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 無罪辯護
指針交錯,三點了!
庭審現場慢慢安靜下來,一位書記員走出:「旁聽人員請肅靜,現在宣布法庭紀律。」
「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許進入審判區的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准進入審判區。」
「未經審判長許可,不准發言,提問。」
「對哄鬧、衝擊法庭、侮辱、誹謗、毆打審判人員等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
等到全場再無聲音,書記員得到審判長示意後繼續說道:「現在請法警入庭執行職務,傳雙方當事人及委託代理人到庭。」
「現在根據《華夏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
「原告或原告委託人是否到庭?」
書記員看向原告席,江辰作為代表起立回道:「原告已到庭。」
「原告辯護律師是否到庭?」
苟長正起身示意:「已到庭。」
書記員扭頭看向我:「被告或被告委託人是否到庭?」
「已到庭。」我沉聲說道。
「被告辯護律師是否到庭?」
庭審現場無人回應,書記員又重新問了一遍:「被告辯護律師是否到庭?」
我木然看著空蕩蕩的辯護律師席位,庭審現場也漸漸傳出議論之聲。
「真可憐,連辯護律師都拋棄他了。」
「同情殺人犯幹什麼?這種人活該眾叛親離。」
「好像五年前的連環殺人案就跟他有關,上次僥倖逃脫,現在又繼續作案,太可怕了。」
「心理變態唄,他就是被千刀萬剮我都沒意見。」
「不是吧,我聽局裡朋友說,這傢伙好像是得罪了江家,所以才被特別針對。」
「豈止是得罪,他殺的那個人就是江家董事之一。」
「狗咬狗一嘴毛,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剛剛平靜下來的幫聽席又傳出竊竊私語,書記員提高自己的聲音:「肅靜!」
他皺著眉看向我:「被告,你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者聘請辯護律師嗎?」
「聘請了。」
「那人為何還沒有到場?」
我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原因,嘴唇一動說出三個字:「不知道。」
書記員也愣了下神,他從事法律工作多年時間從未遇到過這樣的事情,他回頭徵求審判長的意見。
「繼續下一項。」審判台中央坐著一個鬢角半白的中年人,國字臉,不苟言笑,我看他面前的牌子上寫著——審判長陳海義。
得到主審法官回复,書記員也不再糾結:「原告、被告對出庭雙方均無提出異議,向本院提交的訴訟主體資格證明及委託書也完全一致。」
說完後他退到一邊,法庭上響起法槌敲擊的聲音。
坐在審判台中央的陳海義開口說道:「現在開庭,江城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開庭審理高健一案。其涉及故意殺人、綁架、縱火、襲擊警務人員、搶劫、暴力抗捕、逃逸等二十一項罪名。由本院審判員陳海義擔任審判長,與黃政法官、袁忠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書記員李偉擔任法庭記錄。」
「首先,由原告或其委託代理人宣讀起訴狀。」
陳海義說完,眾人將目光投向原告席。
特別加長的原告席擠滿了人,其中有江辰、謝頂大叔、便利店老大爺,還有公安機關代表、道路管理局等。
起訴狀涉及罪名的確定,以及最終量刑,江家下了很大的工夫。
二十一條罪狀,每一條都羅列的十分詳盡,可以說是有理有據,邏輯嚴謹,連我這個被告聽了都找不出明顯的破綻。
隨著每一條罪名的說出,旁聽席也不斷傳出驚呼,所有人看我的眼神都變得不同。
「這貨也太兇殘了吧?!」
「長得普普通通,竟然殺人、逃逸、抗捕、搶奪警用配槍,人不可貌相!」
「直接槍斃得了,這人留著也是禍害。」
罪名宣讀到第十七條時庭審現場已經沸騰,審判長不得已敲動法槌:「肅靜!不得影響法庭秩序!」
當二十一條罪名全部宣讀完畢後,旁聽席才慢慢安靜下來,只是眾人的目光不約而同全部落在了我的身上,彷彿只有我一個人的被告席,實際氣場比那一群人擠滿的原告席還要強烈一般。
陳海義也盯著我看了半晌,似乎在思考,一個人究竟心理扭曲到何種程度,才能在三天內犯下這些罪狀,並且敢於和警方正面硬剛,甚至主動報警引誘警方抓捕。
「原告起訴狀宣讀完畢,現在,由被告或其代理人進行答辯。」他如此說完,全場目光更是聚焦在我的身上,所有人都想看看,我這個連辯護律師都沒有的罪犯會如何答辯。
一道道目光刺在身上,我嘴唇有些蒼白,可能是身體還未完全恢復的原因。
對方准備的很充分,二十一條罪名並非隨意編造,每一條都是精挑細選後才確定的,江家聘請的不愧是最專業的律師團隊,不管是從邏輯,還是從犯罪動機、緣由都分析的十分到位。
我無力反駁,因為他們所說大部分也確實是事實。
襲警,搶奪警車、出租車,搶奪警槍,拒捕等等,這些事情都是真實發生的,他們掌握著監控視頻,擁有一大堆目擊證人,無論我說什麼,他們都能將我的話推翻。
陳海義看我久久沒有說話,又催促了一遍:「被告,對於原告的二十一項指控,你有沒有什麼要反駁的?」
「和五年前真的好像,也許我根本不該多管閒事,等洪水來臨,不知道你們還能否衣冠楚楚的坐在這裡,對我橫加指責。」我在這一瞬間想起了第八次直播開始前陰間秀場發來的短信,那句「你站在他們的身邊,你被他們推下了深淵」我到現在才理解其真正的含義。
「這確實是死亡的深淵啊。」我腦中快速思考辦法,杜預雖然沒有準時到場,但是他之前的一些話卻給了我啟迪。
就算人真是我殺的我也不能承認!沒錯,這二十一項指控的根本在於江龍死亡一案,而江龍死亡案他們並不能完全證明我就是殺人兇手,一個連死者死亡方式都沒有弄清楚的案件,在短短三天之內怎麼可能建立起完整的證據鏈?
「被告,如果你準備放棄答辯,我們就……」
「放棄?為什麼要放棄?」我雖然穿的是囚服但身體依舊挺拔,目光掃過大廳,最後落在原告席位上:「我是被冤枉的,他們的二十一項指控全都不成立!」
此言一出,全場嘩然。
「監控視頻都快拍成個人寫真集了,居然還厚顏無恥的說自己是被冤枉的?」
「人證物證具在還想要狡辯,你當人家原告律師是吃乾飯的?」
「殺人放火、襲警逃逸,現在仍能保持冷靜,找準案件漏洞,這傢伙心理素質相當好!」
「肅靜!」開庭不過十幾分鐘的時間,陳海義已經喊過多次肅靜,這在以往的公開審理中從未有過。
他敲響法槌:「原告、被告陳述完畢,現在進行下一項——質證!」
質證環節可以說是法庭審理中最關鍵的一環,被告、原告需要將收集到的證據展示給包括陪審、旁聽在內的所有人。
質證環節羅列出的證據將成為接下來論辯的關鍵,也是論辯的基礎。
「下面由原告說明證據的來源,證明的事項,證據的目的,由被告進行質證。」
陳海義朝原告一方點頭示意,原告席中那位西裝革履,戴著昂貴眼鏡,噴著髮膠的律師站起身來:「原告律師苟長正,申請法官傳第一位證人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