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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變地主》第4章
第4章

就這樣一代傳一代,獵人們都知道一年當中有兩個季節是給動物們休養生息的時間。而且就算要打獵,還是秋天的獵物最好,肥膘肉厚,皮毛也光滑。

衛樂想給自己做兩身保暖的皮衣,自然要選擇秋季的獵物了。正好現在就是秋天,等家裡佈置好後,他就打算上山打獵了。

經過幾個月有意識的鍛煉,衛樂的身體強壯了不少。本來就是正在長身體的年紀,十六歲多養養也就回來了。

和幾個月前相比,現在的他不僅身高長了,體重也增加了,不像以前瘦的跟竹竿似的。好在年輕,恢復力不是成年人能比擬的。

也幸虧被分出來了,留在侯府原主也是個早夭的命,在那樣的環境中生存,身體能好得起來才是怪事。

再加上原主也很喜歡宅,基本上都是待在侯府讀書,人都快讀傻了,不然也不會因為被迫分家而被直接氣死,讓衛樂撿了便宜。

嘖,真是個傻子。侯府有什麼好的?還不如出來好好自己過日子。雖然銀子跟侯府比是太少了,但這一萬兩銀子只要好生經營,未必不能掙出一份屬於自己的家業來。

可原主就是想不開,結果活生生把自己嚇死加氣死了。

和原主一比,十幾歲就出來討生活,還沒有錢的衛樂簡直就是自力更生的代表人物之一了。雖然照樣沒有錢,但他讓自己活的很好,不偷不搶,雖然經常和別的混混打個架什麼的,但衛樂在他們那裡還真算不上人見人厭,甚至還有好些人和他挺有交情。

就連有些家長都說,衛樂雖然人混了點,但人品卻沒有問題,不見他欺老霸幼,偶爾看到老人和小孩需要幫忙的還會伸把手。這樣的人,自然有不少人樂意和他交往,只是他這個人獨慣了,不太愛和人交流。

穿越來古代後,衛樂跟人交流的次數到是增加了,畢竟來到一個陌生的朝代,還不是他學過的歷史上的任何一個朝代,他不小心都難。

幸好他這個秀才身份給他加分不少,讓他平時出門交流少了一成麻煩,一般問事都會得到答案。當然他問的時候也很小心,儘量問一些普通人知道,但一心閉門讀書的秀才很有可能不知道的事。

古代很迷信,要是讓人知道他附身還魂,非得當成是妖怪拉出去燒死不可。

衛樂最近幾天都沒有出門,而是在家裡把整個三進院子都打掃一遍,每天累成了狗。原身的身體還是差了點,即便他刻意鍛煉,也不是幾個月就能煉出他前世的好身體。現在的身體讓他去和人打架,估計一打二沒問題,再增加一個人就很懸了。

前世他一打五都沒問題,這世道就是這樣,愣的怕橫的橫的怕不要命的。而衛樂就是那個不要命的人,跟他打架就得小心沒命。所以街上的混混基本上不找他,衛樂打起架來就跟瘋子一樣,這樣的人他們惹不起。

至於衛樂,對他來說反正他只有自己一人,他不怕死,不要命的就來跟他打架吧!一個什麼都不在乎的人,反而能豁出去。

要不是守著對爺爺奶奶的承諾,估計衛樂早跟人去道上混了,憑他這樣的狠勁,出頭是遲早的事。但他始終記得爺爺和奶奶臨時前對他的不放心,讓他好好活,不要做缺德事。

就是這樣一句叮嚀的話,讓衛樂成了一個不那麼讓人討厭的小混混。

穿來古代後,有了條件讓自己過好一點,衛樂自是不樂意再受委屈。特別是秀才這個身份,他要一直保持著。不去繼續參加科考,但秀才身份也不能丟了。秀才每兩年要考評一次,他不能給原主丟人。

原主再不好,學文還是挺扎實的。衛樂就每天把原主記憶中的內容寫下來,然後反復背誦,把它們變成自己的。

他好歹也是讀過高中的,雖然當初他學的一般般,可高三的經歷卻是實打實的,背誦小意思啦!

越是翻閱原主的記憶,衛樂就越是驚訝。原主居然有著過目不忘的本領,雖然因為原主不在了,這份本領也就消失了,但衛樂還是察覺到自己的記憶力變好了。以前要背二、三十遍才能記下來的東西,現在只背十遍就全記住了。

原主看過的書不少,畢竟是侯府出門,侯府的書籍再怎麼樣也比窮寒出生的秀才家中要多。光是默寫出來的書籍,衛樂都能裝點他的書房了。

得,現在書房才是名副其實。反正他每天也要練字,一邊默寫一邊練字,一舉兩得。每隔三天就能默寫出一本書,估計等他全部默寫出來,應該有幾百上千本。

實在是原主的記憶力才好了,記得書籍十分龐大廣泛,什麼內容都有。只是知道他有這個能力的人只有原主自己,可就算是這樣也沒逃脫開算計,還是被趕出了侯府。

幸好原主博覽群書,連侯府中一些古籍的內容也都記了下來,現在全便宜了衛樂,這些東西可是傳家之寶。真正的書香門第靠的是什麼?不就是書籍嗎?他相信只要家中孩子好生教養,有著這些書籍,總有一天會發揚光大的。

要知道古代書籍刊印是很麻煩的,好多書籍流傳都不廣,只有少數人家才有。現在只要他把腦中的書籍都默寫出來,一分錢都不用花,所以衛樂這個便宜是撿大了。

就連四書五經衛樂也默了,反正這東西以後也可以給孩子學習,趁著現在原主的記憶沒有消失,趕緊把它們默寫出來,完全變成自己的才是正事。

這樣一來,衛樂每天的時間就很緊了,還要抽空去縣城把訂的衣服棉被等物品拉回來,忙的他團團轉不說,銀子也花了不少。主要是他買了許多的紙墨,甚至上好的紙墨他都買了一些,專門用來默寫那些古籍的。

衛樂按照書籍的貴重,把最好的先默寫出來,然後是次等的,最後是才是常見的。筆不離手的後果就是,衛樂的字更好了。

他寫的認真,從一開始仿照原主的字跡,到現在有了一絲自己的風骨。衛樂很滿意,原主的學識都在,他能看得出字跡好壞。

當然衛樂在忙碌的時候,還不忘進山捕獵。仔細請教過村中的獵人後,衛樂在一些小動物們常去喝水的地方下了幾個套子,比起獵人們的套子,他的要複雜一些,而且保證獵物們踩進去就不要想人掙脫。

衛樂在陷阱上面做了一層偽裝,又在旁邊做了記號,提醒其他的獵人或是進山的村民們小心,這裡有陷阱,他只是想打獵,可不是想害人。

衛樂下的陷阱很隱秘,位置也挑得好,三個陷阱裡都有獵物,而且還都活著。兩隻野兔,三隻野雞和一隻半大的野羊。

衛樂把獵肉放在背簍裡,又把陷阱還原,再抓兩次這三個陷阱就沒用了,得還個地方佈置。

陷阱還原後,衛樂這才背著他采的野菇和獵物往山下走去。山上的路不是很好走,衛樂又背著不算輕的獵物,每一步都走的很小心。

好在這條路也是獵人們常走的,比起其它地方要好上許多,起碼小心一點就不會摔跤。

與衛樂家相距五百米的地方則是村子裡老獵人李大海的家,因為年紀大了,他很少上山打獵,平時靠著家中的兩畝田地和幫人硝皮子過活。

衛樂直接背著獵物去他家,把兔子和野羊留下,讓他幫著殺死剝皮,酬勞就是一隻兔子和十文錢。

畢竟硝皮子也需要幾樣藥物,花下來也得十來文。本來想直接給他四十文錢的,可李大海饞兔子肉了,於是就換成了一隻兔子和十文錢。

“李大叔,羊殺了你再割條腿去吧!我一個人也吃不了這麼多,只是羊皮我需要,攢上幾張回頭做衣服呢!”衛樂把野羊抱出來,李大海直接接了過去,擺了擺手表示自己知道了。

衛樂放下兔子和羊,回到家中牽出騾子駕好車,往鎮上去了。

活著獵物比死去的值錢,三隻野雞少說也得有九十文錢。死野雞只值二十文,野兔活的值五十文,死的只值四十文。

這死與活就相差了十文,哪怕只有十文也是錢啊!衛樂不會跟錢過不去,正好他要去鎮上買點鹽,這野羊肉要先醃起來風乾,不能會壞掉的。

這時他就很羡慕小說中的主角,隨身空間什麼的不要太方便,東西放裡面居然都不會變味,放進去什麼樣拿出來就是什麼樣。冰箱都不能完全做到這點,很多東西放久了也會變味給你看的。

雖說羡慕,卻也只是羡慕。他現在的生活已經很好了,不是誰都有機會重新活一次,人不能太貪心。

去到一家酒樓,因為野雞活著,正好有一大戶請客,其中一道菜就需要活著的野雞。酒樓正為難著呢,衛樂就上門了。

掌櫃一高興,這野雞每只就多算了十文錢,衛樂拿著一百二十文放進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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