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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認錯人(七月鬼當家之六)》第12章
  後記

  含辛茹苦(似乎用錯形容詞了?)寫完這本陰風慘慘的小說,迷仔差點沒有攤死在電腦前,趕緊趁著還有一口氣時,快手快腳將檔案扔出去,然後痛哭流涕地感佩自己終於完成這項艱鉅的工程……

  是滴!寫套書,壓力真的是給它很大,尤其是被退稿退得哭倒露濕臺階的悲哀!啊啊藹—誰人能夠「了改」被退稿的悲哀,惦惦流著目屎,猶原裝作笑嗨嗨——

  一開始接到題目,老是把事情想得太簡單的迷仔,寫了四章風格淒涼、自認氣質高雅、意境雋永、內涵豐富的古代稿,喜孜孜地等著大姐頭回應。沒想到一接起電話——

  「迷迭!你怎麼把女主角寫成觀世音菩薩了?!」

  喔……我還以為我寫的是林默娘咧。大姐頭,其實你認錯人了……

  痛定思痛地面壁反省過後,迷仔決定再度開創嶄新的稿件,捨棄意圖偽裝成文藝美少女的妄念,繼續採用本人入木三分的鄉土親切阿莎力路線。有監於本書作者惡人無膽,萬一寫出來的故事太過毛骨悚然,搞不好連作者本人也沒勇氣寫下去(要知道,半夜寫稿其實還滿可怕的,尤其是不得不摸黑去尿尿的時候)……因此迷仔決定將諸位好兄弟寫得俏皮、動感一點,也希望對自己催眠:鬼一點也不可怕!

  啊迷仔,以後不要在半夜憋尿了,尿床絕對會比見鬼還可怕的啊!

  ……嗯,我發現搞笑容易導致當事人喪失形象與氣質,看來我還是收斂一下好了(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力圖維持優雅的風格……好吧,我知道這很艱鉅,但是做一下垂死的掙扎,不犯法吧)。

  整肅一下儀容。有些事情是一定得交代的(ㄟ,不是遺言),迷仔一定要正經八百說完。

  這本書想傳達的意念:王要圍繞在兩個主題上頭:珍惜與真相。

  珍惜,是指人與人之間的緣份。就像張晨瑩說過的,人世間很多事情都是稍縱即逝,生命如此,緣份更是如此。在人生中,我們不斷地得到與失去,很多事情根本無法強求,在這樣的無常之中,有幸擁有的幸福,更值得我們加倍珍惜它。

  至於真相,談的是許多人世間的未知。很多恐懼,其實都來自於揣測與未知。就像是迷仔從來沒看過鬼,卻怕得半夜不敢起床尿尿——但事情的真相有那麼可怕嗎?會不會與我們所以為的大相逕庭呢?

  就像張晨瑩一樣,意外擁有陰陽眼後,認識了背景特殊的關澤辰與小鬼們,才一點一滴改寫她過去所秉持的認知。原來她的恐懼是莫須有的,完全是自己嚇自己——不過在現實生活中,通常是萬惡片商驚嚇觀眾,因此我至今仍打死也不願意看轟動全台的「七夜怪談」。

  人活得好好的,幹嘛花錢嚇自己?我還寧可花錢看帥氣的基努李維飛天遁地,跟史密斯打架打得金光閃閃、瑞氣千條,多華麗、多俊俏、多養眼哪……哇咧,我怎麼又離題了?

  認真檢討這本書,一點也不香豔激情,實在是作者的大敗筆(淚)。

  想表達的意念太多,塞得整本書密密麻麻,感情戲的比重不高——其實是迷仔不小心把男女主角的個性設定得太溫良恭儉,以至於兩名保守羞澀的好青年根本沒機會將對方推倒……希望諸位讀者不要見怪,還是能開開心心地看完這本書,然後對七月常會出現的鬼故事產生不同的觀點,以後也不用半夜憋尿了(其實會幹這種蠢事的人只有我,唉)。

  書未,一定要感謝讀者恩公恩婆賞臉閱讀的大德、大姐頭慈悲為懷的不退稿之恩。這是迷小朋友在萬盛家族第一本拋頭露面的著作,國中(或高中?)國文課本就說過「第一次真好」,嗯,礙…真的滿好的(羞澀貌)。

  雖然修稿會痛、退稿會哭、被電會吱吱叫,但想起可愛的新書躺在書局裏等候讀者「臨幸」的畫面(再這樣濫用詞彙,我到底會不會被編輯追打啊),所有的辛苦都不算什麼了!

  謝謝大家給新人機會,願意花時間看完這個吵吵鬧鬧的故事。希望將來還有機會與大家見面,更希望諸位大德不會在這本書之後,將「迷迭」視為書局中的老鼠藥(冷汗滑過臉頰)。

  我知道自己還不夠成熟,進步的空間還很——大(一定要拉長音,以彰顯那巨大的空間),我會持續努力、一直用力,夙夜匪懈、矢勤矢勇……

  謝、謝、大、家(迷迭深深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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