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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之合(奉子成婚之一)》第2章
楔子

  今天是個大日子。

  從南部遠征到北部,好不容易修完大學課程,完全符合她老爹所說:「絕不能丟他的臉」的最高原則,以最優異的成績從學校畢業。

  人家大學是玩四年,她是用功四年,這般苦命是為什麼呢?

  沒有別的,就為了達成和老爸的交換條件:自由。

  只要成績能夠達到老爸的標準,那她大學一畢業,就可以自由地選擇她想工作的地點,就算是一個人留在臺北也可以。

  領著畢業證書回老家,她那對女兒保護欲過剩的老爸一看見那張薄薄的紙,當下情緒激動得差點「痛哭流涕」——別誤會,那絕對不是因為老爸太感動,而是因為她決定:不、回、家、鄉、工、作。

  柯爸是多麼地痛心呀!一手疼大、護大的女兒就這麼沒良心的決定留在臺北那個花花世界,不回來陪他,這怎麼教他不傷心呢?

  但是傷心也沒用,套句她那理智型媽媽所說的話,「孩子長大了,就是要放他們去飛。」

  有她老媽撐腰,老爸再怎麼不情願,也只好忍痛答應了。

  所以,她當下決定搬離原本在學校附近租賃的「小宿舍」,找一個像樣一點的居處。

  大學一畢業,她順利找到第一份工作,然後利用下班及休假時間,上網、實地查看,幾乎把臺北市及臺北縣給跑遍。努力了一個月之後,她總算有中意的居處,決定搬家了。

  巧的是這座大廈的同一樓層,也有人和她一樣在這天搬家,而且……一個就在隔壁,另一個則是隔壁的隔壁。鄰居耶!

  雖然臺北人流行「誰家住隔壁,不知道;樓上的人姓什麼,不知道;樓下有沒有人養狗,不知道」之類的「三不」哲學,但是秉持著從家裡帶出來的優良傳統,她決定去隔壁兼隔壁的隔壁「敦親睦鄰」一番。

  最有默契的是,在她指揮搬家公司的人將自己的東西搬進新家,而她打發走搬家公司的人時,其他兩戶的主人也正好和她一樣,站在門口送走搬家公司的人,然後準備進門整理一屋子的大箱子、小箱子。

  三個人的步伐同時頓住,互相看彼此一眼。

  她決定先自我介紹了。

  「嗨,妳們好,我叫柯小曼,今天剛搬來。」

  隔壁那個有著波浪長髮、身形修長、五官嬌豔的女子側首想了下。「我是杜鵑,妳們好。」

  「楊禕禕。」隔壁的隔壁那個嬌小纖細,五官卻極美的小女人含蓄地朝她們笑了笑。

  「妳們都是一個人住嗎?」美人耶!相形之下,自認長相僅算得上清秀雅致的柯小曼突然覺得,自己的存在好破壞畫面喔。

  聽著她的話,另兩個人不約而同的點點頭。

  「那……我們晚上一起吃飯好不好?晚上七點,我煮東西請妳們吃,慶祝我們獨立兼搬家?」柯小曼興致勃勃地提議。

  那個大美女想了下,點點頭。

  「我帶紅酒,妳們喝不喝?」

  另外兩人連忙點點頭,然後嬌小的美女蹙著眉。

  「妳們一個煮飯、一個帶酒,那我要怎麼辦呢?」她自言自語。教她吃白食,她可沒那個臉呢!啊,對了。「妳們喜歡水果還是蛋糕當飯後甜點?」

  「都可以。」柯小曼和杜鵑異口同聲。

  「我懂了。」楊禕禕點點頭。「都可以」的意思,就是「都帶」。

  約定好,三人各自進門去整理自己的家,一整個下午都沒再踏出來。晚上七點,杜鵑和楊禕禕準時帶著該帶的東西到柯小曼家報到。

  吃一頓晚餐的後遺症可不少。

  首先,她們三個人居然同齡!同時大學畢業,獨居,沒有男朋友,除了楊禕禕進研究所就讀外,另外兩人都準備工作。

  再來,她們都是租屋者,屋主同一個;因為不願再與人同住,想擁有自己的空間,於是堅持在外「獨立」。

  最後,這一天起,這三個人因為是鄰居、因為種種相近的共通點,成為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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