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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誘昧》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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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蒸鍋裡噗噗地冒著水蒸氣,還帶出了陣陣棕香,光聞著就讓人不自覺地嚥了嚥口水。

  金軼洗完澡從浴室出來,穿著背心四角褲,正用毛巾擦著頭髮。他的頭髮剪成了板寸,有些偏硬的髮質一根根倔強地豎立著,這髮型的好處就是濕髮隨便用毛巾一抹就已經半乾了。金軼就喜歡在夏天將頭髮剃成板寸,清爽且方便清洗。

  楚翹昨天看到他這個髮型的時候,忍不住伸手在他頭上擼了好幾把。用楚翹的話說,硬硬的、刺刺的、摸起來好過癮。

  真是……有點惡趣味。

  電蒸鍋發出叮的一聲,鍋裡的食物已經蒸好了。

  掀開鍋蓋,裡面的金軼父子今日的早餐。第一層是金煊的,兩個可愛的豬仔包,一碗嫩黃色的水燉蛋。第二層是金軼的,兩隻楚翹牌鮮肉粽。

  他跑完步回來,早就飢腸轆轆,這下又被棕香誘得肚子咕咕直叫,顧不得燙,剝了一個。剛咬上了兩口,耳邊響起楚翹送他粽子時的諄諄教誨:「吃粽子的時候,要記得喝點溫水,這樣子糯食好消化些。」

  金軼不由地露出笑容,倒了杯水,和著水把一個鮮肉粽吃光了。他仔細把粽葉上殘留的米粒捲入口中後,才捨得將粽葉丟棄。

  楚翹包的粽子,外型跟人一樣都那麼好看、標緻。一隻隻跟小枕頭似的,有棱有角,飽滿結實。鮮肉粽講究的是軟糯油潤,咸甜適中,個大肉多,而楚翹包的粽子恰恰全都做到了。五花肉的肥肉已經融化在糯米飯中,那種油汪汪的口感,濃油搭配赤醬,再帶著粽葉的清香,這就是老上海肉粽的味道,讓人食指大動,欲罷不能。

  金軼舔了舔唇,剛想把另外一個也剝了時,金煊不知道什麼時候自己起床了,從他背後竄了出來,摟著他的手臂說:「爸爸,我也要吃粽子。」

  「小孩子早上不能吃糯食,不消化。」金軼說。

  金煊撅著嘴,嘟囔了句:「怎麼跟楚叔叔說的一樣的啦?」

  金軼笑笑,他的手剝過粽子,一手的油,他彎起手臂,金煊就很默契地摟緊。金軼輕鬆一提,就把金煊提了起來,往浴室走去。金煊一路晃晃悠悠,咯咯直笑。

  把小朋友提溜到洗漱盆前,金軼說:「自己刷牙洗臉,別磨蹭。今天還是爸爸去你們幼兒園站崗,我們要早點去。」

  金煊振奮了,猛點頭,自己擠了牙膏開始刷牙。

  餐桌前,金煊大口地啃著豬仔包,看他那架勢恨不得要一口將它吞下。

  「你慢點吃,小心噎著,嚼滿十下才能嚥下去。」金軼看著立馬出聲阻止。

  金煊鼓著腮幫子,像一隻口中囤滿糧的小倉鼠,他費力地嚼著,鼻腔裡還哼哼出「一、二、三…………十……」。聽爸爸的話,他數滿了十下,才咕嘟把口中的食物嚥了下去。又往嘴裡扒拉了幾口燉蛋,然後眼巴巴地看著金軼手中的肉粽。

  終於,金軼還是拗不過金煊可憐兮兮的眼神,給他咬了一小口。金煊滿足了,就那麼一小口,還細細品味很久。

  金軼給他倒了杯牛奶,見他一副饜足的模樣,笑道:「以前也沒見你這麼喜歡吃粽子。」

  「好吃呀。」金煊砸吧了幾下嘴,還回味了,說道:「楚叔叔包的粽子……有點……有點爺爺的味道。」

  金軼愣住了,他盯著手中的半個粽子,慢動作地移到嘴邊咬了一口。在慢慢的咀嚼過程中,他彷彿回到了童年時期。

  那時的端午節前夕,他坐在小板凳上盯著煤球爐上的大鍋子,裡面噗嚕噗嚕地煮著他父親包的肉粽。父親那廂還在包著粽子,他囑咐著金軼盯著點爐火,又關照他離爐子遠些,別燙著。他答應著,雖然已經熱得冒汗,但還是守著爐子,寸步不移,鍋裡的可是他盼了一年的美味啊。

  漸漸的,棕香四溢,將周圍鄰居家的孩子都招來了,一排溜的都蹲在鍋前流口水。

  出鍋的那一刻,孩子們都瞪著晶亮的眼睛,看著父親將粽子一個個夾出,然後剝到碗裡,每人分一個。金軼捧著碗跟小夥伴們嬉笑著,一口一口地吃得津津有味。

  自從當兵後,父親包的粽子就再也沒吃過了。那味道留在童年,留在記憶裡,一別經年。而如今那時的味道,似乎……就在口中。

  楚翹帶給他的不僅僅只是一隻肉粽,而是對父親的懷念,就如金煊說的爺爺的味道,他父親的味道。

  金煊趁著金軼發呆,伸長了脖子就著金軼的手,將剩餘的肉粽吞入腹中。一個腳底抹油,跑回房間換衣服。

  金軼回過神來,看著手中僅剩的粽葉,哭笑不得。他收拾好桌子,也去房間換上警服。

  「爸爸,今天還是楚叔叔接我放學嗎?」金煊正套著襪子,問道。

  金軼打著領帶,回答道:「嗯,在你暑假前可能都是由楚叔叔來接你。」

  「太好了。」金煊眉開眼笑,可想了想又說:「我聽老師說,我們很快就要放暑假了。」

  「是啊,沒幾天了。」金軼皺了皺眉,金煊放暑假了,意味著需要白天有人帶他:「煊煊,暑假送你去表姑媽家,和哥哥一起玩,好嗎?」

  金煊搖頭,扁扁嘴說:「不要,我不要去,每次去表姑媽家,哥哥總說我是沒人要的小孩,我不喜歡。」

  金軼心中一痛,摟過金煊,摸了摸他的頭。

  金煊埋在金軼的懷裡,悶悶地說:「爸爸,可以讓楚叔叔帶我嗎?我保證很乖,楚叔叔帶我去他店裡,我也保證不調皮。我喜歡楚叔叔,楚叔叔也很喜歡我。」

  金軼有些為難,帶孩子這種事情,說起來總是麻煩的。他覺得自己已經夠給楚翹添麻煩了,不光幫忙接金煊放學,還時不時的去他家蹭吃蹭喝,有時還要帶些回來,還不肯收取分文。

  每次想塞錢給他,他會佯裝生氣地說:「當我是朋友的,就把錢收回去。再說,我都是為了煊煊。」對此,金軼真是無招架之力,只能乖乖地把錢收回去。

  金軼雖然木訥,但是他也能感覺出楚翹對他非一般的熱情,只是在他的內心,斬釘截鐵地認定楚翹是個善良的好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因為他是個好人,而不是那種……喜歡。

  他想到那日的清晨那兩對擁吻的男男情侶,想起與楚翹的對話,他不理解男人與男人之間是如何產生的愛情?他沒有覺得噁心,只是覺得不可思議。這超出了他的認知範圍,或許是因為他思想的太過傳統,或許是在他的概念中同性戀是件不好的事情,如果他認為楚翹喜歡他,那麼就是褻瀆了他對自己的幫助。

  但他卻有幻想過,如果楚翹是女人,他肯定,肯定會追求他。因為楚翹那麼俊俏,那麼溫柔,對他那麼好,關鍵是他對金煊也那麼好。他現在的生活,從早晨到晚上,除了上班,幾乎每一處都充斥著楚翹的影子,甚至出現在他的夢裡。

  他不止一次地想,如果楚哥是女人就好了……

  是女人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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