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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高能》第3章
第3章 S1.E3.反科學

  李維斯穿著圍裙,戴著橡膠手套,捏著手術刀,像個變態殺手一樣圍追堵截,費盡九牛二虎之力終於把巴頓堵到了院牆的死角。

  “往哪兒逃?”李維斯像大反派一樣睥睨著它,“你再跑也逃不出我的五指山!”

  “嗚嗚……”巴頓看著他殺氣騰騰的臉,似乎對自己的命運有所洞悉,縮在角落裏絕望地“嗚嗚”著,一邊眷戀無比地看著院子裏的桂樹。

  李維斯順著它的視線看去,心中不禁一動——莫非它是想再日一次那棵大樹?

  怪可憐的,就當臨終關懷吧……李維斯惻隱之心發作,將它拖到樹底下:“去吧,親,以後你再也不會有這愛好了。”

  巴頓歡呼一聲,卻不日樹,而是飛快地在地上刨起土來。

  這是唱的哪一出?李維斯莫名其妙,用腳尖蹭了蹭樹下的泥土,發現這裏的地面異常鬆軟,似乎被人挖開又填上過。

  Oh my god!不會是埋著什麼見不得人的東西吧?李維斯汗毛一炸,腦海中立刻浮現出經典懸疑劇的橋段——荒僻的別墅、人跡罕至的樹林、潮濕陰冷的湖畔……那可都是殺人埋屍的絕佳場所啊!

  宗銘該不會是把什麼人殺了埋在這裏了吧?弑父的仇人?背叛的同夥?劈腿的前妻?

  “嗚嗚!”巴頓刨了半天,咬著他的褲腳叫他看。李維斯一低頭,只見疏鬆的泥土裏露著半隻腳,顯然這恐怖的院子裏真的埋著死人!

  天呢嚕!打911嗎?不對,這地方得打110!

  李維斯整個人都淩亂了,一邊想掏出手機趕緊報警,一邊又想去樓上房間拿車鑰匙趕緊跑路,左腳拌右腳差點摔了個跟頭,一趔趄的工夫發現不對——這好像不是腳,而是一隻拖鞋……

  想起早上巴頓埋掉的那只墨綠色格子拖鞋,李維斯依稀明白了什麼,找了個鐵鍬挖了挖,赫然發現這棵樹地下方圓兩米的範圍內竟然埋了二十多隻一模一樣的拖鞋!

  “啊哈哈哈哈!”李維斯仰天長笑,指著一臉諂媚的巴頓道:“你挺賊啊親,你以為把偷走的拖鞋交出來我就會放過你嗎?”

  “嗚嗚!”巴頓癡漢臉搖尾巴,表示正是這樣。

  李維斯有點明白宗銘為什麼會買這麼多一模一樣的拖鞋了——被狗拖走一隻還能續上一隻,不至於因為花色不同而丟掉一整雙!

  有錢人也是很節儉的啊!

  李維斯笑夠了,還是把可憐的巴頓拖進洗衣房,哢嚓一下切掉了它日遍群山無敵手的蛋。

  失去蛋蛋的阿拉斯加犬分外憂鬱,雖然並不怎麼疼,但似乎很明白自己失去了相當一部分的狗生樂趣,戴著脖套趴在狗窩裏一動不動,對李維斯的柔聲安慰毫不理會。

  “你會面對這一切的。”李維斯摸了摸巴頓的頭,用髒衣籃將那埋了不知道多久的二十多隻拖鞋撿起來,丟進洗衣機統統洗了一遍。

  傍晚時分,夕陽西下,金燦燦的陽光照耀在石湖農場美麗的庭院裏,以及一排排墨綠色的格子拖鞋上。李維斯抱著冰激淩桶在桂樹下欣賞美景,感覺自己這一天過得分外充實!

  天黑後下了一點小雨,李維斯吃過晚飯,照舊將宗銘的那份用保鮮盒裝好,放在冰箱裏,又煮了病號飯喂狗。

  一切搞定不過八點半,山間沒有什麼娛樂設施,唯一的投影儀還罷工了,李維斯搗鼓了一會兒無線路由,好歹把手機和筆記本連上了網,便回到自己房間去刷劇。

  看完一集兩毛特效的仙俠網劇,又看了兩集蒸汽朋克風抗日神劇,李維斯的獵奇心理得到了極大的滿足,感覺親愛的母國充滿不可思議的魅力,簡直應該每天晚上睡覺前跪下唱讚歌!

  洗完澡躺下,堪堪沉入夢境,李維斯忽然被一陣輕微的震動聲驚醒了,爬起身去露臺上看了看,依稀看見大門外的十字路上有一個大大的黑影,在門口逡巡了一會兒,閃進了旁邊的樹林。

  大半夜的,不會是等著襲擊宗銘的吧?李維斯感覺那身影和自己昨晚遇上的“野人”有點像,不禁有些警惕,猶豫了一下,穿上衣服下了樓。

  院子裏靜悄悄的,月亮被雲擋住了一半,風不時吹過,樹葉嘩嘩作響,李維斯握著一根高爾夫球杆,將大門輕輕開了一道縫,閃身出去,沿著牆角走了幾米,進入旁邊的樹林。

  林子裏光線極暗,什麼都看不清,李維斯小心翼翼往前走了五分鐘,沒看到那個“野人”的蹤影,正想著要不要回去門口等著,忽覺耳後風聲一響,倏然轉身,只見一個巨大的黑影往自己撲來!

  李維斯身體反應極快,就地一滾躲開那人的襲擊,站起身後立刻揮舞高爾夫球杆往他攻去:“你是誰!?”

  那人不答,口中發出野獸般兇狠的“唬”聲,動作雖然不快,但因為體型太過彪悍,一拳一腳都帶著駭人的風聲。

  李維斯現在真的懷疑他是野人了——正常人哪有這樣的體力啊?自己好歹也是練家子,在這傢伙毫無章法的攻擊之下居然有些左右支拙!

  “嗵”的一聲,李維斯不留神被踹了一腳,倒飛出去撞在一棵大樹上,剛要爬起來,那人蹂身而上,像個巨大的黑熊一樣一躍而起撲了來。

  李維斯暗叫糟糕,正運氣準備抵擋雷霆一壓,忽然覺得四周的空氣猛地顫動了一下,然後整個世界像是被靜止了。

  沒錯,就是靜止了,彷彿電影被按了暫停鍵,襲擊者在原地頓住,頭頂的樹葉不再搖晃,連嗚嗚的風聲都像是消失了!

  怎、怎麼回事?李維斯想要眨眨眼,但驚恐地發現動不了,和周圍所有的事物一樣,他就像是被特製的膠水粘在了這一刻,完全凝固。

  只一瞬,或許只有一秒,零點五秒,或者更短,時間再次流動,樹葉開始響動,那人嘶吼著向他撲來……李維斯只覺眼前一花,一個高大的身影倏然出現在他身前,彷彿一道鬼影一般,一把扯住“野人”,將他丟得飛了出去!

  是的,他就這麼飛了出去,超過兩百五十斤的身軀瞬間擺脫了重力的束縛,像樹葉一樣飄了足有五米遠,砰一聲砸在泥地上,昏了過去。

  什麼情況?李維斯被這反科學的一幕驚呆了,目瞪口呆地看著站在自己身前的男人。

  幽暗的天光下,他彷彿一尊神祇一樣立在那裏,身材高大而消瘦,看不清臉,只看到身上皺巴巴髒兮兮的T恤衫,以及全是破洞的牛仔褲,一雙高幫軍靴沾滿泥土,彷彿剛和獅子老虎搏鬥過,才從深山老林裏出來。

  他看了一眼昏厥的“野人”,回身走向李維斯,聲音沙啞而低沉:“沒事吧?”

  李維斯仰躺在地,略有點呆滯地看著他,頓了兩秒才道:“沒、沒事。”

  “起來。”男人伸出右手,“還能走嗎?”

  “能。”李維斯回過神來,沒敢握他的手,自己從地上爬了起來,同時注意到他右腿上箍著一個金屬支架,走路略有些蹣跚。

  李維斯腦中靈光一閃——他不會就是宗銘吧?

  沒等他開口問,男人忽然轉身,往之前“野人”摔倒的地方跑去,同時厲聲斥道:“站住!”

  灌木叢裏傳來淩亂的腳步聲,“野人”飛快地往遠處逃竄。男人想要追過去,然而腿腳不方便,只追了幾步就停下了,從兜裏摸出一個什麼東西,向對方逃竄的方向瞄準。

  李維斯注意到那是一把小巧的格洛克手槍。

  手槍!中國可是禁槍的,什麼人會隨身帶著把格洛克?!李維斯都驚悚了,目瞪口呆看著男人。

  男人瞄準了半天,卻沒開槍,慢慢將槍口垂了下來。

  隔了了少頃,他一瘸一拐地走了回來,對李維斯說:“跟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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