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因為提前吃了暈機藥,這趟機程沒讓嚴若太難受,確確實實是在飛機上睡了一覺,醒來的時候飛機剛剛落地。
嚴若摘下海綿寶寶眼罩,從包裡摸出手機,第一時間先開機。
黎垣竟然還是沒回短信,不會還在忙吧?
乘務員提醒可以下機了,嚴若把手機收了起來,跟著林創下了飛機。
來接他們的是一個長得有些黑瘦、個子很高的女生,叫潘佳,看上去都快要有他高了,至少得在一米七以上。
潘佳穿著一身運動衣,頭髮被高高紮起,走近了看才發現她的五官其實長得很清秀,皮膚也很好,也算是一個大美女了。
林創是一線大牌明星,看到林創,潘佳絲毫沒有表現出過分的欣喜,只是一臉的恭敬,就像對待客戶那樣的態度。
林創和嚴若說,這是因為潘佳見過的人多了,對美貌已經免疫了。
嚴若居然無法反駁,隱隱中覺得林創在無形中又把自己給誇了一遍。
兩人跟著潘佳去了節目組給他們安排的酒店,兩人分別一人一個總統套房,嚴若心想這節目組也太有錢了,給他這種十八線小演員的待遇都那麼好。然而嚴若不知道的是,節目組是有錢,但不是對每個藝人都那麼好,也就只有他能夠跟著享受到頂級藝人的待遇了。
嚴若把行李整理了一下,把帶來的衣服褲子掛起來,然後又將自己的洗漱用具放進浴室,他拿來的毛巾、牙刷、漱口杯都是平時在家裡用慣了的。
套房很大,有好幾個隔間,就連廚房都有,重點是裡面的鍋具居然還都一應俱全,這完全可以當做一個家來住了,連接著客廳還有一個寬大的露台。嚴若再一次感嘆節目組給的待遇實在是太好了。
他走到露台上,酒店位置很好,旁邊就是一個很有名的景點,站在露台上往下看去便能將這個城市的夜景全部收入眼底。
這座城市位於南方,氣候很好,即使是冬天氣溫也不會太低,十分溫暖宜人。
嚴若拿出手機打開了相機,然後靠在露台邊上,用攝像頭將自己和身後的城市夜景都收進了相機裡,他又拍了幾張,做了幾個鬼臉,然後把照片發給了黎垣。
門鈴聲響了,嚴若出去開門,是林創。
“要睡了嗎?”林創問。
現在還早,嚴若說還不打算睡,林創一來嚴若就看出了他的目的。
林創拿出手機,“那一起玩會兒遊戲?”
一個人待著也無聊,嚴若干脆答應了,兩人一起坐在沙發上打開了手機,林創跟嚴若說,“你先開個遊戲加速,免得待會兒拖我後腿。”
“小哥,誰托誰後腿還不一定呢!”話是這麼說,但嚴若還是開起了遊戲加速。
遊戲一加速,手機也成了勿干擾的模式,自動攔截了來電和消息。
嚴若一頭扎進遊戲裡,兩人玩得十分入迷,中途跑圈的時候,林創跟他說,“咱們這次綜藝的錄製內容就是這吃雞遊戲。”
嚴若說,“你說咱綜藝就錄咱們玩遊戲??你怎麼知道的?”這家綜藝基本是不會提前給嘉賓透露錄製內容的,因為這要營造出一種鏡頭前的驚喜感,嚴若就納悶林創怎麼就提前知道了?
林創說:“我問潘佳的。”
嚴若:“問?她怎麼就告訴你了??”
林創不要臉道:“怪我有魅力唄。”
嚴若搖搖頭,不過提前知道節目內容對他來說也有好處,可以克服一點內心的焦灼感。
這次節目的內容不是在網上玩,而是在現實場景裡來一場吃雞大戰,內容分在兩天完成,第一天上午進行人員組隊,下午進行初輪的挑戰賽,然後第二天正式進行遊戲,獲得最後勝利的隊伍最終能夠得到節目組送上的當地最有名的美食盛宴,據說這美食盛宴可不是有錢就能夠吃上的。想要享用這頓美食盛宴的人必須滿足三個條件,而這三個條件所有人都能完成第一個,但是基本沒人能夠完成最後一個,真正能夠吃上這美食大餐的人寥寥無幾,所以這個獎勵可謂是十分豐厚了。
嚴若覺得這個獎勵很有意思,但是他也不指望自己能拿第一,畢竟比自己厲害的人肯定多了去了,他還是當個佛系玩家算了。
第二天一早節目組就召集大家集合,嚴若換好裝備出了門,同時和他一起出門的還有隔壁的藝人,兩人看到對方瞬間都傻眼了。
“鍾林?”
“嚴若?”
兩個好兄弟看了眼對方身上的衣服,完全一模一樣!兩人這才知道他們都來參加了同一個節目。
能在這裡遇到鍾林,就好像出門在外遇上了自己的親兄弟,嚴若激動得快要說不出話來。
兩人一邊聊一邊往節目組要求的地點走去,嚴若突然想到了什麼,對鍾林說林創也來參加節目了,這下換鍾林激動得話都說不出來了。
兩人到的時候,林創已經在目的地等候著了,遠遠的看到嚴若,他抬手和嚴若打了個招呼,嚴若回了他一下,然後小跑到他面前。
林創說:“你來的真慢。”
嚴若道:“到底是怪誰啊?”昨晚拉著他玩了一晚上游戲的是誰?還害得他差點接不到黎垣的電話!
“好好好,怪我。”林創的聲音裡帶著一絲絲的溫柔。
看到嚴若身旁的人,把視線移到了他的身上。
“哦,忘了給你說,這是……”嚴若看向鍾林,剛想把他介紹給林創,話才說到一半就停住了,因為鍾林的臉已經漲紅一片, “……”
林創的眼底露出幾分幾不可察的神色,像是突然想起什麼似的,道:“這不是鍾林嗎?”他輕笑了一聲,“不好意思,剛才一時半會兒沒有認出來。”
“沒、沒、沒……沒關係。”鍾林好不容易才擠出這一句。
看著鍾林的臉漲紅得都要噴出熱氣的樣子,嚴若一臉疑惑……
這一副彷彿看到暗戀對象的表情是怎麼回事???
作者有話要說:
林創:“喲,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