,倒是旺財之名無人不知。
“他碰到那個獵食者了!” 莉莉拋出一個深水炸彈,“第二起獵食事件發生的地方離他的住處不遠,第二天他跟著主人去放風的時候走到了現場,聞到了類似血族的氣味。”異種圈子裡,都把旺財“被遛狗”的時間叫做放風。
顧頤眉頭一皺:“為什麼不早說?”而且這也不叫碰到啊。
“哎呀,他家主人之後就摔斷了腿,在家裡養了一個月,出來之後才聽說已經有三起兇殺案了,還鬧得這麼大。”莉莉有確鑿消息在手,說話都有底氣了,“而且我還沒說完呢,你不要打斷我啊!就前幾天——他家主人有捐錢給一個流浪狗中心,隔段時間就會去看看——那天去的時候,從狗場裡跑出個人來,一臉的血,他家主人還以為是偷狗的——”
顧頤再次打斷莉莉的囉嗦:“是那個獵食者?”
“對對對!”隔著手機,顧頤都能想像出莉莉點頭如搗蒜的模樣,“旺財聞到了血族的氣味,撲上去跟那傢伙幹了一架,把它趕走了。”
顧頤眉頭皺得更緊:“趕走了?趕去了哪裡?”
“那就不知道了。”莉莉絮絮叨叨,“旺財說知道有問題,可是他現在有主人,要是真弄死了恐怕就連累到主人了。而且當時他主人拼命拽著他,他也很吃力,萬一搞不好再把他主人摔出去……”
“說重點!”
“哦哦——”莉莉想了一下重點的意思,“後來他們進了狗場,裡頭死了兩條大狗,都是被咬死的。因為是單獨關的,工作人員都不知道。而且你知道的,那裡頭都是義工,也不可能管理得那麼嚴格……”
“說,重,點!”顧頤幾乎要咬牙了,“那個獵食者是什麼樣子!”
“啊對——”莉莉終於明白了“重點”的意思,趕緊轉變話題,“旺財說那傢伙看起來好像神智不清似的,被他打敗之後只會用兩條腿跑,好像不會化身。所以他開始有點懷疑是個初擁失敗的廢品,但後來又想起來,那時候是上午,那傢伙顯然不是很畏懼陽光,而且動作敏捷,又不大像個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