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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印鈔機女友》第24章
第024章 當狗真開心

  就這樣, 邊斜上了程白的賊船,哦不,賊車。這感覺真比當初坐著周异的車去程白的律所還要多那麽幾分「風蕭蕭兮易水寒」的凄凉壯烈。

  他心想, 怎麽就能把自己賣了呢?

  三陪結束後陪看戲也就罷了,現在居然還要爲了加個微信陪吃飯!

  「我要再跟程白一起吃飯我就是狗!」

  那天晚上對周异發過的毒誓如同魔咒一般迴響在他耳邊,催促著他立刻奪門跳車而逃。

  但冥冥中就是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把他按在了座上。

  動彈不了。

  反正車都上了, 不就是吃個飯嗎?

  男子漢大丈夫, 怕個屁啊!

  邊斜把手機捏在手裡好半天,終於還是橫下心來, 打開微信連絡人界面, 給周异發消息。

  他先打出了一個「汪」字, 然後加了個句號, 成了:汪。

  但打完了之後盯了這一個字和一個標點符號半天, 覺得這他媽也忒沒氣勢了, 於是退格回去。

  句號删了。

  再打上嘆號。

  框裡的消息就變成了:汪!

  很好, 這下看著凶了一點, 理直氣壯了一點,邊斜斟酌了三遍後, 終於放心地發了出去。

  頂級作家, 就是要字斟句酌,一個標點符號都要做到最完美!

  發完之後他就把手機收了起來, 這一時抬頭看路,天已經很晚了,路上的行人也很稀少。

  程白竟然把車開上了淮海路。

  邊斜楞了一下, 莫名就覺得這行車路綫很像是那天周异開的,但還沒等他腦子裡梳理出明確的方向感來,車往一旁幷不寬闊的岔路上一轉,沒多一會兒就已經停下了。

  晚上十點半快十一點,街上的店鋪都已經關了門。

  唯獨一家小店還開著。

  五六米寬的門面,看著寒酸而狹窄,捲簾門上挂了塊牌子,是最尋常不過的機器打印,紅底白字,「張記粥面」。

  在看見這牌子的瞬間,邊斜終於想起來了。

  這尼瑪不是周异那回給他買粥的那家店嗎!

  眼見著程白已經直接解了安全帶拎包下車,他滿心都是拒絕:「等一下,程律,我們就在這裡吃嗎?你確定?我真的不缺錢的!你不用這麽客氣!」

  程白停下來看了他一眼,覺得他現在這反應是真的太好玩兒了,想了想,故意道:「可我就好這一口,怎麽辦?」

  邊斜想起上回喝的那什麽幹貝鴨心粥,去死的心都有了。他倒不是拒絕這種環境的小店,只是單純覺得那玩意兒不好吃。

  但程白都說話了,他還反抗什麽?

  當下便豁出去了:「那當然是程律你說怎麽辦就怎麽辦,這家店一定是人間至味,沒得挑!」

  這一下,兩人才先後進了店。

  程白走前面。

  邊斜跟在後頭,磨磨蹭蹭的,跟要上刑場一樣。

  小小一間店面,頂多也就三四十平米,還沒邊斜的書房大。外面看著寒酸,但走進來之後才發現,桌椅板凳墻面地磚,竟然都乾乾淨淨。這個點了,也還有幾個人坐在店裡喝粥。

  墻上貼著去年的福字。

  這一段時間又快聖誕節了,店主便好像凑熱鬧似的也在墻上貼了幾棵挂滿禮物的聖誕樹。

  前面擱了幾張供食客堂吃的桌子,收銀的小櫃檯則很靠裡,後面坐了個上了點年紀的店老闆,頭上戴著一頂灰色的絨綫帽,正拿那種按一下就念一聲的老式計算器,對著賬本。

  玻璃門推開的時候,上頭挂的一串鈴鐺就響了。

  老闆頓時從賬本裡抬起頭來,招呼客人:「兩位吃點什麽?」

  程白也不看菜單,輕車熟路地要了一籠湯包,兩碗白粥,一碟醬瓜,然後挑了個角落坐下。

  邊斜整個人都是懵的。

  這店面真的不大,他身材又很高,推玻璃門進來的時候都要稍微低一下頭,怕撞著上面的風鈴,二者對比起來難免顯得店面很是狹窄逼仄。

  還在店裡吃著的,看模樣都是上班族。可能是夜裡加完班沒吃飯,也可能是晚上睡覺前餓了,所以到這裡來吃點東西暖暖胃。

  大家穿得都挺尋常。

  邊斜覺得自己出現在這裡沒什麽奇怪和違和,但程白這一身酒紅暗色的西裝坐在角落裡,莫名讓人覺得格調錯位。

  不過他這念頭才冒出來,程白就已經把西裝外套脫了下來,跟包一起放到了旁邊的座位上。

  裡面是打著領結的白襯衫。

  這一下,那種緊綳著的壓迫、暗藏著的冷肅,頓時從她身上褪去,只留下一種靜水深流似的溫和與平靜。

  「不坐?」

  她看他站在桌前,盯著自己半晌沒動,有些奇怪。

  邊斜立刻就坐下了。

  這小店裡開著暖氣,幷不寒冷,所以他也將自己厚厚的風衣外套脫了下來,放到一旁。

  程白則從包裡重新取出自己的手機。

  但手機拿出來的時候沒注意,幾張名片掉了出來,一張翻到了桌上。

  邊斜一眼就看見了上面寫的字。

  上海法言律師事務所,錢興成。

  他頓時皺了眉,看向程白,問道:「這不是今天庭上那個跟你對打的律師嗎,怎麽你還有他的名片?」

  「這人?」

  程白把掉下去的名片撿起來,這都是今天打完官司之後收的,抬起頭來才看見那張掉在桌面上的,便笑了一聲。

  「這個人庭辯雖然輸得很慘,但還挺有意思的。」

  挺有意思。

  又是這一句!

  邊斜一時想起程白說過自己有意思,說過祁鎮有意思,現在連對方律師都變得有意思起來!

  果然她的「有意思」是批發的吧。

  心裡槽著,邊斜輕哼一聲:「輸得那麽慘,能沒意思嗎?」

  喲。

  這還有情緒了。

  程白放好名片之後,就把手機擱在了手邊,饒有興趣地看著他,道:「剛才在劇場看戲,下半場老覺得你臉色不對,是中場休息出什麽事了?」

  她的洞察力向來也是不差的。

  但邊斜是真不可能告訴她中間究竟發生了什麽。

  反倒是她忽然提起今天這場戲的事,他就忍不住想起《控方證人》裡演技一流的妻子和被欺騙的大律師,一時抬眸注視著程白,有一會兒沒說話。

  程白疑惑:「怎麽了?」

  邊斜又看了她半晌,才道:「我還真的挺好奇的,如果你是這部戲裡的那位律師,遇到女主角這樣的人,設了這樣一個局,會怎麽辦?」

  「小說終究是小說,戲劇也終究是戲劇,現實裡基本不可能遇到這樣的事情,世界沒有這麽懸疑,也沒有這麽驚悚。」

  程白幷沒有回答,而是否定了這個問題。

  「大部分律師小半輩子都在打無聊官司。」

  「那曾念平這一樁呢?」

  他兩手都放在桌上,骨節分明的十指相互交叉到一起,目光投進她的眼眸,頭上有幾縷碎發落下來,讓他的眼神忽然多了一種很沉的思量。

  「庭審是結束了,可他真相呢?」

  程白搖頭,回答得异常乾脆:「我不知道。」

  邊斜眸底便透出幾分審視來:「可我記得,程律在第一次跟我簽合同的時候,問了我三個問題,還說那三個問題是你慣常會問的。那你一定問了曾念平了。他有撒謊嗎?」

  這個人……

  這種細節都能注意到嗎?

  程白跟他隔了一張桌,慢慢抬眸,就對上了他的目光,只道:「你好像有話要說。」

  邊斜想了想,還是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便將先前揣在衣兜裡的那張小票拿了出來,放到了桌中間,道:「之前在曾青的病床底下撿到的。」

  是購書的小票。

  程白沒有伸手去拿,隻這麽掃了一眼,但面上一片平靜,讓邊斜無法從中窺知什麽端倪:「這能證明什麽?」

  「如果這是曾青購書的小票,那上面的購書時間是去年十一月,但醫院十二月才診斷出曾青患有腦瘤。從老曾在庭上的陳述看,他自稱是在動了騙保的念頭後,才開始瞭解有關保險的東西。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這些書就不是老曾看的,而是曾青看的。」

  邊斜的邏輯非常清楚。

  「我記得,曾青讀書時候成績很好,還是個大學生。」

  「然後呢?」

  程白平靜地望著他,等著下文。

  邊斜便慢慢皺了眉:「雖然按照常理來講,的確不會有人騙交强險和三者險這麽弱智的險種,但安和財險做出拒賠的第二個原因,是被水泥板砸傷的人傷情幷不特別嚴重,他們認爲曾念平賠給傷者的錢過多,是聯合傷者一起騙保。」

  程白笑出聲來:「你是想說,如果這張小票是曾青的,那曾念平騙保的嫌疑很大,甚至還可以有點更可怕的猜測。比如曾青自己沒有買保險,但他們的起重車和曾念平本人都有保險,天知道兒子壞還是老子壞呢?」

  邊斜看著她沒說話。

  程白却垂下了眼眸,把三顆薄荷硬糖摸出來,一顆一顆排在桌上,聲音淡淡:「可惜,只有作家和警察才關心真相;對我來說,真相幷不重要,我也幷不關心。」

  律師就是爲當事人服務罷了。

  世上的事情本來就很難分清楚真假和對錯。

  她在意的只是官司怎麽打,能不能贏,輸贏又會有什麽結果,造成什麽影響。

  「那你爲什麽要接這種案子?」

  大律師的諮詢費都只是明面上挂著好看,事實上沒有哪個大律師還真的在接一般人的法律諮詢,除了爲了出名打的刑事,其他案子大多都是按照案件標的金額的一定比例收取費用。

  曾念平這一案,未必够程白買個耳墜。

  「好奇心害死猫,邊大作家的好奇心,好像有點重呢。」程白把糖都排好了,才抬起頭來,注視著他,玩味,「可惜,我還是不想告訴你誒。」

  「是嗎?」

  這一瞬,邊斜微微挑眉,回視著她。

  「不過我剛才忽然在想,我只是說了點自己的發現,可程律好像一下就補充了我的推測和想法。但我分明還沒說話。程律,你說,一個人要是自己沒懷疑過,又怎麽會覺得別人這樣懷疑呢?」

  鋒銳的目光。

  就像是那刀刃尖上閃爍的寒光,一下望進程白眼底,楔進程白心底。

  富有穿透力,且毫不掩飾。

  程白渾身的警惕幾乎立刻就張開了。

  然而根本不待她做出點什麽來,邊斜已在下一刻收回了這樣的目光,一副已經達成了目的的得意神情,尾巴都快翹起來,學著某人先前的口氣,笑了一笑:「程律也是個很有意思的人嘛。」

  說完他把桌上的那張小票一團,瀟灑地扔進了垃圾桶。

  程白知道自己的確是被試出點東西了。

  她當然懷疑過曾念平的,只是從未對人提起,又或者說,根本不需要對旁人提起。懷疑永遠是懷疑,只要沒有證據,就永遠不該爲人定罪。

  然而剛才她接了邊斜的話。

  明明不過是個寫書的,這麽敏銳是想幹什麽?

  程白難得從行外人的身上覺出了一種針鋒相對的較量感,但想了想,覺得自己不該再搭理這個人了,所以隻悠閒地扔了最後一句:「反正案子已經結束了,你願意怎麽想都沒人攔著。」

  邊斜不說話了。

  程白也收斂了心神。

  粥很快就端了上來。

  兩人起筷。

  邊斜捏著筷子,想自己是爲加程白微信來的,無論如何也該表現一下,所以一臉捨身就義的壯烈,都不待程白說話,就直接夾起了一個小個兒的湯包。

  然後……

  「燙燙燙!」

  皮兒特別薄,一碰就破。

  裡麵湯汁都還滾著,程白想阻止都晚了,一下就聽他痛叫起來。

  她差點笑嗆著,隻把那碗白粥推過去,道:「心急吃不了熱湯包,還是先喝粥吧。」

  邊斜捂嘴,瞪她。

  然後才把勺拿起來,舀了口粥。

  天底下粥的味道都差不多,這家也就是米好一點,熬得久點,粥稠一點。

  還以爲程白要帶他吃什麽山珍海味呢!

  嘗了一口之後,他就搖了搖頭,只道:「很一般嘛。」

  這回答真是在意料之中。

  畢竟是個挑食的寶寶。

  程白也不生氣,只好整以暇地把原本擱在自己面前的那一碟腌制的醬瓜推過去,道:「試試這個。」

  喝粥不能不配小菜。

  尤其是喝白粥。

  但邊斜覺得這些都是理論,對他來說,吃什麽都沒差,所以筷子一伸就夾了塊醬瓜起來,放進嘴裡。

  「哢。」

  腌制的醬瓜其實是軟的,被壓走了水分,但咬下去那一瞬間的口感却是脆的。

  醬汁裡是醬油烏醋砂糖的味道。

  也不過就是那……

  操。

  還他媽挺好吃?

  邊斜驚了,一句早已經準備好的「不怎麽樣嘛」楞是說不出口。他覺得這一定是自己的錯覺,不信邪地夾了第二塊,第三塊,第四塊……

  夾一塊吃一塊。

  等夾到第八塊的時候,他才發現空氣好像有點安靜。

  一抬頭,程白正幽幽注視著他。

  於是,邊斜想起來了,望瞭望這家小店陳舊的天花板,忽然覺得它們有了一種復古的設計感,然後終於明白了自己真正的人設——

  可能是哪個傻逼作者給他定的吧。

  頂級作家,就是要吃最香的飯,當最野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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