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抽煙,對於男人而言總是個不錯的藉口。
「我出去抽一根煙。」
這樣就能從煩悶的社交場合里偷走獨屬於燃燒一根煙的時間。
劉易斯為此曾悔自己居然不抽煙。
然而,他很快發現,用這樣的藉口根本不需要你會抽煙。
通常,他說「我出去抽一根煙」,大家就不會再問了。
當然,也有時候對方會說「我煙癮也犯了,一起吧」。
這樣當然也會有些尷尬。
但是,劉易斯也可以說:「我還打算順道上一個洗手間。」
對方便會明白了:「那我自己去吧。」
儘管為數不少的人會說「我煙癮也犯了,一起吧」,但很少人會提出「我尿意也犯了,一起吧」。
這時候,不免有人會說,那為什麼不索性一開始就說想去洗手間?
當然是因為……不夠優雅。
就跟名媛們不會說「我去上洗手間」,而會說「我去補個妝」一樣。
這是一種維持格調的說辭。
很多人私底下吐槽說劉易斯是個「愛裝比」的人。事實上,劉易斯也不得不承認這一點。
是挺愛裝的。
格調很重要!
就像優雅的紳士,不能露出惱怒或者不耐煩的神色。
大家也從未見過劉易斯惱怒或者不耐煩。
「我去抽一根煙。」劉易斯就是這樣「很優雅」地說了一句謊言。
七叔大約不覺得有什麼問題,便點頭了。
修斯是覺得有問題的,所以他跟了過來,便看到劉易斯穿著白褲子坐在了顯然臟兮兮的石凳子上。
修斯說:「怎麼了?哪兒不舒服嗎?」
劉易斯搖搖頭,笑著答:「只是裡面有些悶。」
「我知道了。」修斯忽而有些俏皮地眨了眨眼睛,「是因為女孩子的事嗎?」
劉易斯的表情一下變得局促起來。
還有些慌亂。
修斯又說:「不喜歡杜香璇?」
劉易斯的慌亂便立即消失了。
「不是,」劉易斯緩緩搖頭,「和她沒有關係。」
劉易斯神色坦蕩平靜,修斯相信了他,便說:「我以為你不喜歡她?」
「我沒有不喜歡她。」劉易斯說出了自己的心裡話,「我覺得她很好。」
修斯沈默了。
劉易斯又說:「我只是不喜歡女人而已。」
修斯卻又展顏一笑,說:「是……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對。」劉易斯看著波光里自己的臉,帶著幾分愁苦,而修斯的身姿在綠水倒映中頗具風流。
修斯坐在石凳上,雙手撐在後方,身體微微後仰,看起來慵懶自然。
劉易斯看著修斯,忽然說:「那你呢?」
「什麼?」修斯沒明白。
劉易斯說:「你喜歡薛彩楹嗎?」
「我沒有不喜歡她。」修斯回答,「我只是不喜歡女人而已。」
他學著劉易斯的語氣講話,有幾分肖似。
劉易斯感到一些難堪,而修斯卻爽朗地笑起來。
劉易斯低著頭,隨手摘下了一片南天竺的葉子,攢在手心。
他後知後覺地發現自己亂摘了花園的植物了,又有些懊惱。
「你在想什麼?」修斯問道。
劉易斯將南天竺的葉子攢得緊緊的,彷彿一個首次擅闖珠寶行偷盜的竊賊,將小小的珍珠攢在手裡,唯恐旁人察覺他的「罪行」。
「我……」劉易斯說,「我在想,你既然不喜歡女人,為什麼和她相親?」
修斯說:「真奇怪,你為什麼用‘相親’這個詞?無論是七叔還是誰,都沒有跟我提起這個詞。他們都是說‘介紹認識’。難道同性戀者不能認識異性戀者嗎?」
「你這是歪理。」劉易斯說,「所謂的‘介紹認識’,誰都知道怎麼回事。不然,七叔怎麼大費周章 把她請來?她又怎麼會穿著比基尼在你院子里泡溫泉?」
修斯一怔,嘴巴半張:「你還知道她泡溫泉的事情?」
劉易斯一時臉都紅了,彷彿是南天竺成熟的果實一般。
「嗯……說起來太失禮了……」劉易斯很快找回了自己的聲音,「我今早經過你的門口,看到她正好出來。那是我和她第一次正式見面。場面有些尷尬。」
劉易斯臉頰發燙,知道自己臉紅了,所以他才講這麼一番話。
這樣的說辭,很容易解釋臉紅的原因。
「哦。」修斯笑了,「這是你第一次與她見面,但不是第一次看見女人穿比基尼吧?有什麼好害羞的?」
劉易斯只得回答:「只是考慮到她的身份……」
「老實說吧,」修斯的目光很銳利,「你是不是不喜歡她?」
劉易斯很難承認這種事情。
他很樂意承認自己喜歡別人,他樂意說自己喜歡杜香璇,喜歡楊橄欖,喜歡邵丹桂,喜歡早晨喝過的那瓶礦泉水,但要他承認不喜歡什麼、甚至討厭什麼,那就很艱難。
因為這好像很不禮貌,也很不紳士。
若非對方罪大惡極,又何必直言生厭?
劉易斯是一個偽君子。
他自己知道的。
但既然做得了「偽君子」,不肯做「真小人」,那就自然不願意輕易揭破自己的面具。
劉易斯便使用起他的「慣用語」,說:「這個呀……也不能這麼說……」
「也不能這麼說」,這成年人的世界里就是「是,但是不好意思承認」的意思吧。
例如:我很醜嗎?」——「也不能這麼說!」
再例如:「你不肯買單嗎?」——「也不能這麼說!」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修斯聽懂了劉易斯的意思,便含笑點頭:「那可真難得。」
「難得?」劉易斯沒有明白。
修斯說:「難得你也有不喜歡的人。」
劉易斯不知該說什麼,就只得講:「也不能這麼說。」
修斯忽然伸出手,握住了劉易斯的手。
劉易斯彷彿被電擊中了。
兄長的手,原來是這樣的觸感嗎……?
粗糙的、溫暖的。
修斯的手掰開了劉易斯緊緊攢著的掌心,將那片被蹂躪得皺巴巴的南天竺葉子拿了出來,扔進了垃圾桶。
「去洗個手吧。」修斯說。
「嗯,我先去洗個手。」劉易斯彷彿被逮住的小偷,有些倉皇地離開,趕忙去「銷毀證據」。
修斯站起身來,轉身回亭榭那邊,卻見七叔也迎面走來了。
「這麼巧啊,賢侄。」七叔笑著伸手搭上了修斯的肩膀,「怎麼了?確實不喜歡薛彩楹嗎?」
七叔講話很直接。
修斯便也直接回答了:「剛剛小易說了,他不喜歡薛彩楹。」
「噢。」七叔臉露惋惜的神情,「那就沒辦法了。我能夠完全理解,是我我也不會娶一個我兄弟不喜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