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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人的她[快穿]》第37章
第 37 章

  方家小少爺與督軍家小姐定親的事很快傳遍頤州。

  天天都有人上門道喜。

  葉懷南咬牙切齒, 將所有道賀的人全趕了出去, 吩咐副官, 以後再有慶賀的賓客上門, 一律不予接見。

  他越是抗拒, 少女越是高興,她喊住副官, 下達與他完全相反的吩咐。不但要見,而且要歡歡喜喜地見,來的人越多越好, 送的禮越多越好。

  副官為難地看向葉懷南。

  葉懷南只能悶聲收回自己的命令。

  張媽得知訂婚的事,哭得眼睛都腫了,同她道:「幼穠小姐,你作甚要嫁去方家, 留在葉家好不好啦, 督軍離不開你。」

  少女瞪眼看向躲在一旁不敢出聲的葉懷南, 怨怨道:「張媽你錯了,四叔才不需要我。」

  葉懷南埋著腦袋不說話。

  與隨時劍拔弩張的葉家不同, 方家熱鬧似過年。

  方春山很高興, 只要一有交際場合,就帶南姒出席。

  他恨不能告訴全世界的人, 他方春山,有未婚妻了。

  方老爺很是滿意這門親事, 將家裡一半的財政大權交到方春山手上, 命他好好對待未來媳婦。

  方春山有了錢, 比從前更大手筆,什麼都給南姒買最好的,她不要也硬塞。

  他從小在男人堆裡打轉,學的一身豪氣。認定向女人表達愛意的最好辦法,就是給她花錢。為此,只差沒修座金屋送她。

  他們補了訂婚宴,他一個不諳世事的少年,為了樣樣齊全,特意跑去問家裡女親戚的建議,婚禮所需的所有流程,他背得滾瓜爛熟,甚至主動向方母提出要求,想要親自操辦這場婚禮。

  家裡的長輩笑他,辦完婚禮,他都可以靠著替別人張羅婚禮討飯吃了。

  現在流行西式婚禮,不興過門磕頭那一套,方春山決心策劃一個當下最為時髦的婚禮。

  去店裡選樣式做婚紗那天,方春山緊張地坐在沙發上等待,裡頭裁縫正在為她量尺寸。

  他朝裡面喊:「幼穠,待會我們去選戒指,上次的紅寶石你不喜歡,我們另外挑個。」

  她回應他:「春山,你不需要這樣做。我們明明……」

  他不讓她說下去:「我做事,從來沒有只做一半的道理,你就讓我隨心一回。」

  數秒,裡頭傳來裁縫與她的對話,大概在問衣服上的事,不一會裁縫出來了,衝方春山道:「夫人在裡面試樣衣。」

  方春山忍不住揚起嘴角。

  夫人。

  多好聽的稱呼。

  腳步聲緩緩靠近,是她從裡間走出。方春山抬頭,滿目驚豔。

  她穿著純白的西式婚紗,對他微微一笑,美得像是掉落人間的天使。

  方春山走上前,握住她的手,放肆地喊道:「方夫人。」

  少女低頭羞澀,「春山,別鬧。」

  方春山既興奮又心酸,他湊近,柔柔道:「幼穠,我真幸運,能做第一個見到你穿婚紗的人。」

  他想起什麼,忽地往外跑,回頭交待:「幼穠,你在這等我,我馬上回來。」

  片刻。

  他拉著個照相的人過來,期盼地請求她:「難得今天高興,我們合張影。」

  她當然不會拒絕他。

  兩人並肩而立,他牽起她的手,十指緊握。少年稚氣的面龐神采飛揚,像是剛歷經世上最開心的事,白牙晃晃,笑得又傻又天真。

  她勸他:「春山,我們鬧得這麼大,以後怎麼收場?」

  她是怕他賭輸了,傷心難堪。

  他貪心地牽緊她,不捨得放手,怕一鬆開,以後就再沒有機會。

  「我來收場。幼穠,難道你沒聽過外面關於我的傳說麼,『頤州方家春山少爺,天不怕地不怕,閻羅王見他也要退讓三分。』」

  他得意地笑道:「誰敢說閒話,我讓藍幫砍死他。」

  說完,下意識一怔,立馬就要維護自己正氣的形象,忽地想要她那日殺人的狠決,心裡頓時鬆口氣。

  她不怕這些的。

  她和外面那些小姑娘不一樣。

  她是世上獨一無二的宋幼穠。

  方春山滿足地看她被自己逗笑,心裡喜歡得不行,親親她的手背,「幼穠,我們去選戒指。」

  他讓她選兩對。

  「反正我家有錢,你就多選一對,我付得起。」

  他很是堅持,她沒辦法,只能多選了一對。

  一對是橢圓形鴿蛋般大的粉鑽,周圍兩層白鑽襯托。與之相配的男戒,簡單大方。

  另一對是五克拉的鑽石,沒有任何點綴,色澤純淨,與之相配的男戒,同樣款式素淨。

  他問:「幼穠,非讓你選的話,你選哪對?」

  她想了想,指了指粉鑽。

  待選完戒指,他送她回車裡,自己又返回珠寶店,同洋人老闆交代戒指大小。

  他指著那枚粉鑽說:「我想在戒指環內刻句洋文,用你們那表白的話,再刻上我夫人的名字縮寫。」

  交代完話,他送她回家。到葉公館,車開到噴泉邊,張媽出來迎接,身後葉懷南也緩緩邁步而出。

  方春山抓住她的手,「幼穠,我們再多待一會好不好?」

  她收回眺望車窗的視線,點點頭:「嗯。」

  張媽上前問:「小姐,還不下車呐?」

  她降下車窗,指指方春山:「我陪陪他,你們先進屋,不必等我。」

  張媽回身和葉懷南說了些什麼,帶著傭人離開,只剩葉懷南一人站在噴泉邊,百無聊賴地看看天,賞賞花。

  方春山湊到少女耳旁,「你看,他站在那,裝作什麼都不在乎的樣子,眼睛卻直勾勾地往這邊瞧,我最瞧不起這樣的男人了,虧他比我年長那麼多,做起事來一點都不利索。」

  他見她不說話,又道:「幼穠,要不我們捉弄下你四叔吧?」

  她好奇地問:「怎麼捉弄?」

  他舔舔嘴角,自以為聰明地笑道:「你親親我。」

  她毫不猶豫親他的額頭。

  他握緊她的手,急道:「不是這樣。」

  「那是怎樣?」

  少年指了指嘴唇,害羞地說:「親這。」他紅著臉,大膽說出自己的願望:「像那晚你親你四叔……」聲音越來越小,說到最後「我也想要被那樣親一次」幾近無聲。

  少女想了想,吩咐司機:「你先下去,我和少爺有事要做。」

  司機忙地離開。

  葉懷南見司機下了車,匆忙往前走幾步,不敢太近,怕太明顯,做賊一般窺探。

  方春山隨時報告敵情:「你四叔走過來了。」

  他撅起嘴,心砰砰跳,一雙黑亮的眼睛滿是期待。

  少女指揮他:「你靠我近些。」

  他挪動一寸。

  她嫌不夠,教他將手放在自己腰間,少年怯生生地抱住她,低著腦袋問:「這樣可以嗎?」

  少女勾住他的脖子,仰頭吻上去。

  他嘗到她唇間的滋味。

  又軟又甜。

  濕漉漉的。

  這一刻,方春山想,他應該死在這裡,死在她懷裡,以生命為代價,永遠封存這個吻。

  車外傳來咚咚的敲窗聲。

  葉懷南幾乎要將車窗拍碎,憤然地瞪著身在溫柔鄉的少年。

  方春山回味地舔舔唇,心跳如雷,抬眸與車窗外的男人視線相對。

  真好,葉懷南也有嫉妒他的這天。

  他拉拉少女的手,認真道:「你記著,到婚禮那天,他要沒能搶走你,你就是我的了。」

  她點點頭,挽起手袋下車。

  方春山趴在車窗邊遙望。

  少女昂著腦袋往屋裡去,在她身後,高大挺拔的督軍一言不發,默默跟隨。忽地她走到門口了,轉身朝這邊揮手。

  她像是和老朋友揮手致意那樣,同他告別。

  方春山半邊身子伸出車外,大力揮手回應她難得的熱情。

  她站在那,一身淺粉緞面花枝秀刺繡旗袍,亭亭似幽蘭空谷,夕陽灑滿金輝在她身後攏成一層薄紗。

  方春山想起那首詩。

  北方有佳人。絕世而獨立。

  她是他生命中曇花一現的佳人。

  為佳人,肝腦塗地,在所不惜。

  時間一晃而過。

  婚禮前一日,通靈玉看著新娘子裝扮整齊的南姒,問:「真嫁啊?」

  她為自己點上口紅,「嫁。」

  通靈玉看了看葉懷南好感度為99的高分值,「你這不是要他親眼看著自己愛的人出嫁嗎?這哪叫報恩,改叫報仇還差不多。」

  她說:「我已盡力,至於報恩還是報仇,就得看他自己選了。」

  通靈玉問:「萬一任務失敗呢?不是說好要拿滿分的嗎?」

  她整理自己的頭紗,「通靈玉,我是來玩的,要真完不成,那就沒辦法。你知道,我向來不會委屈為難自己。」

  通靈玉:「不……主人……你得有點任務節操呀……」

  她褪下玉鐲,「信不信我現在摔碎你?」

  通靈玉瑟瑟發抖。

  主僕二人正在對話,門外傳來敲門聲。

  是葉懷南。

  他說:「幼穠,賓客都到了。」

  方春山主張將婚禮放在葉公館舉行,在花園裡佈置露天婚禮。

  她沒好氣地回到:「知道了。」

  門外沒了動靜。

  她以為他走了,收拾好一切後,打開門,卻發現葉懷南並未離開。

  他靠在牆邊,一張俊臉憔悴狼狽,下巴滿布胡茬,不知抽了多久的煙,腳邊全是煙頭灰。

  熬了一個月,猶如老去二十歲,她望見他眼裡深深的憂鬱。

  自她回家那天起,他們就沒再說過話。

  他不敢。

  她不肯。

  即使那天目睹她在車裡與春山接吻後,他也只是遠遠地跟著,一邊喝酒一邊看她。

  喝得酩酊大醉,夢中再無旖旎交纏。

  葉懷南無數次問自己。

  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他們不該變成這樣。

  如今她出現在面前,穿著婚紗,美麗漂亮,即將嫁給與她相配的方春山。

  他應該為她高興才是。

  葉懷南苦澀地擠出一個笑容,依舊不敢張嘴同她搭話。

  只是一味盯著,貪婪痛楚地盯著。

  她抬頭,多日來第一次對他說話:「四叔,以後我就是方夫人,再不勞煩你照顧了。」

  「我……」

  她繼續道:「你有你要守的道德原則,好,我成全你。我不怕告訴你,小四叔,我愛過你,這份愛持續多久才會消失,我也不清楚,但是有一點我很清楚——我這輩子,都只能做方夫人了。」

  她在他身邊停下腳步,動作輕柔地握起他的手,笑得心酸,一雙淚眼水盈盈。

  她湊過去,欣賞他臉上傷心欲絕的神情。少女梨渦甜美,學著那日在床底的軟糯呢喃:「小四叔,儂是不是胸口疼噻,我幫儂揉揉好伐?」

  葉懷南面色慘白,心如刀絞。

  少女輕扭腰肢,提起純白的婚紗裙,咚咚地踩著高跟往前去。

  她哼起小調。

  是那日生日宴會上,他獻給她的鋼琴曲旋律。

  膽小懦弱的鋼琴詩人沒能鼓足勇氣挽回愛人。他盼著他的愛人主動回頭。

  只可惜,到死都沒能等到。

  他的愛人隨風而逝,一去不回。

  ——「時間證明,我將等待,一如既往。」

  有什麼用?

  時間能證明什麼,證明他的可笑與膽怯嗎?

  為了一個名義上的叔侄關係,為了掩蓋他不再年輕的自卑,他像那個可悲的鋼琴詩人一樣,親手將愛人送到別人懷抱。

  葉懷南摔了煙頭,抬起軍靴狠狠踩踏。

  他什麼時候淪落到這種地步?

  畏手畏腳,竟連個十八歲的毛頭小子都不如。

  他猛地抬頭,站在樓梯邊看向外面熱鬧非凡的人群。

  他葉懷南,從來就沒怕過什麼,人生苦短,痛快做回禽獸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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