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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第1章
金栗鼠

這是一種松鼠類的齧齒動物,毛茸茸的,只有嬰兒的一個拳頭大小,啃咬雪松樹皮上生長的一種蒼苔為食,它的尿液有一股子新鮮的栗子味,毛皮金色,閃閃亮,跑起來就像是一團陽光。這幅景象看起來是這麼美,以至於它被稱作太陽神送給森林女神的吻(a kiss to Dryad her highness from Apollo his majesty.)

獵人很少會想捉金栗鼠,因為它沒有經濟價值。它的肉結實而苦澀。它的筋、骨、血都一無是處。啊,當然,它的毛皮實在太美,那樣閃閃發光的顏色,比人間最美麗的金髮還要奪目。確實有人考慮過用這樣的毛皮來製作什麼東西,但一來,金栗鼠實在太小了,做一條小披肩,都至少要用掉五六十只,獵取這麼多隻金栗鼠是可能辦得到的嗎?它們數量本來就少,速度又那麼輕捷,從這棵樹到那棵樹,像個飛吻,一閃就沒了。收集五六十只,那是多麼艱難的任務呀!但還是有商人設法讓獵人給自己搞了一些。他想,做不成披肩,做個手袋也是好的。越珍貴,也就能賣得越貴嘛!他相信金栗鼠手袋會讓他收回成本,於是花大價錢雇了二十幾個獵人,分佈在五座深山中沒黑沒白乾上半年,捉了十來隻金栗鼠,是夠做兩隻小手袋了,可惜皮被活扒下來之後,就不再那麼光芒耀眼,商人還以為是剝的過程中濺上了血的關係,就叫工人清洗,結果越洗越灰暗。商人還不死心,又叫鞣制。結果鞣制完的皮子,難看得比老鼠皮都不如。幾經試驗,商人終於傷心的確認:金栗鼠的特性是這樣的,從死亡那刻開始,毛皮就漸漸喪失光澤,之後再怎麼處置,都只能令其越來越難看。這是一種無法投入商業的毛皮。

商人付出巨大的成本確認完這一點後,隆重的宣告了破產。這起破產事件轟動一時,之後再沒人來打金栗鼠的腦筋。太陽神的吻在林間閃閃爍爍的賓士了一百年。

之後,貴族婦女們開始流行大帽子,很大很大,上面安上很多真假花卉,安插得簡直像個盆景,甚至還把翠鳥什麼的做成標本放在上頭。

然後就有商人想起,為什麼不在上頭放一個金色的吻呢?

死亡就會褪色,不要緊,可以把它封在水晶玻璃罩裏,活生生插在帽子上呀!一個活著的、從森林女神那裏竊取的、來自阿波羅的吻哦!

這個主意一出,貴族婦女頓時為之瘋狂,金栗鼠封在水晶玻璃裏,只能活過一個晚上。這只能使得它更傷感、更富有詩意、更令人嚮往:呵,這一朵親吻像所有親吻一樣,只存在了一個晚上!

最瘋狂時期,“金栗鼠熱潮”達到了這種程度:你要是個女人,帽子上不頂個吻啊,哪怕收到王子親筆寫來的舞會邀請函,都不好意思參加!你要是個男人,不送給情人一個吻啊,你都不好意思說你是男人!價格在所不論,有一個吻,你就保住了你的階級地位上流身份。

於是所有獵人們都瘋了一樣的湧進深山去捕捉金栗鼠了。

不出四年,金栗鼠就滅絕了。不管是幽深的樹林、還是清淺的樹林裏,晃過去的陽光,就真的是陽光,再也見不到奔跑的金栗鼠了。

世人們都很惋惜,他們說如果金栗鼠能接受人工飼養就好了,像養豬養雞似的養,那麼即使一天一隻,也消費得起。可惜金栗鼠的食性——老雪松上啃蒼苔?其他都不行?唉!真叫人沒辦法。貴族、商人、獵人們,都只好惋惜的聳聳肩了。

他們很快找到了新的流行,把這小小的插曲拋到了腦後,遭遇損失的,就只有小小的金栗鼠而已。

這個故事結束了。它的教育意義是——如果每個故事都要有個教育意義的話——它告訴我們:在一個不尊重神的世界裏,適當的培養自己的雜食性,是多麼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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