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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個小地主吧》第3章
第3章 賺錢

  午飯過後,趙立娘這會突然想起自己有兒媳婦了,端起做婆婆的架子,頤指氣使的讓季言打掃屋子,做這做那的,昨兒個辦了喜事,雖是在農家,他們家也沒幾個親戚,廳裡還是擺了幾桌宴席,請了鄰居鄉親來熱鬧熱鬧,借來的桌椅板凳堆在牆角,待會兒擦乾淨了還得給人家還回去。

  畢竟是辦過酒席,地上一片狼藉,趙立娘揮著掃帚清理殘骸,季言拿著抹布擦桌椅,兩人忙活個不停,林立軒看不過去,來幫忙,卻被趙立娘趕回房間,「你身體還沒好利索,還是在床上躺著吧,這些事兒有娘和言哥兒在,你甭操心。」

  林立軒拗不過她,老老實實的回了自己的屋子,他也確實需要休息,這會他大腦依舊不太清醒,兩個人的記憶來回交織,眼前時不時的跳出某一段畫面,有些是他在現代的記憶,有些則是秀才以前的回憶。要不是他心裡素質好,換另一個承受能力差的,準得瘋掉。

  假寐了會,林立軒坐起來,身體酥麻麻的湧上一陣僵痛,他心裡暗想這秀才的身體素質真差,比不上人家一個瘦弱的雙兒,手指按在太陽穴上,揉捻一會,思緒清晰了許多。重獲了這具身體,雖然不是他自願佔有的,但在這件事上他確確實實是獲利者,竟然使用了別人的身體,就應該擔負起責任。

  從今天的所見所聞也看得出這個家很窮,窮的叫他無法想像,他必須想辦法使這個家富裕起來,尤其是他今天吃的那個菜,林立軒可不願虐待他的胃。

  可是,要怎麼賺錢呢?

  要知道他所在的可是古代呀!科技落後,道路不暢,寄個信都得用上好幾個月,要是在現代他還能知道各式各樣的賺錢方式,如今是個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窮酸秀才,也沒有本金,商人賺錢的奧義是錢生錢,沒有原始資本,他要如何生錢?

  而且,在這種時代,要想把生意做大,必須得依靠某些權勢,這輩子,林立軒也不想汲汲營營虛與委蛇的和人曲意逢迎,就踏踏實實的做個悠閒的小地主就行了。對於林立軒來說,賺錢的法子也並不是沒有,只是,他現身處閉塞的社會,太過出格的方法不能用,他可不想被人當妖怪抓起來燒死,沒有太多的權勢和力量而暴露太多,只會引火燒身、遭人嫉恨。

  林立軒躺在床上思索再三,翻來覆去沒個計量。

  還是頭昏腦脹的,心裡也有了一些想法,只是,如何去賺第一桶金呢?

  符合他目前的身份,又不能太出格。

  他現在就是一個貧困鄉村裡的窮秀才,古代的文化水平普遍都低,整個村裡就他一個秀才,這個身體記憶留給他的唯一優勢就是識字看書,兩方世界的文字各不相同,幸而有他的記憶,林立軒才不至於淪落為文盲。

  他的眼神瞟向桌上堆著的舊白紙和硯台筆墨,作為一個讀書人,作為讀書人該有的一切筆墨用具原主都有,即使後來原主傻了,那些文具也依舊留著。林父林母是極疼自己兒子的,一心盼著他能考取狀元做大官,吃穿用度、讀書用品,極盡所能提供他們能提供最好的物品。

  林立軒用的紙,雖不是最好的,但也不是尋常農家買得起的,就算買得起,也不會給小輩們買這樣的紙來揮耗。幸好這些紙質量過得去,留到現在還能書寫不散墨。

  林立軒眼珠子一轉,倒是想到了一個臨時賺錢的好辦法。

  他可以寫話本賺錢。

  上輩子林立軒可不是什麼作家,也不會寫什麼故事,但在這種只有才子佳人、風花雪月故事的古代,他可以借鑑套路呀,在現代浩如煙海的小說裡隨便挖來幾本就足矣糊弄眼球裡。他記憶力極佳,雖不至於到過目不忘的境地,看個一兩遍,就記得七七八八了,回憶起自己看過的許多小說,林立軒拿起毛筆,聯想一下現在所處的時代,心下有了計較。

  林立軒在現代就精通書法,寫毛筆字來說對他不是難題,磨好墨,下筆寫第一個字,他不由得皺起了眉頭,手上這毛筆著實太差,稀疏參差,只能將就的用用了。

  季言抱著木盆,來到村中間的一條小溪邊洗衣服,溪流橫跨整個村子,將其分割成兩半,村裡人洗衣服什麼的都來這邊,季言來的晚,大多數村婦已經洗完回家了,一整塊大石階前就他和另一個雙兒。

  沒出嫁前也是經常來這洗衣服的。

  他悶頭悶腦的低頭搓衣服,心中一片茫然,他旁邊的一個二十多歲的雙兒望著他欲言又止,眼裡神光閃爍。

  柳條兒和季言一樣,也是這碧溪村裡的雙兒,跟季言算是一起長大,但他們之間的關係並不親密,剛才季言來的時候,他們也只是隨意打了聲招呼。昨天季言嫁給林立軒的事兒,村裡人都知道,嫁給了一個傻子,柳條兒眼珠子一轉,假惺惺安慰道:「唉……我們雙兒命苦啊,季大娘平日裡那麼疼你,怎麼狠心……」

  「怎麼狠心讓你嫁個傻子……」

  他從小就討厭季言,前些日子聽說他要嫁給林立軒,就差沒笑開花,說起來季言可是他們村里長得最好看的雙兒之一,可結果呢,長得再好看有什麼用,攤上那麼個兄弟,最後還不只能嫁個傻子,還不如他呢,夫家雖然窮,但勝在丈夫身體健壯,沒病沒災,要讓他嫁個傻子,他可不願意。

  季言聽到他的話,怔了怔,回過神來脫口否認道:「他不是傻子。」

  柳條兒用看傻子的眼神看著他,:「你該不會魔怔了吧?」村裡人哪個不知道林家秀才為了鄰村的一個女人,尋死覓活掉進河裡,救起來神智就跟三歲兒童似的,上個月柳條兒還見村裡的幾個小孩用木棍逗他玩。

  難不成和傻子待久了人也傻了,趙立娘以前也時不時嚷嚷著自己兒子好了,不傻了,開始村裡還有人信,後來看到林立軒那樣子,對這件事就是看好戲的態度了。

  季言想起今天早上看到的男人,儒雅俊秀的面容,眼睛帶著疲累卻滿是精光和和刀子般的銳利,一想到林立軒,臉上染上一股緋色,柳條兒以為他是羞惱的,洗好衣服,揣著木盆,自覺是贏家的柳條兒用「憐憫」的目光看了季言一眼,施施然走開了。

  晚飯跟中午差不多,但比中午要好吃一點,是季言煮的,趙立娘的手藝比不上季言,依舊是乾巴巴的糙米和水煮的青菜,味道要好上許多,趙立娘在心裡誇耀自己眼光好,選中了季言做兒媳婦,這孩子是個有福氣的,瞧,一進來,兒子的病就好了,這煮飯的手藝也絕佳。

  即使在趙立娘和季言看來,這頓飯已經夠好了,但在現代吃遍山珍海味的林立軒看來和豬食無甚區別,機械嚼動嘴裡的食物,吃不出什麼滋味。

  季言夾起一根青菜,這是最後一根了,不許再吃了……

  季言身形削瘦,飯量卻不小,也許是經常挨餓,身體根本就沒有飽的概念,只要有食物,就能一個勁的持續不停吃下去。

  但他一個人已經吃了兩個人的份量了……季言怪不好意思的,趙立娘和林立軒加起來都沒他吃得多……黑亮的眼睛膽怯的瞥瞥身邊的兩個人,看到趙立娘眼底沒有責怪和嫌棄才放下心來……

  今天的飯煮得多……以後可千萬不能這樣了,季言在心裡告誡自己。

  「沒吃飽嗎?」林立軒問,他碗裡還有一些白米飯,他沒什麼胃口,吃不下去了,見季言撿碗裡的糙米粒吃,心下不忍。

  林立軒倒沒有覺得季言吃得多,在他看來季言還是個沒長大的少年,就應該多吃點長長身體。

  季言像是聽到了什麼可怕的東西,猛搖頭,「不,我已經吃飽了……」

  林立軒想把自己的飯塞給他,還沒有行動,季言就飛快夾著碗筷逃開了,「我……我去洗碗。」

  林立軒搖搖頭,在心中嘆了口氣,這麼乖巧的孩子,怪叫人心疼的。

  季言推開房門,就見林立軒正端坐在一張破方桌前,背挺得筆直,手上拿著半尺來長的毛筆在紙上寫著什麼,空氣裡瀰漫一股濃濃的微腥的墨味,林立軒收回筆,抬起頭來看向門口的季言,微笑的招手道:「快過來。」

  季言小心翼翼走過去,林立軒從一個竹籃裡拿出一個雞蛋,牽起少年的手,就要把雞蛋放到他的手心,「還剩一個水煮蛋,給你吃吧。」

  季言想把手抽回來,但手腕被林立軒抓著,他不敢太用力,一邊退後一遍搖搖頭道:「這是娘煮給你補身體的,我不要,我已經吃飽了,不餓的。」

  「吃吧,我已經吃過一個了,這個給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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