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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案件調查組Ⅴ》第67章
  第67章:流沙7

  程錦讓小安先回公安局。他和楊思覓留下來幫忙——反正下一場見面是晚上。

  阿曼、麥蘇木父親,還有阿曼叫來的四個同事,以及程錦和楊思覓,拿著麥蘇木的臉部照片與網吧監控拍到的全身照去詢問網吧周邊的人,看他們中是否有誰曾在半年前的那個週末注意到這個男孩。

  他們忙了一下午,把網吧那條街上的商店店主或店員全部詢問了一遍。

  有家服裝店的店員記得麥蘇木,其實也不是記得人,他是記得麥蘇木的外套。從網吧監控拍到的視頻照片上可看到,那天麥蘇木穿的是一件印有多彩幾何圖案的套頭大外套,外套上的花紋吸引了那個店員的目光,他就多看了幾眼。

  「當時,他是一個人,還是和別人一起?」

  「好像是和別人一起,他似乎在和他身旁的人說話。」

  「還記得那個人長什麼樣嗎?」

  店員搖頭,「只記得個子不高,比他還矮一點。」他指著麥蘇木的照片說。

  「矮多少?」

  「一點點。」店員用手比劃了一個三釐米左右的距離。

  「男人?」

  「應該是。穿的是男人的衣服。」

  「怎樣的衣服?」

  「就一般的深色衣服,具體的不記得了。」

  「體型呢,瘦還是壯?」

  店員想了幾秒,道:「不壯吧。我真的沒什麼印象。」

  「長相呢,看起來像漢人還是別的族的?」

  「沒看到臉。」

  「頭髮呢?」

  「應該是短的。」

  「捲髮還是直髮?」

  店員一臉苦相,「真的沒印象。」

  ……

  一下午的收穫基本就是這樣:麥蘇木失蹤前可能曾和一名170釐米左右的身材中等的男子接觸過。

  麥蘇木父親很亢奮,覺得繼續這麼查下去,總有人會知道他兒子當初是遭遇了什麼,或許他們離抓到真兇已經不遠了!

  程錦沒這麼樂觀,在他看來,時隔半年仍有人記得麥蘇木已經是奇蹟了。

  詢查工作很瑣碎,楊思覓倒沒不耐煩,他口袋裡揣著一大包果乾——程錦給買的,像出來遊玩的一樣,吃吃零食看看熱鬧,心情比雲舒的天氣還明朗。

  其他人不知道他是來幹嘛的,但注意到程錦常常看他,便都想,大概這個人對他們的調查很重要,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其實事情倒沒大家想的那麼彎彎繞繞。不過是因為此地不太平,程錦覺得有必要看著點楊思覓,放到他身上的注意力自然就多了,甚至連平常要求的各項標準也有放寬,就怕他一不高興就要去搞事——不是怕他會因自己的疏忽而遇上危險,是怕他會趁自己不注意主動去找危險。

  楊思覓察覺到程錦在使用一種「不管怎樣先穩住你,把眼前這關過了再說」的策略。他決定試探一下,看到路邊有賣粽子的攤子,就拉了拉程錦的袖子。

  程錦二話不說就給他買了兩個。

  既然真的這麼好說話,那肯定是要得寸進尺的。楊思覓吃著粽子,在心裡列著「菜單」,以前有顧忌的事現在都可以試試看。不,試其中的一部分就行,還是要注意尺度,或者說,是要循序漸進。楊思覓翹起嘴角,反正一生還長。

  晚上,程錦要去見其他被害人家屬,便叫上阿曼「翻譯」先離開,留其他同事繼續詢查附近的居民——和商店想反,居民家是白天少有人在家,晚上大家普遍是在的。

  開車去約定地點的路上,阿曼疲憊地說:「如果去年我們就發現那些事,或許麥蘇木就不會死。」

  這誰知道。程錦沉默。

  阿曼繼續說:「我們真的是犯了很大的錯誤,當時我們不覺得他是真失蹤了,更不知道他會死。畢竟16歲也不是小孩子了,沒那麼容易出事。我們認為他只是跑出去玩了。」他情緒低落,很自責。

  程錦仍然沒說話。不過,他想,就算公安局是有錯,那麼多人,也輪不到阿曼這種年輕人來承擔什麼責任,他不是拿主意的人,只是聽命行事。但這些不好對阿曼直說。

  「他們為什麼會跟那個人走呢?就算他還小,防範意識不夠,被哄騙了,那其他人為什麼會跟凶手走?」阿曼皺著眉,滿臉疑惑與不解。

  那個頭腦已經不清醒的老大爺被害人先忽略,另一個身份明確的被害人卻是個身強力壯的中年人,社會經驗應該也很豐富,不管是強迫還是誘騙,要在他身上實施應該都不容易。那凶手並不高大魁梧,就算受害人一時不慎,著了他的道,但只要奮力反抗,應該還是有逃脫機會,怎麼就會被殺了還碎了屍呢?

  程錦道:「現在還不能確定那人是凶手,也不能確定他是否和其他被害人曾有過接觸。」

  阿曼想了想,點頭,臉上又添了幾分沉鬱。

  程錦他們先去見老大爺的家人,約好的登門拜訪,到了後,看到這家人有五人在家,分別是老大爺的兒子兒媳以及兩個孫子一個孫女,他們是老大爺的二兒子一家。這位大爺有兩個兒子,他在二兒子家養老。

  老大爺叫巴克,是在三個月前失蹤的,是走失的,那天晚上,兒子在外面還沒回家,兒媳在廚房做飯,孩子們都在做自己的事,不知道老大爺怎麼就自己開門出去了,然後就沒再回家,他們找到半夜,沒找到,又報了警,結果還是沒找到。

  警方查了路上的監控,只看到老大爺走出住宅區,走到了外面的大路上,接著去了那兒,就查不到了。也曾開車滿城找人,但沒能找到。

  兒子沉悶地道:「他應該是看我還沒回家,想去接我,但他一般也就走到前面的十字路口那兒就停住了。」

  他爸以前也在沒有人陪同的情況下跑出去過兩次,但都沒事,誰知道這次就給丟了,然後還被人……殺了。那個殺人凶手真是畜生,連這麼大年紀的老人都不放過。

  程錦道:「他平時喜歡去哪兒?你們陪他出去時。」

  「一般是我有空會帶他在附近轉轉,因為他最聽我的話。」兒子說,「我們就在附近走走,和鄰居們說說話,不過我爸其實已經認不出人了。」

  程錦點頭,「鄰居們那天沒看到什麼?」

  一個孫女說:「有個鄰居叔叔說看到我爺爺在路邊和一個男人說話,他以為那男的是我爸,只遠遠地看了一眼,也沒在意……」

  兒子搖著頭道,「那時,我根本還沒回來。」

  程錦打量了一下兒子,高大而且壯實,如果鄰居看到的人差不多也是這個身材,那和麥蘇木失蹤前接觸過的那人可完全不像。

  後來,程錦他們去見了那個鄰居一面,那鄰居說他當時就遠遠地掃了一眼,那男人比巴克大爺高大半個頭,感覺像是他兒子,他也沒細想。

  巴克兒子也說他是比他爸高半頭,他爸以前也高,但人老了,縮了一些。

  阿曼道:「沒想到真的不是一個人……凶手難道有兩個人,是一對搭檔?」

  巴克那個二兒子有185,之前他們查到的和麥蘇木接觸過的人差不多也就170,這高度差有點大,不太可能是同一個人。

  程錦搖頭,「只是接觸過,不一定是凶手。」或許也就是大街上的隨便一句關心,程錦自己在大街上看到行為不自然的老人也會多留意幾眼,必要時會過去詢問一下情況。

  阿曼嘆氣,「不管是不是,都沒法找啊。」因為目擊者沒有看到對方是否具有明顯特徵,不過大部分人本來就長得很普通,要人一眼就記住,實在是強人所難。

  接著他們去見另一個被害人艾爾肯的家屬,見面地點約在他死之前的住處附近,來的是他前妻和他女兒,他前妻是漢族,女兒很漂亮,像楊思覓一樣,有一些不明顯的混血。

  前妻說:「我已經很久沒見過他了,他的事我都不清楚。」他們已經離婚很多年了,這位女士早就有了自己的新生活。

  「我和他聯繫得也不多。」女兒低聲道。父母離婚後,她和母親一起生活,受母親影響大,不怎麼喜歡自己的生父。

  艾爾肯老家不在雲舒,和前妻及女兒關係又不密切,朋友也泛泛,結果就是他去年11月失蹤的,12月才有人注意到他好像有段時間沒出現了,等公安局過來調查時,連他具體是哪天失蹤的,都沒人知道,只能根據他家的日曆判斷個大概。

  程錦道:「沒聽說過些什麼嗎?」畢竟還生活在同一個城市,有共同的熟人,難保那些人會傳些什麼話。

  女兒搖頭,她是小輩,和父輩的人際關係網隔著一層。

  前妻倒是稍有猶豫。

  程錦立刻道:「如果聽說過什麼就說出來吧,或許有用。」

  「聽說他好像交了女朋友。」前妻說,「更多的我就不知道了。」

  這些年,艾爾肯雖然沒有結婚,但交過一些女朋友。

  程錦看向阿曼,阿曼微微搖頭。程錦便向前妻詢問細節,到底是聽哪個朋友說的艾爾肯有女友。

  前妻當場打電話去問她朋友,對方說是曾看到艾爾肯單獨和女人一起吃飯。

  雖是單獨吃飯,那也不一定就是女友,是熟人或朋友在談事情,都是有可能的。

  後來,和前妻及女兒告別後,阿曼說:「我們沒查到他有女朋友。」

  「女性朋友呢?」

  「……不確定。」

  「重新查一下吧。」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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