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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人傲世錄》第20章
這是一個小村莊,它緊挨著一條彎曲的小河而建。散亂而破舊的房屋東一間、西一間的立在小河兩邊,這都是由難民搭建的,只求保暖就行,根本無暇去追求什麼整齊美觀,那種事只有貴族老爺們才會留意。

這個村莊真的很小,小得連領主老爺都懶得給它起名字。說起領主老爺,在這個村莊裡的孩子們聽說過很多他的事。聽說領主老爺住老高老高的城堡,領主老爺想幹什麼就可以幹什麼,領主老爺睡覺得由好幾個人抬到床上去,領主老爺一頓飯就得吃上一整頭豬……

雖然村莊小,也沒人把它放在眼裡,可卻是小莫亞的故鄉呢!

小莫亞是老莫亞的兒子,村莊裡的人不知道怎麼給孩子取名字,通常老子叫什麼兒子就叫什麼,兒子在名字前加個小字就可以了,老子一死,兒子名字前的小字就去掉。兒子再有了兒子,就在名字前加個老字……挺簡單的。

可是小莫亞有個弟弟,弟弟叫什麼就很讓老莫亞犯難。後來還是一個過路的武士給老莫亞出了主意。

「叫傑克吧!在遠古的時候,有個英雄就叫傑克。」那武士說:「這名字錯不了!」

老莫亞可沒想過要讓自己的兒子成為英雄,可武士再怎麼著也比自己有見識吧!再說如果成為英雄的話,吃飽飯總不成問題吧?於是,小莫亞的弟弟就叫傑克了。

在小莫亞可以背著傑克上山拾柴那年,一個嚴寒的冬天降臨了。

聽說貴族老爺們可喜歡雪了,他們會到山上去看雪景,喝著紅酒,詠唱讚美光明神的詩歌……可,漫天紛飛的雪花從來就不是窮人的朋友。

這會,老莫亞就頹坐在門邊,愁得不知如何是好。

老莫亞其實並不老,身體也很壯,可以一個人扛三袋麥子跑來跑去。

家裡還有半塊麥餅,自己忍忍的話,還夠孩子們吃兩頓的。小莫亞已經可以湊合著穿自己的衣服了,不會挨凍,可是傑克怎麼辦?總不能和自己一樣穿樹皮吧?

「喂!老莫亞!」隔壁的烏艾,一個身材高大的半獸人,他踩在「嘎吱」作響的雪地上走了過來:「你在愁什麼呢?」

「孩子們沒衣服穿。」老莫亞回答說。

「這樣啊,讓我想想。」烏艾陪老莫亞坐在門口,兩個人一起愁。

「因為要去冰湖上抓魚……所以,不能讓孩子光著身子,」老莫亞說:「這天也太冷了。」

「我想到了!」烏艾一拍大腿:「前幾天領主老爺不是讓我們清理那個舊糧倉嗎?那裡面不是有一塊破布嗎?」

「對啊!」老莫亞站起來說:「我怎麼沒想到呢?不過……」

「我們去拿那破布給孩子包上,孩子就不會凍著。」烏艾說:「說不定還可以在舊糧倉裡找到點麥子什麼的……」

「是啊~」老莫亞笑了:「反正那裡也是領主老爺不要了的。」

當天下午,老莫亞就拿著破布到鄰村一個大嬸那裡,請她給孩子們做上兩身衣服,自己來年會用一隻鹿那麼大的野味相謝。

大嬸可真是個好人,她還在孩子們的衣服裡塞了好多可以禦寒的乾草。老莫亞想說些感謝的話,可就是嘴笨,什麼都說不出來。就為這,老莫亞還怪起自己來著。

看小莫亞和傑克穿起了衣服在屋子前追逐,老莫亞覺得很欣慰。因為乾草的緣故,兩孩子的衣服厚厚的,看上去就覺得很熱乎。他認為自己做到了對孩子母親的承諾……孩子的母親在留下兩個孩子之後就走了,都還沒來得及說些什麼就走了。

「老莫亞!」烏艾叫他:「快快快,去湖裡抓魚了!」

「來了!」

老莫亞答應著,拿起一邊的繩子和木棍,招呼著孩子們一起去。

小莫亞也拿出一根繩子,一頭栓在自己腰上,再把另一頭給弟弟繫上,這樣子傑克就丟不了。

老莫亞說過,要是他把弟弟搞丟了,他也別想活。因為老莫亞會把他賣掉,然後再去娶個別的什麼女人回來。

雖然烏艾大叔一再告訴他,那是他老子嚇唬他,要賣他早賣了,還用等著他把弟弟弄丟再賣?但是小莫亞當真,他從不敢讓弟弟走到自己看不見的地方,連睡覺都摟在一起。

在冬天裡,去冰湖捕魚可是件大事,這不是十幾二十人幹得下來的,通常是整個村子裡的人全體出動。

他們要在冰封的湖面上砸出一個個洞,再把從領主老爺那裡借來的網放下去,上百人分成兩邊來回的拖……從湖的一邊拖到另一邊。

當然,作為領主老爺領地上的一景,會有很多老爺們坐著各式馬車或雪橇來看。他們穿著華貴的毛皮袍子,讓僕人在湖邊升起大火堆,一邊聽著漢子們熱氣騰騰的吆喝,一邊三三兩兩的談笑。

這時,少爺小姐們就大呼小叫的挑選著自己中意的魚,拿到一邊交給廚師去烤……如果大家伺候得好,讓領主老爺覺得高興,那就會有不少的魚留下來,給大家當成過冬的食物。

當老莫亞開始在冰面上砸洞的時候,小莫亞就在一邊看著傑克。

「魚……大魚!」傑克學大人那樣,用棍子敲著冰面:「快出來,我要吃你……」

小莫亞擦了擦了鼻涕,看到很多老爺的馬車已經往這邊來了,他們的僕人從馬車裡拿出好些東西,擺在湖邊。

小莫亞轉過頭,他知道不可以久久注視著這些老爺們,否則不知道老爺們什麼時候不高興,也許會看出禍事來。

大人們已經下網了,小莫亞很激動,他們家很久都沒吃到肉了,害弟弟每次看見會跑的東西都會去追。

天上飄著不大不小的雪,大人們一次次的拖著網,堆在一邊的魚也越來越多,小莫亞帶著弟弟,和一群小孩子在旁邊看著。

擦著鼻涕、流著口水,一群小孩的眼睛都是綠色的,和狼差不多。

一個大人拖著一筐魚走過來,「嘩」的一聲倒下,活蹦亂跳的魚開始掙扎,滑得到處都是。

半是遊戲、半是幫忙,孩子們開始用腳把魚踢回牠們應該待著的地方。為什麼要用腳呢?因為那樣的話,才不會被人認為在偷魚。

小莫亞踢回幾條,慢慢看準一條沒鱗甲的小魚,一腳踩住,乘沒人注意的時候,用腳把這條小魚撥到湖邊。

然後他裝著和傑克打鬧,把傑克連扯帶拽的拖過去。

「哥哥……」傑克問他:「我們不踢魚了嗎?」

「踢!就踢就踢,」小莫亞小聲說:「張嘴!」

看看四周沒人,小莫亞一手就把地上的魚抓起來,飛快的用指甲在魚腹劃了個口子。雙手一用力,把魚腹裡的東西擠出,然後丟進傑克嘴裡。當然,是把魚丟進去,不是魚腹裡的那些東西……

「啊……」弟弟拍著胸口說:「冰涼冰涼的呢……」

「跳跳!」小莫亞對弟弟說:「跳跳就熱了。」

兩個人就在冰面上跳起來,直到領主老爺的管家叫住他們,把他們帶到領主老爺面前。

「老爺!」管家說:「現在這些賤民是越來越不像話了,您看,他們都穿起糧倉裡門簾布做的衣服了!」

「門簾?」老爺問:「什麼門簾?」

「老爺,就是我們糧倉裡的東西啊,」管家說:「上好的亞麻布,還蓋著您的大印呢!就叫這些賤民偷了去……」

「兩個賤民屁孩子,有什麼了不起的?」老爺擺擺手說:「下去下去……」

「您沒聽說嗎?老爺,」管家說:「南邊有個老爺也是像您這樣仁厚,可最後還叫賤民們偷了個一乾二淨,聽說還死了人。您可不能這樣放縱他們啊老爺!上回祭司老爺來做客的時候不是也說嗎,今年收成不好,要小心賤民們亂來……」

在管家和老爺說話的時候,小莫亞就在一邊緊緊抱著弟弟,他不知道要發生什麼事。事實上,就算是知道要發生什麼事,他也幫不上忙。

當天晚上,領主老爺的管家就帶人綁走了老莫亞和烏艾,老莫亞當時正哼著歌在做熏魚乾。

天太黑了,小莫亞不敢追出去,因為弟弟跑不快,而且夜裡在野地還有狼。

第二天一早,小莫亞就拖著傑克向領主老爺的城堡跑去。路上滑倒很多次,摔得小莫亞和弟弟鼻青臉腫,但是兩人都堅持著,誰都不叫一聲痛。兄弟倆都知道,只要見到父親,一切就都解決了。

在走近城堡時,小莫亞叫弟弟低下頭別向天上看,自己卻一個勁的抹眼淚,因為他看到烏艾大叔被人吊在高高的城堡上。

兩人找到了老莫亞,他躺在城堡的大門外,雪還沒來得及蓋住他的臉,老莫亞的雙手……肘部以下都不見了,血流了一地。

「爸爸……爸爸!」小莫亞搖晃著老莫亞的身體,不停的叫著。

老莫亞睜開了眼睛,看著自己的孩子,哆嗦著說話。

「不……不要哭……」他很努力的想把斷手藏到身體下面:「莫亞,叫你弟弟別看……」

小莫亞流著淚,把弟弟的眼睛蒙上。

「記得我……昨天晚上做的熏魚嗎?」老莫亞問他。

小莫亞點點頭:「我數了,三十二條,一條都沒少!」

「好……好的……」老莫亞笑了一下:「你回家去……帶上這些魚……和你弟弟……走吧!」

小莫亞搖頭,他不想丟下老莫亞。

「我……我沒法走了……」老莫亞搖搖頭:「答應我,莫亞,一定要帶好你弟弟……」

「嗯!」

「你記住……」老莫亞說:「往溫暖的地方走……就不會凍著……順著河走……吃的東西也多……」

「我會抓魚、我會抓田鼠,我會給弟弟找東西吃的!」

「那就好!記住……我們還欠大嬸一頭鹿……要還的……要還的……」說完這句話,老莫亞的眼神散了:「走吧……別管我……別讓你弟弟看見……」

小莫亞知道老莫亞說話是從不改口的,於是他只有一步步退開,並且一直都蒙著弟弟的眼睛。

回到家,小莫亞就拿出所有的熏魚,藏到身上最隱秘的地方,再用繩子栓好弟弟,準備出發了。

回頭看了又看,他想也許該拿點什麼在手上,但家裡實在沒什麼東西可以帶走,只是又拿了根木棍。

就這樣走了,小莫亞知道,不走的話自己和弟弟就得餓死。當小莫亞再次帶弟弟經過領主老爺的城堡時,他名字前面的那個小字就被別人去掉了。

有人叫他莫亞,還告訴他,他父親的身體不知道被領主老爺丟到哪裡去了。

小莫亞,不,現在他是莫亞。聽到父親的這個消息,他很痛苦,可他不知道該如何宣洩這樣的感覺。於是他就把弟弟背著走,不停的走,他要離開這裡,走到很遠的地方去,永遠都不要回來這裡!

莫亞一天天長大,弟弟也在一天天長大。

兩個人都需要更多的食物,於是在天天都向溫暖地方前進的同時,莫亞帶著弟弟尋找一切可以吃的東西。

栓在兩人之間的繩子早不見了,這樣也好,兩個人都可以跑得快點,弟弟已經知道怎麼樣才可以緊跟著他,兩個人現在都不用說話,就知道誰在哪。

他把那根木棍給了弟弟,給自己裝備了一根更大更粗的,還求一個鐵匠把兩根棍子的兩頭全部削尖。別小看這個,他這根可殺死過一頭狼,弟弟那根就更厲害,不知道從河裡插了多少條魚。

兩人飽一頓,餓一頓,半飽半餓又一頓,就這樣流浪著。

翻過一座座山,涉過一條條河,從一個老爺的領地到另一個老爺的領地,直到遇到兩人的第一個老大。

那天,莫亞帶著弟弟進了一個小城鎮,因為莫亞前兩天打到一隻動物,肉早已經吃了,但是皮好像還可以用,不過他自己又不會硝製,所以就拿到這裡來看看,運氣好的話,說不定還可以換點什麼東西吃。

這天運氣真的不錯,換了一個麥餅呢!

「好香哦!」莫亞聞聞,又給弟弟聞聞:「是不是?」

「是啊!」弟弟問:「這就是我們今天的晚飯嗎?」

「嗯,我們今天晚上不吃這個。」艱難的生活讓莫亞養成精打細算的習慣:「這個麥餅可以放很久……等我們實在餓急了再吃,好不好?」

「不!好!」弟弟很懂事,從來不提過份的要求:「那我們現在去抓田鼠嗎?」

兩人邊說邊走,快走到鎮外的時候,莫亞就發現自己放在懷裡的麥餅不見了。

一個麥餅!這可是大事,把莫亞急得滿頭是汗。

「剛剛有個小孩不是撞過你嗎?」弟弟提醒他:「說不定……」

「對啊!」莫亞握緊棍子,帶著弟弟就開始找起那個和自己差不多大小孩來。

終於,在一個街道拐角,他們找到了那個小孩。可是,麥餅已經進了那個小孩的肚子。

「麥餅?我吃了,你們殺了我也沒用。」這個叫瑪法小孩兩手一拍:「你們也餓了嗎?跟我來吧!」

莫亞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瑪法叫傑克走到一個賣食物的小店前,站好,什麼都不用做,眼睛看著那個老闆就可以。

如果你是老闆,發現一個眼冒綠光小孩眼都不眨的看著你的店,看著你賣的食物,你會怎麼做?

當然你還有些其他事,但是你一有機會就會留意著他、盯著他,看他有沒有什麼異常的行為。

傑克一動不動,然後就離開。因為一旁的瑪法已經往衣服裡塞了很多東西。

為了不餓肚子,他們幹了好幾次,看到瑪法在人家店裡的熟練動作,他們才知道瑪法幹小偷不是一兩天了。

大家後來都發現,三個人在一起的話,找東西吃變得更容易了,年紀又差不多,也談得來,於是混在一起。日子一久,三個孤兒就誰也離不開誰。

瑪法在三個人中是最狡猾的一個,雖然傑克也不錯,但因為傑克小點,所以讓瑪法當了老大。

繼續流浪,向著溫暖的地方走。

遇到城鎮,就由瑪法策劃,領著兩人去「大幹」一票,然後跑到原野上,或者是順著河流,過上幾天「打獵」的苦日子。

本來這樣也挺好,誰知道在這天,又遇到一個孤兒。

那個傢伙長得挺壯,比莫亞還要壯,滿頭的灰髮,還歪著鼻子,擺出一副很不好惹的樣子。

可是他們非得惹他不可,因為大家對一隻野兔的歸屬權持有不同意見。

野兔是莫亞先看到的,傑克還砸了牠一石頭,但最後牠卻是死在灰髮小孩的手裡……所以,大家有必要討論一下。

「是我們先看到的!」瑪法先說話:「所以應該給我們!」

「去你的,先看到就是你的?」那小孩看不起瑪法:「我還看見你了呢!」

「你給不給?」已經一天沒吃到東西,莫亞有點火:「不給的話,我們打你哦!」

「打就打!」

莫亞沒想到那小孩說幹就幹,還沒準備好,臉上就挨了一下。

看到哥哥被打,傑克向前一撲,就抱住了那小孩的雙腿,瑪法上去朝屁股就是一腳。

四個人在地上扭成一團,一直打到打不動為止……於是,大家又躺在地上再次討論。

「這樣吧……」瑪法說:「我們平分好了!」

「好啊!」那小孩說:「分成兩半!」

「不行!」莫亞說:「我們有三個人,你才一個人!」

「一個人怎麼樣?我又不是打不贏你們!」

「分成四份,誰都吃不飽!」

「算了啦!」傑克說:「我餓了,你們餓不餓啊?先烤再說好不好?」

其實大家都餓了,於是都點頭同意。

在準備烤這隻野兔時,莫亞又發現一隻野兔!這機會可是不等人的,除了烤兔子的傑克外,大家都一起去追了。

可是對幾個小孩子來說,追兔子併不是件容易事,這需要很好的配合。

三個人不得不配合起來,都聽灰髮小孩的,因為他看起來很有經驗。花了很長的時間才逮到這隻野兔,而充裕的食物也給大家帶來一個和解的機會。

這不奇怪,小孩子和好、吵架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每人半隻烤野兔,大家吃得都好開心。

「我叫海爾特!我就一個人。」灰髮小孩介紹著自己:「你們呢?」

莫亞也給海爾特介紹著三人,因為大家都在流浪,自然走在一起要好得多。

海爾特是個獵人的兒子,從小就跟著他老子打獵。可有一天,他老子去賣個東西賣到整個人都不見之後,他就一個人單幹。

海爾特膽子很大,別人不敢做的事他都敢做,打架也從來不怕,下手特別狠。他還很有經驗,總是知道什麼時候該幹什麼,雖然有時也難免犯點錯誤什麼的。

海爾特還很照顧傑克,每次危險的事都不讓傑克去……很自然的,他也就成了四個人的老大,只要是能讓弟弟吃飽,莫亞對誰是老大完全不在意。瑪法雖然在意,但卻只有一個人,說話沒份量,也只有不了了之。

海爾特有個目標,那是一個叫暗月的城市。聽人講,在暗月很容易找到吃的,而且那地方的氣候還很溫暖。

不知道走了多久,四個人終於來到了暗月。

「知道嗎?」海爾特站在暗月的城門下對大家說:「聽說這裡不錯。」

「那我們以後就在這裡生活了嗎?」傑克問。

「先找吃的吧!」瑪法摸著肚子:「我餓了!」

「好!」莫亞贊成。

於是,四個人開始找起吃的來……城外的一個大果園他們就常去,雖然每次都會被一個紅鼻子老爺爺逮到,但是不會挨打,頂多訓一頓就放他們走,走的時候還可以帶點吃的。

但是老是吃果子……也會煩啊,所以他們會時不時的跑到暗月城裡去看看有沒有什麼「肥羊」之類的,可以改善改善生活。

這天,海爾特帶著他們進城了,路上看到個黑頭髮小孩,看起來好有油水的樣子,海爾特決定下手。

海爾特不知道,就因為自己的這個決定,改變了四個人的,也改變了很多很多人的未來。

在科恩的成長時期,就曾經有人對他身邊的幾個官員發生過濃厚興趣,那是兩個將軍、一個大法官,還有一個不知道具體工作負責什麼的總聯絡官。

兩個年輕將軍都是公認的傑出人物。一個善攻,攻勢如火如荼,殺得對手心驚膽寒、望風而逃,他點名要殺的人,跑到天涯海角都得死;另一個善守,防線滴水不漏,讓所有敵人對他都有心無力,無從下手,時機一過,反倒得為自己的小命提心吊膽。

至於大法官,如果說整個大陸上要排做事狡猾誰第一的話,那除了他的主子就是他了。在科恩的地盤上,只要聽說是他來了,小到地痞流氓,大到貪官污吏,一個個全部臉色發青。

當然,還有那個總聯絡官,雖然他是科恩手下那麼多聯絡官的頭,可看起來他每天都無所事事,不知道在幹些什麼。不過科恩總督每次有重大行動,他都肯定在場。如果他當時不在,那麼科恩總督一定會等,等他回來再行動。由此可看出,他是個關鍵人物。

很多人認為,正是這幾個人撐起了科恩的半壁江山,如果沒有這四個人,科恩不可能一次次打敗敵人。他們很出色,也無法被收買,又對科恩極忠心,而且他們的關係看起來很好,但用科恩的話來說,他們就只是朋友,朋友而已……

「所謂朋友,」科恩曾經這樣說:「就是相互關懷、安慰、幫助,並投入真摯感情。至於相互利用的人,則是一群白癡,他們把有機會得到的,最珍貴的東西都捨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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