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莊澤恩叫上鄭金龍,讓鄭金龍騎摩托車帶他去距離銅鑼縣最近的M市。M市算是N省最偏遠貧窮的一個市了,雖然是地級市,卻穩居整個N省GDP倒數第一,從來沒有退步過。
也不能怪M市,畢竟這個城市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鄉村,城市覆蓋率只有百分之二十多。沒有實業,農業也不行,旅遊業由於太偏遠,交通不便,空有大好河山,卻一直無人問津。都知道要想富先修路,但M市的山,那可不是一般的難修。尤其是六姑娘山和七姑娘山那一帶,真可謂是深山老林了。莊澤恩家所在的三姑娘山算是比較折中的地方,沒有特別崎嶇的山路,騎摩托車都能過去,雖然難走了點。再往裡就不行了,那裡只能徒步。
鄭金龍一聽說要去M市,立即摩拳擦掌,說道:“你等著,我去騎摩托車!”
莊澤恩拉住他,問道:“騎摩托車去M市?”
鄭金龍答道:“至少騎摩托車到縣城吧?再坐大巴到M市。”
莊澤恩淡淡一笑,說道:“跟我來吧!”
他一早就開始計畫這件事,早早的在學校後面的廢棄倉庫做了個臨時落腳點。學校一直盛傳那裡鬧鬼,所以基本不會有人來。倉庫裡有個舊集裝箱,莊澤恩把集裝箱上開了個小門,上了把鎖,裡外都能打開。這樣一來,他就能節省近一個小時的路程。
莊澤恩一臉神秘的把鄭金龍拉進小木屋,高深莫測的對他說道:“閉上眼睛,聽我數到三,你就可以睜開眼睛了。”
鄭金龍雖然不知道莊澤恩的葫蘆裡到底賣的什麼藥,但還是十分配合的閉上了眼睛。默默聽著莊澤恩在旁邊數數,一直數到三,他終於讓鄭金龍睜開了眼睛。
然而再睜眼時,鄭金龍卻發現自己仿佛被囚禁了。小鄭哆哆嗦嗦的上下左右張望著,說道:“大哥,您不會是要把我投江喂魚吧?”
莊澤恩一臉複雜的看著鄭金龍,說道:“以後別總看那些無聊的黑幫電影電視劇。”被洗腦洗得不輕。
莊澤恩從兜裡掏出鑰匙,又打開集裝箱的小門,向外張望了一下沒有人,這才開了鎖。兩人走出集裝箱,鄭金龍仍然是一臉迷茫。直到出了小倉庫,鄭金龍才變得驚訝起來。他一臉不可思議的看著周圍的環境說道:“這……這裡是學校後邊兒?操?這不是真的吧?我這是……學會瞬間轉移大法了?”
莊澤恩看了一眼二傻子似的鄭金龍,拍了拍他的後背,說道:“不是什麼瞬間轉移大法,路上慢慢和你講,走,現在去車站。”
一路上莊澤恩給鄭金龍講了講關於傳送陣的事,鄭金龍驚得連話都說不出來。要不是他親眼見識了,還真不敢相信這世界上有如此神奇的東西。
莊澤恩再三的叮囑:“這件事不可以讓外人知道。”
鄭金龍指天發誓:“放心吧老大!要是我敢透露半個字!我出門讓車撞死!”
莊澤恩當然相信鄭金龍,否則也不會在重生後第一個找上他了。不說別的,嘴嚴這個優點從上輩子一直延續到了這輩子。鄭金龍還一直沾沾自喜的念叨:“我就說我遇貴人了吧!跟那幫小子說那些傢伙還不信!嘿!你該不會是神仙吧?”
莊澤恩當然不是神仙,他也不知道自己手裡的空間最後還有什麼作用。除了種植和陰陽泉,還有別的作用嗎?
從銅鑼縣到M市要整整三個小時,兩人到的時候已經中午了。莊澤恩和鄭金龍一前一後的下車,兩人打算先吃點東西,再找個地方落腳。莊澤恩看了看周圍,便問鄭金龍:“M市你來的多,知不知道有什麼地方出租倉庫?越偏僻越隱蔽越好。”
鄭金龍沒問莊澤恩要幹什麼,一聽他要租倉庫,立即說道:“知道,不用租。還記得我之前那個大哥嗎?他進去了,判了十三年,一時半會兒回不來了。他在這邊有個倉庫,以前我是看倉庫的,鑰匙在我手裡。”
莊澤恩問道:“靠譜嗎?”
鄭金龍答道:“絕對靠譜!那個人是個孤兒,從小混到大的。那倉庫是他自己蓋的,地方偏沒人查,只要城管別拆我們就一直能用。跟著他混的基本都進去了,最少也得關個兩年。那件事如果不是……我可能也會去的,估計也得一塊兒跟著關進去。”這得感謝老神仙啊!幸虧他指點迷津。
這一點莊澤恩當然知道,上輩子鄭金龍就是因為這件事被關進去一年多。出來後繼續混,又被關進去兩回。直到跟了莊澤恩,才開始過得像個人了。
莊澤恩點了點頭,攔了輛計程車坐了上去,對鄭金龍說道:“帶路吧!”
鄭金龍指揮著司機,來到了那一處偏僻的倉庫。如鄭金龍所說,這裡的確很偏僻,隱蔽性強。鄭金龍在倉庫門前找了一會兒,在一個隱蔽之處找到一把鑰匙。打開卷閘門,一股黴味兒湧了出來。鄭金龍進去打開後倉門,這樣就開成一個過堂風的氣流,裡面的氣味這才好聞一些。鄭金龍解釋道:“好久沒用過了,通通風就沒問題。這裡地勢高,不算潮,呆會兒我打掃打掃。那人嫌這裡交通不便,一般都把這裡當備用倉庫。這間是最乾淨的,別的裡面更髒,有時候那些小弟沒處去的時候,會把這裡當落腳點。”
莊澤恩點了點頭,能不花錢就租來倉庫,已經讓他很意外,環境什麼的也就不挑了。再說只是做個臨時中轉站,莊澤恩有自信,肉乾轉手就能賣出去。
於是鄭金龍打掃衛生,莊澤恩畫傳送法陣。大約下午的時候兩人忙活完了,鄭金龍帶莊澤恩出去吃飯。
M市周邊的小吃挺多的,因為靠近大山,山裡的美味向來讓人嚮往。
莊澤恩特意找了家看上去高大上的門臉,鄭金龍就跟頭一回進城似的左右張望。進了精緻的小隔間,莊澤恩拿起桌上的菜譜就讓鄭金龍點餐。
像這樣的餐廳,鄭金龍還是頭一回來。就算跟著上回那個老大最輝煌的時候,頂多也就是吃回大排檔擼串兒,那就跟過年似的了。鄭金龍不敢點餐,因為看到上面的價碼手抖。這一頓飯下來,倆人至少得花一兩百。一頓飯一兩百,這在十年前,的確很貴了。
其實莊澤恩是故意這麼做的,他知道鄭金龍缺少一個精神領袖,他必須得給鄭金龍打個樣兒。於是一骨腦兒點了四道大菜,這下得奔著二百來塊兒去了。
在大山裡,有的山民一年都花不了二百塊錢。他們這一頓飯就花了二百多,這讓一個一心一意想走出大山的少年,更加篤定了跟著莊澤恩的想法。
一頓飯吃得鄭金龍滿臉油,莊澤恩倒是全程很斯文,一副見過大世面的樣子。鄭金龍有個好處,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就算莊澤恩在他面前表現了那麼多這個年齡不該有的成熟,鄭金龍也把嘴閉得死死的,當作什麼都沒看到。
一頓飯吃完,鄭金龍成了莊澤恩的小迷弟。從之前的大哥,改口成了莊哥。雖說這只是一個稱呼,但這稱呼代表的意義只有莊澤恩自己知道。要知道上輩子,鄭金龍從大哥到莊哥的改口,可是在他幫他奶奶付了心臟手術費以後的。
莊澤恩結了賬,剛要和鄭金龍離開,隔壁單間卻傳來一個熟悉的聲音:“二叔這趟來要呆多久?聽說你已經和小恩見過面了?這孩子是不是挺讓你頭疼的?”
莊澤恩皺眉,韓暻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