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泰迪篇(2)
「好了,那我們去吃東西!」泰迪拉著萊姆斯就走。
「你喜歡吃什麼?」萊姆斯親切的問。
「都可以,我不挑食,不過,比較喜歡吃肉類。」泰迪老實回答,同時調皮一笑:「這是遺傳。」狼人喜歡吃肉,同屬犬科的大狗也一樣,所以他們一家三口有時桌面上全是肉。
萊姆斯有些傷腦筋,他不知道哪家餐廳的肉類好吃。
沒轍,誰叫萊姆斯通常沒錢上館子。
於是,萊姆斯把泰迪帶進了一家看上去最大的餐廳:「想坐哪裡?」有面向窗外的,有靠近大盆栽的,也有拉上簾子隔絕視線的。
「最裡面,角落。」泰迪拉著狼人走到最不引人注目的位置。
菜單上的東西琳琅滿目。
「想吃什麼?」萊姆斯問,他自己則糾結的看著菜單蹙眉,他不太會點東西。
泰迪猜想萊姆斯肯定很少來:「全部我來點好了,我知道爹地喜歡吃什麼。」
萊姆斯又愣住,從衣服的顏色款式,魔藥的品種到現在所謂的點菜,這個孩子所做的都是最貼近他性格和體質的選擇,這讓他覺得無比貼心。
泰迪招來服務員:「牛排,雞排,羊排,豬排,噢,還有虎頭羚羊切片,來兩份。」
服務員是個二十多歲的小女巫,估計是頭一次見這麼點菜的:「兩份?」她一時沒有領會過來意思。
「就是點的全部東西來一份,然後再來一份。」泰迪解釋。
萊姆斯傻眼,多了點吧?
小女巫的素質還算不錯,除了多扔了幾個好奇的眼神,還是忙不迭的記錄,邊記邊重複確認,豈料眼前小男孩的話還沒說完。
「其中一份全要生的。」泰迪補充。
「啊?」小女巫僵住,嘴巴張的大大的很蠢的模樣,再好的職業素質此時也給拋在腦後。
萊姆斯也愣住,根本摸不清楚狀況。
「我家有個超級能吃的大獵犬。」泰迪見兩人如此模樣,腦子一轉,解釋,然後又道:「哦,順便還要些調味料。」
小女巫尷尬的擠出笑容,點點頭退下。
「這……」萊姆斯疑惑。
泰迪吐舌頭:「這樣比較方便。」
萊姆斯琢磨著該如何深入提問,卻又不得要領。
很快的,全部的餐盤上齊,魔法界的上餐速度絕對是麻瓜界所不能比的。
泰迪連忙將血紅泛著腥味的一份推到萊姆斯面前,自己則吃另一份,邊動刀叉邊說:「餓死了。」
萊姆斯極度僵硬,雖然他知道什麼大型獵犬是謊言,但這架勢……這些都是給他吃的?
「爹地怎麼不吃?」
「這些……」萊姆斯往下咽口水。
「滿月才過一個多星期,爹地需要補充血氣。」泰迪偏頭,眨了下眼:「還是爹地去抓野雞吃?」
在泰迪的記憶裡,爹地的飲食和他們有所不同,很多時候喜歡吃生的肉食,有時爸爸還會變成狗在林子裡撲野山雞給爹地。
「什麼?」萊姆斯臉色變的難看,身為狼人,面對的不僅僅是每個月的變身,而且在作為人的時候,他還得對身體裡一陣陣湧起的野性做鬥爭,沒有人知道這個,應該沒有人知道的,他對……鮮血的渴望。
「爹地?」泰迪見萊姆斯蒼白的臉,擔憂的喚。
「我常常吃這些?」萊姆斯聽見自己的聲音很空洞。
泰迪點頭,難道現在的爹地不吃……噢,現在的爹地很窮,泰迪想起現狀忍不住又心疼起來,現在的爹地竟然連吃飽都成問題:「多吃點,爹地,多吃點……」泰迪的聲音有些哽塞。
萊姆斯舔舔嘴唇,忍不住還是問的更清楚:「你的和我的,不一樣。」狼人指指雙方的盤子:「你不覺得奇怪?」
「那是因為爹地是狼人呀,喜歡吃生肉再正常不過。」泰迪立刻回答:「有什麼好奇怪的,大家都知道的,這是釋放野性。」
再正常不過?
萊姆斯微微垂下頭,他沒有再追問,也沒有拒絕這頓他想卻從未嘗試的食物,他默默的拿起刀叉動起來。
他真的……能擁有這樣的未來嗎?
如此奢侈……
一個小時後,兩人離開。
前來回收盤子的小女巫臉色慘白的發現,桌上一片狼藉,吃剩的骨頭堆的老高,其中一堆骨頭明顯是帶著生肉和血氣,桌布整個被染紅。
這是……誰吃的?
……
萊姆斯和泰迪又逛了會兒街,並且買了些小物件才回學校,泰迪出來一趟總得給自己的小夥伴們帶點禮物。
萊姆斯的神態明顯舒緩許多,他牽著孩子的手,第一次感到真正的放鬆。
「爹地,我們就是跌進那個湖才過來的。」泰迪指了指,想到那時的情形忍耐不住小聲抱怨:「我明明會游泳,卻被他們三個不會水的硬拖下來。」泰迪摸脖子,那滋味太恐怖,他真的以為自己死定了。
萊姆斯心頭一緊:「很難受?」
「現在已經好了。」泰迪懂事的露出笑容,表示不要緊。
「和你一起來的三個人,他們……」萊姆斯從鄧布利多那裡聽到了全套說法,哈利的兒子,羅恩的女兒,以及剩下的……小天狼星的兒子。
不可否認,比起泰迪,更加撼動萊姆斯內心的是小天狼星有一個兒子,而伴隨著震撼是一縷酸楚。
「汪!」突然一聲狗叫插進來,緊接著出現在兩人眼前的是一條大黑狗。
萊姆斯晃了下神,不由自主的屏住呼吸,剛剛想著小天狼星,這傢伙就出現在……這裡,噢,梅林,小天狼星怎麼能這麼明目張膽的走在外面?就算是以狗的形態未免也太危險了些。
泰迪自然也認出眼前的是爸爸。
毛皮光滑,肌肉健碩,一雙深色的眼睛正極其有神的看著他。
混賬老爸!把自己養的油光水滑,卻絲毫不管爹地!
眼見為實,泰迪就算想給自己的爸爸開脫都無力,他狠狠的瞪大狗,然後拉著萊姆斯就走:「我們走,不理他!」
萊姆斯詫異,泰迪用的是「他」,而不是「它」,聯合泰迪的臉色變化,可以肯定這個孩子認識小天狼星,可是為什麼這種態度,就好像非常討厭。
泰迪加快步伐,一臉不悅,萊姆斯只得跟上,而大狗很驚奇的看向萊姆斯,快步跟上。
沒等萊姆斯問什麼,兩人一狗就遇上麥格教授。
「老天,你怎麼能亂跑!現在去我的辦公室呆著,立刻!」麥格開口就對大狗低吼,然後又道:「我去找傑瑞過來。」
大狗沒動,轉而看萊姆斯。
萊姆斯本不想去,小天狼星會來這裡看來也是校長通知的,主要是來見未來的兒子,那麼,他湊什麼熱鬧。
「噢!」麥格這才注意到萊姆斯,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你看上去精神多了。」
萊姆斯但笑不語。
大狗依舊看著萊姆斯,還是不動。
萊姆斯心中有幾分惱怒,兩人是很好的朋友沒錯,但小天狼星就一定要向他展示自己的兒子嗎?
學生時代,萊姆斯最討厭的就是小天狼星帶著各式各樣的女朋友顯擺,只是每個都不會超過一個星期,而且每個的氣味都不會真正沾染到小天狼星身上,所以萊姆斯才沒說什麼,小天狼星只是好玩,並不是胡來的人。
萊姆斯忍不住嘆氣,就算是多麼不願見,他最終還是不想逆了小天狼星的心思:「走吧,我也正好看看是個怎樣搗蛋的孩子。」故作輕鬆的語氣。
「傑瑞一點都不搗蛋。」泰迪仰頭道,同時疑惑麥格教授叫傑瑞有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