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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摘星辰》第45章
第四十五章

 高歌一起身, 高媽媽幾乎就迎了過來, 狠狠地攥著高歌的手, 一邊心疼的說,“乖, 媽媽在。”一邊想起來恨恨地, 直接扭頭沖著趙彬離開的方向, 狠狠地唾了一口。

 那邊趙天宇和章雅靜正難捨難分,卻又不得不跟兒子分開, 任由法警將趙彬帶走, 一回頭就瞧見了這一幕, 當即心頭火起。章雅靜幾乎立刻要撲上來, 結果被趙天宇給狠狠攔住了。

 高媽媽見此,就乾脆停了下來,大大方方地看著章雅靜,鄙視著她,“我要是你, 就沒臉在這裡鬧。這種熊孩子,就是你這種熊媽教出來的, 你有什麼臉沖著我呲牙咧嘴, 你害死他了。”

 她說完,才帶著高歌和宋斐往外走。

 高歌回頭瞧了瞧,章雅靜站在原地,顯然並沒有將這句話聽進去,正滿臉不高興地沖著趙天宇發火, 嫌棄他攔住了自己。倒是趙天宇一臉的沉悶,顯然,他是懂得。可是懂並不代表著會做的正確,人都懂很多道理,只是用在自己身上的時候,這些道理往往就成了擺設。

 就像趙天宇這樣能將企業做大的人,怎麼可能不懂的什麼叫做止損。趙彬明明已經做了錯事,如果開始不認錯,可能是存在僥倖心理,都到了庭審了,這樣無疑風險更大。但顯然,感情讓他們太盲目了,盲目的相信所謂的金錢力量,盲目的相信他的運氣就是那麼好。

 等著往外走走,看不到那夫妻倆了,高媽媽的全部精力,都用在抓著女兒狠勁表揚宋斐上了,她常年做小生意,跟人打交道最多,話雖然直白但可愛,饒是宋斐這樣的靠舌頭吃飯的人也受不住,在高媽媽空閒的時候,偷偷跟高歌說,“阿姨可厲害。”

 高歌小聲跟他解釋,“小本買賣,有時候就靠能說會道,聊熟了,又公道,顧客也就多來了。”

 等著出去,羅海已經等在外面,跟著宋斐一起護著高歌出了記者的包圍,半句話未多說,帶著她上車去已經訂好的飯店。等著羅海開車的時候,高歌往外看了看,門口還是很熱鬧,趙天宇和章雅靜,龐銳出來,記者呼啦啦圍了上去,他們應該說了些什麼,所以聚在一起。

 至於那些支持他的人已經散了,大概是各自忙各自的去了,高歌往那塊看了看,然後就看見了個身影一閃而過,她幾乎是立刻下了車窗,將腦袋探出去看,可是這裡是主幹道,正值中午吃飯時間,來回的人太多了,幾乎立時就不見了。

 高媽媽很詫異的問她,“開窗戶幹什麼?看見什麼了?”

 高歌喃喃地說,“好像是我爸,可是一閃就不見了。”

 高媽媽一聽,連忙也跟著想著後車窗看出去,也沒找到,就說,“可能是他,你奶奶不是要上庭作證嗎?肯定是要他來送的,他不見你才對的,他怎麼好意思見你?”

 高歌也知道這事兒,一想也是,是她自作多情了,總想著這麼關鍵的時候,親爸總要來看一眼的,卻忘了還有奶奶。奶奶總是比她要重要的。

 宋媽媽等著在了飯店裡,他們簡略的吃了一頓,講了講上午堂上的事情,高媽媽順帶又把宋斐誇了一遍,然後才回去,下午的庭審又開始了。

 這時候就到了質證環節。

 高歌這邊的證據很多,首先是法醫的鑒定書,證明她當時身體上有多處瘀傷,外陰撕裂,陰道內壁有破損,而且她的體內檢出了藥物殘留,具有迷藥性質。龐銳的辯解則稱,高歌和趙彬是已經約定俗成的性伴侶,喜歡加些情趣,這都是高歌自願的。

 其次的證據就是當時找到的視頻,趙彬和宋家強將高歌從車裡拽出來扔到了學校後山,並且有了一番發生過性關係的言論。龐銳的辯解是的確發生過性關係,不過這是高歌自願的,並不能算作強姦。

 第三組就是證人陳嬌、周子方和林茜茜的證人證言。陳嬌隨即被帶了上來。她看起來雖然有些緊張,但還算鎮定,慢慢地走進來,環視一周後,在證人席站定。

 先是辯護人問詢,龐銳很快就問道:“你當時是守在門口。”

 陳嬌就回答:“是,為了隨叫隨到更好服務。”

 龐銳又問:“我問過你們老闆,她一共只有兩個服務員,你不可能只負責一個包廂,你是在利用忙的中間,偶爾抬頭看見高歌是昏迷的。”

 陳嬌立刻反駁道:“不是,只有兩個服務員,可是老闆全家都幹活,所以幹活的有六個人。趙彬是有錢人,老闆不敢得罪他,專門讓我什麼都不用幹,就守在包廂門口的,所以我看見聽見的東西,都是真真切切看到的,不是偶爾。”

 龐銳從這裡找不到突破點,自然就輪到了宋斐,宋斐的問題很簡單:“闡述一下你當天看到聽到的事情。”

 陳嬌立刻回答:“那天他們上來,兩個男生走在前面,兩個女生走在後面。進入包房後,先是犯罪嫌疑人在道歉,然後喝了一杯酒。後來他問高歌他們喝什麼,有優酪乳什麼的,哦對,我們這裡是不賣優酪乳的,所以那不是我們家的東西,高歌說優酪乳,然後他就說要和高歌喝一杯,然後以後不糾纏她,兩個人做朋友。大概過了幾秒鐘吧,就聽見裡面有個女生尖叫了半聲就停了,我本來想進去呢,結果犯罪嫌疑人摟著高歌往外走,高歌整個人就跟軟麵條一樣,癱在他身上,已經不清醒了,她頭髮會隨著走路晃蕩開,她的眼睛都是閉著的,需要人往上拽著才走。而後面的女生跟著另一個男生出來,臉色特別難看,走路都是順拐的。很快,他們就離開餐廳了。就這些。”

 而周子方則是另一個角度,看到高歌昏迷著被帶了下去。

 審判長很快問:“辯護人有什麼意見?”

 龐銳立刻起身回答:“首先我要提醒法庭注意,他是在準備去上廁所的焦急狀態下,偶爾抬頭看到的。也就是說,他們的觀察都是偶然的一瞥,誰知道那是不是在眨眼睛。”

 周子方倒是很厲害,直接反駁他一句,“沒有男人在看美女的時候眨眼的。”

 隨後上來的則是林茜茜,她作證的內容是高歌每次見到趙彬都明確拒絕,說自己有男朋友了,不想跟他交往,也從未要過任何東西。

 龐銳直接說道:“我必須說明一點的是,高歌並不是表裡如一的人。在學校論壇上廣泛流傳著她的一些暴露照片,跟她平日裡的乖乖女形象完全不符。她的表面言論並不能代表她的內心想法。在剛剛的法庭陳述中,她雖然宣稱對趙彬並不喜歡甚至厭惡至極,可是在趙彬長達三十五天的電話短信騷擾中,她卻不拒絕不拉黑不指責,這說明什麼,說明高歌只是在明面拒絕而已。她的拒絕完全不可信。”

 一連八組證據,都被龐銳一一駁斥,隨後就到了犯罪嫌疑人舉證的時候,他們的證據卻要簡單薄弱的多,第一組是一組奢侈品,就是高歌存放在趙彬家的那些寶貝們,上面有高歌的指紋。

 宋斐一瞧就直接問道:“請問上面一共檢測到多少指紋?”

 這都是有準確資料的,不過寥寥幾個位於包底部和手邊的表頭處。宋斐緊接發問,“剛剛在陳述環節,犯罪嫌疑人曾經說過高歌很喜歡這些東西。如果一樣東西你非常喜歡,又不能拿出去給別人看,難不成在自己家裡都不會抱著欣賞一下嗎?而寥寥幾個指紋只能說明,這只是她偶爾碰觸過的東西,要不她不喜歡,這與犯罪嫌疑人的回復相矛盾,要不這不是她的東西,她摸不到。”

 龐銳緊接著就上了第二組證據,這份是證人證言。第一個上場的竟然是張萌。她一出來,高歌就有些按耐不住,她怎麼好意思出現在這裡?張萌的臉色也不好,她第一眼看到竟然不是全場,而是趙家夫婦,然後她的目光才環著全場看了一遍,路過高歌的時候,兩個人的目光很自然的碰撞在一起。她沒有絲毫的歉意,甚至咽了口口水,挺起了胸膛。

 這是要撒謊到底了?若非這裡是法庭,高歌真想站起來斥責她。

 宋斐對她的第一個問題很簡單:“你和高歌什麼關係?”

 張萌平日裡說話有些尖細,不知道是早有準備,還是這個問題太簡單,讓沉穩下來。她答道:“同班同學,住在同一個宿舍。我們同時還是學校藝術部的成員,都是主持人。高歌的主持活動比較多,我沒事的時候會幫忙,所以因為工作湊在一起。關係還算親密。”

 卻不想宋斐的第二個問題卻是異峰突起:“一年前的三月份,你曾經因為意外懷孕而進行流產……”

 對面龐銳緊接著就提出了有異議,“這個問題與本案無關。”

 宋斐卻絲毫不慌張,解釋道:“審判長,這是高歌和張萌關係變化的重要節點。如果不搞清楚這件事情,她的證言就很難取信。”

 審判長想了想後說:“繼續。”

 宋斐立時回頭接著問道:“張萌,這場流產是高歌幫著你辦理的,並且在去年十月份高歌被強暴之後,因為你在現場卻未呼救,甚至放任她被帶走強迫,認為你恩將仇報,你們發生爭吵。她將這件事情暴露出來,你對此心生不滿,在曾經在公眾場合對著同學說,有高歌沒你,你必不會讓他好過這樣的話。”

 張萌的冷汗就一下子下來了。

 她說過。可如果是這種態度,她的證詞憑什麼讓人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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