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沒搞頭
慕紫不緊不慢吃著三鮮餛飩,聽他發完一大堆牢騷抱怨,而後說道:「一會兒把電子版的案件卷宗發我郵箱,資料儘量全面一些。」
小明:「……」
片刻後,他真要哭了,「小姐姐,咱們真的不能這樣……」
「我知道。」慕紫嘴裡吃著餛飩,聲音含糊不清,「放心吧,我沒想成為全民公敵,也沒讓你立刻答應對方,先看看卷宗,要是有搞頭,我們再商量著來。」
有搞頭,意思指這案子裡有值得折騰的內情。
小明的心情苦澀而糾結,他那小律所每日裡忙的都是扯皮罵架的鄰里糾紛,身為一個男人,不是不惆悵,有時候雄心壯志冒起來,也會期待警署裡的表姐能介紹幾樁大案給他做,現在倒好,大案真的來了……
可是,這是會引起民憤的啊……
要是被人知道他給虐殺案的殺人狂魔辯護,只怕第二天,律所就會被人砸了!
「小姐姐……」曲明駿還想再掙扎一下。
「吃早飯呢,回頭再聊,案件卷宗記得盡快發過來。」慕紫說完,掛了電話。
「案件卷宗是什麼?」身旁的白薇問道。
「是課外作業。」慕紫學會了慕容承那一套,瞎胡扯,「我和同學加入了學校裡的偵探社,模擬案情調查,這個是課外作業。」
「哦,這樣啊……」白薇果真沒有懷疑,說道,「格瑞的課外活動挺豐富的。」
「是啊。」慕紫應和。
吃完早飯,慕紫回房間查收郵件。
要不是曲明駿提到夏女士,她甚至都不知道這樁案子的兇嫌姓夏。
——夏辰安,單親家庭隨母姓,21歲在校大學生,11月2號有人看見他從幼兒園門口帶走女童周萱萱,6號周萱萱的屍體被人發現,屍體手腳被跳繩捆綁,而跳繩最後被證實是夏辰安在案發日當天於超市購買所得,這個算是指控夏辰安的關鍵性證據。
夏辰安的口供很耐人尋味,他說自己帶走周萱萱是出於好心,為了送周萱萱回家。
至於跳繩,夏辰安則說,他是為了哄小孩開心,才會去超市買跳繩。
後來兩人意外走散,夏辰安尋找周萱萱時,看見一輛黑色汽車帶走了周萱萱,並往復興路行駛離開,他誤以為是周萱萱的家人,所以沒有報案,直接回家了。
夏辰安的每一句證詞,都經不住推敲。
假如他真的是出於好心,想送周萱萱回家,大可以讓幼兒園的老師聯繫家長。
而且他帶周萱萱行走的路線,根本不是去周萱萱家的方向。
還有他所說的黑色汽車,警方調取了監控,那個時間段,復興路根本沒有行駛過一輛黑色汽車。
檢方那邊是證據確鑿,而被控方這邊的口供,卻是千瘡百孔,不堪一擊。
「沒搞頭啊……」慕紫看著這些資料,喃喃自語。
這時,手機再次響起。
慕紫接了電話,是姜瓷打來的。
原來曲明駿見說服不了慕紫,便打電話找表姐求助。
「你要幫夏辰安辯護?」電話一接通,姜瓷立即問她。
慕紫劃撥著平板電腦上顯示的文檔,漫不經心回道:「還沒決定,正在看資料。」
姜瓷沉默了一會兒,說道:「如果想要對付喬靜嘉,以後會有機會的,這樁案子太敏感了,你要考慮清楚。」
姜瓷也不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